许多人认为持有难民身份,通常必须从拿到身份开始,等待10年的时间,才能够申请入籍。

 

这一般是因为,难民身份的人通常涉及了违反移民法的情况,主要是“非法入境”和“非法打工”。

 

根据英国国籍法的规定,想要申请入籍的当事人,在过去10年内,不能有违法移民法的情况;否则,申请基本都会遭到拒绝。

 

但是,难民身份的持有人又可以说是比较特殊的。

 

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很有可能自己的情况并不允许自己正常入境,甚至是说在进入英国后,被迫得非法工作。

 

所以,针对这两项关键因素,其实又存在着“酌情处理”的考量。

 

这几天,丽莎律师行就经手了这样一个案件,这边拿出来跟大家分享。

 

这位莎粉是在2008年非法入境英国的,我们将他化名为莎先生。

 

莎先生因为害怕在自己国家会遭到迫害,所以为了逃出来,就跟着人蛇集团来到了这里。

 

来到英国快一年后,莎先生才报了难民,并在2010年成功拿到5年难民身份。

 

当时申请难民的时候,莎先生曾被质疑,为什么都来到英国一年了才想到要报难民;

 

他解释说,因为自己来到英国后被蛇头给控制了,强制去卖DVD来还清出国费用,等到终于还清了就立刻去报了难民。

 

拿了5年难民身份后,莎先生接着在2016年1月份,顺利拿到难民永居身份。

 

而自从他拿到永居身份到现在,已经超过两年的时间;

 

莎先生想要知道,自己现在去申请入籍,究竟有没有机会成功?

 

我们回顾一下莎先生的经历。

 

可以发现,我们从现在往回算他过去10年内,确实存在了违反移民法的两个关键:非法入境非法工作(卖DVD)

 

开头我们提到了法律的规定,所以这么算起来,莎先生最保险的申请入籍时机,应该是在2020年,也就是从他拿到5年难民身份开始算起的10年时间

 

只不过,由于莎先生是难民身份的特殊情况,所以移民局如果强制要求难民必须以正常方式入境,事实上又是非常不合理的。

 

《1951年难民公约》(1951 Convention)中就提到,所有签署加入的国家(包含英国在内),对于非法入境的难民如果这些难民是因为受到生命或自由的严重威胁,而造成他们必须直接从自己的国家逃过来,并且他们有合理的理由来立即申报难民的话;

 

那么,他们的“非法入境”行为,就不应该被追究。

 

所以从非法入境这点来看,莎先生是因为害怕在自己国家会受到迫害,才使得他必须来到英国,而且无法以合法的方式入境。

 

来到英国后,虽然他没有马上就去报难民,但这是因为他受到人蛇集团的控制。

 

等到他一脱离控制,他就马上去报了难民;

 

所以说起来,他依旧符合《难民公约》所列出的要求;

 

而且,这一点也在他当初成功拿到难民身份时,得到了官方的承认。

 

再来说到他的非法打工。

 

由于莎先生当初进来英国时是没有合法身份的,所以在没有合法身份的情况下贩售DVD,就是属于“非法工作”的行为。

 

只是,莎先生之所以会这么做,也是情非得已的;

 

更确切点说,他并不是出于自愿的,而是遭到了蛇头的胁迫。

 

当初他的非法工作行为,后来也被警察给抓到了。

 

但是自从收到警告并且被释放后,他就停止了非法工作。

 

所以我们认为,在酌情处理的情况之下,由于莎先生所有违反移民法的情况,都可以说是情有可原的;

 

因此,基本来说不应该成为“阻碍”他现在想要申请英籍身份的绊脚石。

 

讲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违反移民法,比如说:

 

-申请人是非法进入英国而获得难民身份 → 但是难民当然是因为害怕受到迫害,或者是有严重生命危险等,迫使他或她不得已而无法依靠合法途径进入英国;

 

在这种情况下的违反移民法自然是情有可原的。

 

-又或者 → 申请人非法进入英国的时候还小(未满18岁),所以他或她根本不了解法律,自然不知道非法入境是不对的。

 

-还是说 → 这个人是被人口贩子卖到英国来的,他或她根本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被迫非法入境,这当然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在非法工作的层面,也可以是 → 上面莎先生例子所提到的,是被胁迫而造成他必须这么做的;

 

亦或是,一位单亲妈妈独自一人带着3个孩子,所有孩子都要依赖她,否则全家人都无法生存;

 

而且她又得不到任何的帮助,所以只好在没有合法工作权的情况下去打工。

 

以上这些种种情况,都是申请人在提出入籍申请的时候,需要特别提出来解释的。

 

如果申请人能够着重于提出相关的支持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存在着迫不得已的因素才会违法移民法;

 

在能够以详细证据来做出证明的情况下,多数时候这些入籍申请都会被核准的。

 

所以说,一般迷思认为难民申请人在拿到5年难民身份后,必须都得等上10年的时间才能申请入籍,其实是不正确的说法。

 

那么,难民申请人最早可以什么时候申请入籍?

 

根据国籍法,拿到永居身份的人,最早可以在拿到永居身份过后一年的时间(也就是过了12个月),去申请入籍。

 

当然,申请人还得满足其他相关的入籍规定,像是:

 

-申请人必须满足在英国居住时间的要求,也就是在申请入籍前的12个月内,离开英国的时间不能超过90天;

 

在申请前的5年内,离开英国的总时间不能超过450天。

 

-申请人必须满足国籍法在人品方面的要求,说白了就是要证明自己是个好人;

 

更具体地说,就是申请人在英国不能有尚留有记录的犯罪行为。

 

-申请人在申请入籍前5年,必须是合法居住在英国。

 

-申请人必须通过B1的英语考试,以及life in the UK。

 

另外还有一点必须提出的是,对于难民身份持有人来说,需要特别注意:

 

不论你是持有5年难民身份,还是你已经拿到难民永居身份,当事人都是不可以回去自己国家,也不能去申请自己国家的护照的。

 

否则的话,你当下持有的难民身份(或永居)就会遭到取消。

 

因为移民局会认为,既然你可以回去自己国家了,那就代表你已经不再受到生命等的严重威胁,自然不再需要受到英国政府的保护了。

 

最后,对于更多关于难民身份相关的移民申请问题,莎粉们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随时在《丽莎知道》留言询问,或者直接与丽莎律师行联系。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3

《丽莎知道》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手机版:www.weibo.cn/lisaslaw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