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莎粉可能有印象,英国内政部曾在2018年12月,短暂宣布“暂停”投资移民签证(Tier 1 Investor)。

 

虽然说不久后,英国政府就又宣布恢复;但当时,内政部之所以动念想要暂停(甚至废除)投资移民路径,主要是希望深入调查,避免这类签证成为洗钱犯罪,甚至进一步危及到国家安全的“温床”。

 

时至今日,投资移民路径仍然存在(当然,过去移民局也曾针对这方面做出一些法律修改,希望减少投资移民的弊端),不过值得指出的是,移民局并没有放弃继续“做调查”。

 

也就是说,根据英国非营利组织Spotlight on Corruption的通报,移民局仍持续对于2008至2015年间的Tier 1投资移民申请人做调查,查看当事人是否可能涉及“危及国家安全”的行为;

 

目前,移民局已经针对“该段期间”超过6,300位获签投资移民的当事人进行调查,这个数字代表,移民局要求检查或抽查的人数达到至少一半(总获签的50%)。

 

Spotlight on Corruption在最新发布的新闻稿中指出,英国政府应该尽快将相关调查结果给公之于众;并进一步抨击,内政部的“手段”相当不透明,不愿意把他们的“默默调查”给公开。

 

 

→ 为人诟病的移民途径?

 

在过去,英媒就曾经指出,被称之为“黄金签证”的投资移民路径,长久以来经常被贴上“给有钱人买身份”的标签,对于英国经济并没有带来太多实质上的帮助。

 

这也就是为什么,英国移民局除了默默对过去已经核准的投资移民申请人“回顾调查”(Review)之外,后来更删除了英国政府债券(UK government bonds)这项投资途径,以及颁布相关收紧措施。

 

内政部这么做的主要目的,其实并不是为了要让投资移民英国变得更加困难(毕竟英国政府是欢迎更多海外资金注入英国的),而是说,希望这条移民路径不会造成本地国民的“民怨”,让这些投进英国的钱,能够真正“助益英国经济”,同时“减少洗钱犯罪”的可能。

 

→ 那么,内政部的“收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1. 投资移民签证原本要求申请人需要持有不少于200万镑的资金至少达到3个月(90天)的时间,后来“持有时间”被延长至“至少两年”。这项要求主要是想确保“资金的来源”是没有问题的。

 

进一步说,如果“持有资金”未达两年时间,申请人就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the Source of Funds)。

 

  1. 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的时候,除了已经在英国银行开立账户,还得附上银行已经对申请人做了所有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n Checks)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背景等调查证明(Know Your Customer enquiries),确保申请人在各个方面都是没有问题的。

 

  1. 删除英国政府债券(UK government bonds)这项投资途径,确保申请人的投资能够真正受益于“英国当地企业”中。

 

  1. 申请人若是通过中介(Intermediary vehicles)进行投资的,那么这些中介/投资机构必须是受到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的监管。同时,申请人还必须提供证据来说明这些资金最后投资到了哪里,以及如何将这些投资资金给转移过去的。

 

  1. 申请人现在将资金投资于活跃和交易中的英国注册公司的股本或贷款资本时,必须提供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这些公司确实是“活跃和交易中的”(Active and Trading)。

 

  1. 对于首签申请,如果签证官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申请人符合以下的话,将“不允许”核准申请人的签证申请:

 

申请人对于自己的投资资金没有控制权;

 

该资金是非法取得的;

 

提供资金一方的任何行为和特性等等,显示出如果签证官核准该申请的话将不利于英国公众利益。

 

 

→ 关于“资金来源证明”?

 

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当下”,往回推没有持有“可用资金”(也就是用来投资移民的资金)满两年的话,就必须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这些资金的来源可以是(但不限于,只要有充足证据可以证明资金来源的话):

 

赠礼

 

销售契约

 

来自企业盈利(投资)的证据

 

遗嘱

 

离婚协议书

 

比赛等获得的奖金

 

此外,对于申请投资移民签证,申请人不论持有“可用资金”多长的时间(不论是否满两年),都需要证明:

 

这笔资金必须完全在申请人的控制范围内;

 

申请人必须在英国银行开立账户;

 

申请人的资金必须存放在受监管的金融机构中;

 

申请人的资金必须可以在英国使用;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申请人必须将资金(只能)投资于:活跃和交易中的英国注册公司的股本或贷款资本;

 

最后当然了,申请人的“可用资金”必须至少满足200万英镑(Free to spend)。

 

→ 投资移民申请的其他须知?

 

一般来说,申请人首次(首签)可以获批最长3年4个月的签证;之后可以续签2年,然后满5年后可以申请英国永居。

 

不过,针对申请人投资的资金数目,还存在可以“提早”申请永居的情况:

 

投资满500万镑:申请人(本人)可以满3年后申请永居;

 

投资满1,000万镑:申请人(本人)可以满2年后申请永居。

 

值得一提的是,“提早永居”仅限于申请人”本人“。也就是说,申请人的”陪同家属“(例如配偶和孩子)是无法享有同等优惠的。

 

这代表,家属依旧需要遵循”满5年“才能够申请永居。

 

 

→ 申请费用?

 

投资移民的申请费用是每人1,623镑。首签和续签费用一致,陪同家属的申请费用也是一致的。

 

当然了,除了申请费用之外,申请人还需要支付医疗附加费(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目前是每人每年624镑。

 

一般来说,投资移民申请正常是8周内出结果;如果当事人希望”加速“审核的话,可以支付额外500镑的”加急费“(Priority Service),加急之下一般可以5天内出结果。

 

目前,加急服务仅限境内续签(Extend)或转签(Switch)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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