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内政部自从在今年3月首次发布对于未来英国移民政策修改的”新移民计划“(New Plan for Immigration)后,相关的讨论至今就没有停过。

 

这周稍早前,内政部又继续发布了”新移民计划2.0版“,揭露了更多他们未来打算做的修改方向。

 

其中一项,就是丽莎在前一篇文章有提到的-签证数字化(《推出“免赞助”工签,数字化申请和快速通关:新移民计划2.0版来了!》),但您知道,内政部要推数字化移民系统,除了是可以加速申请流程和通关外,其实还隐含了,可以用来进一步打击非法移民的目的吗?

 

从这个角度来看,就更可以找出,新移民计划-1.0和2.0版之间的“共通性”。

 

 

→ 数字化系统将如何打击非法移民?

 

消息指出,通过这样的“数字化系统”,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就可以更直接地“互通有无”,分享实时数据。

 

意思是说,有了数字化系统,移民局和NHS、福利部等部门之间,甚至是非政府部门的,例如雇主,都可以直接通过系统得知,一个人在英国是否具有合法身份,当事人的签证效期到哪个时候,是否已经到期等等。

 

这样的系统好处在于,如果当事人是具有合法身份的,那么不论是未来的雇主或者房东等,要确认跟检查当事人身份的时候都会比较快速和方便,当事人也不必再像往常那样,需要提供文件的传统检查方式,雇主和房东直接通过系统就可以得知当事人身份了。

 

但另一方面,通过“电子签证”,移民局自然容易找出“逾期滞留”的人,会轻易得知,哪些人入境了英国,并且他们的签证效期到什么时候,却没有在到期前离开英国,而非法居留在这里。

 

那么,通过这样的系统,其他政府部门如福利部,也会很清楚的知道,一个福利申请人的移民身份,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申领福利的权利,以及当事人是否为非法滞留等。

 

通过这样的方式,移民局除了可以更容易地管控移民之外,也能进一步限制非法移民能够继续生存在英国的可能,使得他们处处受限(例如无法合法使用NHS系统,申领不了福利等);非法移民将自动被(政府部门)排除在外,难以使用英国政府提供的相关服务。

 

并且在打工和租房方面,也会使得非法移民能够受雇的几率降低、租不到房等。

 

因为,当雇主和房东们可以很容易在系统一查就得知当事人移民身份的话,如果他们仍然要聘用当事人,或把房子租住给他们,那么他们就是知法犯法,甚至可能会为他们自己招致麻烦……

 

英国内政大臣帕特尔(Priti Patel)在针对”新移民计划“的最新演讲中也提到,政府将加速非法移民的驱逐,并重申了他们对于打击”非法入境“的决心。

 

帕特尔甚至还说了:“Enough is enough.”(够了,到此为止!)

 

由此可见,虽然内政部先前提出的”新移民计划1.0版“收到不少反对和质疑,但他们在这方面的政策方向,似乎还是会照着原计划的大方向前进的(虽然说,我们认为在实际细节上,可能会有所调整)。

 

 

→ 这些“计划”是什么?

 

  1. 赏罚分明的新难民制度:对于”非法入境“英国的难民(例如通过英法海峡偷渡进入英国),将面临随时可能被驱逐(Removal)的恐惧。

 

同时,如果是途经/来自第三方“安全”国家(例如法国)而来到英国的难民申请人,移民局将有权直接认定当事人“不允许”(Inadmissible)申请英国难民身份,将他们遣返回该(第三方)国。

 

对于这些“不被允许”英国难民身份的当事人,如果实在遣送不了,英国政府会“勉为其难”给他们身份;

 

但是,该身份将是“临时保护身份”(Temporary Protection Status),而不是正式的难民身份。

 

这个“临时保护身份”的效期,最长不超过30个月,不具永居导向,也不被允许申领英国福利(Public Funds)。

 

并且,这类临时身份的持有人,在家属团聚申请上,也会有所限制(基本就是,不允许这类当事人申请家人过来)。

 

内政部指出,这些持有“临时保护身份”的当事人,将随时都有可能“被遣返”;一旦能够将当事人遣送了,移民局就会尽快安排其遣返事宜。

 

“计划”内容也包括,修改《2002年国籍,移民和庇护法》(Nationality, Immigration and Asylum Act 2002)的Sections 77和78,让移民局有权对于难民申请或者上诉仍然没有出结果的当事人,依旧能够将他们给遣返。

 

 

→ 讲完了“罚”,那“赏”是什么?

 

反之,对于通过安全且合法方式进入英国的难民申请人,新的制度不仅可以接受当事人的申请,更可以给予符合申请的当事人,直接核发难民永居身份,换言之就是可以永久合法居住英国的身份(ILR)。

 

这一点其实是比目前的制度更加大方的。

 

因为根据现有的制度,获得正式难民身份的当事人,其签证效期是一次性5年,也就是一般熟知的”5年难民身份“。

 

满5年后,如果当事人能够继续满足并符合“难民”的要求(须通过“安全返国审查”,确认当事人仍然需要受到英国政府的庇护),才能转成难民永居身份。

 

此外,内政部的计划也指出,对于”合法入境“英国的难民当事人,在申请家属团聚(Family Reunion)方面,也会比现有制度更加宽容。

 

对于”未结婚“伴侣的孩子,计划从目前的”未满18岁“限制,开放至”未满21岁“的门槛,只要该孩子的父母都在英国,并且持有难民身份。

 

  1. 修改“国籍法”避免滥用:

 

在”国籍法“上,针对“无国籍”的孩子(Stateless),内政部计划修改相关条款(一般认为是要让国籍法(Nationality law)向移民法(Immigration rules)看齐),避免刻意通过“漏洞”而申请英籍的现象。

 

意思是说,根据目前的《国籍法》,一个在英国出生并生活了5年的孩子,如果(仍然)没有其他国家的国籍的话(无国籍),那么就可以申请英国国籍。

 

这主要适用:在英国出生且未满22岁,已经在英国至少居住5年且一直没有其他国籍的当事人。

 

内政部指出,这样的路径反而造成了,有些孩子的家长,会刻意不帮孩子注册其他国家的国籍(即便孩子符合申请),只为了让孩子保持“无国籍”的状态,以便取得英籍。

 

内政部统计发现,在2015年的时候,这类“无国籍”申请一年只有10份,可现在已经上升至每年超过1,000份。

 

然而,根据目前英国移民法针对“无国籍”的申请,如果一个无国籍的孩子,想要申请合法居留身份(这里指依据《移民法》Paragraph 403),那么想要申请“有限期签证”留在英国的无国籍孩子/申请人,是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当事人曾尝试向(其他国家,如中国)的有关当局申请注册,但是却不被允许,并且也无法再得到其他第三方国家(英国和母国以外)的国籍了。

 

因此,内政部在往后的修改中,可能也会添加类似的要求到《国籍法》当中,用以更加确保当事人申请的“真实性”。

 

(注:关于”国籍法“的修改上,还有其他一些并非为了针对非法移民或滥用的计划,如果有兴趣的,可以查看这篇:《除了难民政策,英将改革国籍法,恐影响孩子入籍!》)

 

丽莎结语:虽然说,内政部的新计划包含了这么多打击非法移民的内容;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要建立一个数字化系统,也是需要时间的。

 

而内政部对此给的期限是-展望2024/2025年(最快2024年底),所以,现阶段相关的当事人,暂时不需要过于紧张。

 

毕竟,在计划变成实际的法规来执行前,这些计划是无法提前发生作用的。

 

但丽莎也建议,相关当事人应该关注这方面的变化,这对于未来的申请,可能造成重大的影响。

 

我们能做的,就是尽早了解并且做好准备。《丽莎知道》也会持续关注,并尽可能在最新政策发布的当下,给大家做更新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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