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这个全球化的世纪下,不少公司都想尝试扩张自己的市场,希望可以在别的国家也做做生意,开拓新领域。

 

不过当生意涉及到多于一个国家时,就可能会牵涉到较为复杂的税务,例如:

 

在中国大陆的母公司和英国的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需要申报吗?

 

应该向英国还是中国税局申报?

 

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申报?

 

最近丽莎税务就接到一起和上述问题有关的案件,希望能够借由这个案例分享,让大家对于关联公司间的税务申报有个简单了解。

 

这位莎粉原本是在中国一家专做拖拉机零件的公司里工作的,而这个公司在中国也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大工厂去制造零件。

 

也就是说,这家公司从制造到销售都是一手包办的。

 

有一天该公司就决定在英国成立一家子公司,并把莎粉派到了英国做开荒牛,打开英国和欧洲市场。

 

在日常运作上,英国子公司主要负责两个任务:一,把拖拉机零件从中国母公司带到英国来销售;二,由子公司联系生意,母公司直接把货物运到买家的所在地,然后两家分成。

 

如果交易是在英国进行的,子公司做为英国的注册公司当然要向英国税局做申报

 

不过莎粉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由于货物是由中国母公司制造和提供的,子公司的资金也是来自这个母公司,收益自然也有一部份是归于母公司,如果母子公司之间做一些特殊的安排,那么这要向中国税局申报吗?

 

完全摸不着头绪的莎粉就决定找丽莎税务帮忙,咨询一下专业意见。

 

→ 那么这位莎粉到底是否要向中国税局申报呢?

 

根据中国法律,关联公司在满足某些条件下,是有责任要和中国税局申报的。

 

对于怎样才会被定义为关联公司,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的公告第42号里面就写着,当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就构成关联关系:

 

1. 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2. 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3. 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4. 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

 

5. 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6. 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1至5项关系之一。

 

7. 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

 

对于莎粉在英国的子公司来说,由于该公司是由中国的母公司全权持股的,所以很自然地就符合了关联公司的定义。

 

不过即便如果当事人的企业符合以上条件,年度交易金额也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该企业才要向中国税局进行申报的:

 

1. 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人民币

 

(注: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来料加工又称“两头在外”的加工生产形式,指国际贸易中,由国外厂商提供原材料,按照指定的产品规格标准和质量要求加工生产,成品运交对方销售的一种生产贸易形式。)

 

2. 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人民币

 

3. 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人民币

 

4. 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人民币

 

→ 那如果情况逆转,改由英国的母公司设立子公司在其他国家,在什么情况下要向英国税局申报呢?

 

在英国,这类关联交易一般会牵涉到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转移定价”规定(Transfer pricing between connected companies)。

 

和中国税局的规章一样,英国税局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申报也是有限制的。

 

以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为例,一般来说,对于多数中小公司来说,是豁免按照市场利率来计算的。

 

而一些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如果关联公司之间有公司借贷行为的话,是要按照市场利率来计算借款利息的。

 

英国税局一般会把公司规模分为小型(Small)、中型(Medium)和大公司(Large)。

 

小型公司下面又有“小微”公司(Micro-entity),意思为特别小的公司。

 

通常不符合小公司和中型公司标淮的就是大公司,大公司通常就是要向英国税局申报关联交易的税项的。

 

那对于如何判断公司规模,税局基本是以公司年营业额、资产负债表账面总价值和平均员工人数做为评判标淮。

 

根据税局的定义,只要满足以下任何2个条件的就是“小微公司”(Micro-entity):

 

– 年营业额不超过632,000镑

– 资产负债表账面准总价值不超过316,000镑

– 平均员工不超过10人

 

而满足以下任何2个条件的就是小型公司(Small Company):

 

– 年营业额不超过1,050万镑

– 资产负债表账面准总价值不超过510万镑

– 平均员工不超过50人

 

满足以下任何2个条件的就是中型公司(Medium-sized 

Company):

 

– 年营业额不超过3,600万镑

– 资产负债表账面准总价值不超过1,800万镑

– 平均员工不超过250人

 

不过说到底,用不用交这个利息税主要都是要看情况而定,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规模和架构,年度营业额也有不同。

 

所以如果当事人对于这方面有任何疑虑或不解,应该主动咨询一下自己的会计师/税务师。

 

最后,如果莎粉们针对今天的文章或者英国税务方面还有任何问题的话,欢迎留言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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