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文章中我们讨论了,英国的创新签证(Innovator Visa)已经确认即將迎来新的变化。

 

今天我们再来延伸聊聊,有关“创新计划”(UK Innovation Strategy)中另一个非常吸引眼球的新提案:High Potential Individual(新“高潜力人才”签证)。

 

其实,自英国商业,能源和工业策略部发布《创新计划》以来,不少讨论的声音就此起彼伏,认为未来“高潜力人才签证”的推出,是不是象徵著,会有越来越多来自英国以外大学的毕业生,能够自由来到英国工作,基本没有什么限制?

 

当然,毕竟这将是未来才会推出的一项新签证路径,所以实际实施细节必须等到内政部发布相关”移民法修订通知“的时候,我们才能掌握所有操作内容;但根据《创新计划》已经透露的”方向“再加上对于移民法过去类似路径的分析,我们还是可能提前一窥“高潜力人才签证”的走向。

 

首先,《创新计划》当中已经说了,“高潜力人才签证”将会开放给毕业于“全球顶尖大学”(Top global university)的毕业生。

 

这代表什么?我们认为,第一由于“高潜力人才签证”属于商业类签证,将会隶属于计分移民系统(Points Based Immigration System)中,就像目前其他商业(移民)类签证那样;第二在“全球顶尖大学”这项要求上,有可能会参考目前具有全球性声誉的排名如: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https://www.topuniversities.com/university-rankings/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21)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21/world-ranking#!/page/0/length/25/sort_by/rank/sort_order/asc/cols/stats)

 

Round University Ranking(https://roundranking.com/ranking/world-university-rankings.html#world-2021)

 

原因是,根据《创新计划》,英国政府之所以希望新设“高潜力人才签证”路径,就是希望提供一个相对(其他签证路径)而言,更为便捷的一条新路径,减少或降低冗长费时的申请或移民局审核,才能便于真正吸引更多“高潜力人才”来到英国。

 

基于这样的前提,我们认为,内政部对此将会设置的”硬要求“,应该是会比较简洁明了的,能不能达到(要求)得以一目了然,这样对于申请的准备或者移民局的审核,相对来说都会更直观一些。

 

不过,如果说内政部届时直接沿用上面提到的大学排名,也是可能造成一些问题。

 

比如说,这些排名有可能对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申请人不公平,因为有些申请人可能经济条件不允许前往所谓的”世界名校“学习,可是该申请人在自己国家里面,还是非常出色的呢?

 

此外,对于“顶尖大学”内政部又该如何定义?门槛线在哪里?是要列表中的前20、前50,甚至说是前100呢?

 

所以在这方面,《创新计划》也指出,将会考虑让申请人也能通过其他”能力“指标,来证明自己的“高潜力”:

 

我们认为,这应该代表,如果申请人能够符合“全球顶尖大学”毕业生的门槛,那自然可以满足要求;但若不是毕业于这些指定排名的大学,申请人也可能通过满足其他”指标“而把”分数“给补上,以达到符合申请的门槛。

 

回看英国移民政策过去以来的习惯,这些”替代指标“可能是以下:

 

高薪资(满足一定薪资线);

 

具备硕士以上学历(不只有学士学历而已);

 

来自STEM背景(也就是持有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领域的高等学历,属于英国政府重点需求的人才);

 

年龄(比如年纪越轻、越受偏爱)。

 

通过这些”替代指标“,申请人可能赚取相应的”替代积分“,比如说满足“全球顶尖大学毕业生”要求的,可以获得申请签证所需的20积分;但如果不能满足这项要求,申请人可能因为符合”替代指标“(例如每符合一项”替代指标“可获10积分),相加起来达到一样的分数(20积分),也可以满足申请“高潜力人才签证”。

 

 

→ “高潜力人才”的好处?

 

《创新计划》已经指出,高潜力人才签证将会是“非赞助制”。

 

意思是说,申请人不必像目前的技术工签(Skilled Worker)那样,需要先找到愿意赞助自己的雇主,获得工作Offer后,才可能申请签证。

 

“非赞助制”的另一个好处是,申请人相对更加自由,不必因为签证的因素,必须只能跟单一的雇主(赞助自己的雇主)绑在一起,甚至一旦换了新雇主,还得申请新的工签。

 

申请人不只在找工作和换工作上都能更加弹性,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是,内政部可能会允许这类“高潜力人才”自雇,经营自己的生意(不必一定受雇用、当员工)。

 

而且,不像学生签证(Student)和毕业生签证(Graduate)那样,“高潜力人才”将是具有永居导向的签证路径(目前认为应该也是属于5年转永居路径)。

 

对于目前的毕业生签证(Graduate)来说,虽然能够允许申请人自由在英国找工作、换工作等,但由于不具永居导向,申请人必须届时转到其他路径(例如工签);或者,申请人至少要满足(前后连续)在英国合法居住满10年,才能申请10年合法永居。

 

再拿来和目前的Global Talent(全球人才签证)做比较,“高潜力人才签证”也不需要”担保制度“,不像Global Talent还得事先通过”担保“,在申请程序上也会相对更加简洁和直观。

 

 

→ 说了那么多,难道就没有坏处吗?

 

当然,就如同前面已经提到的,由于内政部尚未正式公布相关细节,我们目前很难断定,新“高潜力人才”路径的实际利弊为何。

 

但诚如英文常说的一句话:”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魔鬼藏在细节里),我们相信,届时“高潜力人才签证”一定程度上只能适用于部分能够”符合要求“的当事人。

 

意思是说,不可能是不论当事人来自世界各地的任何大学毕业,都完全能够符合这项签证申请的。

 

内政部一定会给出一些硬指标,来过滤掉一些人,让他们认定”真正符合“这项签证路径的人,才能够适用申请。

 

而且,在未来当事人想要续签或者转永居的时候,相信内政部也会设下一些要求,能够达到这些要求,才能够申请永居的。

 

丽莎结语:只能说每项签证路径的出现或存在,基本都是适用于符合该项路径的特定人群的,很难说一条路径适用于所有人。

 

但不论如何,多了一条路径就是多了一项选择。丽莎也会持续关注,争取在获得更进一步细节的时候,给大家做个分析和比较总结,尽量为莎粉们归纳出,什么情况或背景更可能适用什么样的签证路径。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英国法律方面的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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