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欧盟定居申请(EU Settlement Scheme)的申請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已经过去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了。

 

虽然,丽莎在先前的文章曾经说过,对于来不及在”截止日“前做出申请的当事人,移民局还是可能接受当事人的”延迟申请“,不过,不少当事人依然担心,即便做出了延迟,但由于这些人是在”截止日后“才递交申请的,他们想要合法居住在英国的权利,尚且无法获得保障。

 

怎么说?因为对于有在”截止日前“递交申请的申请人来说,移民局的政策已经很明确指出,他们在”等待结果“(也就是移民局对申请进行审核)的期间,在英国的”合法居留“依然是受到保障的。

 

比如说,不论是他们的雇主或者房东,如果想要检查他们的合法身份(即便是在申请结果尚未出炉的期间),当事人都可以通过已经递交EU Settlement Scheme申请的相关证据(指:EUSS Certificate of Application(移民局核发的申请凭证,简称CoA)或:移民局向当事人确认已经收到EUSS申请的确认邮件)来证明自己是可以在英国合法打工和居留的(至于实际上”检查“如何操作,下面会再补充)。

 

可是对于那些在”截止日后“才递交申请的,移民局的政策原来并没有表示,也要给出”同样的保障“。意思是说,这些申请人在”等待结果“期间,在英国的居留恐怕无法视为”合法“的。

 

 

→ 那怎么办?

 

英国移民局因此受到不少的陈情和抗议,认为英国政府既然允许有特殊/酌情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延迟申请,那么这些人在英国的居留“合法性”,自然也应该受到保护,否则这样的政策岂不是前后矛盾吗?(而且还有一点,是EU Settlement Scheme相较于其他移民路径来说,存在的意义或立足点其实并不同,EUSS主要是用来保护那些”本来“就具有合法权益的欧盟当事人(和其家属),是英国脱欧之下为了保障原来就生活于英国的当事人的保护,所以某种角度来说”它“并不是一种门槛式的存在,而是基于”保障原有权益“下的产物,不应该对于申请人”严以待之“。)

 

终于,移民局敌不过众多声浪,已经最新发布公告表示,所有这些EUSS申请人(包括符合申请的欧盟当事人以及其非欧盟家属),即便是在”截止日后“才递交申请的,在等待移民局审核的期间,同样可以获得”合法居留“在英国的保障。

 

意即,即便您的EUSS申请是在2021年6月30日后才递交,并且现在结果尚未出炉;那么,您在这个等待期间,依然被视为可以在英国境内合法居留,不会影响到当事人在英国合法工作和生活等权利。

 

 

→ 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说,如何证明自己的“合法居留”?

 

通常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已经成功完成申请,尽管结果尚未出炉,也可以通过该移民局的“Online right to work checking service”线上系统,来证明自己的“合法居留”。

 

网址:https://www.gov.uk/prove-right-to-work

 

当事人需要提供以下信息给雇主或房东/中介,以便他们确认自己的身份:

 

您的共享码(Share Code);

 

您的出生日期。

 

当然,该系统不只可以用来确认当事人已经递交EUSS申请(出示CoA);对于已经拿到EUSS身份(定居或尚未定居)的人,也可以用来确认他们的合法身份。

 

→ 谁能适用/使用该”线上系统”?

 

当事人必须先有一个UK Visas and Immigration帐户,而基本上,只要当事人已经申请了EU Settlement Scheme,或者签证申请是通过使用“UK Immigration: ID Check”的App完成的话,就会有这个UK Visas and Immigration帐户。

 

→ 当事人使用这项”线上服务“,可以用于以下:

 

获得一个”Share Code“(分享密码),用于向他人证明自己的合法居留身份,例如新的雇主或租房中介等;

 

在系统上直接更新自己的个人信息,例如电邮地址、护照号等;

 

查询自己在英国的”合法权利“,例如合法打工、租住或申领福利等权利。

 

这同时也表示,当事人应该时时检查,确认自己的UK Visas and Immigration帐户上的所有信息,都是最新且正确的。

 

对于已经递交EUSS申请,但结果尚未出炉的当事人来说,一般在上述的“线上系统”中,可以显示出移民局核发的申请凭证“CoA”(EUSS Certificate of Application),做为临时的身份证明。

 

不过,雇主/房东需要知道的是,如果出现无法从“线上系统”查询到申请凭证(CoA)的情况,这时,雇主/房东需要进一步联系移民局的Employer Checking Service或Landlord’s Checking Service,确认雇员或租客的身份情况。

 

ECS链接:https://www.gov.uk/employee-immigration-employment-status

 

LCS链接:https://eforms.homeoffice.gov.uk/outreach/lcs-application.ofml?_ga=2.211130837.175030036.1628525946-1631108370.1620485729&_gac=1.14154053.1624892401.Cj0KCQjw5uWGBhCTARIsAL70sLKEeD1fp-D3ICOvvOD8sznsOCTIglYlGbeKaHi463Kv34xpD1yKehEaAi0SEALw_wcB

 

确认之后,雇主/房东还需要把雇员提供的“CoA附件”或“EUSS申请确认电邮”给保存好,以备移民局的抽查。

 

 

→ 那对于福利申领呢?

 

对于原本有在领取英国福利的欧盟当事人,如果已经递交EUSS申请可是仍在等待结果的话,等待的期间仍然可以照常领取福利(只要当事人仍然继续符合领取该福利的条件),不会因为结果尚未出炉,福利就被暂停。

 

而如果是首次要申请福利的人,可能就会相较之前麻烦一点。意思是说,当事人就需要(如前面所述)去向福利部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才可以进一步申领。

 

不过这其实也就是对于需要申请福利的人来说,正常的必经步骤,也不是说特别刁难。

 

→ 对于“刚到”英国的家属?

 

如果说,申请人是欧盟当事人的“非欧盟家属”,才刚抵达英国要团聚的话,移民局最新的文件也指出,对于这些家属会提供“临时性保护”(Temporary Protection)。

 

意思是说,这些“家属”一抵达英国,就会获得3个月的“临时性保护”,家属们可以被保障自抵英起的3个月内,在英国得以“合法居留”;然后,这些“家属”需要在这个“3个月內”的期间,进行EUSS申请。

 

这也代表:有了移民局的最新确认,不论是欧盟申请人(或者其非欧盟家属),即便做出了“延迟申请”,也就是今年6月30日后才递交EUSS申请的;在等待结果期间,仍然可以合法地在英国居住、工作、申领福利和免费使用NHS医疗服务。

 

不过,丽莎也要提醒:递交申请才是启动这类“临时保护”的钥匙!

 

意思是说,虽然移民局允许特殊或有酌情处理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延迟申请”,而且也说了要进一步保护这些人的合法居英权利;但是,这是基于当事人“已经”完成EUSS申请的前提。

 

因此,如果您符合但尚未做出EUSS申请的,应该把握尽快完成递交;否则,如果您仍然还未做出EUSS申请的话,上面所提到的“可在审核期间”受保障的权益,是无法适用于您的。切勿把移民局的最新宣布,视为毫无先决条件的保护罩。

 

最后,如果您想知道,哪些情况的当事人可以符合“延迟申请”,您可以点看这篇复习:《过了EUSS申请期限,咋办?》。

 

或者,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尽早咨询专业移民建议。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英国法律方面的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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