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的调查可以说是许多小企业和自雇者会感到不知所措的事。

 

丽莎经常会收到莎粉们有关被税局调查的担忧和提问,觉得这除了为他们带来极大的压力之外,又占用到许多时间。

 

在最坏的情况下,还可能会因此收到罚单甚至衍生其他更严重的后果……

 

相信大部份人都不希望自己会被税局调查,但是这恐怕又由不得我们来说。

 

所以最重要的,就是做好准备以防万一。

 

最近,丽莎就收到这么一个咨询:

 

咨询的当事人是一名食品批发的老板。

 

那么身为批发商,当事人自然就要先从供应商那里取货,然后再批发到其他餐厅或超市。

 

这位当事人开了两个银行账户和同一家供应商做交易,以为可以用这个方法把交易流量分散,从而少交一些税。

 

在报税的时候,当事人就选择只报其中一个账户的交易给税局。

 

不过一经调查后,税局就发现其第二个账户,并对当事人的这个“隐藏”账户产生怀疑。

 

于是税局给当事人发了一封信,要求当事人解释并提供更多有关资料。

 

于是,当时代表当事人的会计师就依照指示,重申当事人确实只有一个账户,并指即便是对方(也就是该食品供应商)也无法确认究竟该账号是否属于当事人的。

 

而税局的回复是,他们发现当事人的第二个账户,的确是属于当事人的,流水有异常,而且和该食品供应商有持续稳定的交易纪录。

 

所以就要求当事人再就这点做出解释。

 

到了这里,当事人已经无法再解释了,因为证据确凿。

 

税局也因为没有收到合理解释,所以就判定当事人是故意逃税刻意尝试隐瞒的。

 

不过故事说到这里,丽莎必须提出的一点是,其实一般并不是当事人有涉嫌逃税,才会被税局查的。

 

事实上,任何人都有机会遇到这种问题。

 

因此丽莎在这边将会解释一下关于“税局调查”的一些疑问,像是为什么会被税局调查?有什么不同种类的调查?被调查时会发生什么事?当事人又该如何应对以及可能的后果……

 

→ 为什么会被税局调查?

 

一般来说,有几个较为普遍的原因可能会引起税局的注意,导致当事人被调查的。

 

其中包括:

 

– 税局接到有人举报

 

– 当事人的报税表中显示多年来都无利可图

 

– 当事人报税时经常发生错误

 

– 报税表中的数目有异常大的波动,例如收入或业务的开支

 

– 当事人的收入与所在行业的标准“极不相符”

 

– 报税表中公司董事的收入低于公司雇员

 

– 税局怀疑当事人没有把完整收入上报

 

→ 不同种类的税务调查?

 

即便税局要做调查,也不是说对所有人都做相同的调查。

 

税局主要会根据他们对当事人的怀疑和掌握到的证据,而去决定要对当事人进行哪一种类的调查。

 

一般常见的主要调查有两种:

 

1. 全面调查(Full Enquiry)

 

当税局怀疑当事人的报税表里有出错时,税局就可能会进行调查。

 

如果当事人被要求接受全面调查的话,税局一般就会检查当事人所有的业务纪录,甚至可能要求要看所有公司董事的个人纪录。

 

2. 局部调查(Aspect Enquiry)

 

当税局只是对当事人的财务中的一个或几个特定部份有怀疑时,他们一般就会进行局部调查。

 

和一些想故意逃税被怀疑的调查相比,这种方面的调查一般是在真实报税时发生错误的情况下更为常见。

 

而且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例如是逃税金额)和当事人的配合程度,税局也会启动不同的调查程序:

 

1. COP 8

 

COP 8指的是CODE OF PRACTICE 8。

 

如果当事人被税局按照这个程序调查的话,一般来说,税局仅仅是怀疑当事人采取了一些逃税的手段,但是不一定有确实的证据证明。

 

如果他们手里有一定证据的话,他们一般来说会采取COP 9的程序。

 

2. COP 9

 

如果是税局按照COP 9的程序来检查的话,通常来说他们手里已经有一些证据了。

 

但是COP 9并不是刑事调查程序。

 

税局采用COP 9的话,一般就代表他们愿意给当事人一个机会。

 

只要当事人如实配合调查,税局一般不会启动刑事调查程序的。

 

无论是COP 8还是COP 9,都是属于民事调查。

 

在COP 8下面,税局不带启动刑事调查的目标;如果是COP 9的话,税局一般是带有这样的目的。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拒绝配合税局的调查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他们就很大机会就会启动刑事调查。

 

→ 被税局调查又是怎样的?

 

税局在进行调查时是必须遵守一系列的严格程序。

 

当事人可以提前向他们索要一份程序守则,或者也可以向自己的会计师寻求建议。

 

那么在面谈方面,税局可能会要求在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家中或会计师事务所中见面。

 

税局也有可能让当事人登门拜访他们。

 

虽然在法律上,税局是不能强迫当事人和他们见面的;但是如果当事人自愿参与配合,通常都可以被视为是合作的表现,对调查结果也可能会产生正面的影响

 

当然了,当事人是有权要求自己的会计师或顾问一起出席税局的面谈。

 

在面谈之前,税局是一定要提前告诉当事人他们打算讨论的内容。

 

如果当事人想的话,可以在面谈开始前,以书面的形式要求税局先发一份议程(Agenda)给当事人,税局的官员通常会按照这个议程的内容进行面谈和后续调查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在面谈中当事人必须要尽他/她所知的去回答税局的问题,并提供完整和准确的信息,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事件变得复杂和严重。

 

→ 调查结束后会发生什么事?

 

一般来说,税局会在调查结束后大概一个月左右(不过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时间可能有快有慢),以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调查的结果。

 

如果税局认为当事人的报税表有问题,但相信当事人并不是存心要做出欺诈(Fraudulently)或瞒骗(Negligently)的话,一般就会直接把情况告诉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解释报税表需要做出什么更正。

 

在这个情况下,当事人通常有30天的时间去进行修正

 

如果过了30天也没做修正的话,税局是可以自行替当事人更正的。

 

不过,假如税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有故意瞒骗或欺诈,当事人就很大可能会被要求缴交罚款、附加税和利息。

 

一般来说,对于那些比较大的调查案件,在当事人妥善处理好调查之后,税局会根据具体情况出具一份书面协议,当事人签署并按照承诺缴纳罚款,税局通常就不会重启调查程序。

 

如果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又不够了解如何操作的话,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建议,尽快“止血”,避免事态发展地更加严重,甚至演变成刑事犯罪。

 

要是不幸导向刑事犯罪的话,恐怕尤其将对那些未来还需要申请移民身份的当事人来说,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另外还需要提醒当事人的是,一般来说,发生过这类事件的话,税局一般之后会“回头检查”的可能性也会比较高

 

所以当事人最好的防范做法,就是平常就培养良好的记账和申报税务的习惯,从根本上杜绝灾难发生的可能性。

 

如果莎粉们针对今天的文章或者英国税务方面还有任何问题的话,欢迎直接留言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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