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律师行的诉讼团队这几天刚刚完成了一个在英国经营餐厅客户的税务案件。

 

这个案件中的当事人(也就是该餐厅的老板),和税局可以说整整缠斗了3年的时间;现在案件终于落幕了,当事人心中那块沉重的大石也终究能够落下。

 

(为了保护当事人,相关案件信息已经做了适度修改,但不影响整体案件叙述和真实性)

 

为了方便案件描述,我们把这位餐厅老板称为莎女士。

 

莎女士的餐厅最早在一次英国税局(HMRC)查访当中,怀疑该餐厅有故意漏报税务的情况,随后引来了税局的进一步调查。

 

税局调查人员发现,该餐厅在过去税年中有故意不申报现金营收的情况,以达到逃避VAT的目的,同时该餐厅也有出现一些违反公司税(Corporation Tax)的情况。

 

当时,税局将此认定为莎女士是“故意”(Deliberate)逃避相应税务责任,是“故意未申报”税务(Deliberately Undeclared),并且要求莎女士所有这些需要补交的税金、利息和罚款,相加起来金额居然高达十几万镑。

 

这让莎女士非常头痛,她实在无法承担如此高额的费用,而且那么长时间这样一来一往和税局间的“纠缠”,也让莎女士感到心力交瘁……

对于莎女士故意不报店内现金收入的情况,莎女士有给出解释表示,当初该税年因为有店内员工,摸走了店里的现金,所以她才会没有意识到这些收入的存在,也才会没有申报给税局。

 

同时,莎女士也认为,店内的现金收入事实上只占了总营业收入的10%至15%而已。

 

由于这些“现金”已经不存在,所以税局直接通过莎女士店里刷卡收入的比例,来估算出当初莎女士漏报的现金收入比例,并认定该现金收入的比例应该是20%至25%。

 

然而,这个案件其中一个难点就在于,税局会给出这样的估计也不是毫无来由;因为当初税局的调查人员查访时,莎女士当时给出店内现金收入的预估就是落在20%至30%之间。

 

再加上税局还有个依据,就是根据对于莎女士餐厅“所在区域”的调查,认为其他和莎女士的店相似的企业,现金收入的比例也平均落在30%左右。

 

税局还说,既然莎女士声称当初有员工摸走了店里一定的现金收入,而且莎女士当时对于这样的偷窃行为并不知情的话,那么其实莎女士对于整体的现金收入预估,只会少估而不会多估的。

 

税局的意思就是,他们所预估的比例是非常合理的;换言之,这个现金收入的比例越高,就表示莎女士需要补交的税务金额也就越高。

→ 和税局的“周旋”

 

其实,莎女士的案件之所以一直以来拖了那么长的时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莎女士过去的会计师,只能够承担为她记账的业务,而无法或者说不希望为她和税局进行协调。

 

她的会计师告诉她,由于这已经涉及到了法律范畴,所以建议莎女士寻求律师的协助。

 

焦急如焚的莎女士,最后通过朋友的介绍,才找上了我们。

 

聆听了莎女士的诉求后,我们认为她的案件有着比较重要,同时也是当事人比较在意的两点:

 

1. 澄清并反驳莎女士是“故意”不申报税务的指控;

 

2. 降低税局认定的“现金收入”比例,并降低整体莎女士所需要补交税务和罚款的金额。

 

首先,我们解释了当初莎女士在税局人员查访时,由于受到了调查人员的限制,不让她立即和她的会计师联系,所以她实际上并无法正确估算出店内的总现金收入比例。

 

同时,当时面对调查人员的不断提问,在这种“高压”环境之下,再加上当事人无法向外寻求专业建议,所以估计出来的比例是不准确的。

 

其次,我们更附上了一份由UK Finance所出的专业调查报告-2019年英国支付市场调查。

 

简言之,这份报告可以明确指出,目前英国消费者偏好使用“现金”付费的比例,正好是跟莎女士所实际预估店内现金收入的比例,是相符合的。通过第三方更具公信力的专业报告,来支持我们的论点。

 

再者,我们为莎女士向税局强调了她当初漏报税务的行为,是出自于“不小心”的疏忽,而非故意为之。

 

莎女士其实一直都对店内的所有工作亲力亲为,尤其是经营一家餐厅最看重的食物方面;所以一直在厨房中忙碌的莎女士,才会没有意识到店里出了“内贼”,最后导致她没有将这些原本应该有的现金收入给计算进去。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当事人莎女士来说,虽然降低补税和罚款的金额非常重要;但更加重要的是,她并不希望这个事件最终导向“刑事”层级,因为撇开有没有移民身份需求不说,留下刑事纪录都是很多人不希望的,尤其还是跟故意逃漏税的指控有关的。

 

所幸的是,最终在我们和税局的交涉下,税局将原本对于莎女士认定为“故意”未申报税务的行为,改为“Failure to Take Reasonable Care”(未能采取合理的谨慎处理所致过错);简言之就是认为她是疏忽、粗心所导致的税务错误,而不是有意逃税。

 

同时,税局对于莎女士店内“现金收入”的认定,最终也折衷为18%,而不再坚持原本认定的25%那么高的比例。

 

最后莎女士需要补交的税和罚款、利息等总金额相加起来,也从原本的10万镑打折至3万镑左右。

 

→ 这个案件给予我们的启示?

 

需要说明的是,在这样的案件中,不论当事人当初的过错是有意还是无意的,这种税务“错误”已经造成,所以当事人也势必需要尽力去弥补这些错误。

 

但是当事人可以思考的是,如何才能尽快止血,将伤害减到最低?

 

面对税局的调查,除了应该诚实并积极配合之外;如果当事人是像莎女士这样的话,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应该要向税局解释清楚并且附上详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

 

因为税局最终认定当事人是“故意”还是“疏忽”,将对结果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必须指出的是,如果被税局认定当事人是“故意”(Deliberate)的话,那么税局一般能够拿着这个结果到刑事法庭起诉当事人,这恐怕将会对当事人造成更加严重和深远的影响。

 

尤其对于那些未来还需要申请移民身份的当事人来说,更是可能造成进一步的负面影响。

 

同时,税局认定当事人是“疏忽”而非“故意”为之,并且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税局调查的话,那么税局一般对于当事人的罚款也会相对减低

 

(注:想要详细了解税局对于这两种情况可能的处罚情况,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会计行)

正谓“人有失足,马有失蹄”,税务问题经常是许多在英国经营餐厅餐馆、外卖店的经营者们容易感到头痛的地方。

 

有时候当事人确实并不是故意想要犯下税务申报的错误,只是可能因为不够了解或者有所疏忽而造成了一些过错。

 

而当问题发生的时候,当事人更重要的是需要去正视问题,并且想办法处理它。

 

如果当事人确实不够了解如何操作的话,也一定要尽早向专业税务和法律人士咨询,才能够更有效地“止血”,避免事态发展地更加严重。

 

需要提醒当事人的是,由于发生过这类事件的话,税局一般之后会“回头检查”的可能性通常比较高;再加上现在Just Eat,Uber Eats 和Deliveroo等供餐平台盛行,税局想要调查店家的税务状况,恐怕也会更加容易的。

 

店家最好的防范做法就是平常就培养良好的记账和税务申报习惯,从根本上杜绝灾难发生的可能性。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莎粉们有更多关于税务申报和税局调查的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会计行进行咨询。

 

如果关于法律方面或者是有类似于上述案件情况的读者,有任何问题也可以留言《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

 

丽莎的诉讼团队以客户实际诉求为出发点,尽力争取当事人的最佳利益。

 

如果您有任何待处理的法律和税务问题,欢迎直接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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