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大流行过后,很多人都开启了远程办公模式,不同的同事之间每周/每月到办公室的时间都有所不同,甚至有的人可能一起工作了大半年,还没有真实地在线下见过面。
如果有一天,您因为某些原因被解雇了,但是在收到解雇信之前,你都没有和自己的直属领导正式面对面谈过,您觉得这合适吗?或者说合法吗?
今天,丽莎就来和大家聊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案件(Charalambous v National Bank of Greece)。在案件中,即便是索赔人在没有与直属领导直面交谈沟通的情况下,她仍旧被辞退了。
那么,她最后成功为自己争取到权益了吗?法官最后是如何判决的呢?
案件背景:
2019年1月23日,索赔人Ms Despina Charalambous(下称“C女士”)向被告National Bank of Greece(下称“希腊国家银行”)的英国地区经理Vathis(下称“V先生”)发送了一份标有“机密”字样的邮件。
同时,她还将这封邮件抄送给了其他几名高级经理和她的工会代表Saunders(下称“S先生”)。并且还将这封邮件“密送”给了她的律师Johnson(下称“J先生”)。
C女士在邮件中表示,她的两名同事自愿离职,并建议她担任高级关系经理一职,并且需要相应地增加薪水。
这封电子邮件还附上了一份电子表格,其中包含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的所有私人客户的明细,包含佣金、营业额、总资产、外汇交易等总资产。
显然,这封电子邮件包含内容不应该发送给她的工会代表S先生和律师J先生,因为这相当于直接把公司机密信息透露给公司之外的人。
一而再,再而三发送机密邮件给外人
事情到这里还并未结束。2019年1月24日,C女士继续将这一电子邮件转发至她的外部私人邮箱。
不仅如此,她还将这封邮件的副本抄送给了她哥哥的私人邮箱,并且她的哥哥在另一家银行工作。
紧接着,C女士再次将原始邮件转发给希腊国家银行的人力资源经理Herrera女士(下称“H女士”),并且再次将邮件抄送给了工会代表S先生。
就在当天,C女士被希腊国家银行的英国地区经理V先生叫到了办公室,讨论她将公司内部机密信息发送给工会代表S先生的事情。
拒不承认,C女士被停职调查
在调查会议中,C女士并不承认自己是故意这样做的。并且表示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意思就是自己是不小心的)。
为了挽回这样的“失误”,C女士要求工会代表S先生删除他所收到的电子邮件。
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并且涉及到公司的机密,V先生自然不可能就让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于是,C女士被停职,等待纪律调查。
根据行业规则,V先生不得不将此事报告给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说明了数据泄露的问题。
2019年1月28日,C女士参加了与V先生的调查会议,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H女士作为记录员在场。在这次会议上,C女士并不坦诚,她没有披露所有收到机密信息的人。
2019年1月31日,V先生要求C女士就其行为提供一个书面说明。
但是,C女士仍旧没有承认自己的问题,仍坚称发送表格的问题是一个“无心之举”,是因为当时很忙,工作压力很大。
与此同时,C女士还重新提出了自己的晋升要求,但是在这个时候,她仍没有说明她把机密信息都发给了谁。
公司拿出实锤证据直接解雇,C女士继续申诉
2019年2月22日,公司再次举行纪律听证会。
这时,公司已经找到了C女士将机密邮件发送给外部人员的所有证据,包括“密送”给她的律师J先生和她自己的个人邮箱,以及她哥哥的个人邮箱。
整个纪律听证会进行了录音,并做了文字记录,但是在这场听证会中V先生没有出面,而是由另一位同事主持的。但是C女士还是提出了对她减轻处罚的各种因素。
不过,由于V先生仍是英国地区的负责人,这件事还是回到了英国地区经理V先生这里。
但是,V先生没有再次联系C女士,或者与C女士见面。而是直接在2019年3月4日给C女士发了一封邮件,直接以严重不当行为为由(向第3方披露机密信息),立即解雇了C女士。
3月7日,C女士决定提出内部申诉,申诉直接送到了雅典总部的人力资源总监Armelinios(下称“A先生”)。
3月21日,A先生亲自从雅典赶到伦敦来举行申诉听证会。需要说明的是,这位A先生同时也是V先生的上级,也就是说,这件事已经反映到了希腊国家银行的总部。
在申诉中,A先生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解雇是合理的。C女士所称的原因不足以成为这次严重数据违规的借口。
他认为:保护客户的隐私是客户信任银行的基石。
面对这样的内部上诉结果,C女士仍旧不服,于是发起了劳动仲裁,指控希腊国家银行有直接的种族歧视、自动不公平解雇和普通不公平解雇。
2次上诉,均被驳回!
C女士认为,V先生在发出那封解雇信之前根本就没有出席那场纪律会议,V先生也没有听到她的陈述,以及对相关证据和减轻处罚的内容,于是直接就把她辞退。
在C女士眼中,这显然是不公平解雇,因此需要索赔,于是向就业法庭提出了上诉。
然而,就业法庭直接驳回了C女士的诉讼请求。关于解雇索赔,仲裁庭认为:希腊国家银行的确存在调查和纪律听证会之间的区别比较模糊的情况,但是V先生所参与的初步调查的部分原因是有关数据泄露的。
并且,C女士并不是直接被辞退,而是参与了2次正式的、有记录的纪律会议,这说明她有为自己辩护的机会。
与此同时,C女士还能够向雅典总部申诉,并且更高一层的管理人员也参与了调查。
虽然内部调查和记录听证会的阶段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是申诉程序能够纠正这样的缺陷。
当然,C女士对这样的判决是不服气的。她认为作出解雇之前的决定时,V先生并没有直接听取雇员的意见和想法,那么这样的解雇就是不公平的。
于是C女士继续将案件告到就业上诉法庭。
但结果并不如C女士的意,就业上诉法庭仍旧驳回了她的上诉请求。其中,有一个关键的元素:尽管V先生没有出席开除辞退书之前的那场纪律会,但是V先生获得了听证会的完整报告,包括C女士的理由,以及她的立场。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是V先生没有真正直面C女士,和她进行面对面的沟通,V先生仍旧可以作出辞退的决定。
因此,C女士的上诉再次失败。
丽莎小结:
上述C女士的情况其实涉及到一个劳工法概念——不公平解雇。
一般来说,员工需要至少为雇主工作两年才能提出不公平解雇索赔。如果雇主违反了员工的一项或多项法定就业权利,将被认定为“自动不公平解雇”。
那么,哪些情况有可能包含在“自动不公平解雇”的原因当中呢?
- 雇员要求灵活工作,雇主不同意并将雇员开除
- 雇主要求雇员放弃工作时间的权利- 例如休息时间,雇员不同意从而遭到了解雇
- 雇员因为要求自己的劳工权利而被解雇, 比如要求雇主至少要支付自己最低的法定工资
- 雇员因为加入工会而被解雇
- 雇员因为参加12周之内的的合法劳工行动而被开除
- 雇员因为参加陪审团服务而被辞职
- 雇员因为申请产假、陪产假和收养假而被辞职
- 雇员因为正在休产假、陪产假和收养假而被辞职
- 雇员由于针对工作场所的健康和安全问题采取了或者打算采取行动(比如投诉)从而遭到了辞职
- 雇员揭露工作场所的不当行为(举报)
- 雇员被迫辞职(称为“强制性辞职”)
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被判定为自动不公平解雇的。对于自动不公平解雇,雇员是不需要替雇主工作两年时间才可以提出索赔的。
那么,哪些原因可以是解雇雇员的“正当理由”呢?
- 如果雇员存在严重不当行为,可能会导致立即解雇。
- 如果雇员缺乏胜任该角色的能力。
- 如果雇员出现违反劳工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 雇主业务下滑而不得不裁员。
- 由于法庭判决或者雇员自身的情况(比如破产),从而使得雇员无法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比如说送货司机被法庭禁驾
- 或其他一些实质性原因。
那么回到C女士的案件,从理论上来说,其实C女士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她的职业道德,从理论上来说,C女士被立即辞退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他们之间争论的实质在于C女士认为V先生没有在发出辞职信前与她进行沟通,C女士单纯地认为她的意见和方法没有被正式对待,而直接被解雇。
但事实上,尽管流程有些模糊,但希腊国家银行是给了C女士很多机会和通道去反映问题、表达想法,这并不构成不公平解雇。
因此,如果您作为雇主,即便是有了想辞退雇员的想法,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在确保没有违反法律,并且合规的情况下,作出辞退的决定。
否则,很有可能背负不公平辞退的索赔。
目前英国的不公平解雇的赔偿总金额的最高上限为105,707英镑,当然这也依据雇员的薪资和工作的年限来看一个雇员最终可以获得的非法解雇的赔偿索赔一般不可以超过本人一年的工薪。
如果您有劳工法相关方面的问题,您可以随时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将会为您排忧解难。
好的,关于“不公平解雇”的问题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如英国公司法、英国劳工法方面有问题,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欢迎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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