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的印象里,英国的工作环境总是平和、有礼、讲规则。
办公室里人人“please”和“thank you”挂嘴边,冲突往往被处理得小心翼翼。
然而,在再礼貌的表面下,也可能潜藏着不易察觉的摩擦:一句不经意的语气、一点区别对待、一个“本来就这样”的文化假设,都可能成为压垮某位员工的最后一根稻草。
而在英国的《2010年平等法》(Equality Act 2010)框架下,有时候员工甚至不需要明确地把“我遭遇了种族歧视”说出口。只要表达的事实,结合背景,会让雇主“合理地理解为可能涉及受保护特征”,当事人便可能获得法律保护。
最近发生的一个职场歧视案件(Kokomane v Boots Management Services Ltd)一案中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案件背景:
案件的当事人K女士在2001年加入Boots,兢兢业业工作近二十年。
K女士随后调入位于Sheerness的门店,她仍然是团队里稳定的一环。但有一点是特别的:在这家门店的全职员工里,她是唯一的黑人员工。
这在日常看似无关紧要,大家忙着值班、补货、处理处方,没有人每天想着自己的肤色。但在冲突出现时,“唯一”两个字常常让事情变得更复杂。
2020年春天,冲突悄然浮现,而导火索竟是一句“看似微不足道”的话。
一句“不要喊”酝酿的隔阂
那天,门店中正忙,K女士需要“喊”同事递给她受管制药品柜的钥匙。
因为店里确实嘈杂,她提高了音量。但这时,另一名同事Ms Suteu当着其他员工的面对她说:“Stop shouting. Not allowed.”(不要喊,这里不允许)。
这句话瞬时让气氛尴尬,让整个场子冷了起来。
对有些人来说,这可能只是一次普通的工作提醒。但对K女士来说,却仿佛暗示着更深的东西。长期以来,她觉得Ms Suteu对自己的语气、要求、反应,与对其他员工并不相同。
她觉得自己“被区别对待”,“被单独挑出来批评”。
于是,2020年4月,她向公司正式提出申诉,指控 Ms Suteu “欺凌”、“骚扰”与“区别对待”。不过,在那份书面投诉里,她没有写下“种族歧视”这个词。
她好像刻意避开了那个词。也许是不确定,也许是不想当成“严重指控”,也许只是觉得“你们应该懂我意思”。
然而,纸面上少写的东西,并不代表心里没有。
听证会上,那句敏感的“Black girl woman…”
时间来到了2021年3月的申诉听证会。
会议室的气氛严肃而拘谨,HR、店长、记录员、K女士都在。事情再次被翻出来时,空气里多了几分微妙的紧绷。
当谈到“不要喊”事件时,笔录中出现了K女士的关键一句:“Black girl woman, we are known to be loud.”(黑人女性,我们素来以声音洪亮著称)
这句话意味深长。
它不是一句正式指控,却像一束照进阴影处的光:暗示着Ms Suteu的言行可能与一种种族刻板印象有关:“黑人女性声音大”、“更吵闹”、“更难以控制”之类社会偏见。
K女士后来对是否说过这句话表示“记不清了”,但笔录仍然记录了下来。而无论如何,这句话让这个冲突再也不是同事间普通的摩擦。
它开始带上“种族”的影子。这在英国职场里是“大忌”。
申诉之后的两个月,裁员通知悄然落下
申诉听证会过后仅仅两个月,门店开始裁员。最终被选中的是K女士。
这一切在时间顺序上排得太近,也太敏感了。
她因此向就业法庭提出申诉:“我被裁员,是因为我投诉了涉及种族歧视的问题。”
然而,初审法庭却并不买账。
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你没有在申诉中明确提出是种族歧视,因此不构成受保护的对象。”
案子就这样被驳回。但K女士不服,她决定上诉。
上诉至EAT:雇主要看懂“员工没明说的话”
随后,案件来到了就业上诉法院EAT(Employment Appeal Tribunal),在审理时指出,初审法庭的理解“太教条”,“太狭隘”。
EAT依循多条判例再次确认:员工提出的投诉不需要明确写出“这是歧视”。而是只要:
- 员工陈述的事实“足以可能构成歧视”;
- 雇主在当时“会合理理解为涉及保护特征”。
那么,这就可以理解为受保护的特征。EAT认为,本案有几个不可忽视的背景:
- K女士是全店唯一的黑人全职员工
- 她书面申诉中提到“区别对待”
- 她在听证会上出现了与“黑人女性刻板印象”有关的表述
- 雇主知悉这些背景
在此情境下,雇主理应意识到:她的投诉很可能与“种族”有关,即便未明说。
因此,初审法庭以“她没明确写”为理由驳回,是错误的。EAT最终撤销裁决,将案件发回重新审理。
可见,沉默本身,也是一种信息,这是雇主不能忽视的。
尤其是在职场中,“沉默”并不等于“没有指控”。很多情况下,员工可能不会轻易说出“我遭遇种族歧视”类似的话语。因为他们担心:
- 自己是不是“敏感过度”了;
- 怕被同事或上司贴标签;
- 不确定自己感受是否“证据不足”;
- 因为文化差异,让其更倾向“含蓄表达”(这在东亚文化中更加常见)。
但是,雇主不能坐视不管,因为这类投诉很有可能是“隐藏的求救信号”。如果任其发展,后果可能无法想象。
丽莎小结:避免“误读”是最重要的合规行为
在职场里,一次冲突从来不是孤立事件,每一句轻飘飘的话背后,可能压着一段历史、一种身份、一种偏见。
而法律要求雇主在处理投诉时,不仅要听到“员工说了什么”,更要理解“员工为什么这样说”与“TA的处境意味着什么”。
在英国,职场上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以确保员工免受骚扰、歧视和不当行为的侵害。例如,《平等法案2010》(Equality Act 2010)禁止基于性别、种族、年龄等方面的歧视。以该案例来打个比方,如果某人给同事取的外号,该外号如果带有侮辱性或歧视性质,可能会构成骚扰或歧视。
雇主还需要明白,在调查和处理的过程中需要合规:所有申诉会议有详尽且准确的记录(最好有中立第三方在场或录音);记录应忠实反映当事人陈述及HR提问,避免删节或主观化表述。
尤其针对“种族/性别/其他特征”时,雇主应当按“最严谨”的假设去处理,评估投诉是否可能涉及受保护特征。因为在英国歧视相关的赔偿是没有上限的,而这笔钱并不是由涉事雇员承担,而是由雇主来承担。
因此,丽莎建议您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一定要格外小心,依照法律的既定程序来一步一步处理,否则可能会面临高额的索赔。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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