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London Road,
London, SE1 6JZ
020 7928 0276
info@lisaslaw.co.uk

咱们在英国生活的华人家庭中,很多都是跨国家庭。在感情和睦的时候,一家人能够接触不同国家文化,其实是一种非常珍贵的体验。但如果感情破裂,走到了离婚这一步,就可能牵涉到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我能带孩子回自己的国家吗?”

 

丽莎想特别提醒大家:即使法院已经判定您是孩子的主要照顾者,只要没有获得另一方家长的书面同意,或者法院的明确许可,您都不能擅自带孩子离开英国——哪怕只是短暂的假期旅行也不可以。今天我们要和大家分享的这个真实案例《F v M》,就是一位华人妈妈在申请带孩子回中国探亲时遇到的法律难题。

 

 

离婚协议:妈妈照顾孩子,爸爸定期探视

 

今天我们讲的这个真实案例,为了方便阅读,我们就称他们为F先生和M女士。

 

M女士是中国人,大约22年前到英国约克读大学,后来留在英国工作生活,还放弃了中国国籍,打算长期定居在英国。F先生是北爱尔兰人,大学毕业后也留在英国工作。

 

两人于2014年结婚,在英格兰的萨里郡安家,育有两个儿子,现在分别是8岁的S和10岁的T。F先生平时在伦敦上班,M女士则在家全职照顾孩子。

 

好景不长,这段婚姻没能一直走下去。大概在2016或2017年(也有说是2019年)两人分居,2021年正式离婚。

 

离婚后,两个孩子主要由M女士照顾,而F先生则每两个周末见孩子一次,节假日也会安排探视。这种模式维持了几年,看起来还算平稳。

 

直到2023年8月,M女士突然切断了F先生和孩子的联系,理由是F动手打孩子。这个指控很严重,于是地方政府的儿童服务部门介入调查。但几个月后的评估报告显示,没有发现实质问题,也没必要进一步介入,还建议双方通过调解改善关系,因为长期冲突已经影响到了孩子的情绪。

 

面对和孩子断联的局面,F先生直接向法院申请了一份儿童安排令,希望恢复与孩子的接触。

 

法院指定了一位独立社会工作者来评估家庭情况,最后建议孩子继续跟M女士生活,同时制定具体的探视计划,让孩子也能定期见到父亲。

 

 

想带孩子去泰国?又变回中国?

 

到了2024年9月,案情出现了戏剧性变化。

 

M女士突然向法院提出申请:想带两个孩子一起搬去泰国住两年。她说是为了方便照顾住在北京、身体不太好的父母。不过到了法庭上,她又换了说法,说搬去泰国其实是为了孩子的教育。

 

F先生一听当然炸了,本来之前的“指控”加上前妻不让他见孩子的事情给他留下阴影。他担心,一旦孩子去了那么远,自己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们?于是他坚决反对。

 

法院也对此表示谨慎,先是下了个禁令,暂时不允许M女士带孩子出境,并启动更深入的评估程序。由于原来的社会工作者无法继续参与,法院又指定了另一位新的独立社会工作者来重新评估M女士的计划。

 

到了2025年4月,新社会工作者的报告出来,不支持孩子搬去泰国。于是,M女士决定放弃带孩子长期出国的打算。

 

然而,没过多久,到了2025年5月,M女士又变卦了。她提出新的申请:希望在暑假期间带两个孩子回中国“探亲度假”五个星期。

 

她说这只是一次普通的假期旅行,主要是让孩子见一见在中国的外祖父母,也顺便了解一下中华文化。她还提出了各种“保障措施”:比如提供财产担保、承诺按时返英、承认英国法院命令等等,并强调自己没有“长期留下”的打算。

 

但F先生表示强烈反对,理由很现实:

M女士以前就有过不打招呼带孩子出境的行为,曾未经同意就带孩子从中国飞到泰国;

中国不是《海牙公约》国家,如果M女士真留在中国不回来,英国法院的命令在中国基本没法执行;

M有过违反法庭命令、操控孩子与父亲关系的行为,可信度堪忧;

孩子目前正处于敏感期,经常被卷入父母冲突之中,出国探亲反而可能加剧焦虑和情绪问题。

 

 

法院怎么判?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表示:虽然探亲、文化认同这些理由可以理解,但最终还是要回到一个核心原则——“孩子的最佳利益”优先。

 

法院综合考虑后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M女士曾违反法院命令,私自决定行程,存在隐瞒行为;

一旦孩子留在中国,很可能无法顺利被带回英国;

所谓的保障措施不足以抵消潜在风险;

M女士在亲子关系处理中把孩子卷入了成人冲突中,容易造成情绪伤害;

此次行程如果成行,可能进一步疏远孩子与父亲的关系。

 

最终,法院驳回了M女士提出的暑假期间带孩子前往中国度假的申请,理由是孩子被滞留的风险不可接受,且相关保障措施不足。同时,法院维持原有的禁止孩子被带离英国的禁令。

 

法院裁定,孩子的护照应交由F先生保管,并安排孩子在暑假期间与M女士在英国共度四周。当M女士前往中国照顾父母期间,孩子每周可与她进行三次视频通话。

 

 

丽莎评论

 

本案再次为广大父母敲响警钟:即便父母已离婚,孩子主要由其中一方照顾,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经对方同意或法院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孩子带出英国。尤其是前往非《海牙儿童事务公约》成员国时,法律风险和后果更为严重。

 

如果父母一方存在隐瞒行程、违背法庭命令、阻碍另一方与孩子关系的行为,法院将大幅提高对其的风险评估。拒绝申请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即使家长主张出行是为了“探亲”或“文化认同”,只要不能充分保障孩子的安全、情感稳定与双亲关系的持续性,法院也很可能拒绝该申请。

 

根据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儿童的“最大利益”始终是家庭法院的首要考量标准,而非父母个人的情感或文化诉求。法院强调,孩子应在熟悉、稳定的环境中成长,除非有充分理由,孩子的成长应包括与双亲的持续联系。

 

如果您确有合理理由希望带孩子短期出国(如回国探亲),应尽早与前伴侣好好沟通,两人达成共识,最好达成书面协议。若协商无果,务必尽快通过法院正式申请Specific Issue Order,以避免未来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请记住,如果申请人曾有隐瞒行程、违反法庭命令、阻碍另一方探视权、行为对孩子带来影响等,法院的信任度会下降;相反,如果能展示任何决定都是基于孩子最大福利考虑的、自己始终尊重法院安排、支持孩子与另一方维持关系,并且能提供详实又透明的行程安排,信任度自然上升,也可能提升申请被法院批准的机会。

 

本篇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正在离婚或者对离婚财产/孩子安排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丽莎律师行。我们的家庭法律团队可以为您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建议。

 

觉得丽莎的文章不错?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丽莎律师行 —— 最具国际化视野的英国华人律师行,专精于商业、房产、移民、家庭和诉讼法。<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7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author avatar
Shannon Chan

丽莎律师行定期发布实用文章,欢迎关注我们,第一时间获取最新法律资讯!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直接联络我们,提出任何法律咨询。

订阅我们的电子报

Subscribe Newsletter Blog Sidebar Chinese

这个字段是用于验证目的,应该保持不变。
Untitled(Required)

欢迎咨询我们,并了解我们如何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