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里,病痛往往是员工最无力也最脆弱的时候。除了英国法律所保护的“法定病假工资”(Statutory Sick Pay)外,不少公司会给员工每年一定时长的“病假”,这些病假可以随时使用,并且无须证明自己的情况。
这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一种信任,也是一种人性管理,企业关怀的体现。然而,一旦双方中有任何一方滥用这种“信任”,情况可能就会发生转变。
最近,英国就业上诉法庭(Employment Appeal Tribunal, EAT)宣判的一起案件,就将这种“信任问题”推到公众视野。在这起案件(Wainwright v Cennox Plc)中,一名因癌症接受治疗而休病假的女员工,发现自己被“永久替代”。
那么,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名员工最后是否给自己“讨回公道”了么?

案件背景:17年的老员工与突如其来的病痛
本案的主角,也就是索赔人Wainwright女士在Cennox公司(本案被告)工作了近17年的时间,担任安装部门负责人(Head of Installation),是团队里资深且核心的管理者。
然而,命运并没有眷顾这位老员工。她被诊断出乳腺癌,为了治疗癌症,她不得不选择请病假。在她休假期间,公司为了业务连续性,安排了一位同事“临时顶替”她的职务。
这本来无可厚非。很多企业在面对关键员工长期病假时,都会做出类似的过渡性人事安排。
然而问题在于,公司随后的一系列操作,彻底击碎了Wainwright女士对雇主的信任。
“临时替代”变成“永久接任”
事情的转折点出现在Wainwright女士休病假期间。临时顶替她的同事收到了一份来自竞争对手公司的工作邀约。为了留住这名同事,Cennox公司迅速决定——把“临时顶替”的员工转为“永久岗位”,正式任命她为安装部门负责人。
问题是,公司并没有如实告知正在养病的Wainwright女士。相反,当她通过LinkedIn看到那位同事发帖庆祝自己被“永久任命”时,惊讶和愤怒之余立刻联系了公司。
公司试图安抚她,却选择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做法:隐瞒真相,甚至给予误导性答复。他们告诉她,她的职位不会受到影响,同事只是暂时代管。事实上,公司内部已经把该职位“正式易主”,并规划了“双负责人制”,准备把她的岗位职责大幅削减。
不久之后,她收到了一份新的岗位说明书和公司组织架构图。上面显示,她的权责范围被缩小,职位名称也发生变化。对她来说,这几乎就是“变相降职”。
这对于Wainwright女士来说,自然是无法接受的,自己奉献了十多年的公司,怎么能如此“背信弃义”。

雪上加霜的沟通与处理
面对明显的不公,Wainwright女士选择了理性维权:提出正式申诉。
但申诉过程并不顺利:
她的直属经理对她提出申诉表示“不满”。
申诉调查因调查人员突发疾病而一再拖延,迟迟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在等待的过程中,她的信任感与归属感逐渐耗尽。
最终,Wainwright女士选择了辞职,并向就业法庭(Employment Tribunal, ET)提出诉讼,指控公司存在直接歧视(Direct discrimination)、建设性解雇(Constructive dismissal)。
案件初审:部分胜诉,但最关键的“解雇”没认定
就业法庭在第一次审理时,承认了公司确实存在歧视行为:
永久任命替代者,而不是等候她康复归岗,本身构成了对其残疾的不利对待。
英国《2010年平等法》(Equality Act 2010)明确规定,癌症属于残疾的情况之一,因此一切因疾病产生的不利对待,都在法律保护之列。
然而,就业法庭却没有支持Wainwright女士最核心的诉求:建设性解雇和直接歧视。
换句话说,虽然公司有歧视,但她的“辞职”不能算作是公司逼迫下的“被迫离职”。这相当于没有达成Wainwright女士的期望,这一判决让她决定继续上诉。

就业上诉法庭(EAT):推翻重审
案件进入就业上诉法庭后,法官认为:初审法庭在关键问题上分析不当,甚至逻辑错误。
1.没有考虑多个辞职原因并存的可能性
初审法庭认为,Wainwright女士的辞职似乎只有单一原因,而忽略了歧视行为与信任破坏可能是促成辞职的重要部分。EAT认为:员工辞职往往有复合因素,只要歧视行为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就足以构成建设性解雇。
2.忽视了“隐瞒与误导”的严重性
雇主向她隐瞒替代者的真实任命情况,并用“临时说辞”来掩盖真相。这一行为,本身可能构成对雇佣关系中“信任与信心义务”的根本性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of the implied term of trust and confidence)。就业法庭没有深入探讨这一点,是明显的分析漏洞。
3.缺乏充分解释
她的辞职信与证人陈述明确提到,这些歧视性和误导性的行为正是她选择辞职的原因。但初审法庭没有解释为何这些行为不足以构成解雇。
基于这些理由,就业上诉法庭决定推翻原判,并将案件发回重新审理。
最终裁决:120万英镑的巨额赔偿
案件重审后,就业法庭裁定:
Wainwright女士的辞职确实是对雇主根本性违约的回应,即构成建设性解雇;
由于违约行为与其癌症病情直接相关,这同时构成了直接歧视。
最终,法院裁定被告Cennox公司需要支付:
超过120万英镑的赔偿金,包括工资损失、养老金损失以及未来收入预期的损失等;
额外4万英镑的精神损害赔偿。
这笔高额赔偿(约合人民币1200万元)不仅是对她个人遭遇的补偿,更是一记重锤,丽莎在这里提醒所有雇主:任何在重大疾病期间的误导性处理,最终演变成歧视和建设性解雇都可能演变为百万英镑级的法律责任。因为,歧视相关的索赔在英国是没有上限的。

丽莎小结:雇员身患重病,雇主应该怎么做?
其实,这起案件非常让人唏嘘:一位忠诚服务17年的员工,在最需要支持的时候,却因不透明和误导被迫离开,最终只能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对Wainwright女士而言,这场官司不仅是经济上的补偿,更是对尊严的维护。
但对于企业来说,这120多万英镑的赔偿,可是实打实的“教训”。对于其他企业来说,更是一种警示。假若雇员身患重病,雇主应该如何处理呢?
丽莎律师行的吴仲雅律师在这里给各位雇主一些建议:
- 明确法律底线:癌症等重大疾病=自动残疾
在英国法律中,癌症从诊断确立那一刻起,就被认定为“残疾”。这意味着员工将享有终身的反歧视保护,即使康复或进入缓解期也不例外。雇主必须意识到,任何“因病缺勤而产生的不利对待”都可能构成违法。
- 岗位安排要诚实、透明
企业在员工病假期间可能确实需要安排替岗人员,但必须注意:
避免给病假员工造成“职位被夺”的感觉;
如需临时安排,应明确告知这是“临时替代”,并记录在案;
如果确需永久调整岗位,必须与员工坦诚沟通,说明商业理由,并尽可能给予选择空间。
- 合理调整
雇主在处理重病员工时有积极义务考虑合理调整,例如:
灵活的工作时间、远程办公安排;
重新分配部分职责,避免过重负担;
在员工返回岗位时提供适应性过渡。
这些调整不仅能展现支持,也能降低潜在诉讼风险。
- 公正、及时地处理申诉和沟通
当员工提出申诉或表达担忧时:
要第一时间回应,避免拖延;
选派客观公正的人处理,避免让员工觉得公司在“打压”;
全程留存记录,体现公司确实采取了合理措施。
- 培养管理层的敏感度
本案中,经理在员工提出申诉时表示“失望”,这一反应直接被法庭批评。雇主应当通过培训,让管理者意识到:面对重大疾病员工,言行必须谨慎,表达理解与支持比效率更重要。
6. 遇到问题,寻求法律支援
每个员工病情不同,涉及的管理安排也会各有差异。雇主在作出任何重大决定前,应当及时咨询法律顾问,确保所有安排合法合规。这不仅是防止踩雷的保险,也是避免日后陷入高额赔偿和声誉危机的关键一步。
对于企业来说,请您谨记:在重大疾病与病假问题上,唯有真诚、透明与合规,才能避免小失误酿成大灾难。如您需要任何帮助,欢迎随时咨询丽莎律师行。
好的,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觉得丽莎的文章不错?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 丽莎律师行 —— 最具国际化视野的英国华人律师行,专精于商业、房产、移民、家庭和诉讼法。<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7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