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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离婚案件中,双方必须全面、如实地披露所有与财务相关的信息,包括可能即将收到的赠与——哪怕这笔赠与来自前岳母或前岳父。如果隐瞒,后果可能十分严重。

 

近期,一位英国女商人在离婚后发现,自己超级富有的家族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向她的前夫赠与了高达2760万英镑的资金。愤怒之下,她将案件诉诸法庭。

 

法院最终支持了她的申诉,认为这一重大赠与在离婚协议达成前已被前夫知晓,却未向她和法院披露,构成重大财务隐瞒。因此,原本她应向前夫支付的赔偿被撤销,案件将重新审理,前夫甚至可能需要返还部分资产?

 

 

离婚后自己的父母却向着前夫?

 

Maria-Christina Copinger-Symes曾担任澳大利亚著名摇滚乐队INXS欧洲经理,她的出身相当显赫,是拥有逾5.5亿英镑家族财富的佩雷斯·德拉·萨拉家族的一员。

 

她的父母Bobby和Felicite Perez de la Sala靠航运业积累巨资,是澳大利亚社会上层的重要成员。

 

1998年,Maria-Christina与当时担任陆军少校的James Copinger-Symes(詹姆斯·科平格-西姆斯)结婚。两人婚后定居于伦敦,并在切尔西购买了一栋价值逾300万英镑的家庭住房,并育有四名子女。

 

然而,看似稳定的婚姻却在多年后走向破裂,这对夫妇在2022年正式分手。

 

根据当时达成的法院协议,Maria-Christina同意向前夫支付1,192,533英镑,换取自己从共同财产中获得250万至500万英镑的份额。

 

然而,真正引发财务争端的是随后揭露的一项重大事实:她的父母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将高达约2760万英镑的家族财富赠与了她的前夫,并将她彻底排除在家族资产之外。

 

家族矛盾如何爆发的?

 

这场婚姻纠纷的背后,是Maria-Christina与父母之间长期积累的严重矛盾。法庭文件显示,早在2017年,父母就已与她断绝精神和经济支持。

 

2017年2月,她收到父母赠与的50万澳元,但就这笔钱的用途产生分歧。父母认为应该用于孩子的学费,并与她的丈夫共享,然而Maria-Christina却据为己有并要求更多金钱支持。

 

2017年11月,双方因伦敦SW3马尔伯勒街2号的家族房产归属和使用权再次发生激烈争执。法官发现Maria-Christina确实对其他家庭成员表现出敌意。

 

此后,她与父母的关系彻底破裂,甚至在父亲2022年去世时被禁止参加葬礼。

 

与此同时,父母不仅与女儿彻底决裂,还转而全力支持她的丈夫。

 

法官指出:“他们喜欢他、信任他,认为他对他们忠诚无比。在Maria-Christina与其叔叔欧内斯特之间的家族财务纷争中,父母也站在了丈夫一边。”

 

 

法院怎么判决?

 

根据原先的离婚协议,Maria-Christina承诺支付款项,但在2022年3月后未履行。2022年12月,James Copinger-Symes对其提起新一轮诉讼。

 

然而,在2023年的进一步审理中,一项关键信息被揭露:James实际已通过Maria-Christina父母的赠与并获得约3477万英镑的资产,这一赠与发生在离婚和财务协议之后,但证据显示,他在签署协议之前就已经知情。

 

法官认为,这种重大财务信息的隐瞒严重影响了离婚协议的公平性。

 

他指出:

 

“有大量证据显示,丈夫在2020年底至2022年初期间频繁在法国、伦敦、葡萄牙等地考察高价值房产……在他实际财务状况无法支撑的前提下,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他已知将获得大额资金。”

 

尽管James辩称他只是去看看房子而已,但法官认为这些解释没有说服力。于是,法庭最终裁定撤销2022年3月的原财务协议。

 

如今,Maria-Christina正寻求从前夫处索回约1400万英镑,作为对其隐瞒资产和不当得利的补偿。与此同时,她的母亲尝试撤销对前女婿的赠与,但法官未予支持——案件将重新提交至家庭法庭进一步审理。

 

 

丽莎评论

 

本案再次给大家一个提醒: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家庭法下,在离婚程序中必须全面、真实地披露所有与财务有关的事项,包括现有资产、收入、负债,以及预计将会获得的资产或资金(比如即将到来的赠与或继承)。

 

请记住,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故意或疏忽未向对方或法院披露重要的财务信息,这种行为就被认为是重大财务隐瞒(Material Non-Disclosure),比如:

未披露银行账户或离岸账户中的资金;

隐瞒房产或企业资产;

虚报债务或夸大开支;

未如实申报即将获得的赠与或遗产;

在协议谈判时知道会收到一大笔钱,却假装财务状况较差。

 

法院强调,在达成任何财务判决(financial remedy order)或财产同意令(consent order)时,必须基于“完全和诚实的财务披露”。如果隐瞒导致:

财产判决基于错误或不完整的信息达成,

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弃了本应拥有的权益,

 

那么法院就可能会认定判决不公,从而撤销原判决并重新审理。这是因为法院的核心职责是确保财务分割“公平、公正”,如果存在隐瞒,这个基础就被破坏了。

 

在本篇文章的案例中,法官之所以认定丈夫的行为构成重大隐瞒,是因为他在签署财务分割条款之前,已经知晓(或非常可能知晓)会收到岳父母赠与的巨额资金;第二,他没有如实告诉法院和妻子,并且在案件中呈现出一个“没有能力支付”的财务形象;然而——在判决后立即获得财产、购买豪宅,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妻子的知情权,影响了她对财产分割条款的判断。

 

如果我们遇到同样的情况,该怎么做呢?我们建议,父母的赠与(即便是前任父母的赠与)也必须披露,尤其在以下情况下:

如果赠与已经到账,必须如实申报;

如果赠与尚未到账,但对方已知或有合理预期将会收到(例如已有明确书面承诺或持续性的经济支持),那么也应披露;

即使赠与不是100%确定,但其可能性足以影响财产状况,法院也认为需要告知。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在离婚处理财产时遇到任何问题,请进一步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的家庭法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建议,协助您处理离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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