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前签署一份婚姻协议是相当明智的,在英国变得越来越流行。即便不是富人和名人,越来越多普通收入的夫妻也希望委托我们签署一份婚前协议。婚前协议确实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起到重要,保护双方个人的财产。然而,它不能左右法官做决定的能力。

 

如果您的婚姻有一些特殊情况,法官是有可能做与条款不一致的财务命令。

 

今天,丽莎给大家讲一个真实故事,它是英国高等法院最新出炉的案子《HD v WB [2023]》。男女主角家庭背景悬殊有点大,在结婚当天,女方要求男方签署一份婚姻协议,男主角毫不犹豫签了。没想到,俩人婚姻破裂后,他后悔了,他认为婚姻的财产分配不应按照婚前协议来算。

 

法官怎么判呢?如果您认为婚前协议对您来说不公平,可以让法院做出对您更有利的决定吗?

 

 

故事背景

 

W女士是英国人,一名体育运动员。据说,她出生在一个非常富裕的家庭,父母共同持有一个庞大的企业,在世界各地都有资产。

 

男主角H先生来自北欧,他同样是一名体育运动员。相对W女士,H先生属于普通人,没啥背景没啥钱,只有一股热爱体育的劲儿。

 

1996年,W女士跟着队伍来到H先生的家乡训练。在一次聚会中,W女士认识H先生,两位体育从业者一见如故,聊得相当投缘。很快,他们相爱并生活在一起。

 

然而,好景不长。

 

1999年,W女士搬到另外一个国家生活,异地恋都难维持,何况是异国恋呢?俩人的关系破裂了。W女士很伤心,她整天买醉,借酒消愁,不知道该怎么办。

 

看着女儿每天都以泪洗面的,父母很心疼。正如前文所说,W女士的父母贼有钱,于是,W女士母亲提出,她可以给H先生在W女士生活的地方安排一份工作,供他吃穿。

 

人家都说,打败爱情的原因有很多——穷是之一!有W女士父母的帮忙,这个理由是不存在的。2001年,H先生从北欧来了,俩人又恢复同居的生活。从此以后,H先生一直受雇于W女士的母亲。有着W女士父母的经济支持,H先生还可以继续走在追梦的路上,完成体育事业。

 

2003年,H先生求婚了,W女士欣喜地接受了。

 

不过,他们并没有打算马上结婚,只是以同居夫妇的身份生活。在同居期间,他们一起搬回英国。据说,W女士花了350万英镑的价格在伦敦购买一处房产,他们想翻新成更大的房子,后来,W女士又以60万英镑的价格购买附近一块面积,完成翻新后,他们把这套房产当作他们的主要住所,还在这里经营生意。

 

 

恋爱以及婚后期间积累好多资产

 

后来W女士又做了很多投资,前前后后买了五套房产。2014年,俩人决定登记结婚。

 

由于W女士的家族有着太多资产,W女士需要和H先生签订一份婚前协议。然而,不幸的是,那段时间,W女士发生车祸了,头部严重受伤。于是,W女士的母亲代表她讨论婚前协议的内容,并私下对婚前协议进行修改。据说,修改后的条款对H先生来说,有一些不公平。

 

不过,H先生也没有多说。在结婚当天,俩人签署了这一份协议。H先生终于娶到了这位老婆,正式成为了有钱家族的一员啊!

 

双方在同居恋爱以及婚姻存续期间积累了许多财产,然而,所有资产都以独立的名义持有。法院资料显示,俩人的婚姻财产总额超过4300万英镑,几乎所有的资产都属于W女士的,以W女士的名义持有,毕竟几乎都是她自己以及父母给的钱买的财产。H先生只是负责一些翻新工作——这包括他们的家庭住宅,W购买的一些投资房产以及W一个人名下的流动现金和投资。

 

这样悬殊的背景下,双方在婚姻中矛盾越来越大,W女士不好惹,H先生还特傲气。后来,俩人的婚姻关系彻底破裂。

 

婚姻协议有点不公平?

 

2020年,双方正式分居,H先生搬出了家庭住宅,跑出去租了房,W女士则留在她的豪宅中。从时间上来看,他们连续同居和结婚的时间约为19年。

 

俩人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有很大的争议,其中一个问题是关于双方在婚礼当天签订的婚前协议。

 

该婚前协议主要的约定条款是:

1)W女士和H先生希望保留他们各自的财产

2)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赠与或继承的方式获得的资产都由他们各自拥有

3)H先生对婚姻住所或后来用其收益购买的任何新房产没有实际利益;但H应获得一定份额的纯利润

4)H有权根据结婚年限,获得一笔款项

 

显然,对W女士来说,这一份协议好好地保护了W女士以及父母留给她的所有财产。对H先生来说则有点惨了,可能比“净身出户”好一点儿。

 

H先生是不服的,他向法院提出异议,他认为这一份婚前协议是无效的,离婚时分割的财产不应该依赖婚前协议的条款。

 

 

法官怎么说?

 

法院从以下几个点来分析:第一,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正如前文所说,H先生的立场是,婚前协议应该被忽略,因为他是在婚礼当天被“通知”,在非常仓促的情况下签订的。他没有接受任何的法律咨询,对方也没有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因此,这一份婚前协议不能合理地满足他的需求。

 

W女士完全不同意,她说,H先生确实知道婚前协议的目的,因为他曾经修改过W女士的草稿,而且W女士也曾经告诉过H先生,他需要自己咨询法律意见。

 

最后,法院不同意H先生的观点。法官评论说,H先生是一个健康的人,他在签署这一份文件的时候是有能力充分理解合约里的条款。但是,他在当下并不觉得这一份合约不公平。现在,H先生意识到了这一份婚前协议带给他的后果,并对签署该协议感到后悔,还歪曲了所发生的事情,这是不对的。

 

“当事人H先生完全参与了整个过程,他知道婚前协议的目的是什么,他也知道W的资产主要来自她的家庭。证据现实,H事实上有机会获得法律咨询,但他自己选择没有这样做。”

 

法院的结论是,婚前协议是由每一方自由签订的,并充分了解其含义和后果,所以,它是有效的。

 

第二,婚前协议是否应该对财务结果起决定性作用?

 

在财务程序中,W向H提供一笔36.25万英镑的资金,她认为这是H先生根据婚前协议应得的费用。此外,她还提供了200万英镑作为H先生的住房基金,但以信托的形式(住房资金最终将回到W女士手中)。然而,H先生想要800万英镑(近6559万人民币),以便满足他的住房和收入需求。

 

法院裁定,婚前协议不应得到完全支持,结果不应仅仅由这种协议决定。

 

法院认为,《婚前协议》规定的金额不能合理地满足他的住房和收入需求,特别是考虑到在大约20年的关系中保持类似的生活方式。因此,法院认为,背离婚前协议是合理的。最后,法院下令支付约190万英镑,加上不超过250万英镑的住房基金——以信托形式存在,等H先生去世后,这笔资金最终将归还给W女士。

 

丽莎评论

 

丽莎律师行家庭法律师张昕蕾认为,签订婚前协议从整体上来说是明智的,因为它有效地保护你在婚前拥有的资产或保护您家庭的资产,它还可以在离婚时为财务安排提供更多的确定性。正如本篇案子一样,W女士从有钱的父母那里继承了非常大的资金,这一份婚前协议保护外人可以从中获利。

 

然而,本案想要强调的一点是,婚前协议不能推翻法院在离婚时决定你的财务应该如何分配的能力。

 

“双方的需求可以成为背离婚前协议的理由。法院通常会在离婚时考虑,双方所签署的婚前协议是否仍然公平,是否能够满足双方的财务需求。双方的财务需求是事先无法预测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可能是公平的,然而,如果您或您的配偶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即收入能力下降,那么在离婚时就可能不被认为是公平的。”

 

另外,当涉及到财务诉讼中的适当裁决时,法院有义务审视案件的所有情况并作出决定,该决定不仅反映了对婚前协议后果的适当认可,而且还与所有其他第25条标准相平衡,在本案中,它包括审视财富的规模、双方的收入能力和资源、关系的持续时间和对家庭福利的贡献,特别是双方的需求。

 

从另外一方的角度来看,张律师想要提醒,如果您和结婚对象的财富悬殊比较大,您需要在签署之前好好看看该合约是否存在对您极度不公平的条款。我们的建议是,一定要咨询法律建议,让律师为您分析哪一些条款可能存在对您不利的可能性。您看,这位H先生放弃了法律建议,稀里糊涂就签了这一份协议,最终,后悔了吧。就连高等法院的法官都评论:

 

“如果H先生当初没有签署这一份婚前协议,他现在可以获得的赔偿金会高更多。”

 

好了,本期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正在考虑离婚,或者正在与爱人讨论签署一份婚前/婚后协议,请进一步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的律师在这一方面有着多年的经验,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协助您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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