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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移民来到英国后,在这里工作、生活、组建家庭,英国也渐渐成为了他们的第二故乡。

 

当然,持有合法的移民身份是一个重要的基础,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这是一种稳定性,更是在英国实现梦想的重要保障。

 

然而,一对生活在英国的移民家庭却面临着与孩子分离的现实难题。英国内政部的一封信告知他们:他们未成年的孩子必须离开英国。

 

为什么内政部要像对待“罪犯”一样下令驱逐他们的孩子?这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家四口从巴西来到英国,开启新生活

 

这个移民家庭来自巴西,丈夫名叫Hugo Barbosa,妻子名叫Ana Luiza Cabral Gouveia,为了方便描述,我们就以“丈夫”和“妻子”来指代二人。

 

2019年,丈夫拿到了英国埃克塞特大学的工作机会,在这里担任计算机科学高级讲师。而妻子也随着丈夫一同来到英国,在英国国民医疗服务体系NHS担任高级护士。

 

这其实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夫妻二人双双在英国找到工作,一个在大学,另一个在医院,虽然不能说是大富大贵,但起码都是稳定的工作。

 

与此同时,夫妻二人也把自己的两个孩子,11岁的Guilherme Serrano和8岁的 Luca Serrano接到英国。

 

他们一家四口开启了在英国的新生活,对于两个孩子来说,他们几乎就是在英国长大的。他们对于葡萄牙语是陌生的,不会读写,也不会流利的口语表达,而英语更像是他们的母语。

 

夫妻和平分手,孩子却要承担后果?

 

然而,事情在2021年出现了变化。这年,夫妻二人和平分手,并协商达成了对孩子的共同抚养安排。

 

妻子不再依附于丈夫的签证,转而申请自己的技术工签。到了2022年,妻子拿到了工作签证,而丈夫则在2024年获得了英国永居(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对于妻子来说,她的永居申请至少要等到2027年才能递交。

 

这时,问题出现了——按照英国现行移民政策,未成年子女的居留申请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父母双方已获得无限期居留,或至少一方有英国国籍,或由一方单独抚养。

 

但是在这个巴西家庭中,双方皆非英国公民,且只有丈夫取得永居,妻子仍在等待5年工签期满后(3年后)才能申请永久居留。并且,由于夫妻二人共享监护权,也就不满足“单方抚养”的豁免条件。

 

因此,英国内政部认为:他们的两个孩子无权自动获得英国永居身份,应该返回巴西,内政部认为没有任何严重或令人信服的理由批准两个孩子留在英国。

 

也就是说,假若父母没有离婚,孩子根本不会被“要求离境”,两个孩子承担了父母离婚后的“恶果”。

 

 

法律背后的现实——就是让家庭分离?

 

这样的结果无疑是残酷的。从法律角度看,内政部作出的决定并非毫无根据。英国《移民规则》要求儿童申请留在英国通常需基于父母身份,且对“家庭生活路径”的申请评估必须在“移民控制”的框架下衡量。

 

有人可能会说,未成年的孩子不是可以通过满足连续在英国居住7年的条件而申请永居吗?

 

但从他们一家的案例来看,就算两个孩子与父母在2019年同时入境,满足7年也需要至少等到2026年,两个孩子并不符合这样的条件。

 

也有人可能想说,孩子的父亲不是拿到永居了么?为什么不可以依据父亲的身份来给孩子身份呢?

 

在英国,移民家庭子女的身份往往跟随夫妻二人中较弱的一方,虽然夫妻二人已经离婚,但是孩子的抚养仍由夫妻二人共同负责,而其中一人尚无永居身份,则孩子大概率上不符合直接跟随父亲获得永居的条件。

 

目前的情况对于11岁的Guilherme Serrano来说是非常棘手的,他刚刚成功考取进入一所当地的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这是他成长过程中的关键期。并且,他整个成长过程都与英国社会密不可分。他的语言、教育、朋友圈乃至文化认同,几乎全部建立于英国。让这样一个孩子“独自返回巴西”,无异于将他流放至一个陌生国度。

 

甚至内政部还在信中补充道:两个孩子可以回到巴西,选择巴西的一所英语学校学习。

 

这让妻子感到非常难过,她认为自己在英国纳税,服务社会,然而英国政府却如此对待她。

 

近年来,英国移民政策趋于收紧,强调程序合规与移民控制的“正当目标”。在涉及儿童移民申请中,内政部经常援引“返回原籍国不会对儿童造成不可承受伤害”为由,拒绝居留申请。

 

但法律也承认儿童权益的重要性。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在所有涉及儿童的事务中,应将“儿童的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而在英国《人权法》第8条中,家庭生活权亦受保护。

 

现实却是,在政策和人性的拉锯中,个体被迫成为牺牲品。

 

 

这个巴西家庭现在能怎么办?

 

虽然目前的政策形势对这样的移民家庭并不友善,但他们仍有几种可能的法律选项:

 

1.选择上诉

 

如果他们收到的是内政部发来的永居申请拒绝信,那么这样的申请通常有(right of appeal)。上诉后可能结果是获得永居,也有可能获得人权签证。

 

2.人权申请

 

可通过孩子在英国的长期居住和融合情况,申请基于《人权法》第8条的居留权。法院有时会考虑儿童在英国生活,并且“深度融入”的事实。

 

3.等待妻子获得永居资格

 

若妻子在未来3年内成功获得永居,那么孩子作为未成年子女也有望跟随申请,但其中也伴随着一定的不稳定性。

 

4.议会干预或媒体介入

 

目前已有多起类似案件因媒体曝光或国会议员施压而获得“酌情处理”。该家庭可考虑联系当地议员,寻求一定干预。

 

  1. 尝试重新申请孩子的居留,并提供更多证据证明:

 

孩子事实上与父亲“共同生活”;

 

母亲不反对孩子依附父亲身份申请;

 

孩子的生活重心在英国

 

这样相当于使用父亲的永居身份来给孩子进行申请,但其中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6.暂时作为妻子的受抚养子女,继续让孩子留在英国:

 

除此之外,他们的选择可能是让孩子成为妻子的受抚养子女,让孩子继续合法地留在英国,等待日后申请永久居留。

 

 

丽莎小结:移民规则与真实家庭生活的冲突

 

不难发现,英国的移民规则将“家庭生活”简化成一个二元框架,而在现实的家庭生活中,情况是多种多样的。

 

当前的移民规则可能无法完全包容现实家庭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共同抚养和双重家庭的情况。

 

就像这个来自巴西的四口之家这样:夫妻二人在英国合法工作、纳税,一个支持社会,另一个教书育人;然而夫妻之间的和平分手却导致他们的孩子要被驱逐。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也是一个令人痛心的故事。

 

在这里,丽莎还是想要提醒广大移民朋友,在作出一些决定之前,尽可能地考虑到某些决定可能带来的连锁事项。并且需要尽早开始移民规划,尽快作出行动,避免移民政策的变化给自己的移民之路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减少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如您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咨询丽莎移民部。

 

好的,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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