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曾经提到过,夫妻在离婚后,如果已经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就应该向法院申请一份“无异议判决”(Consent Order),这样才能彻底切断彼此之间的财务牵连。否则,即使多年之后,对方仍可能“回头再找你要钱”。那问题来了:法院发出的“无异议判决”是不是就真的“永远有效,谁也动不了”呢?
今天,丽莎就来讲一个特别精彩的案子 —— 《Gohil v Gohil》。这起案件中,一位高等法院法官在离婚早已尘埃落定多年之后,居然撤销了原本已经敲定的财产协议无异议判决命令。这是为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故事背景
在文章中,我们称这对夫妻:G先生和H女士。
G先生和H女士于1990年结婚,育有三名子女。2002年,H女士带着孩子搬出家门,并以丈夫涉嫌通奸和不当行为为由申请离婚。2003年3月,法院宣判初步离婚令(decree nisi);2004年,发布最终离婚令(decree absolute)。
随后,H女士提出财务救济申请。然而,这一场仗不好打,财务听证持续了两年,主要争议在于G先生是否充分披露了财务状况。
据了解,G先生是一名律师,后成为伦敦Mayfair区一家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该事务所的一些客户通常都是居住在海外的有钱人,他们通过各种手段致富,并寻求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以保护他们的财富。
针对H女士的财务要求,G先生宣称其名下资产有限,其他资产虽由他使用但名义上属于父母。此外,他说——实际上他所有的表面财富都是他代表客户持有的资产。
尽管H女士依旧怀疑G先生没有坦诚地披露他的财务状况,但当时还没有确凿的证据。为了达到目的,他们谈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根据该协议,H女士获得一次性支付27万英镑、家用汽车过户以及从2005年起每年6000英镑的赡养费,直至再婚或另行命令。
实际上,H女士是妥协了她的要求——不过,她在协议中保留对丈夫财务披露真实性的怀疑。双方同意进行一项陈述,记录以下事实:H女士对披露的有效性有所保留,但为了实现最终结果,她不顾这些保留,仍妥协了自己的主张。
2004年,双方达成协议,签署了无异议判决书。
揭露与法律行动
2007年,H女士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判决,理由是G先生存在重大隐瞒和欺诈行为。然而,该申请进展速度非常慢,主要是因为在2008年,G先生被指控洗钱罪,2010年因涉及5700万美元的欺诈与洗钱罪被定罪,判处10年监禁。
2012年,莫伊兰法官才开始正式审理该申请案件。在庭审中,H女士希望在撤销申请中使用刑事案件中的证据,但内政大臣和皇家检控署反对,理由是这些证据仅限于刑事诉讼。
莫伊兰法官最初同意将这些证据用于财务诉讼,并通过其他证据证实G先生未充分披露2004年的财务状况,且这种隐瞒可能显著影响判决结果,这些证据包括G先生父亲的证词、银行交易记录和孟买公寓购买情况。因此,莫伊兰法官下令撤销2004年的部分命令。然而,这一决定在上诉法院被推翻。
G先生提出上诉,上诉法院认为莫伊兰法官越权行事。他作为一审法官,无权撤销另一位一审法官(2004年签署无判决令)的判决。此外,他应先进行全面的事实调查听证会,而非仅凭新证据做出决定。最重要的是,他们认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不应该在家事案件中采用。
后来,这事又有了新的反转。
2015年,H女士又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最终,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的观点,并支持了H女士的上诉恢复莫伊兰法官的判决。
最高法院认为,G先生在2004年的财务披露中确实存在重大不实行为——严重隐瞒和欺诈,严重影响法院的原始判决。即使一些证据(如通过刑事司法协助程序获得的)不可采用,但其他证据仍然足够证明G先生存在重大资产未披露的情况,莫伊兰法官确实进行了全面的事实调查听证会,并不是单纯查看刑事案件的资料,他还参考了G先生父亲的证据、银行账目以及孟买公寓的情况。
因此,H女士可以重新提出财产申请——追索资本金。法院特别强调,配偶有义务向法院充分、坦诚地披露财产,任何未履行此义务的行为都会影响法院的判决。
丽莎评论
《Gohil v Gohil》是一起围绕离婚后财产分割“能不能翻案”的典型案件,涉及三大焦点问题:重大财产隐瞒、证据是否可用,以及法院是否有权限撤销旧命令。虽然G女士尚未拿到最终赔偿,但她已经赢回了重返法庭、重新主张权益的机会。
案件本身极其复杂,本文只是概述了关键的部分——该案再次提醒我们,在离婚财务分割中,如实、全面披露财产是配偶双方的法律义务。根据《1973年婚姻诉讼法》第25(2)条,如果隐瞒信息、提供虚假披露,不仅可能让原财务命令被撤销,严重的还会面临法律后果。哪怕是签署过“终局”的协议,如果建立在虚假信息之上,一旦对方掌握实锤证据,法院是有权撤销的。
此外,大家也可以从本案学到,想要推翻无异议判决(Consent Order)虽有点挑战,但并不是不可以。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对方存在重大且实质性的隐瞒;
- 这些隐瞒足以让法院在当时作出不同的判决;
- 当事人必须在合理时限内提出申请,否则可能因拖延而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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