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名叫“反洗钱”的公司来告诉你“如何进行合理避税”,您是否觉得非常奇怪呢?

 

在英属马恩岛,就有这么一家“奇葩公司”这样开展业务,而且还帮助不少社会中的中坚力量提供避税服务。最后,这家公司却被英国海关税务总署HMRC盯上。

 

而这家公司的董事也不是“吃素的”,利用各种招数阻碍整个税务调查,最后让法庭都很难判决出一个具体的罚款金额。

 

丽莎今天与大家分享的这一案件(HMRC v AML Tax  (UK) Ltd)好似一场专业会计师和税局之间的“神仙打架”,尽管被告最终还是被处以高额罚款,但是想想其可能在背后“掩盖”的应税金额,真的很难说谁是赢家。

 

 

案件背景:

 

本案的被告AML Tax (UK) Ltd(下称“AML公司”)隶属于一家总部设立在英属马恩岛的诺斯克集团(非正式公司集团)旗下,成立于2009年12月9日。

 

AML公司的董事是Arthur Lancaster先生(下称“L先生‘),他是一名特许会计师和特许税务顾问,专门从事信托和私人客户的事务,而实际上,这家公司多年来一致在英国推动“避税计划”,这一计划招募了数千名客户,包括医生、社会工作者、护士和IT工作者。

 

而了解英国反洗钱相关政策的莎粉都明白,AML就是反洗钱(Anti Money Laundering)的缩写,这就出现了一个非常讽刺的事情:一个名叫反洗钱的公司,却在帮助他人“合理避税”。

 

2017年12月30日以来,AML公司就再也没有向英国公司管理处(Companies House)提交和备案企业年账。于是,英国海关税务总署HMRC开始对AML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的公司税务进行调查,于是要求AML公司提供公司记录。

 

然而,AML公司没有理会税局的要求,也没有提供这些记录和材料。于是在2018年2月28日,税局依照《2008年财政法》附表36的规定发出通知,要求提供这些记录,但AML公司依旧没有提供这些信息。

 

2018年4月,英国税局发现AML公司的强制注销信息出现在报纸上,这是因为AML公司迟迟没有提交年账,但如果AML公司就此注销,那么税务调查将会很难进展,这引起了英国税局的注意,随即开始启动 “危险修正”(Jeopardy Amendments)程序。

 

“危险修正”并不是一个常规的程序,英国税局只有在认为存在大量税收损失风险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这项程序,比如:

 

企业的自我评估严重低估了企业的真实纳税义务;

除非立即修改自我评估,否则政府可能会损失税收。

 

也就是说,税局认为AML公司的税务报告出现问题,将要根据现有的数据进行评估。

 

 

税局纠察百万英镑营业额,两次复议均失败!

 

启动调查后,税局通知AML公司,其2014年的营业额为1,661,772.39英镑,2015年的营业额为1,620,425.55英镑。

 

然而,AML对此金额并不认可,提出了复议,并且申请推迟缴纳应缴的税款,税局最后也同意了全部推迟缴纳税款。

 

既然AML提出了质疑,那么需要拿出相关的材料进行佐证来证实自己的说法。然而,AML并没有及时拿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让复议陷入僵局。

 

2018年4月30日,税局根据《2008年财政法》附表36的第39段向AML公司发出300英镑的罚款通知。其理由是,AML公司并没有遵守信息通知守则。

 

《2008年财政法》附表36的第39段明确规定:

 

1) 本段适用于如下情况:

a) 没有遵守信息通知,或

 

b) 经仲裁庭批准的检查过程中,故意阻碍英国海关税务总署的官员

 

2) 可处以300英镑的罚款。

3) 本段中提到的没有遵守信息通知的人,包括违反第42或43段的规定,隐藏、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安排隐藏、销毁或处置文件的人。

 

简言之,AML既然提出质疑,那么就要拿出证据,如果没有及时拿出证据,则是没有遵守信息通知,英国税局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罚。

 

如有更严重的情况,对持续不遵守信息通知的行为每天最高60英镑的罚金。

 

然而,AML公司针对300英镑的罚款决定继续提出复议,而这一次复议直接被驳回。

 

 

关闭公司能够一了百了?税局调查更加起劲!

 

时间来到2018年12月16日,在此之前,AML公司没有提供任何文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9年3月13日,AML的董事L先生向英国公司管理处(Companies House)提交了解散通知。

 

在L先生看来,他打算使用清算公司的方式来击溃税局的调查,或许税局会“知难而退或是”不了了之”。

 

但是,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因为要解散公司,必须向所有未偿还(包括有争议的)债权人发出通知。

 

也就是说,即便是向英国公司管理处提交了解散通知,英国公司管理处也会向税局发出通知,在所有债务问题尚未处理完成时,不可能把公司关闭,一了百了把税局的通知放在一边不管的。

 

而L先生的这一做法,不仅增加了税局调查的决心,还给日后的判决留下了隐患。

 

 

多重“作死行为”,加重处罚判决!

 

除了解散通知,AML公司更是使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变着花样地使用各种理由来阻碍调查,包括:

 

L先生顾左右而言他,口头供词具有误导性、不完整、不一致的陈述。

不尊重信息通知期限,只遵守部分信息通知。

最重要的基础财务记录被销毁。

提供的很多证据对调查没有实际帮助。

试图解散AML公司。

 

上述的一系列“作死行为”对法庭最后的判决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不仅如此,L先生还是一名特许会计师和特许税务咨询师,其本身对财务和税务的规则是了如指掌的。

 

也就是说,L先生是明知故犯,这种不配合调查,故意隐瞒事实,阻碍调查的行为也遭到了较为严厉的判处。

 

尽管法庭没有看到更多相关证据信息,无法真正对税收进行量化,但是最后认为其中的税务风险不小于10万英镑,但有可能高达400万英镑,考虑到每天5万英镑的额外罚款,上级税务法庭裁定处罚AML公司15万英镑。

 

AML公司必须处理完成这笔罚款之后才能够顺利解散注销。

 

丽莎提醒:

 

看过上面的案例,您是否觉得英国的上级税务法庭裁定的有些“随意”呢?

 

既然法院没有拿到确凿的证据来证明AML公司所欠缴的款项,那么得到一个“带有具体数值”的判决是有悖于常理的。

 

的确,本案的情况确实让法院的判决陷入困境,但是法庭最后只能依照相关的预测来判断罚款估值。

 

当然,L先生作为AML公司的董事可能对此判决是“欣喜的”,因为他的不配合行为导致没有办法真正查明AML公司所欠下的税款,或许,真正需要缴纳的税款远高于15万英镑,在与税局和法院的“斗智斗勇”中,L先生的做法或许真的自己节省了一大笔税款。

 

面对这样的结果,AML公司必须如期进行支付,否则将会涉及到更多违约滞纳金,甚至企业董事也会面临处罚或刑事判决。

 

讲到这里,很多担任公司董事的莎粉可能存在一个误区——以为自己解散公司就能免除债务。

 

其实不然,如果选择自愿注销,在真正关闭公司前,英国公司管理处(Companies House)是要求您向债权人发出通知,并且清偿债务的。

 

一般来说,如果你选择自愿注销公司,根据《2006年公司法》的规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在最后三个月没有任何商业运作或抛售股票

最后三个月内未变更过公司名字

没有濒临破产

没有与债权人签订协议,诸如:公司债务自愿清偿协议

没有未处理完毕的法律诉讼

如果公司是增值税纳税人,需要先解除增值税登记

 

如果当事公司不能满足上面要求的话,这是不可以申请自愿注册公司的。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则是应该申请公司破产。因此,可以看出来,公司有了债务,则是无法自愿解散的。

 

根据丽莎的经验,自愿注销公司的时间流程大致在6个月左右,此外,还需要在英国公司管理处登宪报,如果没有收到书面反对即可正式注销公司。如果您对于公司自愿注销方面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丽莎律师行,我们专业的商业律师团队会为您答疑解惑,解决您的烦恼。

 

好的,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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