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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企业主往往会认为:我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出了事公司承担一部分责任就好,其余的还有保险兜底。

 

自己作为董事,就算最后公司出了事,或者破产了,我把公司草草关掉就好了,也不需要付出什么巨大的责任和成本。

 

然而,就在今年,威尔士的斯旺西刑事法庭判处一名公司董事长达10.5年的监禁。给很多董事上了一课。

 

看来,这董事可不是闹着玩的,如果出了事可真是要负责,甚至是坐牢的。

 

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这名董事要背负如此长的刑罚呢?

 

 

案件背景:

 

2021年10月30日,一场本应轻松愉快的桨板之旅在英国彭布罗克郡(Pembrokeshire)的克莱达河(River Cleddau)进行。

 

然而,令9名桨板运动爱好者意想不到的是,一场灾难即将到来。这场英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桨板事故导致四人死亡,其中一人为救人殒命。

 

事故的起点来自一个看似专业的组织者——Nerys Bethan Lloyd(下文称其为“L女士”),她是组织这次桨板活动的公司Salty Dog Co Ltd的唯一董事和实际控制人,曾任警察,拥有一定的桨板经验。

 

在事故发生时,她带领的团体包括她的朋友兼协助教练Paul O’Dwyer(下文称其为“OD先生”)、OD先生的妻子及六名付费参与者。尽管每位遇难者都有良好的游泳技能,但他们未能在湍急的水流中保住生命。

 

不顾天气预警执意水上运动,四人遇难

 

而事实上,这起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当地政府已经发布了严重天气警告,并有洪水泛滥的预警,按理说,这种浆板旅游体验活动应当暂停,但L女士却依旧带队出发。

 

事故当日上午8点49分,桨板团队启程向河流下游的Burton Ferry方向进发。队伍由L女士在前引导。在短短几分钟内,他们到达了一个危险的地标——横跨河流的一道堰。

 

作为领队的L女士未就这一地区中存在的危险作出任何警告,更未提供应急安全指引。她自己先从堰中央的鱼道顺流而下,而队员在试图模仿时,大多未能对齐通道,纷纷被卷入堰底的回流区——因水流过堰后在底部急剧反转而形成的致命循环水域,人一旦陷入激流就像陷入波轮洗衣机的漩涡当中,根本无法挣脱。

 

这时,3名参与者已经被困,OD先生意识到问题后立即试图施救,但是也被卷入其中,最后丧命。随后有人拨打紧急救援电话,但是已经为时已晚,最后此次事故造成4人离世。

 

 

事故报告出炉,公司董事要担责

 

2022年12月,英国海事事故调查处(Marin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Branch,MAIB)发布了一份关于这起悲剧的报告,报告发现:

 

事故中的领队(L女士)有资格在良好的条件下向初学者和新手教授站立式桨板运动,但没有资格在湍急的河流上带领游客。

 

桨板运动参与者之所以丧生,是因为领队们没有意识到堰坝的危险情况。他们在出发前没有去过堰坝,所以不知道当时河水水位很高,潮汐情况也不太清楚。

 

他们没有注意到事故发生时生效的洪水警报。

 

参与者没有被告知堰坝的存在或如何下降。

 

这群人没有注意到靠近下水点的标志,该标志警告堰坝很危险,并建议他们离开河流并带着他们的船绕过堰坝。

 

整个团队对个人防护装备(如服装、浮力辅助设备和牵引绳)的使用情况并不一致。

 

团队人员没有遵循公认的建议,即在湍急水流中站立式桨板冲浪者应该佩戴快速释放腰带和个人漂浮装置。

 

L女士没有为这次旅行提供书面风险评估。

 

桨板运动参与者的能力没有得到评估。

 

参与者在开始游览之前没有要求填写法律免责声明、医疗声明或提供紧急联系方式,这延误了警方联系死者家属的时间。

 

英国各地对桨板运动的管理不一致,也没有公认的国家培训标准。

 

综上所述,在天气、训练、带队能力、装备、法律文书等诸多因素均欠缺的情况下,出现了这样的悲剧。

 

 

事故中遇难的四人

 

随后,L女士被皇家检察院送上法庭。皇家检察院庭审时强调,L女士的行为能力远低于桨板教练和活动策划者的预期标准,导致悲剧的发生。

 

负责调查的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SE)也认为L女士对让没有经验的桨手越过堰的决定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死亡风险是可预见的”,这是“完全鲁莽的”。

 

在长达两年的调查后,2025年3月,L女士在斯旺西刑事法庭认罪。她被控4项严重过失杀人罪,以及违反《1974年工作健康与安全法》中对非雇员的安全责任(未能履行对非雇员的注意义务)。

 

最终,法院判处L女士10.5年的监禁。

 

企业出事,董事还要背负刑事责任?

 

可能有莎粉有这样的疑问,这不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外出活动吗?出现这样的问题理应由保险公司负责善后处理,公司也是有限责任实体,为什么董事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呢?

 

其实在本案中,L女士作为公司唯一董事和活动指导员,对参与者显然负有直接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天气恶劣、水坝危险的情况下,她却未能取消活动,也没有提供任何警示或培训,属于明显且严重的失责,造成4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严重过失杀人。

 

除此之外,《1974年健康与安全工作法案》也规定,所有雇主和管理人员不仅对雇员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也需确保非雇员(如客户、参观者、第三方等)在其业务活动中不被置于不合理的风险之中。

 

还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公司为有限责任实体,董事若在管理中存在严重失职、违法行为,仍将面临个人刑事追责。

 

 

丽莎小结:不同行业如何确保安全运营

 

尽管今天丽莎和大家分享的案件发生在水上运动领域,但其法律警示对各类企业都有普遍意义。企业若忽视安全运营,随时可能引发巨大的法律和道德灾难,尤其是:

 

餐饮行业(如火灾、食物中毒);

 

旅游行业(如交通事故、导游失误);

 

汽车租赁公司(如车辆状况不符规定);

 

娱乐休闲场所(如设备损坏、疏散不当)等。

 

因此,不论您身处哪一个行业,都应该做好以下几点,防患于未然:

 

  1. 全面风险评估制度

 

企业应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风险评估机制。任何面对客户的产品、服务或流程,都需:

 

识别潜在风险(天气、设施、人为失误等);

 

分析风险后果;

 

制定应急预案;

 

明确停止运营的阈值。

 

风险评估应定期更新,并由合格人员完成。

 

  1. 遵循行业指导和监管规则

 

无论是餐饮企业指南、旅游公司行业标准,还是水上活动安全守则,企业都应根据自己所在行业的相关规则来行事。

 

  1. 董事责任的内部规划与监督

 

企业董事应明确以下几点:

 

自身对公司行为负有最终法律责任;

 

若存在涉及公众健康安全的问题,应主动介入、监督执行;

 

公司应建立“安全合规负责人”岗位,报告机制直接对董事会或高管负责;

 

当活动具有高风险特征(如包车旅游、团体运动),董事应亲自审查活动设计与安全程序。

 

  1. 教育与培训制度

 

企业应对所有员工、合作者进行持续的安全培训,并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法律风险教育。尤其是面向客户的服务岗位,应有明确的操作流程和应急指引。

 

丽莎想要提醒广大企业董事:董事不仅是战略决策者,更是法律责任的最后一环。安全责任的疏忽,不仅可能造成无辜生命的流失,也将使董事个人面临长期监禁等严重后果。如果您对企业董事责任方面有任何疑问,或是遇到了类似问题,欢迎随时咨询丽莎商法部。

 

好的,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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