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扩大“免按指纹”范围,哪些情况下生物信息可被重用?

英国内政部最新发布了名为《Biometric Reuse》移民局指导文件。这并不是内政部第一次发布和“重用”生物信息有关的政策文件,但是个“更新”的2.0版本,主要目的是扩大了可以Reuse(重用)指纹等生物信息的“范围”——具体来说,对于申请人而言已经扩大至最小“满5岁”的当事人,也有可能“重用”生物信息而不必再亲自前往签证中心登录。

 

另一方面,最新指导文件对于目前持有eVisa(电子签证)但需要实体文件来证明自己移民身份的情况,也有给出安排。

 

 

→ 首先,哪些人可以适用“重用”生物信息?

 

内政部的最新指导文件指出,目前持有有效BRP或BRC的当事人,如果进行以下类别申请的时候,可以适用“重用(以前递交过的)生物信息”:

 

自2021年7月1日起的Graduate Route(毕业生签证)申请;

 

自2021年12月14日起的Skilled Worker(技术工签)申请;

 

自2021年12月14日起的Student Routes(学生签证)申请;

 

申请“Replace”(替换)BRC或BRP卡。

 

同时,以难民、人道主义保护或特许(Discretionary Leave)身份申请永居的当事人,也可能“重用”生物信息;但不论是上述哪一类,想要能够“重用”生物信息而免于亲自跑一趟签证申请中心,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UKVI先前已经为当事人登录并保管当事人的(指纹)生物信息,或者当事人(有特殊情况)而永久无法进行指纹登录;

 

当事人目前必须持有有效BRP卡;

 

当事人必须年满5岁或以上;

 

当事人已经登录于移民局系统的头像照片,不可以是超过10年前拍的(登录的);或者如果當事人是16岁以下,那么该头像照则不可以是超过5年前所登录的;

 

最后,当事人的“重用生物信息”必须是通过移民局的“UK Immigration: ID Check” App来进行身份确认。

 

当事人如果没有按照上述App的指示来完成所需步骤的话,将可能导致移民局对于当事人的更多检查,进而甚至导致移民局审核的延迟。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说上述申请人可适用“重用生物信息”,但如果移民局无法辨认或确认当事人的身份,还是可以要求当事人必须前往签证申请中心去登录自己的生物信息,这包括拍摄头像照和按指纹。

 

另外,即使当事人符合使用移民局App进行身份确认而无须亲自前往签证中心“按指纹”,当事人在申请的时候还是需要通过App上载一张最新的头像照。

 

成功完成申请后,如果当事人是来自“免签国”(Non-visa national),那么在申请获得核准后,将只会获得eVisa(电子签证);而非来自“免签国”的当事人在申请获核准后,则能收到一张新的BRP和电子签证(两种都有)。

 

 

→ 申请“替换”BRC或BRP卡的当事人

 

在符合以下情况下,移民局可以“重用”当事人(过去已经递交的)生物信息:

 

UKVI保有当事人的指纹信息;

 

需要被替换的旧卡,和替换后的新卡,上面记载著相同的信息(包括晶片);

 

当事人必须年满5岁或以上;

 

BRC或BRP卡的有效日期保持不变;

 

当事人已经登录于移民局系统的头像照片,不可以是超过10年前所拍/登录的;或者如果當事人是16岁以下,那么该头像照则不可以是超过5年前所登录的;

 

当事人的联络地址在最近6个月内没有改变。

 

申请成功后,当事人收到的新BRC或BRP卡,上面的指纹和头像信息,都会维持和之前当事人登录过(提供过)的生物信息保持一致。

 

同样地,对于符合以上所有要求的当事人,在移民局对于确认当事人的身份有疑虑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要求当事人再去“亲自”提供其生物信息,这包括前往签证中心重拍头像照,以及按指纹。

 

→ 持有eVisa(电子签证)当事人

 

另一方面,如果原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使得当事人不再属于“免签国”而需要在前往英国前申请相应签证的话,移民局必须主动联系任何符合这类情况且目前居住在英国境内,仅持有eVisa(而没有实体签证卡)的当事人,核发BRP卡给当事人。

 

如此一来,这些(受影响)当事人将不需要重新亲自登录生物信息,就能获得实体签证,方便当事人进行旅游并证明自己的移民身份。

 

 

→ 移民局的“优先”顺序?

 

最后,在特殊时期或情况而导致签证申请中心减少开放时段的情况下(如先前的新冠疫情情况),移民局对于申请人的生物信息“重用”和“登录”,将能以“优先顺序”来进行安排。

 

“高”优先(Higher priority)申请人为以下:

 

受地方政府支持的无身份“免除费用”申请人(Fee waiver);

 

无身份的“免除费用”申请人;

 

以Article 3医疗理由进行申请的当事人;

 

即将获得身份且处于贫困情况的难民申请人;

 

人口贩卖,女性割礼,强迫婚姻和其他迫切情况的潜在受害人;

 

无人陪伴的孩子(未成年申请人);

 

非英籍且持有有限期签证父母在英国出生的孩子;

 

目前持有3C签证并能申领英国福利的免除费用申请人;

 

超过70岁的申请人。

 

换句话说,符合上述“优先”情况的申请人,移民局会优先考虑是否可以“重用”当事人过去递交过的生物信息;在无法“重用”的情况下,也会优先安排这些当事人获得签证中心的“时段”,进而得以亲自前往递交生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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