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购买商品,还是购买服务,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其实都存在着一种法律关系,约束双方的行为,规定双方的义务。

 

对于一些价格昂贵的商品,或是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在进行交易前双方都会仔细商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保证双方的利益,这是现代社会中比较常见的做法。

 

尽管如此,在双方已经有了契约关系的情况下,不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如果在双方无法达成和解的情况下,法律途径可以是一个选项。

 

但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注意索赔的时效,如若索赔超过时效,则可能无法如愿获得胜诉和赔偿。丽莎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案例(CCI v CPA (Saudi Arabia))的案值高达5000万英镑(4.1亿人民币),但因索赔人最终使用法律手段时已经远超索赔期,最后无功而返。

 

那么,合同的索赔期一般为多久呢?索赔期应该从何时开始计算呢?日后,应该如何规范自己的商业合同,防止索赔无门、索赔无望的情况呢?

 

 

案件背景:

 

案件的索赔人CCI是一家位于美国纽约的咨询公司,被告是一个基于沙特阿拉伯王国法律下的的民间组织——CPA(沙特消费者保护协会),主要在沙特教育消费者享有自己的权利,帮助消费者处理投诉和保护权益。

 

也就是说,一家美国的咨询服务公司,把沙特的CPA(消费者保护协会)告上法庭,理由竟然是因“消费者保护协会”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付款。

 

这一件事听起来确实比较“乌龙”,帮助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自己却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及时付款,成为了被告。

 

令人更惊叹的是,CCI提供的一系列咨询服务的价值高达5000万英镑(4.1亿人民币),咨询的内容包括:CCI和CPA将进行合作、制定实施战略和公共政策,以解决哮喘的根本原因,从而降低在沙特的相关误诊率以及对相关治疗的依赖性,从而达到增强和改善沙特阿拉伯人的生活的根本目的。

 

2013年6月,CCI和CPA签订了协议,其中包括,承担渐进式肺部医疗改革的实施和管理;促进医疗专业人员和医疗保健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建立整个国家的全方位医疗保健网络;设计营销活动,提高公众对肺部保健管理的认知。

 

除此之外,双方还寻求来自合作伙伴和公共/私人来源的赞助,通过教育和影响,增强CPA在社会当中的而形象,其中还包括在整个阿拉伯开展全面禁烟的营销活动。

 

然而,在这一份协议中,没有任何有关报酬率的记录,但是根据合同,CCI将会针对其提供的服务开出发票,并由CPA向CCI指定的银行进行转账。

 

由于双方已经达成合作意向,CCI也正式开始向CPA提供咨询服务,一切都朝着正常的路径进行着。

 

 

协议之后再签协议,接连上诉赔款无期

 

在2013年6月的这份协议签发后不久,CCI和CPA之间又签订了后续协议,CCI将其描述为“第二协议”,根据这一协议,CCI应CPA的要求向CPA提供有关非哮喘健康、社会学、流行病学和经济研究的咨询服务。

 

在这份第二协议中,明确清晰地规定了,CPA将向CCI支付1200万美元用于这些服务。

 

随后,在2013年6月至12月期间,CCI根据协议向CPA提交了如下的发票:

 

有关哮喘的服务,发票提交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价值3,000,000美元。

 

有关非哮喘的服务,有两张汇总发票,共计金额为12,129,800美元,发票的开具的时间在2013年8月至11月。

 

然而,CPA并没有按照协议要求,向CCI的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付款,而是给CCI提供了一份承诺,声明CPA将会按照协议在2013年12月31日向CCI支付161,505,000沙特里亚尔(沙特的货币单位)。

 

直到2013年12月31日,CCI并没有收到任何款项,并且还支付了超过50万美元的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经过5年的谈判,CCI最终选择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于是在2019年12月24日CCI向纽约法院提出索赔,在当时,1.61亿沙特利亚尔折合美元相当于4305.5万美元。与此同时,由于CCI与CPA之间的协议框架中曾标注争议的解决地为英国,因此该协议受到英国法律的管辖,12月27日,CCI也在英国发起了索赔诉讼。

 

2020年6月15日,CCI和CPA同意暂停英国诉讼程序,以使双方能够进行适当的讨论。

 

2020年9月29日,纽约法院驳回了CCI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因为主权豁免,并且2013年6月双方的协议包含了一份英国管辖权的协议,理应经由英国法院来审判。

 

兜兜转转,这个案子又要回到英国来进行审理。

 

 

英国法院如何裁决?

 

2022年2月,英国高等法院审理了此案,但结果让索赔人大失所望。

 

因为英国高等法院裁定,此案已经丧失索赔时效,无法支持索赔人的主张。

 

英国高院认为:按照英国《1980年时效法》(Limitation Act 1980)第五条的规定,基于简单的合同诉讼,自诉讼事由出现之日6年期满后,不得提起诉讼。

 

那么,应该如何计算这6年的索赔时效呢?

 

这个问题说起来简单,判断起来在很多时候都是非常困难的。按照法律定义,一般是指合同中的一方已经履行完了自己在合同下的义务,需要另外一方来履行合同义务了。

 

在一般的货物贸易中,这指的是货物的出售方把货物移交给购买方的时间。在借款合同中,这一般是从还款的日期开始算起的。如果当事人知道对方应该履行义务,但是还没有这样做,而且6年时间已经过去了,当事人还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的话,法律上一般不会再允许当事人来起诉了。

 

那么如果合同是针对服务性质的呢?比如说一方为另外一方提供装修,进行机器安装,或者是提供设计,或是像本案中提供咨询服务?

 

英国高等法院审理本案件时,对《1980年时效法》的解释是,这个时效的起止时间是从一方提供完服务的时间开始算起,而不是从发票下发的日期或者款项应付的日期开始计算。

 

英国高等法院看来,尽管CCI在2019年12月27日就向英国法院提交了详细的索偿表格,但是根据案件事实,CCI针对CPA提供的服务在2013年12月17日已经全部完成。

 

按照6年的索赔期限,CCI的索赔提交的截止日期在2019年的12月17日,然而CCI提交索偿表格的时间刚好比截止日期晚了10天(实际于12月27日提交),导致英国法院无法支持CCI的索赔,CCI近5000万英镑的款项因此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其实,如果二者签署的协议中提到了有关延长追索协议的延长条款,那么法院会另当别论,因为协议中有一个“特殊条款”取代了法律所界定的6年时效原则。

 

但事实上,在CCI和CPA之间的协议当中,并没有上述延长追索条款,按照法律的要求。索赔人CCI是无法提出诉讼请求的。

 

需要指出的是,高等法庭已经针对索赔事由是否从发票截止日期开始算起这个辩论点给出了允许上诉的决定。从目前来看,CCI应该会决定提出上诉的。

 

 

丽莎提醒:

 

在上述案例当中,索赔人CCI提交索赔清单的时间仅比截止日期晚了10天,这是非常遗憾的。

 

这里不仅仅有对法律解读的差异,也与CCI在处理事务的态度有关。

 

如果索赔人能够对法律有更全面和更加清晰的了解,可能就不会错过这一截止日期,能够顺利地将索赔进行下去,最后获得一定的补偿。

 

如果索赔人能够更加积极,早日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那么这一案件可能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当然了,商业合同是很复杂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时间在很多情况下不是轻易可以判定的。为了避免将来不必要的纠纷,双方在起草合同的时候可以清晰规定一个诉讼时效开始日期的条款,比如说以发票的下发时间为准或者是以发票期限截止的时间为准,或者以其他的时间为判断的依据。

 

这样的话,就可以避免双方将来在这个问题花费时间和精力。

 

此外,如果您参与一场价值不菲、时间跨度长、众多参与者的商业合同之时,丽莎建议您需要咨询和聘请专业的商业律师为您的合同和您的权益保驾护航,这样能够在各个方面考量您的权益和经济利益,以防止因某些款项的疏忽而导致最后的巨额损失。

 

好的,今天的文章就先到这里。如果您对英国商业法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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