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不久前才发布了《创新计划》后,英国商业,能源和工业策略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 Energy & Industrial Strategy)又最新公布了一则文件,引起了包括英国媒体和民众在内的不小讨论。
这份文件发布时的新闻通稿上,写著大大的标题-”Employers ‘named and shamed’ for paying less than minimum wage“,意思很明确,就是英国政府要把没有依法付给员工至少法定最低薪资标准的雇主/企业”公之于众“,让他们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丢脸,并且承受公众的舆论压力。
这份”名单“共公布了191个违法的企业/雇主,涉及到遭到不公平支付的雇员,超过了34,000人。这代表,這191个雇主总共欠下这些员工,高达210万英镑的”工资“。
文件指出,这些雇主的”违法行为“发生于2011至2018年,会被”点名“出来的雇主或企业,都是已经因为出现了-没有合法支付至少”国家最低薪资“标准的行为,遭到了税局的处罚。
这些雇主不仅被要求需要把“欠资”还给员工,总体还被税局罚了共320万镑的罚款,比起他们当初欠下的工资,还要多出了超过一百万镑。
但仅仅罚钱是不够的,对于雇主的”不符薪资标准“行为,英国税局其实是有著一套”处罚机制“,通过“从多处下手”来达到遏止雇主知法犯法,进而保护雇员们的权利。
这次的“Named and Shamed”名单,就是其中一道处罚。
商业部最新发布的文件指出,上述这些雇主的违法行为,涉及了以下形式:
47%错误地扣除了员工的工资,用于工作上使用,例如把扣除的工资拿去购买员工的制服和其他开销(Expenses);
没有支付员工工作的所有时数,比如没有支付员工超时工作(Overtime)的时数;
19%支付了错误的“学徒工”(Apprenticeship)薪资。
不过,这份文件也有指出,有些雇主的“违法行为”其实并不是有意造成的,有可能是不小心的失误或者过错(例如不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因此给错或扣错了薪资)。
这更加证明了,雇主/企业们了解清楚有关税法的规定,是有多么重要。
→ 因为就连数个知名的大企业,都被列于“名单”上
在被公布的191个雇主中,不乏好几个大家都认识的企业,包括知名百货John Lewis、化妆和护肤品牌The Body Shop、连锁餐饮Pret A Manger等,竟都“榜上有名”。
虽然,John Lewis回应说当初是“技术性失误”并非故意错误支付的;Pret A Manger也说,当初是部分员工自愿把一部分薪资,转成其他公司福利所用(像是公司提供的儿童照护经费),只是后来相关法规变了,公司没有赶上变化,才不小心造成了部分失误,同样不是有意为之。
因此,商业部就提醒,特别有几个点是雇主容易“不小心”而造成少付工资(Underpaid)给员工的:
雇主没有注意有关“学徒工”(Apprenticeship)的薪资标准,而造成了错误支付(比如“学徒工”已满19岁,或者已经进入了第二年(完成第一年)的学徒工作);
雇主支付给“非学徒工”-学徒工的薪资;
或者,已经结束“学徒期”,可是仍然继续支付“学徒工”标准的工资;
甚至,对于“学徒工”的训练时间,雇主没有支付工资。
还有其他可能“造成失误”的点:
没有支付给雇员,“所有工作”的时数(包括轮班和轮班之间的“换班交接”时间,也应该被算做员工的“工作时间”而雇主需要为此“支付工资”的);
错误扣除了员工的工资,用作“和工作有关”的花费,如员工的制服和上班使用的器具、工具等,这些是由雇主提供和支出的,并非员工需要自己出钱;
雇主“超额”向员工徵收,有关提供“员工住宿”的費用;
把客人多给的“小费”直接拿来支付员工原本就该得到的“正常工资”,变相拿走了属于员工的小费(Tips)。
→ 目前的“最低薪资”要求?
自2021年4月起的税年,英国法律的“最新薪资”要求标准为以下:
年满23或以上的雇员:时薪至少8.91镑
年满21至22岁:时薪8.36镑
18至20岁:时薪6.56镑
未满18岁:时薪4.62镑
学徒工(Apprentice):时薪4.30镑
→ 特别注意:容易出错的“学徒工”薪资标准?
上面列出的“学徒工”工资标准,适用的是未满19岁,或者已满19岁但尚未完成第一年(正在第一年)学徒工作的雇员;
否则,如果已经年满19岁或以上,并且已经完成了第一年的学徒工作的,雇主将需要按照他们的年龄,支付如上所列的“最低薪资”。
举个例子:一个年龄目前是21岁的学徒,正在第一年的学徒工作,那么雇主需要支付这个“学徒”,至少时薪4.30镑。
再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学徒目前同样是21岁,但已经完成第一年学徒工作,要进入第二年了,那么雇主则需要支付这位“学徒”,至少时薪8.36镑。
→ 税局的“罚款”?
前面我们有提到税局的“处罚机制”。针对不遵守法定最低薪资标准来发放工资的雇主,税局有权对该雇主进行民事调查与处分。
通常的情况下,当税局接到雇员的投诉,告知某雇主没有遵守法定薪资标准来发放薪资时,税局会派调查官员(Compliance Officers)来对该雇主/企业进行调查。
调查官员有权进入公司,带走相关的文件,并拿回税局做复印以便调查使用。
雇主的文件原件通常会在7日内被归还。
如果雇主的相关资料原件是以电子类的形式保存(如:光盘,记忆卡),调查官员同样可以带回去复制一份,再同样于7日内将原件归还给该雇主。
若在调查官员完成调查后,发现雇主确实违法,那么就会对雇主下发一份“薪资不足警告”(Notice of Underpayment)。
收到薪资不足警告(Notice of Underpayment)的雇主,除了必须在期限内对相关员工(不论仍在职或已离职)补上缺少的薪资以外,一般还会面临税局的罚款。
所谓“缺少的薪水”,指的就是员工实际收到的薪水和法定最低薪资标准(以当下“标准”为准)之间的差额。
至于“罚款”,则是欠款金额的200%,每位最高可罚20,000镑(指“每位员工”)。
这也就是说,如果某位雇主的公司里,有两名员工不符法定资薪标准,该位雇主最高可被罚到40,000镑。
→ 刑事调查?
虽然说,大部份不遵守法定薪资规定的雇主,税局通常只会在民事处罚后,就不继续进入刑事阶段;但还是会有一些特别严重的案例,会让税局决定进行刑事调查,甚至起诉。
通常来说,会让税局决定进入刑事调查,是因为该名雇主故意和持续不遵守最低薪资的规定,以及拒绝配合调查官的调查。
以下税局列出了可能致使雇主被刑事调查的几大原因:
雇主故意或拒绝遵照法定最低薪资来支付员工;
雇主没有将公司的相关薪资文件保存好(调查官进行调查会需要相关文件);
雇主故意在公司的相关薪资文件中出错或动手脚;
雇主故意延迟或干扰调查官进行调查;
雇主故意忽略或不回答调查官的问题,或是故意修饰或编造假文件来混肴视听。
丽莎结语:在税局的“处罚机制”中,本来还存在文章前面提到的“Named and Shamed”(公开名单)处罚。
只不过,这项“处罚”手段在2018年曾经被暂停,因为政府想要重新评估其“有效性”。
然而,经评估过后,政府在2020年2月也已经宣布,将恢复这项“点名”机制。所以说,雇主们需要注意,如果您违反了有关“最新薪资”的规定,不只可能遭遇前面提到的“处罚”,还可能被“公开姓名”。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文章内容或者英国税务和法律方面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和丽莎会计行。
丽莎温馨建议,我们了解到不少雇主并不是刻意知法犯法,而是不够了解相关法规,造成“失误”。所以如果您有任何不确定的地方,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税务和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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