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London Road,
London, SE1 6JZ
020 7928 0276
info@lisaslaw.co.uk

新闻与见解

英国遗产税之高相信大家都知道。在英国,遗产税可以高达40%,这就代表,当事人在离世时,可能会有一大部分的财产都归英国政府所有。

 

因此,有不少人都会忧虑该如何处理自己的遗产,才能确保可以把最好的都留给下一代。

 

近日,丽莎就接到一名莎粉的咨询,他听朋友說把房产放到信托(Trust)里面,就可以避开遗产税。

 

但是莎粉不清楚到底信托是否真的适合自己,所以就来寻求我们的帮助。

 

那么,到底谁适合设立信托?谁又比较适合以遗产的方法把财产留给子女呢?

 

今天,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网络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房产想留给孩子,是通过遗嘱还是信托?》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英国信托和遗嘱”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法律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丽莎还要提醒,所有我们制作的视频,都会同步发布在丽莎的官方YouTube平台。如果想要观看更多丽莎视频,可以关注我们(丽莎律师行)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mpxpJNXwSfgy7_z6ljKmg

 

我们也有英文版YouTube(Lisa’s Law Solicitor):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3MHpkVaHm6EsGunDg1xUpQ

 

如果对于视频内容,英国法律的更多方面,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咨询丽莎律师行。

 

觉得丽莎的文章和视频不错的话,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 📱 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 📱 <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如何使用丽莎APP,莎粉们可点击这里 ↓

 

《您的掌上律师行:如何使用丽莎APP?》

 

丽莎以简易图表,一步一步带您使用丽莎律师行的专属APP。

 

您和我们只有一键之隔。委托我们,您完全可以更加省时省力。对于住得远的莎粉,您更可以省下车费和舟车劳顿。丽莎只想为您做得更好。您说,我们做!委托丽莎,从来没有如此简单过!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或者通过我们旗下官网《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咨询丽莎。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3

《丽莎知道》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手机版:www.weibo.cn/lisaslaw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author avatar
lisaslaw@web

许多人都知道,《国籍和边界法案》(Nationality and Borders Bill 2021)目前正如火如荼处于英国议会的立法程序中。

 

在这个众所瞩目的法案中,大家比较知道或听过的,就是法案当中对于英国难民制度的重大改革。

 

不过,丽莎今天要提到的是其中一个名为NC19的修正条款;英国议会也即将针对该条款做出表决。

 

 

→ Amendment NC19是什么?

 

简短的说,NC19将赋予英国移民局权力,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无须”通知“相关当事人,移民局将撤销当事人的英籍身份。

 

目前,根据《1981年英国国籍法》(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81)的Section 40(5),要求移民局如果打算撤销当事人的英籍身份,必须事先发给当事人一封”书信通知“(Written Notice)。

 

不过,在2018年的时候,英国内政部修改了相关政策,目的是为了让移民局可以简单通过电邮或传真等方式,向当事人”通知“要撤销他们的英籍身份。并且,该”更新政策“允许移民局,可以直接把”通知信“寄到当事人过去提供的电邮/电话或住家地址;甚至是无法联系上当事人的时候,可以采取”Service to file“(意即内政部自己存档,但事实上当事人并没有被通知)。

 

可想而知,这样的做法将可能导致当事人在根本没有收到通知的情况下,其英籍身份就默默被取消了(因为即便移民局有把”通知信“寄到当事人过去提供的联络地址,该联络方式可能也已经改变,变项导致当事人根本就不知情)。

 

也因此,根据几个月前出炉的一则高等法院判决(R (D4)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2021] EWHC 2179 (Admin)),法官就指出内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政策,已经是一种”越权“(ultra vires);内政部并没有权力去逾越Section 40(5)的”通知“要求。

 

现阶段,虽然针对上述这则”D4“判决,移民局已经提出上诉。

 

但很显然地,英国内政部希望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并让他们”走得更远“。所以通过提出Amendment NC19,他们希望乾脆直接免除原本必要的”通知“要求。

 

 

→ 如何免除?

 

NC19的用意,是希望在《1981年英国国籍法》中,新增一个分项-Subsection 40(5A),这个新增的分项将允许移民局在以下情况下,有权略过原Section 40(5)的”通知“要求:

 

(a) 当内政部没有握有/得到(当事人的)相关联络信息,缺乏”所需信息“而无法给予通知;

 

(b) 由于其他理由而无法合理给予通知(给予通知是不可行/难以行使的);或者

 

(c) 符合以下情况的话,也不应该给予”提前通知“:

 

(i) 基于国家安全利益考量(而认定不适合”通知“当事人);

 

(ii) 基于英国和另一国家之间的良好关系为考量;或者

 

(iii) 其他基于公众利益的考量。

 

→ 内政部为何需要Amendment NC19?

 

简言之,不论是从前面提到的D4判决,还是后来提出的NC19,内政部主要的立意是想用于打击恐怖份子。

 

让像是”圣战新娘”(Shamima Begum)这样原本持有英籍,却前往加入恐怖组织的人,内政部可以更快撤销他们的英籍身份,不让他们再回到英国。

 

 

→ 不过,NC19的实际操作上,将会有值得疑虑的地方?

 

这是因为,首先以上述提到的(a)(b)两点来看,我们尚不清楚移民局将如何判决,什么才是属于”不可能“或”不合理“行使对于当事人的通知。

 

如果说没有一个严谨的标准或判断依据的话,移民局未来岂不可以自说自话,毫不费力就可以不尝试提前通知当事人,想撤销就撤销?

 

再者,(c)甚至允许了移民局可以直接决定”不通知“当事人的权力。需要注意的是,(iii)更允许了移民局可以基于”公众利益“的考量而不给通知。

 

可以说,基于”公众利益“的理由似乎涵盖的范围是(比起基于”国家安全“理由)更为广泛的。一旦真赋予了移民局这样的权力,是否真的只会用于打击或对付恐怖份子,还是其他当事人也可能会遭殃?

 

丽莎认为:如果真的想把NC19的内容融入现有《英国国籍法》当中的话,还是需要设置一些具体且严谨的判定标准。

 

例如,必须确实满足了哪些条件或情况,才可能启动移民局的”无法合理通知“权力;以及当事人的行为必须符合了哪些门槛(或者说判断基准),才能触发”不通知“。

 

这些”触发“或者说”启动“的基准应该也要明文规定、详细列出,而不是让移民局自己判断、自行衡量。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觉得丽莎的文章不错?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 📱 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 📱 <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如何使用丽莎APP,莎粉们可点击这里 ↓

 

《您的掌上律师行:如何使用丽莎APP?》

 

丽莎以简易图表,一步一步带您使用丽莎律师行的专属APP。

 

您和我们只有一键之隔。委托我们,您完全可以更加省时省力。对于住得远的莎粉,您更可以省下车费和舟车劳顿。丽莎只想为您做得更好。您说,我们做!委托丽莎,从来没有如此简单过!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或者通过我们旗下官网《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咨询丽莎。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3

《丽莎知道》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手机版:www.weibo.cn/lisaslaw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author avatar
lisaslaw@web

提到英国税局的”合规检查“(Compliance Check)以及后续可能伴随出现的税局罚款(HMRC penalties),听起来经常令人感到闻风丧胆。

 

有关于这方面,英国税局最新发布了一份名为CC/FS7a的文件,特别说明了有关纳税人/企业如果申报了不正确的税务,或者缴交给税局不正确的相关信息,税局是如何判断和决定对当事人的罚款——今天丽莎将特别带莎粉来看一看这份文件,希望帮助面临类似情况的莎粉,能够更好的了解如何应对。

 

 

→ 首先,税局什么时候可能对于”不正确申报“开罚?

 

税局的最新文件指出,如果当事人(这里指具有纳税/申报税务责任的个人或企业)递交给税局不正确(Inaccuracy)的信息或报税,并且该”不正确“涉及以下,税局就可能处以罚款:

 

使得当事人没有缴交该交的税、少交税,或反之”多领“补助;

 

不正确申报的情况是出自于不小心/疏忽,或故意,甚至是有意的欺骗和隐瞒。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是通过他人,比如说是让雇员或委托税务顾问来代为申报的话,当事人依然需要承担所有申报信息必须正确无误的全部责任。否则如果出错的话,税局有权力对于当事人开罚。

 

 

→ 那么,税局有可能不罚款吗?

 

有的。税局也指出,如果当事人的申报中虽然有不正确的地方,但税局相信当事人已经尽到合理的谨慎和注意(Reasonable Care)了。如果当事人可以证明自己已经”尽到Reasonable Care“,税局可以不对当事人罚款,比如:

 

保有并维持正确的税务记录;

 

当有不确定的地方时,有积极和税务顾问或税局联系并询问,主动想要确保自己做出正确申报。

 

→ 在税局发现前“主动披露”

 

税局指出,要判定当事人是否属于”主动披露“(Unprompted Disclosure),需要看当事人是否在税局”未能发现前“(还无法发现的时候)就主动告诉税局有关自己的不正确申报。

 

税局的意思是说,如果当事人觉得糟了、快被税局发现了,才去向税局揭露有误的地方,那么这类披露一般就属于”非主动披露“(Prompted Disclosure)。

 

税局补充,一旦税局开始进行”检查“后,当事人才向税局披露的话,一般就属于”非主动披露“,除非当事人符合以下(才可能被视为”主动披露“):

 

当事人主动披露的”不正确申报“和税局目前进行检查的项目无关(也就是其他的申报);或者

 

有合理的理由可以相信,税局在检查当中也无法找到该”不正确“的信息,而是当事人自己愿意”主动揭露“。

 

而之所以要去区分主动或非主动披露,自然是和税局后续的罚款有关。”主动披露“的罚款相比”非主动披露“自然会低一些。

 

进一步说,如果说当事人先前做了申报,申报的当下认为是正确无误的,但后来自主发现可能因为疏忽有不正确的地方;在当事人选择向税局”主动披露“的情况下,税局是有权力将罚款减为”无“,也就是免去对于当事人的罚款(nil)。

 

所以丽莎在此也建议,对于税局越是采取诚实为上、主动披露,其实对于当事人也会是越有利的。

 

 

→ 要是罚款无可避免,怎么做才能降低罚款?

 

对于税局来说,他们有一套”衡量披露质量“的机制,称为”Telling, Helping and Giving“。

 

所谓当事人的”披露质量“,就是看当事人对于税局的”配合程度“。想当然,当事人越是积极配合税局(检查),税局越是尽可能有权提高对于当事人的”罚款折扣“。

 

例如:

 

主动告知税局确实有出现不合规的情况,以及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尽快告诉税局有关所有”不合规“的细节;

 

积极协助税局的调查,详尽回答税局的提问;

 

帮助税局尽快了解当事人的相关账户和纪录;

 

有效回复税局信件;

 

配合税局的调查,包括面谈和到访检查;

 

帮助税局更快找出”不合规“的细节,例如漏报漏交的金额(包括任何隐藏未申报的收入等等);

 

积极给予税局权利,让税局能够查看相关账单/文件,不延迟回复,甚至主动附上税局没有要求的文件,帮助税局厘清事实。

 

简言之,税局将能尽最大可能减少对于当事人的罚款,如果当事人可以做到:

 

一旦发现有任何”不合规“的地方(或者当事人相信税局就要发现了),就尽快以诚实并积极态度,主动告知税局所有有关”不合规“的细节;并且

 

积极配合税局后续所有的调查和检查,尽最大可能帮助税局厘清事实和相关细节。

 

税局也表示,如果当事人不能主动或延迟告知的话,即便后面还是配合了,那么税局能够给出的”罚款折扣“,将会比原先就积极主动的情况,要来得低一些。

 

→ 税局如何决定罚款的比例?

 

首先,税局会针对当事人的”行为“来决定罚款比例。这基本可以分成以下4种:

 

Reasonable Care(合理的谨慎和注意)

 

Careless(疏忽/不小心)

 

Deliberate(故意为之)

 

Deliberate and Concealed(故意且隐瞒/欺骗)

 

上述第3和第4点不同之处在于:Deliberate是指,当事人出现的”不合规“是故意的,例如刻意报低自己的收入;而Deliberate and Concealed则是指,不只前面出现有意的不合规申报,之后还”采取行动“要去隐瞒或掩盖该”不合规行为“。

 

然后,结合当事人属于”主动披露“或”非主动披露“,可以得出以下罚款比例:

 

 

→ 再搭配前面提到的”Telling, Helping and Giving“因素:

 

满足“Telling”因素:税局最高可给出30%罚款折扣

 

满足“Helping”因素:最高40%罚款折扣

 

满足“Giving”因素:最高30%罚款折扣

 

(值得一提的是:这3项因素虽然相加起来最高可达到100%的罚款折扣(也就等同于没有任何罚款),但实际上这种100%的罚款折扣是非常少见的情况;通常最多是”接近“100%。)

 

可想而知,总结前面提到的”罚款比例“和”罚款折扣“规则,最后就可以得出当事人最终的罚款比例(Penalty percentage rate)为何。

 

至于当事人最终需要缴交的实际罚款金额,则需要以“Penalty percentage rate”乘以“Potential Lost Revenue”(这一般是指当事人少报/少交的税金),最后就会得出一个罚款的具体金额。

 

丽莎结语:

 

总的来说,丽莎还是提醒,面对税局,当事人最好的做法,一直都是诚实为上。

 

并且,如果真的有不小心出错的地方,在面对税局调查的时候,也要积极配合,并且向税局解释清楚并附上详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

 

这样的基础,其实是税局不论更新多少次相关政策文件,都会保留的基本原则。

 

丽莎也提醒,如果当事人收到税局的通知要进行合规检查;在接到税局的信件后,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您的会计或者税务顾问,千万不能往后拖。

 

因为越往后拖,就代表向税局表明合作态度和寻找合理理由澄清事实的可能性越小,税局就越有可能会对当事人形成负面评价。

 

另外,如果税局前来调查的话,“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一般都是会表明需要当事人提供哪些材料的。

 

建议当事人积极配合税局的调查,提供他们所要求的资料。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觉得丽莎的文章不错?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 📱 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 📱 <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如何使用丽莎APP,莎粉们可点击这里 ↓

 

《您的掌上律师行:如何使用丽莎APP?》

 

丽莎以简易图表,一步一步带您使用丽莎律师行的专属APP。

 

您和我们只有一键之隔。委托我们,您完全可以更加省时省力。对于住得远的莎粉,您更可以省下车费和舟车劳顿。丽莎只想为您做得更好。您说,我们做!委托丽莎,从来没有如此简单过!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或者通过我们旗下官网《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咨询丽莎。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3

《丽莎知道》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手机版:www.weibo.cn/lisaslaw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author avatar
lisaslaw@web

移民法又有新变化!扩大开放季节工,英移民政策正往“高经济”转型

 

继英国内政部在今年9月、10月接连发布英国新移民法修订通知《HC 617》和《CP 542》后,才刚步入11月,就又再次出炉了一份最新修订通知——《HC 803》。

 

不过,今次这份《HC 803》比起前两份都要更加精简(虽然前一份《CP 542》已经算是满精简的了)。

 

在《HC 803》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允许(猪肉)屠夫能够合法来到英国当季节工,希望一定程度解决或至少减缓相关人员的短缺问题。

 

为此,《HC 803》所公布的新变化,也已经自2021年11月1日的下午4点起正式实施。

 

和上个月发布并已经开始实施的《CP 542》一样,这次的《HC 803》也属于“紧急政策”;目的是为了解决英国“猪肉屠宰”行业的季节性人手短缺,担心尤其是临近圣诞季节的供应链问题。

 

也就是说,此次的移民法变化,目的在于让英国雇主可以通过Seasonal Worker(季节性工人)路径,聘请“猪肉屠夫”来到英国工作。

 

 

→ 可是,肉类屠夫本来就可以通过“Skilled Worker”工签来到英国?

 

原本在内政部发布《HC 803》前,丽莎曾经猜想,英国内政部之所以还想开放临时的”季节性工人“路径给这类申请人,是为了给紧急需要人手的雇主更多方便,这其中也包括雇主们可以通过更低的成本来聘请”季节性屠夫“。

 

可是当看到《HC 803》的内文后,我们可以发现,即便是属于”季节性工人“,对于这类“猪肉屠夫”的薪资要求,也还是和Skilled Worker(技术工签)维持一致水平,并没有因此而降低。

 

这代表,这类”季节性屠夫“仍需要满足相当于年薪25,600英镑(时薪等于或大于10.10镑)的门槛。

 

换句话说,对于雇主来说,选择以Skilled Worker(技术工签)还是Seasonal Worker(季节性工人)路径,主要的差别在于”季节性工人“的申请要求可能相对弹性一些。

 

比如说,如果雇主尚未持有赞助资质(Sponsor Licence)又急于赶紧纳入人手的,可以先通过这个”临时政策“来救急。

 

此外,申请人本身如果通过Seasonal Worker(季节性工人)来英工作的话,也不像Skilled Worker(技术工签)那样,必须满足一定的英语要求。

 

当然,也因为这类临时性签证只有最长6个月的效期,所以也不像Skilled Worker工签,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医疗附加费(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

 

 

→ 如何申请这类”新路径“?

 

和先前已经公布过的”货车司机“(HGV Driver)和”家禽类工人“(Poultry Worker)一样,想要申请”季节性屠夫“签证,首先需要和合格的承办机构联系。雇主可以选择以下4家中的任一家:

 

AG Recruitment

 

Concordia

 

Fruitful Jobs

 

Pro-Force

 

联系了上述承办机构后,他们就会直接告诉雇主相关的申请流程,以及所需费用。

 

根据内政部的临时性政策,移民局允许这类“Pork Butcher”的申请上限是800人(共开放800个申请名额)。

 

 

→ 申请截止日期?

 

想申请”季节性屠夫“签证,最晚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递交申请。申请成功后,申请人最长可以拿到6个月的签证效期。

 

→ 哪些”工种“符合申请?

 

以”季节性屠夫“类别来说,申请人的工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属于”屠夫“(Butcher)工种,工种号码5431;并且

 

申请人的屠宰工作必须是针对”猪肉“;

 

工作场所必须是农场、屠宰场,或肉类加工场。

 

→ 如果是”货车司机“或”家禽类工人“呢?

 

同样,为了解决今年圣诞季来临前的家禽类从供应至运送的人手短缺问题,符合以下职业/工种的“季节性工人”,也能够通过申请Seasonal Worker(季节性工人)签证,来到英国打工:

 

  1. 家禽供应相关:

 

屠夫(工种5431)

 

禽类处理员(工种5433)

 

禽类宰杀和脱毛员(工种5433)

 

脱毛员(工种5433)

 

禽商/禽贩(工种5433)

 

家禽加工员(工种5433)

 

禽类包装(贴纸)员(工种5433)

 

捆绑(禽类)员(工种5433)

 

食品处理员(工种8111)

 

家禽捕捉/处理员(工种9111)

 

家禽疫苗注射员(工种9119)

 

禽类肉品包装员(工种9134)

 

  1. 负责运送相关食品的货车司机:

 

重型卡车司机(工种8211)

 

和运输/运送工作有相关/关联(属流程一环)的工作人员

 

内政部文件指出,符合上述第一类工人,即家禽供应相关工人,最晚必须在2021年11月15日前递交签证申请;而如果是符合HGV Driver(货车司机)运送类别的,最晚需要在今年12月1日前递交申请。

 

由于此政策属于临时性解决短缺季节工之用,对于“Poultry Worker”的签证申请成功后,其效期将截至于今年的12月31日;而“HGV Driver”则是直到明年的2月28日。

 

此外,想要符合“HGV Driver”申请的话,申请人(即雇员)还需要持有HGV执照(由于是大货车,需要持有的是Category C或者Category C+E的执照才可以)。并且,只有来自欧盟(EU)、欧洲经济区(EEA)或瑞士的HGV执照,才可以被承认。

 

 

→ 展望未来?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内政部在此次的《HC 803》中也指出,由于”Butcher“(屠夫)原本就是技术工签(Skilled Worker)所允许申办的工种。

 

这代表,即便此次内政部没有临时开放季节工的路径,单靠原有的签证路径,英国在地雇主仍然是有可能申请境外”Butcher“来到英国的。

 

因此,内政部也强调,未来雇主如果有这类需求,应该(趁早)做出长期规划,通过原本移民制度下存在的签证路径,来招聘并申请相应人员来到英国,而不是依赖政府临时开放的路径。

 

内政部的意思是说,他们的目标是创造”高技能“、”高薪资“的商业移民环境,这也是未来英国移民政策所鼓励的走向。

 

丽莎总结:其实不论是从最近几次的移民法修订通知,或者是相关移民政策的新宣布,我们似乎都能越来越清晰看出,英国政府在未来移民政策的走向,是集中在往”高技能“、”高经济发展“的方向前进。

 

这包括对于探访签证所允许的商业活动更弹性、开放,或者未来对于商业签证方面的进一步改革甚至推出新路径等等……

 

就连此次看似简单的临时性季节性工签政策,内政部都再次强调或者传递了类似的信息。

 

进一步说,我们也要提醒相关雇主们,虽然此次内政部为了”应急“推出了临时性政策;但对于原本就能通过”技术工签“管道来聘用海外人才的职位来说,未来内政部恐怕会更加期望雇主提早做出规划和准备。

 

意思是说,类似的临时政策恐怕不会常常出现。如果您是需要聘用相关海外人才的,应该提前开始计划。例如,您是否需要开始申请赞助资质,而在您申请赞助资质前,您又需要先做哪些准备,才能满足申请要求。

 

如此一来,您才不会在进入旺季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人手不足而感到困扰,甚至影响您的生意进展。

 

不论您的行业为何,只要您对于这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联系我们。丽莎律师行的专业移民团队,将会针对您的需求,给予您最适用的建议和服务。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觉得丽莎的文章不错?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 📱 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 📱 <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如何使用丽莎APP,莎粉们可点击这里 ↓

 

《您的掌上律师行:如何使用丽莎APP?》

 

丽莎以简易图表,一步一步带您使用丽莎律师行的专属APP。

 

您和我们只有一键之隔。委托我们,您完全可以更加省时省力。对于住得远的莎粉,您更可以省下车费和舟车劳顿。丽莎只想为您做得更好。您说,我们做!委托丽莎,从来没有如此简单过!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或者通过我们旗下官网《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咨询丽莎。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3

《丽莎知道》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手机版:www.weibo.cn/lisaslaw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author avatar
lisaslaw@web

提到夫妻买房以及印花税,不少人都知道,英国的印花税政策是把夫妻视为“一个整体”而不是看做“各自单独的个体”。

 

这代表,如果夫妻当中的其中一方名下已经有房,那么即便在另外一方的名下再买一套房,看上去是各自拥有一套房;这对夫妻被视为一个“整体”仍会被看做是购买了“第二套房”而需要支付“更高税率”印花税(Higher Rates)。

 

不过,在这个基础下,一位莎粉的来信,将为我们开启一个新的有趣讨论:

 

这位莎粉在2016年独自买了一套房,并自己在里面住了几年。后来,莎粉在2019年结婚,婚后搬进了她老公在2015年独自买下的房子里。

 

换句话说,莎粉夫妻的“婚房”是当初她老公独自买在老公一人名下的。并且在婚后,该套房还是维持在老公独自名下。

 

至于莎粉婚前独自买下的那套房呢,自从她搬进老公的房子里,莎粉那套房就一直出租出去,直到现在。

 

莎粉的疑问是:她和老公现在计划搬进更大的房子里。如果把老公名下那套房给卖掉,然后买一套新的住的话,那么莎粉想继续留著名下那套出租房,会因此使得她适用“更高税率”印花税吗?

 

 

有趣的是,以上述莎粉的例子,答案却是否定的。

 

英国税局(HMRC)近期有公布一个说明案例,该案例可以说不约而同和莎粉的情况吻合。

 

在税局《Stamp Duty Land Tax Manual》内部说明中,举的例子同样是一位夫妻。只不过这对夫妻是一起住在老婆独自拥有的那套房子里,而老公自己的那套房子则是用于出租。

 

在这样的例子中,税局有立下一个前提——就是夫妻双方各自对于双方名下独自拥有的房子,各自是没有”获益“的(neither having any interest);简言之并非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婚前)各自拥有的。

 

(注:以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来看,双方各自”婚前“所持有的财产,是属于各方自己的,一般不视为婚后的共同财产。这里暂不讨论婚前财产因为某些原因而成为婚后共同财产的情况。)

 

税局表示,在像这样各自拥有一套房的前提下,双方一起住在其中一方的房子里(以税局给出的例子来说,是住在丈夫那方的房里);那么,当丈夫把他的房子给卖了,夫妻双方再一起购买一套新房共同居住时,夫妻双方等于是更换他们的”主要住房“(Main residence)。

 

这样的话,另一方名下本来就用来出租的房子,由于原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套出租房仍然可以继续保留下来,并且不会触发”更高税率“(Higher Rates)。

 

 

→ 关键在于“主要住房”?

 

税局进一步解释,在这样的案例中,夫妻有没有一起住在该房产里,是很重要的关键。

 

意思是说,如果以开头提到的莎粉案例来说,假如莎粉和她老公,婚后没有一直住在老公婚前买的那套房子里,没有把该房产当做夫妻的“主要住房”的话;那么即便双方在打算共同买一套新房的时候,有把各自的其中一套卖掉,也无法被视为是在”更换主要住房“而免去”更高税率“印花税。

 

即便,看起来都是买一卖一,但造成的结果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进一步说,假设今天(同样以莎粉的例子),双方没有一起住在老公的房子里(该房子没有被视为“主要住房”),然后莎粉名下的房子同样用于出租的话;那么在双方共同购买一套新房的时候,即便把老公名下那套给卖了,仍然会触发”更高税率“。

 

这是因为,这时候莎粉就不能被认为是”更换主要住房“;而在莎粉原本就已经有一套房的前提下,再买一套房就会被视为是”第二套房“,因此适用”更高税率“。

 

→ 从这个例子来看,已婚夫妻比起未婚情侣更有利?

 

这是因为,莎粉已经结婚,她和老公被视为”一个整体“来看,所以当他们把原来“主要住房”卖掉,再买一套新的时候,才能免去”更高税率“。

 

如果说,今天是一对未婚的情侣,同样的情况下,即便双方一直住在其中一方的房子里,那么当想要“更换住房”的时候(另一方的出租房同样留著不卖),将会面临”更高税率“。

 

这是因为,未婚的双方是独自的个体;而在共同买房中,如果其中一方是属于”买第二套房“,就会触发”更高税率“。即便这个时候对于另一方来说,只是在“更换住房”而已。

 

 

→ 更进一步:夫妻的“首购优惠”?

 

这里再举一个例子:

 

另一位莎粉,本身没有买过、拥有过任何房产,属于First-time buyer(首次购房者);不过,他的老婆名下有套房,目前俩人一起住在老婆名下的这套房里。

 

莎粉夫妻打算,只用莎粉自己的名字去申请买房贷款,买下一套新房产;新房不论是贷款还是产权都和老婆没有挂勾,完全只在莎粉名下的话;然后,夫妻俩会把老婆目前名下的这套房产卖掉,再一起搬进新房子里。

 

这代表,莎粉夫妻最后只会有一套房产(买新卖旧的“换房”概念)。

 

这样的话,什么情况下这对夫妻能够享有“首购者优惠”?

 

首先,夫妻的其中一方(在这里也就是莎粉),必须是从来没有买过且拥有过房产的“首购者”;其次,另一方(也就是莎粉老婆)的名下,也不能持有房产。

 

换句话说,如果买房的时候,是买在夫妻中那位“首购者”单独的名下,且当下另一方的名下没有任何房产的话(即便过去曾经有买过房);那么,做为“首购者”的这方买下新房时(如上述莎粉的情况),是可以适用“首购者优惠”的。

 

根据莎粉的描述,他的太太目前名下是有一套房的。

 

也就是说,夫妻当中如果其中一方在买(新)房当下,已经有一套(或以上)房产的话,那么,即便另一方(如上述莎粉)是“首购者”,也无法享有“首购者优惠”;甚至,取而代之的,在一方已经名下有房的情况下,另一方买房的时候,还会适用“更高税率”(Higher Rates),就算是(新)房产只单独买在(First time buyer)那方的名下。

 

这是因为,印花税政策在这个时候,并不是把夫妻双方当成单独的个体来看,而是“一个整体”;所以在其中一方已经有房的情况下,另一方如果买房,就会被视为是“二套房”,因此反而需要支付“更高税率”,也就是额外3%的印花税。

 

从“技术上”的角度来说,即便第二套房(或者说另一套房)是单独买在一方的名下,但做为合法夫妻,最终会被认为是“这对夫妻”名下“总共”持有了至少两套的房产,所以触发了更高税率(Higher Rates)的适用规则。

 

 

→ 可莎粉是打算“以房换房”?

 

就是说,在买(新)房的当下,即便莎粉因为太太名下已经有一套房,而需要缴交“更高税率”印花税;但是呢,只要他们在买了新房后的“3年内”(36个月内),把太太名下那套房给卖出的话,他们就能申请“要回”原先“多付”的额外印花税(Claim Back/Apply for a Refund)。

 

→ 那所以,像这样的情况,如何确保能获得“首购者优惠”?

 

以上面莎粉夫妻的情况来说,如果希望避免“更高税率”,并且甚至通过莎粉的First time buyer身份,获得First time buyer Relief的话,莎粉必须确保:在单独以莎粉名字买房并申请贷款前,必须先将太太名下的房产给卖出。

 

这样一来,莎粉买房的时候,才能符合他的配偶(也就是太太)的名下已经没有任何房产,因而在夫妻名下都没有房产的时候,单独以莎粉名字买房(属于First time buyer那方),才可能“触发”First time buyer Relief(首购者优惠)。

 

丽莎结语:通过今天的文章,丽莎和大家聊了一些在夫妻买房的印花税上,比较少被讨论或比较特别的节税案例。

 

当然了,丽莎也得提醒,不同的案例必须视个别情况而定,不是所有的案例都可以一概而论。

 

如果您对于英国买房投资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询问丽莎律师行。我们专业的房产法律团队,将能为您提供买房方面的法律建议。

 

在买卖房产涉及的税务方面,丽莎税务也有丰富经验的税务和会计团队,能够为您提供咨询和一条龙的服务。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觉得丽莎的文章不错?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 📱 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 📱 <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如何使用丽莎APP,莎粉们可点击这里 ↓

 

《您的掌上律师行:如何使用丽莎APP?》

 

丽莎以简易图表,一步一步带您使用丽莎律师行的专属APP。

 

您和我们只有一键之隔。委托我们,您完全可以更加省时省力。对于住得远的莎粉,您更可以省下车费和舟车劳顿。丽莎只想为您做得更好。您说,我们做!委托丽莎,从来没有如此简单过!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或者通过我们旗下官网《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咨询丽莎。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3

《丽莎知道》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手机版:www.weibo.cn/lisaslaw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author avatar
lisaslaw@web

我们经常都会网上购物,有时也会在二手平台上出售一些物品。

 

最近丽莎接到一位莎粉的紧急咨询,他在网上卖东西时惨遇骗徒毒手,堕入圈套,不但货没了,钱也没收到!

 

更重要的是,这位莎粉居然还无法起诉骗徒?

 

到底当中案件的来龙去脉是什么?网上卖买时又该如何保障自己?

 

今天,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网络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网购新骗局!苦主有冤无路诉?》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英国网络骗局防范”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法律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丽莎还要提醒,所有我们制作的视频,都会同步发布在丽莎的官方YouTube平台。如果想要观看更多丽莎视频,可以关注我们(丽莎律师行)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mpxpJNXwSfgy7_z6ljKmg

 

我们也有英文版YouTube(Lisa’s Law Solicitor):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3MHpkVaHm6EsGunDg1xUpQ

 

如果对于视频内容,英国法律的更多方面,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咨询丽莎律师行。

 

觉得丽莎的文章和视频不错的话,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 📱 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 📱 <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如何使用丽莎APP,莎粉们可点击这里 ↓

 

《您的掌上律师行:如何使用丽莎APP?》

 

丽莎以简易图表,一步一步带您使用丽莎律师行的专属APP。

 

您和我们只有一键之隔。委托我们,您完全可以更加省时省力。对于住得远的莎粉,您更可以省下车费和舟车劳顿。丽莎只想为您做得更好。您说,我们做!委托丽莎,从来没有如此简单过!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或者通过我们旗下官网《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咨询丽莎。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3

《丽莎知道》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手机版:www.weibo.cn/lisaslaw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author avatar
lisaslaw@web

《丽莎知道》有不少来自中国的莎粉都想在英国投资买房,这时候就可能要用到国内的资金,把人民币转成英镑再转来英国。

 

在国内的外汇限制下,莎粉们可能会听说过地下钱庄或者私人换汇。但是,使用这些不知名的公司/银行,对当事人来说其实是十分危险的,随时会被卷入洗黑钱的刑事调查。

 

那么,换汇的时候在法律上该注意些什么?英国的反洗钱审核又是什么?以区块链技术进行换汇又可行吗?

 

今天,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反洗钱审核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英国反洗钱法:换汇买房须知!》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英国反洗钱法”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房产投资的法律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丽莎还要提醒,所有我们制作的视频,都会同步发布在丽莎的官方YouTube平台。如果想要观看更多丽莎视频,可以关注我们(丽莎律师行)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mpxpJNXwSfgy7_z6ljKmg

 

我们也有英文版YouTube(Lisa’s Law Solicitor):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3MHpkVaHm6EsGunDg1xUpQ

 

如果对于视频内容,英国法律的更多方面,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咨询丽莎律师行。

 

觉得丽莎的文章和视频不错的话,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 📱 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 📱 <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如何使用丽莎APP,莎粉们可点击这里 ↓

 

《您的掌上律师行:如何使用丽莎APP?》

 

丽莎以简易图表,一步一步带您使用丽莎律师行的专属APP。

 

您和我们只有一键之隔。委托我们,您完全可以更加省时省力。对于住得远的莎粉,您更可以省下车费和舟车劳顿。丽莎只想为您做得更好。您说,我们做!委托丽莎,从来没有如此简单过!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或者通过我们旗下官网《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咨询丽莎。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3

《丽莎知道》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手机版:www.weibo.cn/lisaslaw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author avatar
lisaslaw@web

最近丽莎接受一位莎粉有关Council Tax(地税)的咨询,他是一名房东,把房子租出后就让租客去跟Council更改房屋住客的姓名,并自行缴交Council Tax。

 

怎料,租客不旦没更新资料,更没有交过一分一亳的Council Tax。

 

于是做为房东的莎粉就被Council起诉追讨债务!

 

那么在这个情况下,莎粉到底该怎么做?他需要为租客缴付Council Tax吗?

 

今天,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英国房产地税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野蛮租客欠交地税,房东却竟被起诉?》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英国Council Tax”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有关英国法律的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丽莎还要提醒,所有我们制作的视频,都会同步发布在丽莎的官方YouTube平台。如果想要观看更多丽莎视频,可以关注我们(丽莎律师行)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mpxpJNXwSfgy7_z6ljKmg

 

我们也有英文版YouTube(Lisa’s Law Solicitor):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3MHpkVaHm6EsGunDg1xUpQ

 

如果对于视频内容,英国法律的更多方面,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咨询丽莎律师行。

 

觉得丽莎的文章和视频不错的话,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 📱 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 📱 <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如何使用丽莎APP,莎粉们可点击这里 ↓

 

《您的掌上律师行:如何使用丽莎APP?》

 

丽莎以简易图表,一步一步带您使用丽莎律师行的专属APP。

 

您和我们只有一键之隔。委托我们,您完全可以更加省时省力。对于住得远的莎粉,您更可以省下车费和舟车劳顿。丽莎只想为您做得更好。您说,我们做!委托丽莎,从来没有如此简单过!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或者通过我们旗下官网《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咨询丽莎。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3

《丽莎知道》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手机版:www.weibo.cn/lisaslaw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author avatar
lisaslaw@web

英国财政大臣苏纳克(Rishi Sunak)在本周三宣布了2021年的秋季预算案。

 

其中,大家比较熟知的是预算案中提到的英国未来经济展望和政府预算、税收等财经和民生方面的议题。

 

但其实,苏纳克除了通过预算案发布英国政府的财政计划外,也重申了英国对于高技能/高潜力人才以及商业移民的重视。

 

换句话说,英国政府通过此次的预算案,也进一步确认了2022年将会推出针对高潜力/高技能人才的新签证路径,助益英国的商业和经济发展。

 

 

→ 什么样的新签证路径?

 

  1. 高潜力人才签证(High Potential Individual)

 

“高潜力人才”将是一种商业签证。适用这类签证的申请人,不需要像目前的技术工作签(Skilled Worker)那样,需要事先获得工作Offer;这类签证不属于“雇主赞助”制度。

 

根据目前已知的信息,“高潜力人才签证”将会开放给毕业于“全球顶尖大学”(Top global university)的毕业生。

 

至于如何才能算是“全球顶尖大学”,预计未来内政部会公布一个参考名单;或者不给具体名单的话,将会设置几项“硬指标”来做为满足“全球顶尖大学”的条件。

 

在其筛选和设置方面,内政部有可能参考目前具有全球性声誉的排名如: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https://www.topuniversities.com/university-rankings/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21)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21/world-ranking#!/page/0/length/25/sort_by/rank/sort_order/asc/cols/stats)

 

Round University Ranking(https://roundranking.com/ranking/world-university-rankings.html#world-2021)

 

当然,具体细节还是需要等到内政部正式宣布新路径后为准。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高潜力人才签证”的推出将会和目前已经存在的(高技能)人才类商业签证做出区别;换句话说,是英国政府“另辟路径”让更多的高知识/高技术人才,能够来到英国发展。

 

这也就是说,这类新签证基本不会重复目前的技术工作签(Skilled Worker)、全球人才签证(Global Talent)和创新签证(Innovator)等路径的相关要求。

 

除了英国政府已经保证的”无须赞助“,应该也会进一步宣布”无须担保“;只要申请人能满足内政部所设下的“高潜力”要求,就可以符合申请。

 

需要指出的是,未来成功拿到“高潜力人才签证”的当事人,将可以合法且自由地在英国境内工作和换工作/雇主;同时,这类签证具有“永居导向”,允许当事人未来在英国续签以及转永居。

 

  1. 新”Scale-Up“路径(我们将它暂时翻译成”成长型公司工签“)

 

意思是说,内政部还会另外推出一类签证,有助于处于快速增长/扩充阶段的英国公司,更快速便捷地聘请海外人才。

 

想要申请”Scale-Up“工签,申请人必须先获得来自”成长型公司“的Offer;当然,这家公司必须满足内政部所设定的各项”Scale-Up“要求。

 

比如说,该公司必须证明,最近3年内的年平均营收有超过20%的增长;或者是在这3年内的员工数(就业率),也有超过20%的增长(但前提是,在这”3年期间“之初,公司的员工至少需要已有10人)。

 

这样的话,满足相应要求的公司/企业,就能够享受”加速审批“的签证申请服务。据指出,整个流程将会比目前的Skilled Worker工签更加简单快捷。

 

而且,这类签证路径同样“具永居导向”,申请人未来可以申请续签和转永居。

 

(注:政府文件也有指出,如果该公司无法满足如前面提到的硬性条件,如果能够证明在未来可以实现强劲的增长,那可能也能满足申请要求。

 

不过届时如何证明,还需要等待相关政策的细节公布。)

 

 

→ 创新签证(Innovator Visa)也有利好调整

 

一段时间以前,英国政府已经通过《创新策略》(UK Innovation Strategy)表达,将会对于现有的创新签证制度进行调整。并在不久后,宣布暂停受理所有“新”担保机构的申请。

 

这基本传达了,未来新的政策修改,很大程度将与目前的“担保制度”有关。根据已知的宣布,未来对于创新签证的改革会主要聚焦以下:

 

推出“加速申请”通道(这主要针对受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Trade’s Global Entrepreneur Programme-英国国际贸易部全球创业人才担保计划所担保的申请人;或者其他符合内政部要求的特定产业创业人才);

 

简化对于创业/企业的(过硬)要求,将重点摆在企业自身的成长,以及对英国(经济)的贡献;

 

允许申请人在拿到创新签证后,也能在自己的主要创业/企业之外,再从事其他工作;并在资金要求方面提供更多弹性。

 

白话来说,这基本代表,英国内政部之后会针对创新签证,推出“加速担保”的流程;一定程度上,也可能会删除一些现有制度原本存在的要求。

 

比如说,有消息指出,目前的至少5万英镑投资资金的“硬门槛”可能会被移除。因为政府将会著重于创业者(的企业)是否具备“高潜力”,是有“創新性”的;而不是执著于只去看投资的资金数额。

 

并且,内政部也可能把投资的焦点,从单纯英国市场,转成“国际市场”,更符合《创新策略》中定义的“全球化”视野。

 

 

→ 对于原来已经获得担保的申请人,有何影响?

 

有忠实关注丽莎频道的莎粉们应该都知道,丽莎经常提到有关英国移民最新政策变化的时候,会有所谓的“既往不咎”原则。

 

这个意思是说,移民法的新变化,一般不会造成已经持有该类(和新变化有关的)签证或身份当事人的负面影响;并且,一般会给予当事人合理的“过渡期”。

 

拿到创新签证来看,假设您目前已经持有创新签证,已经是获得合格担保的申请人,假若之后相关担保政策有了改变,这一般不会影响到您原来的资质和身份。

 

就是说,如果您已经获得担保,新政策基本不会改变这个事实,造成您的担保被取消;如果您已经进一步拿到签证,那您的签证也仍然会是有效的,不会因为政策的变化直接造成签证失效。

 

 

→ 有利的变化?

 

更进一步说,前面提到的“既往不咎原则”其实一般是对于新的要求或者说更严格的制度而言。

 

比如说,投资资金被要求更高金额(新政变化),那么这一般影响的是自新政开始实行后的“新申请”,而不会影响到原来(新政开始前)已经以更低资金额获得签证的人。

 

但对于“创新签证”来说,我们已经提到,未来的变化走向,基本可以预期是往“更弹性”、“更开放”发展——这样一来,现有的申请人有可能受益于”利好“新变化吗?

 

某种程度来说,我们认为是有可能的。

 

比如说,我们拿新的Skilled Worker技术工签来看,对于目前持有旧有Tier 2普通工签的人来说,未来想要”转永居“的时候,事实上已经不需要再依照旧制度下的”永居要求“了;对于这些Tier 2工签持有人来说,未来申请永居的时候,只要依照Skilled Worker新制度下的永居要求即可(这基本是比旧制度更为容易达成的要求,例如”转永居“的年薪门槛变低了)。

 

拿到“创新签证”来说,我们认为,类似的情况有可能如法炮制,就是说例如未来需要续签或转永居的时候,可以依照新制度下的”相对更宽松“要求。

 

但当然,对于”首签“申请人而言,基本肯定是新制度实施日期起申请的人,才能适用新制度的相关要求了。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觉得丽莎的文章不错?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 📱 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 📱 <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如何使用丽莎APP,莎粉们可点击这里 ↓

 

《您的掌上律师行:如何使用丽莎APP?》

 

丽莎以简易图表,一步一步带您使用丽莎律师行的专属APP。

 

您和我们只有一键之隔。委托我们,您完全可以更加省时省力。对于住得远的莎粉,您更可以省下车费和舟车劳顿。丽莎只想为您做得更好。您说,我们做!委托丽莎,从来没有如此简单过!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或者通过我们旗下官网《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咨询丽莎。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3

《丽莎知道》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手机版:www.weibo.cn/lisaslaw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author avatar
lisaslaw@web

今天丽莎要跟大家分享一则《莎粉来信》:

 

这位莎粉最近打算买房,已经给了Offer,卖家也接受了。

 

所以根据计划,莎粉需要申请增加贷款额度,借贷将会提高到莎粉可以负担得起,但又能助她买下新房的金额。

 

可是,当莎粉向贷款顾问询问的时候,却发现她的“信用审查”好像出了问题。

 

经过调查,莎粉发现她在Experian上的信用报告看起来很完美;可是在Equifax上的信用分数却很糟。

 

如此,是因为Equifax上缺乏了很多莎粉的相关信息。Equifax上显示,莎粉和她老公都没有信用卡或任何贷款/借贷,这些纪录显然是错误的。

 

莎粉想知道,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莎粉搞不懂的是,为何她的信用报告会是这么奇怪的?

 

首先,从莎粉上面的提问,其实很及时给我们一个提醒——就是在检查自己的“信用报告”的时候,最好是向不同的“信用公司”提前提出检查。

 

这一般是指,在当事人打算借贷前,可以先向英国三大信用公司(Equifax,Experian和TransUnion),都检查一下自己的信用报告。不论当事人是要申请房屋贷款,还是说申请信用卡、个人借贷等。

 

“提前检查”的目的,是为了要让当事人有时间去“修正”任何的错误。

 

而且,就算信用公司没能及时帮当事人修正错误信息的情况下,当事人一般也可以添加最多200字的“修正注记”(Note of Correction),去说明有哪些资料其实是错的,错在哪里以及为什么错了。

 

进一步说,即便今天当事人不是为了要申请贷款,当事人也可以养成定期检查自己“信用报告”的习惯,这种”定期“一般指的是一年一次。

 

而之所以会建议当事人应该向三大信用公司都提出检查,是因为银行/借贷公司不见得都会向所有的信用公司都同时分享所有(有关当事人的)信息。如此一来,不同的信用公司,握有的信息可能会有所不同。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当事人申请房屋贷款前,应该向信用参考机构(信用公司)查询您的信用档案。如果您的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是错误的,您才可以立刻更正。

 

从上面的说明,大概可以理解了,为何莎粉她在Equifax上的信用报告,缺少了那么多信息;虽然,这也可能只是出自于他们行政作业上的疏忽。

 

不过,不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错误原因是什么,莎粉都应该主动去要求更正。

 

以Equifax为例,莎粉可以直接到这个网址:https://equifax.co.uk/resources/what-we-do/what-is-a-credit-report.html,根据上面的步骤去要求,做出更正。

 

况且,对于这些信用公司来说,他们也是有义务要去确保,上面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是最新且正确的。

 

 

→ 怎么查“信用报告”?

 

想要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Credit Report)其实非常简单,各信用参考机构(信用公司)基本都有提供网上免费查询信用,只要到相应机构的官网去查询即可。

 

→ 再进一步,如何“提高信用”?

 

首先,如前面一再强调的,您需要定期检查您的信用报告。偶尔纪录中会出现一些错误,可能会拉低您的分数,损害您获得贷款的能力。所以,如果您发现任何错误的地方,请与信用机构联系,让他们改正。

 

此外,如果您的信用纪录不是很强,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来建立它:

 

考虑把所有账单设定为定期付款:您任何错过的支付或债务问题都可能会被记录下来,会是您信用纪录里的重要黑点。有时您可能只是不小心忘记缴费的时间了;因此,为确保您不会错过付款,可考虑定期账单设置。

 

选择办理一张信用卡:如果您从未贷过款,您可能没有信用纪录。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银行)可能不愿意为您提供抵押贷款;因此,您可能需要花时间建立一个积极的纪录。最好的办法就是:办理一张信用卡,用它进行小额消费,每个月全额还款。

 

其他一些小办法:如果您想建立一个良好的信用纪录,有一些免费工具可以帮助。如果您目前正在租房(而且按时支付租金),免费的租金交换计划可以帮助您:将您的租金支付给CreditLadder–第三方,他们会将租金转给您的房东。每当您按时付款时,CreditLadder就会通知信用参考机构Experian,建立一个可靠的付款纪录,从而提高您的信用评分。

 

避免透支(Overdraft):透支就不用说了,如果申请人经常处于透支状态,银行自然会怀疑这个人的财务管理能力,以及未来是否有能力偿还贷款。甚至说,有些银行完全无法容忍申请人在过去3个月内,存在任何透支的纪录。所以说,申请人应该要避免自己让账户透支,尤其是在申请贷款的前3个月内。

 

 

→ 关掉不用的旧账户?

 

这个问题必须分成两个层面来看。从简单的层面来说,如果您有早就没再使用的旧账户和旧信用卡,您把这个不使用的账户给关闭了,可能会省掉一些麻烦(例如:避免被别人盗用)。

 

但是呢,如果您在未来的短短几个月内,就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了,那您可能要看的是:这个旧账户的存在,是否会提高您的信用评级?

 

如果这个旧账户、旧信用卡可以呈现出您的高信用(例如:您以前使用这张信用卡的时候总是准时还款,从不拖欠);那么,您或许还可以再把这张旧卡跟旧账户多保留一段时间,直到贷款申请成功。

 

 

→ 除了提高信用,还可以做哪些提前准备?

 

通常来说,想要提高买家/当事人的借贷机会,需要提前做的准备还可以有以下:

 

保持稳定的工作以及固定的收入

 

如果您有一份稳定、长期的工作,抵押贷款机构更有可能批准您的申请以及申请金额。在申请之前,您通常需要在目前的工作中至少工作3个月。如果您想换工作,可能最好等到您获得抵押贷款后再申请。

 

同样,如果您刚刚开始一个新的角色,您可能最好也得等待一段时间。如果您是自雇人士,贷款银行将希望看到您收入的详细证据——可参考《自雇人士如何申请房产抵押贷款?》

 

提前3-6个月合理规划支出

 

据英国一家房产专业网站MoneySavingExpert透露,他们的客户经历过很莫名其妙的“审讯”环节,甚至被问:多久吃一次牛排?虽然这很罕见,但是,如果您真被问到了,也不要被吓到,因为银行并不是不给您吃牛排了,他们只是通过各种问题来判断您的支出能力。

 

所以,请记住,一定要合理的做好支出规划。通常来说,大多数银行会查看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3个月到6个月的支出。因此,如果您知道即将申请贷款了,在之前的几个月请尽量合理生活,量入为出。

 

其中,有一个方法,是提早“清理”您的银行信和信用卡。意思是说,您可以开始动作,来让自己的银行单看起来更符合银行的要求。比如说:减掉一些不必要的支出、解除Direct Debit的设置,这会让您的每个月开销变少;从另一个方面看,就表示您更有能力来偿还贷款。

 

如果您有用信用卡买东西的话,也尽量赶紧把款项给还清,或者至少让人家觉得,您是用定期定量的分期还款的。

 

并且,在扣掉您每个月的开支后,每个月还必须要有剩余的余额。总的来说,您必须要证明自己是有能力偿还贷款的。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偿还贷款不光是把借来的钱给还清了,还要支付利息。所以银行方面除了得确认,当事人还得起所借的金额,还得确认您连额外的利息都有能力支付才行。

 

提高首付款

 

这个不用多说了,拥有更大的首付款可提高贷款成功的几率,获得更低的利率。同时,银行对您的财务状况的审查也相较不会那么严格。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觉得丽莎的文章不错?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 📱 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 📱 <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如何使用丽莎APP,莎粉们可点击这里 ↓

 

《您的掌上律师行:如何使用丽莎APP?》

 

丽莎以简易图表,一步一步带您使用丽莎律师行的专属APP。

 

您和我们只有一键之隔。委托我们,您完全可以更加省时省力。对于住得远的莎粉,您更可以省下车费和舟车劳顿。丽莎只想为您做得更好。您说,我们做!委托丽莎,从来没有如此简单过!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或者通过我们旗下官网《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咨询丽莎。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3

《丽莎知道》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手机版:www.weibo.cn/lisaslaw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author avatar
lisaslaw@web

丽莎律师行定期发布实用文章,欢迎关注我们,第一时间获取最新法律资讯!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直接联络我们,提出任何法律咨询。

订阅我们的电子报

Subscribe Newsletter Blog Sidebar Chinese

这个字段是用于验证目的,应该保持不变。
Untitled(Required)

欢迎咨询我们,并了解我们如何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