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加密货币平台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公司把投资的目光转向了加密货币。

 

就连新能源汽车领域中有名的特斯拉,也曾斥资15亿美元购买比特币作为投资,甚至支持消费者用比特币购买其电动汽车产品。

 

的确,加密货币曾在一时间“风生水起”,也曾“一落千丈”。如果能够抓住风向,不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是一种可行的投资方式。

 

尽管英国目前在加密货币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健全,但是,在过去的判决中英国法律的确承认加密货币是一种资产,并且是法院可以处置的资产,这变相证明了加密货币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执行效力。

 

在今天的案件(HDR Global v Shulev and Nexo)中,加密货币等虚拟资产的属性划分,以及所有权归属成为了焦点:当公司董事以个人名义进行加密货币投资时,这些加密货币的归属权是公司还是董事个人?

 

那么,当公司代理人处理公司所投资的加密货币时,虚拟资产的归属问题应该如何划分呢?在确认让代理人处理相关问题时,公司需要做好什么准备?

 

 

案件背景:

 

本案中,索赔人是一家在塞舌尔共和国注册的公司HDR Global Trading limited(下称“HDR公司”),这家公司运营着一个加密货币交易平台BitMEX。

 

第一被告是Shulev先生(下称“S先生”),是第二被告Nexo Capital Inc.(下称“Nexo公司”)的联合创始人,也曾是Nexo公司的董事。

 

2019年5月,S先生使用他在Nexo公司的电子邮箱地址在BitMEX平台上开设了一个账户,随后将1,451.028个比特币转移至这一账户,并且在该账户上交易着各种期货合约。

 

截至判决日,S先生所使用的账户内有多达9种加密货币,其中包含880个比特币,在当时约合3000万英镑。

 

但在2019年9月,S先生在Nexo公司的董事任命被董事会终止。这样一来,S先生无法继续使用他在Nexo公司电子邮箱地址,也就没办法继续访问其在BitMEX平台上的账户。

 

没有访问权限,3000万英镑的比特币“充公了”?

 

随后,Nexo公司和S先生就账户中财产的所有权发生了争议。

 

S先生声称他自己是以个人身份开设了这一账户,其中的加密货币资产属于他个人,并且他持有Nexo公司的股份,而且也是Nexo公司的受益所有人。

 

然而, Nexo公司则辩称,S先生是以Nexo公司董事的身份开设的账户,Nexo认为这是用于公司目的的公司交易账户,是属于公司的资产。

 

在双方僵持不下的过程中,作为BitMEX的管理方,HDR公司冻结了这一账户。

 

紧接着,为了确定这笔加密货币的资产到底属于谁,HDR公司根据民事诉讼规则第86 部分(CPR 86)——利益相关者的索赔和申请,向英国商业法庭提出诉讼,要求判定这笔金额高达3000万英镑加密货币资产的归属问题。

 

听证会前夕,两名被告立即和解

 

在本案件中的索赔人HDR公司申请听证会的当天(2021年7月1日),S先生立即和Nexo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旨在解决他们在BitMEX平台上的账户所有权问题。

 

尽管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在此刻签订了和解协议,但是这份和解协议是否具有效力,能否在法庭上得到认可成为了一个未知数。

 

因为,如果这份和解协议是真实有效的,也就意味着S先生和Nexo公司已经没有了账户所有权的纠纷,那么HDR公司也就没必要把两方告上法庭了。

 

如果这份和解协议在法院看来是无效的,或者会对诉讼程序产生影响的,那么还是需要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事情发展到这里,法院先允许HDR公司退出诉讼程序,并要求HDR公司作为利益相关者继续保留账户中的余额,并将其余额在扣除其成本后,转移到法院命令的账户。

 

 

临时签署的和解协议是否有效?

 

尽管和解协议签订的如此仓促,但是从法院的角度来说,这一份和解协议对于当事双方(S先生和Nexo公司)来说是具有约束力的。

 

根据和解协议的条款,S先生将会向Nexo公司释放任何确定的资产,包括存在于HDR公司的账户访问、控制和所有权。

 

并且在此基础之上签订了2份协议,一份为保密协议,另一份为索赔解除协议。作为回报。S先生将会分期获得价值100万美元的加密资产。

 

但是,S先生却认为自己亏了,而且是亏大了。因为这份协议中,要求S先生声明自己在Nexo公司中没有任何的权利,包括股权、其他形式的所有权或者利益,同时放弃现在或未来对Nexo公司或其他任何与Nexo公司有关联的公司提出索赔要求的权力。

 

这实际上损害了他在Nexo公司中的股份,根据他自己的描述,他在Nexo公司的股份就价值为3.39亿美元。

 

并且,S先生表示自己是迫于巨大压力,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了保密协议和索赔解除协议。

 

但从法庭的角度来看,两份协议的有效性与虚假陈述、胁迫、不当影响、或者协议的可执行性等情况无关,因为上述的这些情况并非本案当前审理的重点。如果有这方面的问题,S先生需要重新提出这方面的索赔。

 

除此之外,法庭从以下几个证据认为Nexo公司有权获得S先生在BitMEX所开设的账户:

 

在BitMEX上设置账户的目的似乎是让Nexo公司获得更好的利率

 

账户的存款来自于其他现有Nexo公司的账户

 

账户使用的是S先生的Nexo公司电子邮件地址,而不是任何个人的电子邮箱地址

 

Nexo的其他员工可以访问该账户执行交易操作,并且没有证据表明S先生在这一账户上执行过任何交易

 

S先生在发送各种信息前,称此账户为“我们”,这表明这是Nexo的公司账户而不是个人账户

 

总的来说,法庭认为,以上的这些因素,不论是从客观还是主观判断,S先生都是打算代表Nexo公司开设账户并持有Nexo公司的资产。

 

因此,S先生只能默默接受自己是作为Nexo公司账户代持人的角色,尽管在他看来,是自己的判断和决策才让这个账户有了当前的价值。

 

 

协议有效!但是适用于加密资产吗?

 

既然和解协议的签订是有效的,那么法庭的重点就转移到和解协议中对资产的定义以及有关资产所有权,特别是开设在HDR公司账户的相应条款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S先生认为,和解协议中对资产的而定义过于宽泛和不确定,因此对加密资产不具备有效的约束力。

 

但是这一点没有被法庭采纳。在法庭看来,该协议在这些问题上已经相当清楚了。同时,对于商业文件不能过度以精确度来进行判断,而是更应该注重合同起草的背景和双方的意图;否则,合同也很难获得执行。

 

丽莎小结:

 

回顾整个案件,重点不仅仅是英国法院再次明确了加密货币能够作为一种资产来执行;同时,我们还可以发现,这个案件具有的特殊性——那就是公司董事在代表公司处理加密货币时,如何裁定这是属于公司的财产还是个人的财产。

 

这一案件非常值得广大公司和公司董事的注意,因为在加密货币平台进行投资时,往往针对的是个人。也就是说,当公司作为一个实体进行加密货币投资时,需要有一个代理人代表公司进行操作和投资。

 

那么,在确认公司进军加密货币市场时,公司要与代表公司的董事或员工在投资发生之前签订相关的协议,来确认是公司的某个人代表公司进行加密货币投资,以防止出现上面案件中所出现的情况:董事打算最后以个人身份行事,“私吞”公司的加密货币财产。

 

在本案中,Nexo公司最后是和S先生签订了和解协议,并且和解协议也得到了法庭的认可。但是,如果没有和解协议,法庭将根据传统的原则来确定交易账户的所有权,那么将会需要复杂且大量的财务证明和相关证据。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不论是对于S先生个人还是Nexo公司来说,都将是一场漫长且复杂的法律过程,并且有可能牵扯出更多问题。

 

因此,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当您作为公司董事,或您作为公司指派的代理人,帮助公司处理加密货币相关的业务之时,需要考虑其中的法律责任;同时,作为公司也需要和指定的代理人签订相关的协议,来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发生加密货币归属权认定的歧义。

 

好的,关于“加密货币”的话题丽莎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如英国劳工法、英国公司法方面有问题,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欢迎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觉得丽莎的文章不错?请不要吝于点赞和转发!您的支持是丽莎继续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尽力为莎粉们提供最新最全的实用信息。

 

> 📱 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 📱 <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要了解如何使用丽莎APP,莎粉们可点击这里 ↓

 

《您的掌上律师行:如何使用丽莎APP?》

 

丽莎以简易图表,一步一步带您使用丽莎律师行的专属APP。

 

您和我们只有一键之隔。委托我们,您完全可以更加省时省力。对于住得远的莎粉,您更可以省下车费和舟车劳顿。丽莎只想为您做得更好。您说,我们做!委托丽莎,从来没有如此简单过!

 

如果莎粉们对于丽莎的“掌上律师”服务有任何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律师行(www.lisaslaw.co.uk),或者通过我们旗下官网《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UK-LISA)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咨询丽莎。

 

丽莎律师行联络邮箱:info@lisaslaw.co.uk

联络电话:020 7928 0276

联络微信号:lisaslaw003

《丽莎知道》官方微博:www.weibo.com/lisaslaw;手机版:www.weibo.cn/lisaslaw

扫一扫,《丽莎知道》微信公众号: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