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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见解

最新重磅!特拉斯政府才短短不到一周内就接连迎来大震荡!先是上周五”最短命财相“克瓦滕(Kwasi Kwarteng)被迫离职;今天(19日),才上任43天的内政大臣布雷弗曼(Suella Braverman)也”主动辞职“。这俩人一前一后”接连下台“,两大要职都在短短时间内”紧急换人“(38天和43天);似乎暗示著首相特拉斯(Liz Truss)越来越“如坐针毡”。

 

今天下午4点多左右,英媒开始传出原任(现已为前任)内政大臣布雷弗曼辞职下台的消息。

 

大约下午5点(4:55pm),布雷弗曼正式公开了她的辞职信,表达了她因为工作上的失误,而主动辞职:

 

“今天早些时候,我从我的私人电邮向一位值得信赖的议会同事,发送了一份官方文件,目的是获得(对方)对于政府移民政策的支持。

 

这样的作法,已经构成了技术违规……

 

我一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就迅速向官方报告了此事,并通知了内阁大臣。作为内政大臣,我坚持最高标准,我的辞职是正确的做法。”

 

在信中,布雷弗曼还趁机阴阳了下首相特拉斯,她说:

 

“作为政府,有义务让人们知道,人需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

 

假装我们没有犯错,假装每个人都看不到我们犯了错误,并希望事情会神奇地好转,这不是严肃的政治。我犯了一个错误;我就承担责任;于是我辞职。”

 

布雷弗曼的这番言论,被认为是向特拉斯喊话,要求她直面自己的错误,担起责任,主动下台。

 

《BBC》指出,布雷弗曼的辞职是源自于她曾两次违反部长守则(Ministerial Code);其中一个是如她信中所说的,使用了私人电邮发送政府文件,另一个则是将政府文件发送给了不被授权可以接收的人。

 

虽然说,她的两次“失误”所发送出去的文件,内容不足以牵涉到“违反国家安全”;但由于包含了政府政策,还是属于敏感内容。

 

而在布雷弗曼承担起责任地辞职后,很明显地在字里行间透露著对于首相特拉斯的不满。这恐怕将使得特拉斯的未来会“更加艰难”。

 

→ 布雷弗曼走了,沙普斯来了!

 

布雷弗曼公开她的辞职信没多久,英媒就拍到了她的继任者沙普斯(Grant Shapps)前往唐宁街10号的照片。

 

有趣的是,沙普斯可是在之前特拉斯和苏纳克(Rishi Sunak)的“夺位之战”中,一直为苏纳克的坚定支持者。

 

而且,原本任职交通大臣的他,在特拉斯上位后还遭到了解职,由(现任交通大臣)特里维廉(Anne-Marie Trevelyan)取代了沙普斯原来的位子。

 

在约翰逊(Boris Johnson)时期,沙普斯被认为是他的内阁中,最善沟通的成员之一。

 

或许,这也是目前深陷水火的特拉斯,赶紧请出沙普斯紧急担任内政大臣如此要职的原因之一。

 

要知道,现在这个时间接任内政大臣,可是有点烫手山芋的味道。

 

对于不久前才“急转弯”的迷你预算案,沙普斯也是在前任非裔财相克瓦滕初公布首版“骂声连连”的预算案时,领头反对移除所得税附加税率(Additional rates)的其中一人。

 

这么看来,他似乎一直都对于特拉斯的领导力不大感冒;所以接下来他将如何和特拉斯“合作”,想必也是值得关注的一大看点。

 

今天在他正式接任内政大臣并在内政部外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他特别赞扬了新任财政大臣亨特(Jeremy Hunt),但却对于首相特拉斯只字未提。

 

加上特拉斯正面临保守党议员们的极大不满,她失去布雷弗曼这样一位关键战将(况且布雷弗曼现在也把矛头对准她了),恐将加剧英国政府高层的动荡。

 

特拉斯要如何安定军心,才能保留在她的位子,不成为“短命首相”,是她接下来急需解决的课题。

 

 

→ 那么英国移民政策呢?

 

才刚接手内政大臣一职的沙普斯,尚未对于移民议题发表相关言论。

 

不过根据丽莎过去几周以来的分析,英国政府内阁基本对于移民政策的未来走向,某种程度是具有一致性的,例如对于商业类签证的进一步放宽。

 

而几乎是想要全方位打击移民的布雷弗曼又走了,新接手的沙普斯在过去曾有任职住房和地方政府大臣和交通大臣的经验;从背景上来说,他也算是更往“商业”靠拢。

 

在这样的前提下,应该还是能承续对于高技术和高净值人才,抱持欢迎态度的政策方向。

 

至于其他更多的细节,莎粉们需要持续关注我们,锁定《丽莎知道》,我们会再进一步为大家分析,新任内政大臣沙普斯上任后,将会把英国移民政策带往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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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英国正式上线塑料包装税(Plastic Packaging Tax),这是一项环保税,旨在让企业在塑料包装制造过程中使用更多再生塑料而增加的税种。

 

从英国政府的角度来看,预计塑料包装税能够增加对再生塑料的需求,刺激并提高塑料废物的回收水平。总体而言,这是一种“绿色税”,不仅仅是英国,欧盟也出台了相关的税种来提升塑料回收的水平。

 

此前,丽莎就和大家介绍了有关塑料包装税(PPT)的详细解释和征税标准,这一税种不仅仅针对英国本土制造、使用塑料包装的企业,也涵盖了进口商品和塑料包装制品。

 

当前,英国的塑料包装税已经上线半年,很多生活在英国的莎粉可能也或多或少地感受到了这一新税种给大家生活带来的改变和影响。

 

今天,丽莎就来和大家聊聊这半年来有关塑料包装税运行状况,除此之外,作为企业,如何评估和尽职调查,以满足塑料包装税的要求呢?

 

 

塑料包装税上线首月仅千余家企业注册?怎么回事?

 

根据英国海关税务总署HMRC的评估,英国有大约19,000万家企业需要注册塑料包装税的。

 

但是根据现有的数据,在塑料包装税正式实施的第一个月(2022年4月)注册的企业不足1,000家,而在3个月过后,这个数字仅翻了一番,远不及税局预估需要注册的企业数量。

 

除了不少企业还没意识到他们需要注册之外,塑料包装税的门槛设计也导致一开始的注册企业数量不会呈现爆炸式地增长。

 

根据要求,如果企业在过去12月内制造或进口了10吨以下的塑料包装,则需要在满足10吨门槛的未来30天内进行注册。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如果没有庞大的塑料包装需求,那么在一开始是没有必要进行注册的。只有当过去12个月内累计的塑料包装达到了10吨的规模后才需要进行注册,而累计计算开始的日期为2022年4月1日,这也意味着,中小型企业履行这一义务的期限可能会是在2023年3月。

 

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可能每月所消耗的塑料包装制品就超出了这个限额,所以必须要在今年4月初,政策刚开始施行的时候就选择注册。

 

除此之外,很多企业为了尽最大限度满足塑料包装税的要求,会重新设计包装,并重新选择包装用料,尽可能将塑料包装的可回收塑料占比提升至30%以上,以便免除塑料包装税。

 

也就是说,在塑料包装税的规则和门槛的共同影响下,导致一开始注册塑料包装税的企业数量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当然,这其中也有不少企业并没有意识到需要注册塑料包装税。

 

未注册塑料包装税,企业会受到处罚吗?

 

当然,如果企业已经达到标准,却没有及时注册塑料包装税,将会受到来自税局的处罚。

 

这种处罚包括未通知纳税义务,延迟或未能及时进行申报,延迟缴纳税款以及没有如实申报等,这些“标准”的处罚行为均适用于塑料包装税。

 

不仅如此,英国已经将未注册塑料包装税的责任添加到《2008年金融法》附表41第1段中。如果没有履行相关的塑料包装税义务,那么罚款将会按照“潜在收入损失”的百分比计算,这意味着需要如数缴纳欠缴税款外,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用适当的百分比对纳税企业采取处罚。

 

除此之外,如果不遵守塑料包装税的义务,比如没有妥善保存塑料包装制品的义务或没有任命相关代表,还有一套特定的固定罚款和每日罚款:最初的500英镑罚款再加上每天40英镑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税局在调查中发现了刻意瞒报、虚假陈述的事实,这有可能上升到税务犯罪,这有可能定性为刑事犯罪。

 

总结一下,如果没有按时注册塑料包装税,或是在塑料包装税的记录和申报当中“动了手脚”,那么税局在掌握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处罚的,最高有可能会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

 

 

产业中游企业是否需要注册PPT?

 

在塑料包装税实施的过程当中,很多企业不知道这一新税种,也不明确自己是否需要注册,尤其是对于产业链中游的企业来说,这确实让企业困惑。

 

根据塑料包装税内容规定,“应税塑料包装”:

 

在英国生产或进口到英国时,达到限额后,则需要缴纳塑料包装税。这其中就可能包括“塑料包装组件”。

 

这种“塑料包装组件”是一种产品,其设计适用于在货物供应链中的任何阶段,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与其他产品结合使用,可以用于包装、保护、处理、交付或展示商品。

 

如果“塑料包装组件”符合上述的定义,则无论为商品的供应链使用还是由消费者使用,都需要进行纳税。

 

比如:进口的成品饮料的塑料瓶,进口商品的外围的塑料包装,都有可能需要纳税(依据商品的使用可回收塑料的占比)。

 

除此之外,一次性的塑料制品,供消费者或用户用于容纳任何商品或废物的塑料制品,比如塑料袋、垃圾袋、一次性杯子等也涵盖在内。

 

但也有特殊情况,主要为具有存储功能的填充包装组件,比如眼镜盒和DVD盒;包装是商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回到我们上述的问题,处于产业链中游的企业是否需要注册塑料包装税呢?

 

这个回答是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这需要基于您实际的生产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是您的产量达到了标准,并且所使用的塑料包装制品也不满足豁免的要求。其次,塑料包装组件只有在“完成时”(成品)才收费,比如,一个塑料组件经过最后一次的实质性修改,那么可以称之为塑料包装成品;或者最后一次的实质性修改发生在组件包装或填充时,则它在包装或填充之前可以认为是最后一次的实质性修改。

 

这种实质性修改是改变包装组件的形状、厚度、重量或结构的任何过程。

 

在包装或罐装过程之前进行最后一次实质性修改的英国企业有责任支付塑料包装税;企业进口的塑料包装在使用前已经经过了一次实质性的修改,由于是进口商,也需要缴纳塑料包装税。

 

举个例子:

 

A企业从B企业那里采购了100万只成品塑料瓶(重量为10吨),这些塑料瓶没有达到豁免塑料包装税的资格,因此需要缴纳塑料包装税,由于A企业采购的是成品塑料瓶,最后一次的实质性修改是B企业进行的,因此,这一笔塑料包装税应由B企业缴纳。

 

C企业从海外进口了100万只成品塑料瓶(重量为10吨),这些塑料瓶也没有达到豁免塑料包装税的资格,因此也需要缴纳塑料包装税,由于C企业是进口商,则C企业有责任来缴纳塑料包装税。

 

也就是说,处在产业链中下游的企业尽管不是塑料包装产品的制造商,都有可能需要在满足标准后注册塑料包装税,根据具体的使用量来缴纳税款。

 

 

企业又该如何尽调?

 

类似于酒类批发商的注册计划AWRS,英国海关税务总署HMRC也希望塑料包装税能够更加制度化和流程化,比如在塑料包装制品的相关发票上必须标注相关识别号的措施。

 

但是由于刚刚开始推行这一政策,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完全了解这一新税种,在可执行度上并没有AWRS那么健全,HMRC当前也没有出台必须执行的检查清单。

 

但是,英国税局还是要求企业需要及进行尽职调查。因为如果不进行尽职检查并保留足够的记录,那么您可能需要对任何未支付的塑料包装税承担连带责任或次要责任。

 

次要责任和连带责任条款意味着任何相关业务都需要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中下游产生企业的责任和环保义务,企业不能随意地表示自己不清楚,试图“蒙混过关”。如果企业或企业的员工协助他人逃脱塑料包装税,并且企业又没有合理的预防措施和程序,则企业有可能受到协助逃税的指控,这将会是一种刑事犯罪。

 

根据英国海关税务总署的说明,作为最低要求,企业至少应该在每12个月进行一次检查,如果发现在12个月内有任何变化,需要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一次尽职调查:

 

如果您制造塑料包装组件:

 

检查可以从您的客户那里获得书面确认,以证明您不承担任何责任(例如,客户执行了一次重大修改)。

 

如果您进口或购买再生塑料含量低于30%的塑料包装组件:

 

要求您的供应商确认塑料包装组件的税务情况

从您的供应商那里获得签署的文件,确认塑料包装税已经正确计算

获取包装组件的产品规格,包括产品的重量和成分

根据您采购的订单和产品的实际规格实际检查包装组件的重量

 

如果您进口或购买含有30%或更多再生塑料的塑料包装组件:

 

检查您为包装组件支付的价格是否反映了当前的市场价值

获取您对供应商或再生塑料加工商的认证或审核的副本

对包装供应链进行实物检查或审核,以证明供应商或客户提供的信息

对照其他来源检查提供的详细信息,如供应商和客户的网站、产品规格、销售和营销信息

 

丽莎小结:

 

对于很多不了解塑料包装税的中小型企业来说,如果还没有达到10吨的标准的话,目前还不算“为时已晚”。

 

但丽莎还是要提醒各位企业主,需要在塑料包装产品进口、生产的过程中注意塑料包装税的存在,在达标前需要做好记录,在临界达标时需要及时注册,在日后也需要保存相应的数据,按照实际的用量来缴纳税款。

 

在产业链中,税局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评估和判断您在塑料包装制品方面的用量,请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瞒报误报,这很有可能招致调查,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并落实责任,这将有可能会是刑事犯罪。

 

与此同时,对于供应商和客户的尽职调查是不能少的,尽管现在塑料包装税仍处在初期运行的阶段,但如果您没有保留好相关的记录和文件,在日后很有可能出现连带责任和次要责任,切实做好相关的工作,能够有效地保护您的相关利益。

 

如果您在塑料包装税方面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丽莎律师行,我们专业的商业律师团队会根据您的情况解答您的问题,帮助您处理商业上的法律问题。

 

好的,关于“塑料包装税”的话题丽莎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如英国税法、英国公司法方面有问题,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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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丽莎和大家分享了有关将商品进口到英国的关键流程以及关税、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今天,丽莎继续来和大家分享有关英国进口的相关事宜——进口申报(import declaration)。

 

货物申报是进口的重要的阶段,在这前前后后也有一些关键性问题值得广大进出口贸易商、跨境电商的关注。

 

在本文中,丽莎将会重点为大家介绍如何进行完整的进口申报;如何修改和取消海关申报;在英国,哪些入关地点需要提前进口申报;什么是内陆预清关检查,被抽中检查后应该怎么办?

 

 

如何进行完整的进口申报?

 

一般来说,在货物登机/登船/装车之前,就需要通过英国的CDS系统(Customs Declaration Service)进行申报。

 

因此,这个时间点是比较关键的,英国海关税务总署HMRC对不同的情况有着不同的要求:

 

如果货物是从北爱尔兰或爱尔兰运抵英国,需要在货物达到后的第二天晚上11:59之前将完整的进口申报单提交。

 

如果货物是从北爱尔兰运抵英国(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并且是需要申报的货物,那么需要在运抵英国后最多延迟175天向HMRC提交完整信息。

 

对于其他地点进口到英国的货物,完整的申报表必须在货物提交给海关后的90天内完成;当然,也可以在货物达到的前30天进行申报,但只有货物在实际到达并核验后申报表才会正式被接受。

 

对于上述所说的申报系统,2022年10月1日起,CDS系统在进口方面已经正式完全取代原有的海关系统CHIEF;对于出口方面,CHIEF系统的最后有效期为2023年3月31日。

 

因此,如果当前需要将货物进口至英国,那么必须通过新的CDS系统进行申报。不了解如何注册和使用CDS系统的莎粉,可以查看丽莎的往期文章《仅剩一个月,英国货物进出口转战新系统!跨境电商如何申报?》。

 

一般来说,需要在申报表中包含以下信息:

海关程序代码(customs procedure code)

商品代码(commodity code)

报关单唯一的托运参考号,这是在报关服务中申报的主要参考编号

出发地和目的地

收发货人

货物的类型、数量和包装

运输方式和成本

商品的估值和所使用的货币单位

证书和执照

 

准备好上述的材料后,就可以通过HMRC认证的海关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了。当海关进行货物清关时,海关将会发送一条服务短信,如果没有什么额外的检查,那么这就意味着报关流程进入尾声。

 

随后,当申报顺利被接受后,海关会告知所需要的关税,关税需要在放行货物前支付。

 

不过,如果是递延账户(Duty deferment account),那么是可以将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延迟缴纳,在下个月的第15天从账户中扣除,这种递延账户较适合进出口贸易商。

 

但是对于进口消费税来说,可以在下个月的第29天(或非闰年的2月28日)支付,如果当天是非工作日,则需要在之前的工作日进行支付。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递延账户(Postponed VAT accounting),简称为PVA,这种递延账户只能够递延进口增值税(import VAT),关税和其他费用还是需要在进口时缴纳,比较适合跨境电商的卖家。

 

当完成所有关税的支付后,您的商品可以说是顺利地进口至英国了。

 

 

如何修改和取消海关申报?

 

在正常的海关申报之后,难免会出现差错,或是运输的货物出现了问题。因此,有可能出现需要修改甚至取消海关申报的情况。

 

一般来说,是可以在收到英国海关税务总署HMRC的最终税务计算消息之前,通过申报软件服务对进口的申报进行修改的,不过也有以下特例:

 

正在申请配额,这意味着在停留时间结束时的税金计算是临时的。

 

账户中没有足够的余额来支付税金。

 

如果已经无法修改申报申明,则可以取消申报,这被称为“作废声明”(invalidation)。而后,可以重新提交声明。

 

这些操作一般都可以通过HMRC指定的软件系统来进行操作,也可以在上面随时查看相关的消息。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旦完成清关,就无法使用报关服务来修改申报单了。

 

在英国,哪些入关地点需要提前进口申报?

 

如果货物是从特定的入境关口进入英国,则需要在货物出发之前就要提交进口申报了,而这些入境关口往往是英国的码头或英吉利海峡隧道的入关口。

 

以下是需要预先提交进口申报的关口名单:

Cairnryan 凯恩莱恩(需要进口时申报)

Cheriton Channel Tunnel Terminal, Folkestone 福克斯通切里顿海峡隧道码头

Dover,Eastern Dock 多佛东部码头(不包括多佛货运码头和东臂)

Fishguard 菲什加德

Heysham 海舍姆(仅限1号、2号和3号泊位)

Holyhead 霍利黑德

Liverpool 利物浦(北布罗克班克和东兰顿泊位、格莱斯顿泊位和伯肯黑德十二码头)

Loch Ryan 瑞安湖(当需要进口时申报)

Newhaven Ferry Terminal 纽黑文渡轮码头

Pembroke Dock Ferry Terminal 彭布罗克码头渡轮码头

Sheerness 谢尔内斯(仅限1号和10号泊位)

 

如果货物是在上述关口进入英国,那么需要提前预知货物的入关地,确认和上述码头有关后,在货物出发前就需要将申报提交。

 

如果货物是经由中欧铁路进入欧洲,再由欧洲国家从英吉利海峡进入英国,或是从其他英国深水港口入境英国,那么需要在货品出发时申报,以免影响后续的清关。

 

 

什么是内陆预清关检查?

 

对于部分企业或进口贸易商,英国海关税务总署HMRC有可能会地对进口货物进行内陆预清关检查(inland pre-clearance checks),这项检查用时最多长达5周,所以还是非常值得关注的。

 

这不是针对所有进口货物的一项检查,而是具有一定随机性的预先检查,主要的检查对象为:

 

向英国进口商品的企业

 

一些进口商品到英国的中间人(贸易商)

 

这项检查的目的主要是确保货物与申报内容相符。

 

一般来说,英国海关在进行内陆预检查包含以下内容:

 

检查进口申报和证明文件

 

检查货物

 

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查

 

因为检查时需要货主到场,所以在被抽中检查前,英国海关会发送电子邮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可能会通过信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货主联系,以此来预约检查的时间。

 

当然,货主可以选择不参加,或是授权其他人代替货主参加。但如果忽视消息或没有在规定日期内回复消息,则海关的检查仍可能会继续下去。

 

如果拒绝海关的检查,或者无法配合海关的检查,则需要明确告知您的原因,海关将会酌情考虑理由,如果海关执意要检查您的货物,也同样会告知理由,并继续执行检查。

 

在内陆预检查时,英国海关会着重查看以下问题:

询问有关申报或货物的问题

审查与申报有关的任何记录

从申报和文件中获取详细信息

在货物中取样,对货品进行分类和标示

标记货物、文件或物品,以表明海关已经进行检查

在物理检查时进行额外的审查

扣留或扣押那些违反海关法的货物

 

与此同时,与税务和政策相关的合规性检查也是必不可少的,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反倾销税

关税

农业税

进出口许可证

共同农业政策费用

进口增值税

社区交通

优惠贸易协定

补偿利息

违禁和限制物品

反补贴税

 

如果检查通过,那么在清税后即可放行货物,安排取货;如果检查未通过,则也有可能扣押涉事的货物,以待进一步的检查,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将会处以罚款,甚至有刑事处罚的可能。

 

不过,在一定的期限内,对于扣押的商品或处罚的决定可以提出上诉,如果您有相关的困扰,欢迎联系丽莎律师行的诉讼团队,我们将全力解决您的困难。

 

对于广大的商家来说,可能对于海关突如其来的“抽检”是措手不及的。但需要明确的是,海关的检查流程会长达5周时间。

 

因此,当您作为进口企业或是进出口贸易商,遭遇海关的预检查时,丽莎给您的建议是尽快配合海关的行动,在完成所有文书准备的同时,迅速且及时地回复海关的各类问题,这样才能够尽早完成清关,否则将有可能影响到货物的时效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般来说,只要是文件合规,货品无误,英国海关会尽快放行商品。但如果文书和货品上出现了纰漏和问题,请不必畏惧或退缩,那么您需要第一时间联系律师,丽莎律师行的商业律师团队会帮寻找解决方案,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帮助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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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丽莎说案》,本期我们又要和大家分享一个与HMO出租房许可证有关的案子:Dowd v Martins and others。

 

很多房东可能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英国购买房产,并把自己的房产出租给多位租客。然而,由于自己不太清楚英国的法律,一直都不知道原来自己的出租房需要办理HMO许可执照。等到发现的时候,已经迟办了一年了。在这个时候,一旦租客发现就立刻抓住了房东的把柄,向法院申请租金偿还(The rent repayment order [RRO])。

 

本案就是这么一回事,结局不用多说,只要法官查出这位房东确实在没有HMO许可证的情况下出租房产,那么,这位房东一定是要面临罚款的。不过,本案有一点特殊,在本案中,其中两位租户属于夫妻关系,他们共同租用一个房间。其中一位男士主动向法院提出要退出租金偿还令的申请,但是,租户们要求偿还的金额总数却没有任何变化。

 

这对房东来说公平吗?法官会如何核算这一笔罚款金额?

 

 

故事背景

 

A先生是The Avenue 36房产的永久持有人,该房产是一栋大House。和很多投资者一样,A先生把这栋大House分成了四个独立的单元,每个单元大概有三到四个卧室。

 

与本案有关的是其中的一个单元36A。

 

从2019年7月7日起,36A房产由五名租户居住,他们分别来自两个独立的家庭。虽然他们是五个人,但只签署了三份租约,原因是有两对租户是居住在一起的。他们签署的租约显示,租户D先生和N女士合租一个房间,每月的租金为650英镑,DS先生和M女士合租一个房间,每月租金750英镑,W女士自己住一个房间,每月租金650英镑。

 

按照法律规定,从该日起,A先生的这套房产需要根据2004年《住房法》规定的要求申办HMO许可证。然而,A先生似乎并没有办理。

 

2021年9月,房产里的五个租户同时向英国初级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向房东发出租金偿还令,理由是A先生违反了房管局2004年《住房法》第72(1)条的规定。A先生属于无证控制或管理着一个需要获得许可证但却没有得到任何许可的HMO房产,属于犯罪行为。

 

据法院的资料显示,这一次的申诉似乎有点波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其中一名租户DS先生突然撤回其对租金偿还令的申请。据说,他曾私下与房东A先生联系,表示他想继续租A先生的房产。于是,双方达成协议,DS先生退出了租金偿还令的申诉程序。

 

然而,DS先生的同居妻子M女士却没有退出,不知道他们私下打着什么算盘。也就是说,现在只有4名租户向法院提出申请了。但是,他们要求的租金数额并没有因为一个人的退出而发生任何变化。

 

根据2016年《住房和规划法》第44条和第46条规定,在没有HMO许可执照的情况下,如果租户向法院提出租金偿还令了,法院则应命令房东支付相应的金额;如果证据确实证实了房东在特定的期间内无证经营HMO房产,则属于犯罪行为,赔偿金额必须与租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间内支付的租金有关。

 

另外,在确定金额时,法庭必须特别考虑到房东和租户的行为;以及房东的财务状况。同时,法庭还要考虑房东是否在任何时候被判定犯有本章适用的罪行。

 

2021年11月,初级法院发现,该房产确实应该从2019年7月7日起获得许可的。然而,A先生却没有申请,他仅仅在2021年4月6日申请了HMO许可。

 

A先生承认他在最初的时候没有获得HMO许可证,因为他直到2020年12月才知道自己需要一个许可证。

 

因此,初级法院宣布,在没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A先生确实在2019年7月7日至2021年4月6日期间犯了第72(1)条的罪行,控制或管理一个需要许可证但没有许可证的HMO。A先生需要偿还租客租金。法官在核算这笔租金的时候也给A先生酌情权了,最终裁判的罚款金额比原告提出的总额要少。

 

可是,A先生似乎还是不满,继续提出上诉。

 

 

高级法院怎么说?

 

据了解,A先生以五个理由提出上诉。

 

第一,A先生认为他没有收到初级法院审理该案件的通知,所以,初级法院应要撤销租户的申请,或者说将听证会延期。

 

然而,证据显示,租户在2021年9月1日提出申请,就在同一天,初级法院已遵循其正常的程序,把申请书连同其指示发送给到A先生的邮箱了。然而,A先生没有收到该邮件。在审查了所有证据后,法院推测,该邮件应该是进入A先生的垃圾邮箱文件夹里。所有资料都显示,法院寄到的邮箱地址确实是租赁协议中写着的,并没有犯任何错误。因此,A先生没有收到邮件的情况和法院是没有关系,该上诉理由不成立。

 

第二,A先生发现,申请租金偿还令的四个人中,仅有三个人做了证人陈述,W女士最初是没有。所以,法院按照四个人的申请来审查该案件是不公平的。A先生认为,他有权假设只有三个租户要求租金偿还令,W女士错过了提交证人陈述,就不应该被允许继续她的申请。

 

法院认为,A先生的这个观点是不能接受的。所有申请人都在法院签署了名字,并在表格中陈述了他们的事实。在整个过程中,仅有DS先生撤回了申请,没有任何证据证实其他人退出了,W女士并没有表示要退出。

 

W女士没有写证人陈述,因为她承认自己与房东A先生的关系很好,并且她的丈夫DS先生退出了,这个行为让她有点犹豫,但她并没有表示要退出,她依旧愿意在听证会上提供证据来陈述相关内容。所以,初级法院按照四个人的申请是合理的,没有任何理由去质疑。

 

第三,A先生认为,当租户DS退出索赔时,租户们所应得到总赔偿金额应该比原先的少。初级法庭仍然维持原先的赔偿数额没有更改,因此它的判决是错误的。

 

初级法院在审理的时候认为M女士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她和自己的丈夫是共同租赁的那间房屋,也就是共同租客(joint tenants)。按照法律规定,共同租客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被要求支付这个租约下的租金。也就是说,哪怕M女士的丈夫从这个房间中搬出去了,房东仍然可以让M女士自己来支付整个房间的房租,而不是只支付其中的一半。既然M女士按照合同,有义务承担整个房间的房租,法庭认为她有权得到她和她丈夫一共付给A先生的所有租金,至少这应该是赔偿额的计算基础。

 

初级法院在把A先生的品行得分,以及他在维护整个房屋上的花销计算进去之后,认为A先生应该赔偿所有租客在过去12个月所缴纳租金总额的75%,也就是说给了A先生25%的赔偿减少酌情权。按照这个基础进行计算,法庭算出相关时期M女士和她政府一共支付的的租金为8,019.88英镑。减少25%之后,下令A先生向M女士赔偿6,014.91英镑。

 

A先生觉得这是不公平的,DS先生已经退出了,然而,法庭还是要求他偿还两个人的租金。也就是说,DS只是形式上退出了。由于他和M女士的关系,他在私下还会得到这一笔租金,又可以继续在那里做租客,这是不公平的。

 

高级法院认为,初级法庭在这方面的判决是错误的,因为初级法庭的判决根本没有把DS先生撤出这个因素考虑进去。虽然M女士和DS先生确实是支付给了A先生那么多的房租,但是DS先生确实有放弃要求A先生进行赔偿的权力。在这个问题上,高级法院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算出两个人一共应该得到的赔偿,然后让A先生赔偿其中的一半给M女士。剩下的一半由于DS不再要求赔偿,A先生也就不应该进行赔偿。

 

第四,A先生还认为初级法院在行使其关于应偿还金额的自由裁量权方面是有失误的,也就是没有给他充分的酌情裁量权,让他多付了赔偿金。

 

按照法律规定和以往的案例Acheampong v Roman and others [2022]中的判决,法院在计算最终的偿还金额时应该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

 

  1. 确定相关时期的全部租金

 

  1. 减去该金额中仅对租户有利的公用事业的任何部分,比如说,天然气、电力和互联网等等。这笔数额通常由房东提供证据,如果没有准确的数字,法庭才会进行估算

 

  1. 该罪行的严重程度,既要与其他类型的罪行相比较,也要与同类型罪行的其他例子相比较。租金能够如何公平地反映该罪行的严重性?然后,这个数字就是该罚金的起点

 

  1. 应该考虑相关法例的其他因素

 

高级法庭在对案卷进行审查后,认定了A先生部分的上诉理由,也就是初级法庭在进行赔偿额确定时确实犯了错误,没有给以A先生充分的酌情减少的裁决。

 

在本案中,初级法院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两位法官都同意将租户要求的全部租金作为量化的起点是不合适的,因为这没有考虑进去A先生在出租房屋以及维护房屋方面所产生的花销,也就是说A先生从出租房屋中所获得的净利润。全部租金只是A先生的收入,这是不可以做为最终的赔偿金额的起点的。

 

此外,初级法院似乎还比较同情A先生的处境。法官发现,A先生以合理负责的方式履行他作为房东的义务,是一个合格的房东。此外,他除了那几套房产的租金以及前雇主提供的少量养老金外,没有任何收入,他的每月支出使他有6,908.50英镑的欠款。从房东的行为和他的财务状况来看,初级法院将整个罚款金额整体减少了25%。

 

高级法院认为,这种做法又是错误的,因为初级法院没有把A先生的犯罪是否严重这个因素考虑进去。它的判决所依据的房东犯罪本身之外的行为和他的财务状况则是毫不相干的因素,因此不应该被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初级法庭在判决的时候考虑了不该考虑的事情,应该考虑的事情反而没有考虑,因此时错误的。

 

最终,高级法院根据上面的因素重新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判定A先生应该获得45%的赔偿处罚酌情减少, 最终需要偿还租户M女士是:8019.88英镑×45% 除以2=1804.47英镑,四舍五入为1800英镑租金。其他租客应获得的赔偿额则是:D先生和N女士:6300.04英镑×45% = 2835英镑;W女士:6919.88英镑×45% = 3113英镑。

 

 

丽莎评论

 

丽莎认为,该案件可以给房东一个很好的警告。首先,在做房东之前,一定要查好自己需要履行的法律职责,如果您想在英格兰或威尔士将您的房产作为多人合住的房屋出租,您必须联系当地政府,检查看看您是否需要HMO许可证。如果您在英格兰或威尔士出租大型HMO,您是必须有许可证。

 

通常来说,如果您的房产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它可以被定义为大型HMO:

出租给5个或更多的人,这些人组成一个以上的家庭

部分或所有租户共用厕所、浴室或厨房设施

至少有一名租户支付租金(或其雇主为其支付租金)

 

其次,该案也强调了,假如您真的是犯了无证经营HMO出租房的罪行,最好在有把握以及上诉理由充分的情况下再向法院提出上诉。您看本案,A先生的几个理由都没有办法抵消他的错误。即便A先生成功把DS的那一部分的金额赔偿给减掉了,高级法院最终取消了给整体减少25%的算法。但是,A先生最后支付的赔偿金与初审其实没什么区别,因为投入了高昂的法律费。

 

同时,该案件对租户也可以是一个很好的提醒。假如你们是夫妻,居住在一个HMO房产的房间里,只要其中一方退出法院的申请,那么,租金金额只能按照其中一人的核算。您在退出前最好是要好好考虑清楚。

 

好了,本期《丽莎说案》就到这里。如果您对HMO许可执照还有疑问,请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我们的诉讼以及房产律师团队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提供比较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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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周五(10月14日)的《丽莎商法快讯》中,丽莎就和大家分享了英国首任非裔财相夸西·克瓦滕(Kwasi Kwarteng)辞职的消息。

 

与此同时,克瓦滕之前所发布的减税450亿英镑的“迷你预算案”(mini-budget)也近乎破产。其中,冻结公司税的计划和撤销高收群体的所得税附加税率的计划都将被取消,上周五这两项被取消的减税措施的规模就接近200亿英镑。

 

英国火速上任了新的财相——杰瑞米·亨特(Jeremy Hunt),这是英国本年中的第四任财相。说来也是非常魔幻,作为一个发达经济体,2022年7月至10月之间,英国已经更换了4位财相,7月初还是里希·苏纳克(Rishi Sunak),8月变成了纳齐姆·扎哈维(Nadhim Zahawi)的时代,9月初夸西·克瓦滕出任财相,10月中旬杰瑞米·亨特来收拾残局。

 

对于新财相亨特来说,当前留给他的“烂摊子”可是真的不少,英国的经济和金融也在上个月末经历了一场大震荡。于是,在他正式上班的第一天,便再次发布紧急公告,扭转此前发布的“迷你预算案”。

 

那么,面目全非的“迷你预算案”还剩下什么?市场对此作何反应?能否如愿提振英国的经济呢?

 

 

→ 亨特的开场白:“迷你预算案”支离破碎

 

继上周五取消冻结的公司税(Corporation tax)和个人所得税的附加税率(Additional rate)后,英国新任财相亨特今天再度大手一挥,发布紧急声明,近乎将此前发布的“迷你预算案”全面撤回,这个号称英国50年来最大的减税计划在发布后的3周零3天夭折。

 

根据亨特所发布的紧急声明,目前,只剩下三个经济领域的计划没有被取消,分别是:

将在11月6日撤销上涨1.25%的国民保险NI

房产印花税SDLT的免税门槛增长至25万英镑

首套房产印花税SDLT的免税门槛增长至42.5万英镑

 

在非经济领域,英国IR35的废除计划将会保留下来。这是英国针对企业承包商和个人服务公司PSC的一种税务制度,撤销IR35可能会使得英国每年损失10亿至20亿英镑的税款。

 

从上图可以发现,几乎大部分来自“迷你预算案”的政策现已取消,仅保留了有关国民保险NI和房产印花税SDLT的部分。

 

根据统计,在号称450亿英镑的减税方案中,现在已有320亿英镑的的减税计划被撤销,这是英国财政政策中最大的一次掉头:

 

取消冻结企业税的计划:

 

此前,英国有计划将当前19%的企业税增长至25%,这一增税的方案早前就被议会通过,将会在2023年4月开始执行。

 

而在迷你预算案中,前任财相克瓦滕取消了企业税的上涨,但亨特出任财相后,再次把这一计划拉回到日程之中,从明年4月新财年开始,英国的企业税将会上调至25%。

 

取消个人所得税附加税率:

 

这项政策指的是,将在2023年4月开始取消针对高收入群体(年收入超过15万英镑)的45%个人所得税的附加税率(Additional rate),这意味着英国不再对高收入者征收所谓的“富人税”。

 

这一税种的取消在当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因为当时广泛认为对富人减税对英国经济的刺激作用有限,此政策备受质疑。不过在亨特上任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率,不会在下一财年中取消。

 

取消降低个人所得税基本税率:

 

除了针对高收入者取消个税的附加税率,前任财相克瓦滕还降低了英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税率(Basic rate),从此前的20%降低1%,至19%。

 

虽然这一政策的确是惠及了所有英国的纳税人,但是新任财相亨特还是将此政策取消。亨特认为:这一撤销降低个税的计划是无限期的,直到英国经济环境有所恢复,个税的基本税率才有可能被削减。

 

取消冻结酒精税的计划:

 

同样的,前任财相克瓦滕还打算冻结提高酒精制品的税率,而在新的政策下,冻结酒精税的计划将会被取消,接下来我们可以看到酒精制品会因税率的升高而提价。

 

取消将要恢复的海外游客退税服务:

 

除此之外,对于海外游客的退税服务也将不会恢复,虽然这对于英国普通居民的收入影响不大,但是对于零售业,尤其是针对海外游客的零售企业来说是一个“噩耗”。

 

减少对能源账单的支持:

 

此前,英国的能源价格限价政策计划实施2年的时间,这是为了限制能源供应商面向客户所收取的价格。

 

但是,这项计划现在被缩短了,仅实施6个月,仅覆盖这个冬天。英国政府将会从明年4月起重新进行审查。

 

尽管如此,英国政府还是会拿出真金白银,按照能源价格上限的标准来补贴差额的部分,目前的政策调整仅是在限价的时间上缩短了。

 

根据报道,一个典型的英国家庭(每年使用12,000千瓦时天然气和2,900千瓦时电力的家庭)能源账单的限制为2,500英镑,而在去年冬天这一数值为1,277英镑。

 

请注意,上述的标准仅是一个范例,并不意味着您可以无限制地使用能源而只需支付最高限制,能源的价格还是会根据不同的房屋和家庭居住人数,将会有不同的标准,而这个上限仅仅是在固定的模式之下所呈现出来的价格:

 

比如,居住在公寓的家庭能源价格上限在1,750英镑;住在联排别墅的家庭(非两端)能源价格上限在2,350英镑;住在半独立别墅的家庭的能源价格上限在2,650英镑;住在独立别墅的家庭的能源价格上限为3,300英镑。

 

在6个月的限价时间在2023年4月结束后,英国政府将会根据当前的情况做出分析和判断,据此,此后的能源价格补贴可能仅会支持一些收入较低的人群,但有可能拿出激励措施来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

 

短短3周零3天,“迷你预算案”就成为时代的眼泪,新任财相亨特大刀阔斧式的改动几乎将主要的减税政策“粉碎了”。

 

 

→ 市场对此反应如何?

 

450亿英镑的无资金减税政策“迷你预算案”确实让英国政府陷入了困境:政策与英格兰央行背道而驰,市场普遍不看好这一计划,英镑的持续贬值甚至触发了养老金的危机,英格兰央行不得不被动救市。

 

就在英格兰央行选择停止挽救英国养老金的当天,被逼无奈的特拉斯政府不得不“壮士断腕”,更换财相,撤销上述一系列的政策,来挽救英国的养老金、金融市场和经济。

 

目前,伦敦股市富时100指数在今天上涨了0.91%(62点),至6,921点;更大范围的富时250指数上涨了2.24%。

 

在今天上午涨幅最大的公司包括房屋建筑商,如Barratt Developments、Persimmon和Taylor Wimpey。一些分析师认为,因为房产印花税的政策并没有被取消,因此一部分投资者松了一口气。

 

除此之外,英镑兑美元也再次扩大涨幅,1英镑兑1.14美元。

 

除此之外,英国30年期的国债的利率也开始下降,在今天来到了4.4%,尽管仍高于发布“迷你预算案”之前的水平(3.7%),但是目前已经呈现下降的趋势。

 

不过,贷款经纪人表示,当前英国的抵押贷款利率不会在短期内立即扭转,因为贷方现在会非常小心地观察市场的变化。并且,英格兰央行还将继续在11月加息,所以对于需要贷款购房和融资的投资者,这一段时间内,英国银行的贷款利率不会有太大幅度的下降。

 

总体而言,市场对取消“迷你预算案”的政策是支持的和积极的,不论是从股票市场、汇率市场还是国债利率方面都给予了不错的回应,帮助市场恢复了对英国经济的信心。

 

但实际上,新财相亨特只是按照市场逻辑进行一些正常的扭转,这对保守党、英国政府,英国经济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可以看作是一场“保党”和“救市”的行为,而这一系列的动作背后,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信息:新财相亨特别无选择。

 

因为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英国继续借钱,加大政府的赤字来给民众大幅度减税,这会拖垮英国经济,更不可能完成英国经济增长的目标。

 

→ 丽莎小结:

 

可以想见,如果英格兰政府在上周五确认停止救市后,一意孤行的前财相克瓦滕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那么英国的养老金和金融市场将会面临多大的危机。

 

发布“迷你预算案”的3周零3天,英国的经济像是坐上了过山车,高速坠落且无法控制,好在今天的这一场紧急公告,给这辆差点失控的过山车踩下了制动。

 

四个月内换四任财相,没钱还要继续提升赤字,撒钱减税的政策终于开始收敛,尽管通过财政能够回笼的资金是有限的,但是对于资本市场来说,重要的是稳定性和信心。

 

但是“迷你预算案”所带来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避免和难以消散的,受到打击的政府声誉还是需要一点一点地恢复和重建。

 

而新财相的这一系列政策主要是为了市场的信心,这有助于恢复英国的经济信誉。

 

好的,关于“新任财相新政”的话题丽莎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如英国劳工法、英国公司法方面有问题,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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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日起,全面适用的“Right to work”(雇员移民身份检查)新规则已经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从2022年10月1日起,雇主们必须通过移民局规定的3类特定方式进行Right to work检查,才能被视为“有效检查”。分别是:

 

使用移民局线上系统进行身份确认;

传统人工检查;

适用英籍和爱尔兰籍的IDVT验证。

 

这3类移民身份检查的操作方式,丽莎不久前给大家介绍过(《雇主注意: Right to work检查全面适用新规则》)。今天,我们要延伸聊的,是实际操作后,莎粉们有的具体疑问。

 

 

→ 首先,新规则实施后,Right to work检查还能够”不用本人到场“吗?

 

撇除”人工检查“不看,如果雇主使用的是上述第一种或者第三种方法,其实都是对于雇员身份的”线上验证“。

 

不过呢,一个完整的Right to work检查,并不仅只于”验证“阶段;验证后,雇主还需要去比对,身份证件上的人——确实是当事人(雇员)本人,也就是确认该(合法)证件,确实是属于您所检查的雇员持有且相吻合的。

 

因此,后续的这个”比对“阶段,您需要看到该雇员的脸,再和其身份证件对照,看看是不是同一个人。

 

而这个阶段,根据移民局的规定,雇主是可以通过线上视频来操作的。也就是说,不论雇主是使用移民局线上系统或者IDVT,都可以完全通过”线上“的方式,来完成Right to work检查。即便从头到尾,整个流程都没有见到雇员本人。

 

 

→ 那么”人工检查“呢?

 

如果雇主选择使用传统的人工检查(上列第二种),移民局其实也可以允许雇主,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来完成”比对“阶段。

 

只不过一般来说,雇主既然已经选择了人工检查,也就是检查雇员的实体身份证件的原件,那么对于雇主通常更方便的方式是,一并对于雇员”本人“进行身份比对。

 

而当然,有些人可能会问,可是”实体文件“不能寄给雇主吗?其实也是可以的。雇员可以把自己的身份原件,寄给雇主,让雇主完成检查并复印留存后,再把原件寄还给雇员;这种情况下,雇主也同样可以通过”线上视频“完成后续的比对。

 

只不过,如果真的使用”寄送“方式的话,需要承担的时间、费用和风险成本可能都会高得多。一般来说,雇主不太会选择这么做。

 

 

→ 进一步说,雇主雇员有可能做到”完全躲开“人工检查吗?

 

严格来说,这恐怕还是有困难的。这是因为,一旦一个人(雇员)的身份,无法通过移民局线上系统或IDVT进行确认和验证时,雇主就不得不使用传统人工的方式去检查。

 

而如果要使用”移民局线上系统“或者”IDVT科技验证“,相对而言都是具有一定要求的——移民局线上系统自2022年4月6日起,只适用BRP、BRC和FWP持有人;而IDVT则只适用持有有效英籍或爱尔兰籍护照的当事人。

 

也就是说,还是可能会有一些雇员,只能通过”人工“的方式去完成Right to work检查。

 

→ 针对适用IDVT的英籍或爱尔兰籍雇员,雇主何时需要再做Follow-up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对于移民局来说,不论是持有英籍或爱尔兰籍,都是属于在英国有持续的合法工作权(Ongoing right to work);所以在这方面,移民局并没有要求雇主,还需要(像有限期签证那样,等到雇员原有簽證即将到期的時候)再去重新检查(Follow-up)。

 

简短地说,对于英籍和爱尔兰籍雇员,雇主是可以免去Follow-up检查的。

 

→ 做完Right to work检查后,相关纪录需要保存多久?

 

只要该雇员仍然受雇于您(雇主),在他或她受聘(于您)的期间,您都需要一直保存著相关证据。如果之后该雇员离职了,您也需要继续保存相关证据(额外)两年的时间,以免移民局调查。

 

→ 对于”新雇员“,雇主何时需要做Right to work检查,可以是雇员上班的”第一天“吗?

 

丽莎需要提醒,对于”新雇员“,雇主/企业必须在该雇员“正式上班”前就做Right to work检查,确认对方有合法打工权利。

 

虽然,这个“正式上班前”严格来说,可以包含第一天上班”当天“该雇员实际正式工作前(比如上班时间是早上9.30,而雇主在9点做检查);但丽莎还是建议雇主们,至少提前一天做检查,不要赶在最后一刻。

 

如果您赶在最后一刻才急急忙忙做Right to work检查的话,您有可能会出现遗漏或疏忽,造成检查不确实;那么,如果雇主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出错的话,即便做了检查,也还是可能会被移民局要求承担相应责任的。

 

→ 最后,丽莎给大家总结一下:不同移民身份的雇员,10月1日起所适用的检查

 

英籍或爱尔兰籍(持有效护照):人工检查或IDVT

 

英籍或爱尔兰籍(无有效护照):只能人工检查

 

EU Settlement下的欧盟身份:只能移民局Share Code(指移民局系统)确认

 

持BRP卡或电子签证:只能移民局Share Code确认

 

持英国永居身份:一般只能使用Share Code确认;除非当事人是持有贴在有效护照上的永居纸,那么则是人工检查

 

当事人先持有90天有效期的护照上签证贴纸进入英国,尚未领取BRP:可先做人工检查;但在当事人领到BRP卡后,需要再次依照前面提过的程序,进行移民局Share Code确认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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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正式离婚后,会获得家庭法院给出的最终离婚以及财务结算命令,以彻底了断婚内共同财产分割事宜。

 

通常来说,如果您想重新审理案件,可能会比较困难的,这是因为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院非常重视离婚诉讼中的终局性原则,法院认为这是符合双方利益的,并不太鼓励任何推翻原财务命令的行为。

 

然而,有的时候,离婚诉讼中的一方可能会收到一份令他/她不太满意的安排;或者他/她经过思考后,发现财务命令对其来说不公平,那该怎么办呢?

 

其实,推翻原财务命令的行为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如果情况合适,您还是有可能成功的。

 

今天,丽莎通过《家庭法小课堂》给大家讲讲。

 

 

拿到财务结算命令后,可向法院提出上诉?

 

当然了,如果您对最终的财务命令有疑问,您是可以对案件提出上诉的。不过,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也会有一定的局限性。

 

一旦法官在离婚诉讼中批准了最终财务命令,就很难对该命令提出质疑或上诉,除非您可以证明:

 

法官的审判是错误的,或者

 

审判程序不公正、审判过程中有违规行为

 

此外,一些实践事例也说明,如果您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您也可以尝试上诉。比如说,自命令下达后您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您发现前配偶有欺瞒、欺诈行为,以及您的命令是受到威胁等等,我们在接下来的文章里仔细说说。

 

 

哪种类型的事件可重启离婚协议?

 

事件1: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法院在审查上诉理由的时候会参考一些案例法。关于事情发生重大变化的考虑,我们必须追溯到1987年的Barder v Barder案。

 

在该案中,法院认为,Barder夫人和她的孩子需要一个家,从而,法院下达了Barder先生把房产转让给Barder夫人的命令。

 

然而,此后不久,Barder夫人悲惨地杀死了自己的孩子并自杀了。鉴于情况的变化,她的前夫成功地推翻了房产转让的命令。

 

在Barder案中,法院规定了四条准则,今后法院在决定是否可以改变财务命令时可以借用来参考,这些准则是:

 

在下达命令后发生了一些事情,这些事情使命令所依据的假设失效;

 

介入的事件应该是在原命令很短的时间内发生的;

 

希望改变命令的一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尽快向法院申请;

 

对命令的任何改变都不应该对善意获得命令中的财产的第三方产生不利影响。

 

事件2:前任有欺骗行为

 

在离婚过程中,法院要求您必须充分披露所有资产。如果发现在最初的财务结算时没有进行全面的财务披露,法院有权更改甚至撤销该命令。

 

通常来说,如果一方没有这样做,任何财务结算的基础可能会有根本上的缺陷,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提出上诉,推翻原来的结论。

 

在Sharland v Gohil的案件中,两位妻子成功地申请重新审理她们的财务结算,因为她们的丈夫在财务谈判中虚报了财富。这些案件表明,在财务问题上不完全透明的离婚一方会有危险。

事件3:威胁或不当影响

 

如果一方配偶在离婚时影响另一方同意财务和解,法院可以选择更改或撤销该命令的。打个比方,配偶A为了拿到该财产方案,用一些私事(可能抓住了某个把柄)来逼迫配偶B答应,或者甚至用生命来威胁。

 

事件4:欺诈罪

 

如果一位配偶欺诈,这可能会导致该命令在未来被搁置或更改。

 

 

我如何对财务令提出上诉?

 

总的来说,法院认为最终的财务命令会是符合双方利益的,出于这个原因,上诉的能力是有限的。您确实是可以提出可以上诉,但是不一定会被批准。也就是说,您可能还没有机会开启法院大门,就会被劝退回去了。

 

所以,首先,您必须先申请,随后需要耐心等待法院的许可通知。如果法院认为您的情况属于以下情况,才会批准审理您的上诉:

 

法院认为该上诉有真正成功的希望,或者

 

有一些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说明应该审理上诉

 

如果高等法院允许上诉,申请人必须在收到许可令后的七天内将上诉文件捆绑在一起送达给被告。如果高等法院已批准上诉,上诉人必须将以下文件添加到文件包中:

 

答辩人的通知和论点纲要(Skeleton argument)

 

与上诉中任何问题有着直接关系的内容

 

准许上诉的命令,以及如果在听证会上被批准,任何判决的笔录或说明

 

上诉人和答辩人同意补充的任何文件,如果答辩人认为这些文件对上诉法院作出裁决是必要的,并希望依靠这些文件作为主要证据

 

 

高等法院将通知各方听证会的日期或最有可能审理上诉的排期窗口,它还将向各方发送一份允许上诉的命令和任何其他指示的副本。

 

在上诉听证会上,法院可以确认、撤销或更改初级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或判决。它也可以命令进行新的听证或将某一特定事项发回初级法院重新审议。

 

丽莎评论:应该尝试改变我的财务命令吗?

 

这取决于您的案件的事实。离婚财务结算重新审理或更改的情况是非常罕见的。一般来说,我们不鼓励这种类型的申请,因为该程序是复杂的,而且有着严格的规则,任何拖延都会被认为是不利的,会浪费您一大笔金钱。

 

不过,这也得看个案。如果您真的发现法院给予的命令是错误的,或者审查的过程有错误;又或者您发生了本篇文章所说的四种情况,那么,我们是建议您,可以尝试着上诉。

 

丽莎律师行需要提醒的是,一旦您发现财务结算命令有问题,必须要迅速采取行动,必须要在短时间内提出,成功率才会高。

 

最后,我们还是要提醒,您不能仅仅因为您认为法官“弄错了”而提出上诉,您必须要有适当的法律依据,并且您有足够的证据的情况下,才能上诉。

 

如果您不确定自己的案子是否可以有上诉成功的可能性,请立即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的诉讼以及家庭法律师团队在这一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为客户提供最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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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双方一见钟情坠入爱河,牵着手一起做着喜欢的事情,多么浪漫。当亲爱的人对自己说出:你愿意嫁给我吗?这恐怕是恋爱中最心动的时刻了。然而,很多人根本等不到嫁给心爱人的这一天,迎来的是“分手”。

 

订婚的破裂确实是痛苦的,如果您是被甩的一方,那么,分手的结局自然会给您带来一系列情绪——震惊、愤怒、悲伤等等。

 

如果您还为对方投入了不少金钱,那怎么办呢?比如说,您送给未来“妻子”或者“丈夫”一个非常昂贵的戒指,甚至是更贵的订婚礼物。现在婚礼都泡汤了,谁应该合法保留这些礼物呢?一般来说,在道德上,双方都会觉得自己有权获得戒指,然而,事实上呢?

 

最近,英国一名知名模特与未婚夫为了“礼物”争吵到了法院。据说,她在结婚前收到了未婚夫送来的昂贵礼物,包括一辆高达20万英镑的Aston Martin DBX和价值30万英镑的钻石戒指。现在,未婚夫希望通过法院要求她偿还这些“礼物”。

 

结果,成功了吗?

 

 

故事背景

 

关注足球的莎粉们,可能会听说过Shay Given这个名字?他是一名爱尔兰前职业足球运动员,他曾在国家队担任副队长,并两度入选PFA年度最佳阵容及纽卡斯尔联足球先生。2009年2月1日,他以600万英镑的价格转会到曼城,合同为期四年半。总之,他在英国相当有名气。

 

不过,本篇故事的主人公不是他,而是他的前妻Jane Given。

 

Jane Given是英国的前模特,本身并不是很出名。由于嫁给了Shay Given,她的名字随后被人关注起来,经常登上媒体的头条。

 

从照片就可以看出,Jane Given非常漂亮,高挑迷人的,在嫁给Shay Given之前,她有着众多前男友。

 

2013年,她在与Shay Given离婚之后,也不断地换男友,甚至还有一名 “未婚夫” :Andrew Ralph。

 

Andrew Ralph是英国非常成功的商人,具体做什么的小编扒不出来,总之,很有钱了。

 

2018年,Jane Given与Ralph相识并开始约会。他们约会的时间里,Ralph一直对Jane Given非常好啊。很快,俩人就计划结婚了。

 

普通情侣送情侣衣服,情侣杯子或者情侣书包的小礼物,有钱人一送就送情侣车!俩人决定结婚后,Ralph立刻给Jane买了一辆奢华的情侣车!这是一台与他自己相似的名车Aston Martin DBX(阿斯顿马丁!!!),颜色基本一样,价格20万英镑。

 

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拥有相匹配的汽车,恩恩爱爱一辈子。

 

不仅如此,2019年 12 月俩人在巴巴多斯度假期间,他还送给她一枚价值近 30 万英镑的订婚戒指。

 

哎妈呀,这前前后后加起来就50万英镑的礼物了。

 

然而,Jane似乎并没有很感动的样子。2020年12月,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她决定把这名未婚夫给甩了,主动结束这段关系。

 

Ralph气急败坏,立刻向法院起诉她,要求她归还戒指和汽车。

 

Ralph说,这辆车属于订婚礼物,由于他们根本没有举办婚礼,所以应该归还给他。

 

Ralph的律师还表示, “双方曾经明示和/或暗示同意了一份协议,如果婚姻不继续,被告将归还订婚戒指。”

 

另外一头,Given则辩驳,她声称戒指和汽车都是自愿送的,与“婚礼”没有任何关系,她的前任现在无权收回的“礼物”。

 

据了解,该案件在伦敦高等法院审理。

 

 

法院怎么说?

 

在听证会上,Ralph向法官提供大量WhatsApp的文字信息作为证据,来证实双方最初送礼的“意图”。

 

在 2020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一,Ralph先生用汽车的照片写道着:

“这是你的车!”

 

“好好享受您的假期,您在回来的路上会拥有它。”

 

“令人惊叹的婚礼礼物和婚礼时机,超级高兴。”

 

在WhatsApp的信息中,Ralph先生在Given甩掉他的几个小时后写着:

“我已预定周五的飞机降落伦敦,并将取回我的汽车、我的东西以及戒指,以便出售。”

 

同时,Ralph先生还通过电子邮件向对方宣布,“DBX – 这本来是作为结婚礼物的。没有婚礼,也没有礼物,这辆车在我的名下,所以仍然是我的。我会在星期六收回它。”

 

他还表示将收益分成送一点给她,作为善意的回报。

“作为一个绅士,我会给你一半的钱和8万英镑的回报。”

 

据了解,Ralph先生申请进行简易判决,要求法院将其交还给他,而不必进行全面审判。但法官表示,这些论点有点复杂,无法在没有全面法庭辩论的情况下做出裁决。法官驳回Ralph先生的简易判决的申请。

 

“这起案件是由两个人Ralph和Given女士之间的关系引起的,他们订婚了,但在他们结婚之前,这段关系就结束了。双方就原告对被告作出或授予的承诺或礼物(如有)存在争议。我的结论是,被告在捍卫原告的主张和维持她的辩诉方面,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有真正的成功几率。

 

基于上述原因,原告就DBX 及相关项目的简易判决申请失败。这对前恋人现在需要在法庭上进行全面审判,除非他们能事先在庭外和解。”

 

那么,最终,车和戒指究竟归谁?我们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了。

 

 

丽莎评论

 

丽莎律师行家庭法律师张昕蕾介绍,在英国法律中,订婚戒指的赠送被假定为礼物,因此假定收到它(礼物)的人应该保留它。从法律上讲,接受者没有义务归还戒指。不过,该案件还涉及了一辆车,这可能还要看看车的所有权属于谁的,以及他们之前是否签署了相关协议了。

 

“由于媒体给的资料比较少,Ralph和Given的案子究竟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我们不好评论。不过,如果Ralph和Given确实有谈过协议的,那么,Ralph应该要想办法来证明。比如说,他需要找出证据来证明这些礼物是作为预期的一个事件或者行动为条件而提供的,来反驳以上的推定。

 

从媒体资料看的那几条WhatsApp的信息,显然是不够的。如果他真的想要拿回礼物,可能需要看看他们之前是否签署过一些协议。比如说,协议里明确说明如果他们没有成功结婚,对方应该退还礼物的证据,来证明双方的意图。“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经常会发生,当这些戒指或者其他相关礼物具有重要价值时——比如是家传的宝贝,双方的分手就会变得很复杂。

 

其他经济因素也可能导致这类纠纷,比如说,许多情侣会希望在人生重要的时刻多花点钱,买一枚非常贵的戒指。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可能会使用信用卡来购买的。

 

那么订婚破裂了,他们仍然有责任在未来长时间偿还这一笔费用。那么,谁来负责这一笔费用呢?还有,双方为了举办婚礼而提前预订的婚礼场地、餐饮、摄影师、蜜月开支等等,如果婚礼没有举行,这些费用谁来负责呢?于是,纠纷就发生了。

 

“我们遇到过很多案例,99%的情况都是,准新娘新郎的婚礼计划已经到位了,订婚戒指和其他可能需要的订婚礼物都准备好了。他们突然决定不结了,确实很闹心的。我们通常会建议这类客户,最好能够私下谈判,通常在调解的帮助下,双方可以明智地商定取消订婚的财务问题。

 

如果双方实在无法私下达成协议,可以要求法院对该问题作出判决。法院确实可以提供帮助,但当然应该是最后的手段,因为诉讼费用是很贵的,您索要资金的成本就会很高。”

 

另外,如果这些礼物或者婚礼的准备费用全都是由一方来负责,在关系破裂后,付款方想通过诉讼来向对方讨回一些钱或者拿回礼物,说实话,诉讼的道路会有一点难度。当事人通常需要向法院证明:

 

对方有打算偿还的意图

 

另一方答应作出贡献,以平均分摊费用

 

如果当初是其中一方自愿选择承担所有费用的,现在只是后悔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付款方造成的损失可能无权起诉,或者说会很难拿回资金,因为法院认为这不是产生合法权利的合同。

 

张律师说:“所以,我们通常都会建议客户,您需要写一份清晰的协议或者通过其他的文件记录(比如电子邮件),列出双方商定的经济安排。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议,您就会冒着一些风险了。”

 

总之,我们知道相爱的人突然取消结婚,绝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种经历会带来巨大的痛苦。

 

如果您正在面临同样的问题,请立刻咨询丽莎律师行,我们的家庭法律师可以为您提前起草一份协议,或者帮助您调解问题,谈一份比较满意的财务安排,保护您的资产。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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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开展一门生意,在英国开一家公司,听起来可能会让人觉得是一件复杂但又期待的事。

 

一直以来都有不少莎粉问我们,到底在英国创业,要申请什么牌照?需要注册什么?

 

今天,丽莎就生意牌照一事,我们将会和大家逐一解释,以简易的方式让大家对英国生意方面有所认识。

 

现在,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英国房产 – 创业牌照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英国创业指南:需要什么牌照?》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创业牌照”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法律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丽莎还要提醒,所有我们制作的视频,都会同步发布在丽莎的官方YouTube平台。如果想要观看更多丽莎视频,可以关注我们(丽莎律师行)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mpxpJNXwSfgy7_z6ljK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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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工签赞助”的话题,有些人曾经问过丽莎:如果今天赞助的“雇主”和被赞助的“雇员”彼此认识,甚至是亲戚关系的话,这样可以吗?

 

事实上,移民法并没有不允许这样的情况。我们以技术工签(Skilled Worker)来看,如果您是您公司的Authorising Officer,也就是使用赞助管理系统(Sponsorship Management System,简称SMS系统)的”授权管理人“;甚至说您持有这家公司、您本身就是公司的负责人,移民法也没有说您就绝对不能聘请自己的亲戚好友。

 

只不过,当您要”赞助“他们的时候,是有一些规则需要遵守的。

 

 

→ 什么规则?

 

首先,不论您是雇主或者只是和您的亲戚同公司,比如说您的亲戚即将加入您目前正在工作的公司等,移民局有一条硬性规定是,您不能够是负责给您的亲戚核发CoS的Level 1使用者。

 

意思是说,如果您是您公司里SMS系统中的Level 1 user(一级使用者),您不可以”亲自“给您的亲戚Assign CoS;必须是公司当中(和您的亲戚没有关系的)其他人,也就是其他的Level 1使用者,才能够来核发CoS。

 

而这里指的”亲戚“是您的近亲和配偶/伴侣,这包含以下:

 

您的合法配偶或民事伴侣;

您的未婚或同居伴侣;

您的父母或继父母;

您的子女或继子女;

您的兄弟或继兄弟,或者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

您的姐妹或继姐妹,或者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姐妹;

您的侄子或侄女;或者表/堂兄弟姐妹;

您的阿姨、姑姑、叔叔伯伯、舅舅;

您的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姐夫/妹夫、大伯/小叔,嫂子/弟媳,大姑/小姑,女婿,儿媳妇。

 

同时,不论您的公司当中是由谁来核发CoS,您的公司在核发CoS给您的亲戚时,在该CoS上都需要”注明“,您和该亲戚的关系。也就是说,只要您的公司要聘请您的亲戚,就需要在CoS上附注——这家公司当中,有成员和申请人(也就是您的亲戚)是家人/近亲。

 

在这边,移民局的要求是,如果您的公司属于中小型企业,您就”必须“注明清楚你们之间的亲戚关系;而如果是大型企业的话,您也仍然应该要”注明“。

 

虽然说,并不是”大型“企业就可以不注明;只不过这之间的差异是,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由于人员众多,是有可能出现负责核发CoS的人,并不知情申请人和已在公司里(工作)的人,存在家人或近亲关系。但当然,这也不是直接说”不知道“就可以算了的。

 

移民局也会去看,雇主是否有证据和相关纪录可以表明,有去做过调查或确认,可是仍然无法发现”亲戚关系“的(例如,是当事人本身刻意隐瞒或说谎)。在雇主已经事先做了一切必要的动作,可是仍然没有发现(亲戚关系)的情况下,移民局是有可能接受,由于大公司人员众多,确实可能会有无法察觉的非恶意情况。

 

可另一方面,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移民局会认为,公司方面是必须清楚知道,即将聘用来的人,是否和公司内部成员/员工之间,有任何家人或近亲关系。

 

所以,一旦中小型企业没有在CoS上具体注明(有亲戚关系的话);移民局就可以给予处罚,这包括直接撤销雇主的”赞助资质“(Sponsor Licence)。

 

 

→ 除了硬性要求,还需要注意什么?

 

虽然说,移民法没有不允许这类申请(雇主赞助自己的亲戚”技术工签“,让亲戚到自己的公司工作);但对于移民局来说,他们很有可能怀疑,这类”聘用“是否”真实“。

 

也就是说,移民局在审核的时候,他们会去考虑:您的公司创建这个”职缺“的真实性,您的企业是否真的需要有这个职位;然后在您招聘和选人的过程中,您的亲戚做为其中一位候选人,又为什么能够符合您的这个职缺,他或她是否具备合适的技巧、资历和经验等,能够胜任这个职位,并且甚至是优于其他候选人。

 

移民局需要去确认,您不是单纯为了要帮您的亲戚办签证,才去创设一个职位,好能够便利于”赞助“您家人或亲戚的申请;而且同时,即便您确实需要某个职缺,那么您的家人或亲戚也得真的能够适任,才可能使得移民局相信,这不是一种滥用。

 

根据我们的经验,移民局在处理这类申请的时候,有很大可能会进一步要求当事人提供更多相关证据和资料,去证明该”招聘“的真实性;并且,移民局也可能会要求”面试“。

 

丽莎建议,当您在做这类申请时,您可以主动附上相关证据和说明,告诉移民局,为什么要选择聘用您的亲戚,以及他们适任的原因;同时,您也可以附上相关材料,向移民局说明您为何需要招揽这类人才,证明您的企业或生意确实有创设该职缺的需求。

 

 

→ 那如果是聘用”朋友“呢?

 

在如果说,您要聘用且赞助工签的人,不属于文章前面列出过的那些”关系“的话,移民局是没有强制性要求说,您一定得在CoS中提及的。

 

只不过,这就和其他(一般)工签申请一样,您身为雇主,还是需要确保您的”职缺“是真实存在的,您不是为了帮您的朋友申请工签,才去刻意创设了一个新的职位。

 

丽莎也建议,不论您的聘用对象为何,您都应该要将您招聘的流程详细记录并保存,这包括任何能够证明您“真实招聘”的所有相关证据。以便移民局有所要求甚至怀疑的时候,您可以大方地拿出来“自证清白”。

 

进一步说,即便能最后成功为您的朋友甚至亲戚申请到了工签,这也不是终点;身为工签赞助人,您仍然需要遵守赞助人的相关义务和责任,而这其中也包含您的“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的责任。

 

丽莎结语:

 

我们在过去以来的实际操作中,也不乏碰到有客户的公司,出现”被赞助“的雇员和”公司董事“是亲戚的真实情况;而最后,我们也成功地帮客户申请到工签。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说您的招聘是真实的,您的企业和生意也是真实营运,在”候选人“具有合适背景和经验的情况下;只要这位”亲戚“是通过正常招聘流程而最终被选定的,您的申请还是可能成功的。

 

但诚实地说,移民局对于这类申请,确实可能存在更多疑虑,他们会担心(甚至有点先入为主地)觉得,申请人和雇主之间可能是有串通或者滥用移民法的嫌疑。因此对于这类申请,不论是申请人(雇员)或者赞助人(雇主),都应该要有做好更细致准备的心态。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在工签申请方面有更多想要知道的,都可以随时联系丽莎移民部。

 

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还有任何疑问,也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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