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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见解

莎粉们大家好,欢迎来到《丽莎房产快讯》。本周,我们带大家关注的房产新闻有:

 

  • 上周四,鲍里斯正式辞职!一些房地产专家认为,短期内的政治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住房政策。
  • 英国租金继续猛涨,全英平均租金已过千镑。
  • 最新数据揭露:越来越多的房东通过注册有限公司来购买出租物业!
  • 租房者要注意了!怀特岛出现大量骗子,专门在Facebook发放虚假出租广告
  • 建筑业的成本继续上升以及劳动力缺乏,大批建筑工程被迫放缓…..

 

 

鲍里斯辞职,房市会有什么影响?

 

上周,大批议会议员辞职;周四,英国现任首相鲍里斯-约翰逊无奈同意辞职。一些房地产专家有点担忧,高层的动荡可能会影响住房政策,并导致住房市场的放缓。

 

据媒体称,在鲍里斯向全国发表讲话的几小时前,英国金融机构Halifax发布了最新的房产数据。

 

该报告指出,英国的房价增长达到13.1%,在过去12个月里,平均房价达到£294,845,这是自2004年以来的最高增长水平。与此同时,伦敦的房价跃升了7.1%,达到£547,031。

 

然而,在经济预测黯淡、利率上升、通货膨胀和能源账单攀升的背景下,英国政治局面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这种新的不稳定可能会合力抑制2022年下半年的消费情绪和房屋销售。

 

JLL住宅研究总监Marcus Dixon认为,近期在国会发生的事件确实会对经济的多方领域带来影响,包括住房。不过,相对于大选,首相的更换对住房市场的干扰较小,因为英国仍可能是保守党政府,只是人员不同。

 

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国会议员的辞职以及解雇情况,它可能成为住房政策的关键影响,主要是不知道现任是否同意前任提出的旧政策以及还没有来得及实施的住房政策。

 

JLL住宅研究总监Marcus Dixon:“住房部长迈克尔-戈夫在与主要房屋建筑商就房屋覆盖包层的补救问题达成协议之前就被解雇了。这很意外。我们希望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意味着这不会给这个过程带来进一步的延误。”

 

据了解,尽管迈克尔-戈夫只担任了十个月的职务,他却在住房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他带来的最大贡献是:对开发商和建筑公司采取强硬措施来解决建筑安全危机。

 

此外,他还在4月生效的《建筑安全法案》上盖了章,并推动对社会住房部门进行更好地监管,包括对社会住房供应商进行严格检查。

 

JLL住宅研究总监Marcus Dixon:“戈夫先生现在已经被格雷格-克拉克取代,这个人物是约翰逊内阁中的前商务部长。然而,很难知道克拉克在新的保守党领导人的领导下会保持多长时间的角色,很难知道他会不会改变这些现有政策。”

 

另外一家房地产公司Jackson-Stops主席Nick Leeming认为:“由于国会上周的动荡,我们看到另外一位新的住房部长立即上任不奇怪。

 

然而,我们希望部长们能在经济和住房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时刻把他们放在首位。我们需要稳定的经济和住房市场的繁荣,所以欢迎新领导人迅速恢复正常的业务。”

 

让大家最关心的应该是:在这样不稳定的政治局面,房价会下跌吗?

 

第一太平戴维斯的分析师Lawrence Bowles认为:

 

“谁当首相并不会对房价造成威胁。市场上没有足够的住房存量来满足需求,这是一个影响房价的关键点,它缓冲了任何重大的房价下跌。不过,由于生活成本危机,明年的房价可能会有所缓解,会下降1%左右。“

 

在未来五年,第一太平戴维斯预测伦敦的房价将上涨5%,依旧是全国增长速度最慢的地区。

 

 

英国6月平均房租已过千镑

 

根据HomeLet最新数据显示,英国新租约的平均租金价格已达到每月1,103英镑(PCM),比去年同期增长10.5%,比上个月的数据增长0.9%。

 

全国各地的租户都承受着经济压力,特别是在伦敦,平均租金年增长率达14.9%,平均租金已达到每月1846英镑。

 

据了解,HomeLet租金指数包括了HomeLet和Let Alliance的数据,基于100万份参考资料。

 

HomeLet公司的Rob Wishart说:“英国的住房存量不足,这种现象只会越来越严重,如果我们继续看到房东数量的减少,租户可能会付出沉重代价,因为供应短缺将看到需求的增加,使价格进一步上涨。”

 

Zoopla网站也发表了同样的看法,租金创新高的原因是在供应短缺的情况下出现的。

 

Zoopla公司的分析师Gráinne Gilmore说:“出租房源的严重短缺,再加上高需求,推动了英国各地租金价格的上涨。据了解,在伦敦、苏格兰和西南地区等库存水平最紧张的地区,租金可能会在长期内继续上涨。但我们预计,总体而言,随着我们进入今年余下的时间,租金增长将开始缓解。”

 

毫无疑问,创纪录的租金价格在生活成本危机期间给租户增加了进一步的压力。通货膨胀、乌克兰战争、能源价格和其他成本增长的影响,都在共同挤压着全国各地的家庭。

 

可以推测上述所有问题将导致无力支付租金的租户数量增加,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件坏事。

 

越来越多的房东通过有限公司购买房产

 

很多房东都应该知道,通过有限公司购买BTL(Buy-To-Let)物业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

 

根据百利宫银行(Paragon Bank)发布的最新数据,在过去的三年里,每年打算通过有限公司结构购买房产的BTL房东的数量在增加。

 

数据显示,打算以这种方式购买的房东数量从今年第一季度的50%上升到第二季度的62%,这表明越来越多的房地产投资者正在评估他们的选择,以获得更大的回报。

 

百利宫银行表示,拥有房子越多的房东,越喜欢通过这样的方式购买。数据显示,在拥有1至5套出租房的房东中,几乎有一半(47%)计划通过有限公司购买下一套房子。拥有六套或更多房产的组合房东甚至更有可能以这种方式购买,78%的人计划下次通过有限公司购买。

 

与此同时,根据调查,BTL抵押贷款市场的利率与主流市场一起爬升了,但贷款机构一直保持竞争力,越来越多银行正在提供一系列BTL借贷产品。大约三分之二的房地产投资者将使用BTL特有的产品来帮助他们的购买力。

 

几乎三分之一(28%)的人将使用现有房产的资产来资助他们的下一次购买。这比2022年第一季度的17%有所增加,这可能表明房产投资者在其出租房屋的资本增值方面取得了成功。

 

该研究还发现,使用以前投资的资金直接购买房产的房东数量正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在第二季度,只有7%的人计划以这种方式购买,而上一季度是14%。

 

百利宫银行的抵押贷款总经理理查德-罗特里评论:”自上个十年中期以来,买房出租投资的税收负担已经大大增加。随着最近能源和维护成本的增加,管理费用的上升,经营租赁业务无疑变得更加昂贵。看到更多的房东寻求降低他们的成本的方法是不奇怪的,对一些人来说,通过成立公司来买房会是一个选择。”

 

罗特里提到的税收负担主要是来源于房产税规则的第24条修正案,该修正案于2017年开始实施,并逐渐分阶段进行。这意味着房东不能再从收入中全额扣除他们的抵押贷款利息支付,所以影响了一些人的税单。

 

对于那些通过公司结构或有限公司经营的人来说,全部的利息金额仍然可以从利润中抵消,而且这些利润需要缴纳公司税(目前为19%),而不是个人所得税,同时还有各种减免。这对投资组合房东或高收入税率的人来说特别有吸引力,因为这些人可以节省更多的钱。

 

不过,一些规模较小的房东,如那些只有一套房产的房东,以及那些收入税率最低的房东,可能无法从成立有限公司中充分受益。

 

我们建议,在考虑成立一个有限公司来购买投资物业之前,房东们最好做好全面的研究,以确保这是您最佳的选择。

 

 

 

怀特岛的房屋猎手被警告

 

怀特岛(Isle of Wight)政府正在警告各位租客,一些”急于”找到房子的租客正成为骗子的目标。

 

据了解,该地政府收到一份令人担忧的投诉,一些市民想到怀特岛租房子,并在Facebook的广告上看到了理想的房产。然而,当租客们想要约看房的时候,却被要求付费查看租赁物业。

 

政府称,发布这些广告的是骗子。在Facebook所使用的照片是从真正的出租网站上摘下来的,然后一些不法分子就把这些偷来的照片放上Facebook,专门盯着那些急于租房的业主。

 

在一份声明中,该局表示,他们担心诈骗会使那些急于拿到房产的人掏空口袋,而无法接近他们的梦想。

 

“贸易标准局和议会的住房部门正在警告居民,无论他们多么迫切地想找到住处,都要小心自己的口袋!这些房产可能不是真正的房产,或者照片可能是未经许可从真正的出租网站上拍摄的。”

 

据了解,这样的情况是在当地住房短缺的情况发生后出现的。许多投资者在当地购买房产用于度假房,占用了许多资源。因此,提供给当地居民的长期出租房越来越少了。一有房产上市,大家都急于抢。

 

于是,骗子们抓住了这样的契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广告,想要骗这些急于寻求房源的人们。

 

在这里,我们也想提醒一下租客或者买家,不论您是租房还是买房,看房的环节是不会要求您支付任何费用的。只要在您交换合同之前提出任何收钱的行为,您都要三思而后行!

 

 

建筑业活动放缓,建筑业与成本上升作斗争

 

一份专门衡量英国各地住宅建设活动变化的报告——“标准普尔全球/CIPS英国建筑业采购经理人指数”(英文:The S&P Global/CIPS UK Construction Purchasing Managers’ Index,简称PMI)指出:6月份,英国各地的住宅建设活动两年来首次放缓,英国建筑业面临过去9个月中最弱的表现。

 

据了解,英国建筑业PMI从5月的56.4降至6月的52.6,这是2021年9月以来最弱的增长,主要受到了生活成本危机的影响。

 

标普全球市场情报公司的经济总监Tim Moore说:“英国商业前景黯淡,生活成本危机导致的消费需求恶化,共同为6月份的建筑业增长踩下了刹车,这次下跌与大流行的几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时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相比保持良好,PMI得分在2021年达到顶峰,触及60分。”

 

然而,由于经济不景气,刺激新业务是在该行业的不确定时期。通货膨胀压力、供应链中断、劳动力和材料短缺的完美风暴,都是该行业增长放缓的因素。

 

根据英国国家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数据,建筑业的破产率超过了英国其他行业的破产率。仅在4月份,就有近400家中小企业破产,与2020年1月大流行之前相比,增加了近50%。

 

英国唯一的全国性建筑商和行业广播电台Fix Radio预测,建筑业增长速度的放缓将继续下去,最终导致该行业的增长陷入停滞。

 

根据该广播电台的研究,建筑业停滞不前的影响可能会严重影响到那些正在努力维持生计的新入行者,接近40%的年轻个体经营者说他们的业务处于崩溃的边缘。

 

Fix Radio发现这种情况的部分原因是他们缺乏创业导师和指导,27%的人强调他们想扩大他们的业务,但目前没有配备这样的知识或资源。

 

Clive Holland是Fix电台The Clive Holland Show的主持人,他说:”英国建筑业正面临着巨大的技能赤字–在大流行期间,有经验的工匠成群结队地离开这个行业,招募年轻人进入这个行业不太容易。

 

根据政府的数据,去年进入学徒期的年轻人数量下降了近10%,建筑产品协会估计,自2019年夏天以来,超过22万名工人离开了这个行业。技能的短缺将使建筑更加昂贵。”

 

看来,建筑业想要彻底解决这个日益严重的问题,需要有一个长期战略。建筑公司和贸易机构以及教育部门、政府机构需要密切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才行。

 

本期《丽莎房产快讯》就到这里!我们下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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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关于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的问题,大家可能最关心的是如何分割“房产”。在婚姻期间,夫妻除了共同拥有婚姻住所外,还可能拥有了一些度假房屋、出租房以及其他投资房产等等。这些房产有些属于共同名下的,有一些属于个人名下的,该怎么分割呢?

 

通常来说,这可能是基于夫妻之间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协议的话,法院的命令就可以规定房产如何转让(全部或部分)或出售等问题。那么,离婚夫妇在房产分割问题上应该怎么做?

 

本期《丽莎家庭法小课堂》,我们家庭法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一些常见问题。

 

 

英国离婚时如何分房产?

 

就像分享金钱和资产一样,离婚双方可以有多种选择来分享婚姻中的房产权益。通常来说,夫妻分房产的最佳方案将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然后谈判一个合理的协议。

 

总的来说,以下是夫妻在离婚时处理房产的基本方式:

 

卖掉——实现”一刀两断”的最佳方式之一,夫妻俩将房产投入市场,并将出售的任何利润进行分割。出售所得的任何现金都可以用于新的个人抵押贷款。因此,如果离婚双方没有钱支付新的首付款,这是一个有用的选择。

 

购买全部权益份额–在共同抵押贷款的情况下,如果任何一方有能力支付全部抵押贷款,他们可以购买其前配偶的权益份额。这也提供了一个干净的突破口,但通常意味着买方会留在婚后的房子里或将其租出去。

 

赡养费–如果离婚一方的经济状况较好,他们可以同意搬出,将婚房留给前配偶,同时继续支付他们的抵押贷款(甚至是全部抵押贷款)。这种安排可能会成为整个赡养协议的一部分,特别是如果家里还有孩子的话。

 

转让房产–如果房屋是共同拥有的,并且抵押贷款已经付清,配偶一方可以同意将房产转让给他们的前妻,作为整个财务结算的一部分。

 

 

法院命令:夫妻有哪些选择?

 

在处理房产分割的环节,想要让协议受到法律约束,离婚的夫妇将需要一个由律师起草一份同意令(A Consent Order),以便为任何涉及分割婚姻住所的财务解决方案提供法律依据。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就如何分割财产达成一致,法院就可以发出财产调整令(A Property Adjustment order)。该命令规定了离婚后应如何处理婚姻住所的问题。

 

法院命令可以包括:

 

财产转让- 法院可能要求将婚姻住所的全部所有权转让给配偶一方。这可能涉及到将抵押贷款转过去。

出售财产–法院可以决定,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将财产出售,并在离婚双方之间分配收益。

Mesher命令–这规定推迟出售家庭住房,允许离婚双方中的一方在一定时间内或在”触发事件”之前继续居住在该房产中。例如,Mesher命令可以允许前配偶与子女继续居住在该房产内,直到子女完成全日制教育或年满18岁。

Martin order(马丁令)–这规定了无限期地推迟出售房产。根据马丁令获得住宅居住权的前配偶通常能够在余生中继续居住在那里,但要视某些”触发事件”而定,如再婚或他们自愿搬离该房产。

 

家庭法院可以将财产调整令作为整个财务命令的一部分。然而,这通常是由于他们之间未能就如何处理财产达成一致,或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才会产生的。

 

 

法院将如何确定公平地分割房产?

 

如果谈不拢,如何分割的问题将由法院来决定。法院在决定一对夫妇如何分割房产时,没有标准的公式或计算方法。然而,法院有责任考虑案件的所有情况,并考虑1973年《婚姻诉讼法》第25条中规定的法定因素。这些因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双方现有的或可合理预见的资本和收入资源;

双方的财务需求细节;

各自的生活水平;

他们的年龄和婚姻的长度;

任何残疾;

每一方对婚姻的各自贡献;

每一方的行为(尽管只是在特殊情况下);

任何一方将因离婚而失去的任何利益(如看看是否需要给配偶养老金)。

 

通常来说,法院如何分割会围绕三个关键:”分享”、”需求”和 “补偿”原则。

 

主要而言,法院将寻求在双方之间平等”分享”或分割婚姻资产。如果法院认为这样做能确保双方和任何子女的资本和收入“需求”得到满足,那么,该分割方案就是适当的。

 

如果平均分配资产不能满足双方和任何子女的需求,法院将寻求以其他方式分配财产和财务,以确保双方和子女的需求得到满足。

 

此外,在少数情况下,补偿原则将适用。这意味着,如果大量的婚姻资产是由一方的特殊贡献产生的(也就是说,通过特殊的努力,比另一方的贡献更大),法院可以向另一方提供少于平等的份额以反映这一点。

 

另外,一方的资产可能被分割,以补偿一方的经济劣势(例如,因为一方放弃了成功或有利可图的事业来照顾孩子)。

 

离婚/解体期间谁可以留在房子里?

 

不管你们是租房还是买房,也不管房子是在一个人的名下还是两个人的名下,你们都可以有权利住在那里。

 

在英国,如果你们一起买了房子,你们都有平等的法律权利留在那里。在离婚/解体期间,你们的财务协议将决定留在房子里的人是否应该购买对方的份额,你们的房子是否会被卖掉并分割收益,或者主要照顾孩子的人是否应该留下来,直到孩子离开家。

 

如果您不确定您是否应该离开婚姻住所,或者您是否可以要求你的伴侣离开,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一定要寻求法律意见。不要因为您的伴侣告诉您应该家,您就听话离开。

 

请记住,在离婚/解体期间,您是有一定的法律权利的。

 

在英国,配偶/同居伴侣都有合法的”住宅权”,直到达成财务结算,或由法院施加财务补救措施作为永久安排时。

 

住宅权指的是你对家庭住宅的权利,即使您在法律上并不拥有它,或者在抵押贷款上没有被命名。这意味着配偶/同居伴侣都不能被迫离开婚姻住所,除非有家庭暴力或法院命令。

 

住宅权在法院确定任何事情之前,在短期内是有用的,但不能决定长期的决定,如谁可以永久拥有或居住在该物业,或该物业是否会被出售。根据房产的拥有方式和拥有者,有不同类型的房屋权利。

 

住宅权允许您和伴侣继续占用你们的婚姻住宅,无论当初是谁买了它。因此,即使房子是在您丈夫或妻子的名下,您也有权利继续住在那里。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权利只在配偶/同居伴侣都在使用房产的情况下有效。

 

从本质上讲,这项权利并不延伸到没有被用作婚姻住所的房产。

 

如果您的配偶/同居伴侣在法律上仅以他们的名义拥有该房产(如在土地注册处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书上),但它是/曾经是您和配偶/同居伴侣作为家庭住宅居住的,那么您就拥有房屋权利。

 

如果是这种情况,您在土地登记处登记您的住房权利是非常重要的。这将把您的权利登记为房产的抵押,这意味着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它不能被出售、转让或抵押。

 

 

当我们离婚时,谁对抵押贷款负责?

 

这取决于抵押贷款上的名字是谁:

 

第一,如果你们双方名字都在抵押贷款上。

 

这被称为连带责任。你们都有责任和义务支付抵押贷款。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们都要承担各一半的责任–如果一个人不支付他们的份额,另一个人仍然可以对整个抵押贷款负责。你们中的一个人或两个人支付抵押贷款并不重要–只要支付了就行。

 

第二,如果你们中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在抵押贷款上。

 

这个人要对抵押贷款的支付负全责。不过,如果他们不付款(例如,如果他们搬出去),那么另一个配偶/同居者可以支付,如果他们是共同的合法所有者或有房屋权利。抵押贷款机构必须接受这些付款,就像它们来自抵押贷款上指定的人。

 

抵押贷款上的名字并不意味着您是房产的合法所有人(特别是如果房产是在一个配偶/同居者的单独名字下),只是意味着您有责任支付这些钱。

 

决定如何分割有共同抵押贷款的财产,一般是由离婚双方协商决定的。如果他们之间不能达成一致,在将问题提交给法院并请法官裁决之前,有必要考虑进行调解。在谈判过程中,共同抵押贷款的定期还款必须正常进行。

 

任何不按期还款的行为最终都会损害夫妻双方的信用等级,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导致房产被收回。所以呢,尽快通知抵押贷款公司离婚的消息是个好主意。

 

可不可以不上法庭分房产?

 

很多人会问,能不能在分房产的时候不要涉及法院呢?

 

在决定如何分割婚姻财产时,法院通常需要以某种身份参与。比如说,在你们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可能只是一个发布同意令的问题,以便为达成的任何财产和解协议提供法律地位。

 

夫妻双方确实也可以在没有同意令的情况下分割房屋,但是,这将为任何一方后来改变主意和破坏协议提供可能性。

 

所以,不管你们在离婚时如何谈判,我们都建议您聘请律师来为您起草一份同意令。如果没有获得同意令,法院将无权强制执行您所达成的协议,这可能意味着一方没有履行他们的协议。

 

那么,双方在制定和房产和解协议的时候有三个关键阶段:

 

谈判:可以是非正式的,也可以是通过调解进行的

协议:列出条款,由双方签署。条款可以包括财务事务的其他方面,而不仅仅是房产。

同意令:为确保和解协议的可执行性,需要将其转化为同意令。

 

如果我搬出去,一定会失去房子吗?

 

在分居和离婚/解体期间,配偶/同居伴侣之一搬出家庭住宅是正常的,以减少紧张和冲突。我们也会建议一些情绪波动的离婚夫妇最好在离婚时不要居住在一起。

 

然而,一些人可能会担心,自己搬出去了最后会不会就拿不到房子的所有权了?

 

这是不一定的。您暂时搬出去,并不意味着非居住地的配偶/同居伴侣自动放弃对房屋所有权和占用权的任何权利。

 

即使您搬出去,您仍然有短期的房屋权利,这意味着您仍然可以回到房子里,直到法院同意并正式确定一个永久的安排。

 

此外,如果您搬出去了,而你在离婚/解除民事伙伴关系后又不能就房子的问题达成一个永久性的解决方案,法院可以以经济补偿的形式为您做出决定。也就是说,法院不会对搬出的配偶/同居伴侣有任何偏见,并会根据一些因素作出决定。

 

好了,本期关于离婚后房产分割的基本问题就说到这里。我们会在下一期继续和大家细说,离婚后房产该如何转让,请继续关注。

 

如果您正在办理离婚,不知道房产该怎么处理,请联系我们专业的家庭婚姻律师。我们的家庭法律师团队有着多年的经验,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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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前曾经解释过离婚程序和财产分割事宜是不同的法律程序。

 

分割财产虽然不是离婚的必要前提,但是我们强烈建议客户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彻底地和对方了断婚内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想要重温的莎粉可以直接使用YouTube观看:

 

这周我们将会讨论什么才叫做彻底了断?私下达成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现在,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英国家庭法 – 婚内财产了断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财产分割隐患!小心别犯这错误!》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婚内财产了断”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法律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丽莎还要提醒,所有我们制作的视频,都会同步发布在丽莎的官方YouTube平台。如果想要观看更多丽莎视频,可以关注我们(丽莎律师行)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mpxpJNXwSfgy7_z6ljK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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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配偶签证需要2年同居证明这一项要求,相信大部份忠实的莎粉都知道。

 

但是对于已经结了婚,拿到了结婚证的当事人来说,申请配偶签证时还需要提供同居证明吗?

 

同居证明又可以包含什么资料呢?

 

现在,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英国移民 – 同居证明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申请配偶签证,必须提供2年的同居证明吗?》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同居证明”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法律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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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爱多年的人分开,是一件非常痛苦以及困难的决定。离婚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次艰难的情感体验,但不幸的是,它确实是一种普遍现象,许多人需要勇敢面对。

 

当离婚时,双方的情绪非常波动,这样的情绪通常是带有破坏性的。它不仅阻碍整个离婚过程,还可能会发生悲惨的事情,甚至造成生命危险。

 

近日,墨西哥的一名歌手在与丈夫提出离婚,没想到,她的丈夫竟然残忍地枪杀她了。。

 

我们该如何在离婚的过程中学会保护自己?远离任何暴力行为呢?

 

 

结婚期间被家暴,请求离婚却被杀

 

几年前,墨西哥一名21岁歌手Yrma Lydya与一名79岁的律师Jesus Hernandez结婚。

 

据墨西哥媒体《Excelsior》报道,俩人结婚后,这位歌手的婚姻生活似乎不太顺利。Jesus Hernandez多次殴打她。在发生了一连串的家庭暴力事件后,今年4月,Lydya终于联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希望与他的先生离婚。

 

在谈判的过程中,她还提供了脸上淤青的照片作为证据。

 

和许多夫妻一样,两人的离婚谈得不是很顺利。然而,谁也没想到,这样的不顺利会造成了不幸结果!

 

上周四,Yrma Lydya与Jesus Hernandez在墨西哥城一家日本餐馆的吃饭。俩人在包间里,突然,传出了争吵声。没多久,Jesus Hernandez突然拿出枪支对这位年轻的妻子胸口开了三枪!Yrma当场死亡。

 

Jesus Hernandez开枪后,试图和他的保镖本杰明一同乘坐一辆豪华汽车逃离,最终被抓获了。可恶的是,他们还想试图贿赂逮捕他的官员。不过,这些官员没有听话,还是逮捕两人。

 

哎,据说,这不是Jesus Hernandez第一次用枪威胁他的妻子了。在婚姻期间,他有一连串的暴力袭击,其中多次都拿着枪来威胁她。

 

2021年12月,Lydya在被他殴打后向警方报案,但最终,她还是决定再给自己的婚姻一次机会。

 

没想到,给了爱人一次又一次机会,最终,却换来了这样痛苦的结果。。

 

墨西哥城安全主管Omar Garcia Harfuch对本案做了通报:

 

“上周四下午2点的时候,Jesus Hernandez在餐厅约两个人见面,4小时后离开。随后,他的妻子Lydya到达餐厅。没多久,这对夫妇陷入争吵,枪声响彻整个会场。”

 

媒体没有具体报道为什么会争吵,小编猜测,80%的原因应该是和离婚谈判有关,毕竟这位女子4月刚提出离婚。

 

一名目击者称,当枪杀响起后,餐厅的一名警察慌忙赶到包房,将Jesus Hernandez制伏。

 

这位歌手原定于周六在加州格伦代尔的一场音乐会上表演,现在,她的粉丝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她了。

 

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该案件,他们目前被拘留在一所监狱里。Jesus Hernandez和保镖将会在周日首次出庭审判。Jesus Hernandez竟然还不认罪,辩称他没有杀害Lydya。

 

英国也曾经发生这样的惨案

 

今年2月,71岁的英国男子David在高级法院承认,他在2021年离婚前几周伤害了整整陪伴他28年的妻子Linda,最后被判了谋杀罪。

 

据媒体报道,David和妻子Linda的婚姻长达28年。2018年的时候,俩人的关系正式破裂,似乎一直没搞清楚离婚的情况。直到近两年,俩人才开启离婚程序。

 

事发当天,也就是2021年2月,David似乎早有伤害妻子的准备。他在家楼上拿了两把菜刀,一把放在她的卧室门外,另一把拿进房间里。然后,他坐在妻子Linda的床上,要求谈谈他们的离婚问题。

 

当David听到了不满意的答复后,他立刻向妻子发起攻击。

 

他竟然往她身上捅了15刀!!!

 

Linda就这样在床上去世了。

 

发出残忍攻击后,他立刻打电话给警察,承认他在他们位于南威尔士的共同住宅里杀害了他的妻子。在审讯时,卡迪夫刑事法院向陪审团播放了当天999的电话,David告诉接线员发生了什么。

 

在电话中,David说:”我刚刚杀了我的妻子。”

 

接线员回答道:”你说什么,对不起?”

 

David重复道:”我刚刚杀了我的妻子”。

 

接线员说:”是你的妻子吗?”

 

David说:”是的,我刺伤了她”。

 

接线员接着问David是否还带着刀,他说没有。当问及她是否还有呼吸或说话时,可以听到David哭着说:”我不知道,我失去了她了。你能不能来一下,拜托。请帮助我。上帝帮助我。”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他情绪失控了。在法庭上,他们的房产的经纪人以及住房部的官员前来作证,他们多次听到David威胁要”刺杀”或”杀死”他的妻子。

 

后来,Linda以其丈夫的”不合理行为”为由申请离婚。然而,他们却没有分开居住,而是继续住在他们价值20万英镑的房子里。

 

负责该案子的检察官Michael Jones QC在审判中说,案发当天,David对离婚的财务分割的讨论特别激动,认为他将大大输给他的妻子。他指责她在经济上占了他的便宜,并把她自己的钱藏起来。

 

他认为她在经济上和在他心目中以不诚实的方式获得利益。于是,他冲动地拿菜刀捅了她。

 

David和警官:“我和她结婚快30年了,她从来都不知道如何管住自己的嘴,所以我忍不住。”

 

 

如何控制离婚时的情绪?

 

哎,丽莎感到很惋惜。不过,大家不必太恐慌,在离婚时冲动杀人的现象还是占少数的,莎粉们不用特别担心这样的事情一定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然而,离婚时的情绪确实是很难控制。俗话说了,相爱相杀,爱得越深恨得越深。所以,我们在处理离婚的过程中,还是需要找一些方法来控制情绪,避免类型的悲惨事件。

 

那么,如何可以在离婚期间缓和冲突以及防止暴力行为呢?丽莎律师行家庭法律师张昕蕾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建议,可以帮助您在离婚期间缓解冲突:

 

第一, 不要急于求成

 

一旦做出离婚的决定,在您的情绪很坏的时候,还是不要急于行动。这样做很可能会使您的良好判断力下降,并因此而产生冲突。即使你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都想结束,也要花一些时间来接受这种情况,并为这个过程做好情感上的准备。

 

第二, 始终保持尊重

 

在离婚期间,由于情绪很激烈,您可能很难控制您说话的语气以及用词,说出来的话通常是非常伤人的,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如果您冷静一下,试着用尊重对方的方式来说话,您和伴侣之间会有更有用更见效的对话。所以,如果您感觉到某次讨论变得非常情绪化,并有可能憎恨对方,甚至要骂脏话。我们建议,您可以把谈话推迟到另一个时间——你们都比较平静的时候。

 

第三,尝试真正倾听

 

正确倾听是所有有效沟通的关键,在离婚程序中也是如此。虽然您可能想把事情说出来,让别人听到您所有的担忧和建议,但也要花时间去倾听您的伴侣。倾听不一定意味着您同意他们所说的一切,但它确实会显示出尊重,这在离婚过程中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第四,承担起责任

 

离婚通常是因为关系破裂到了无法挽回的程度。虽然这可能只是因为配偶一方的行为而发生,但它往往是双方对关系相互影响的结果。

 

因此,如果您的伴侣公开说明您的哪些行为对他们产生影响,不要立即跳出来为自己辩护。相反,您要为自己过去的行为负责,如果觉得合适的话,要主动道歉。这将有助于缓和离婚期间的冲突,促进更好的结果。

 

第五,尽可能妥协

 

妥协并不是承认错误的行为,也不等同于翻脸。它实际上是一种成熟和尊重的标志,可以帮助建立信任,并进一步缓解离婚期间的冲突。记住什么是重要的,并专注于什么是对你们俩最好的,而不仅仅是对你自己。

 

第六, 吃好和睡好

 

别以为这是说笑,肚子饿的时候最容易发脾气了。还有,如果您睡眠不够好,脾气也会比较暴躁。您确保自己的饮食健康以及获得足够的优质睡眠,对于在离婚期间缓解冲突是至关重要的。照顾好自己的基本需求,您可能会感觉更好,从而增加离婚时更友好的机会。

 

第七,专注于未来,而不是过去

 

您要明白,您之所以决定离婚,是因为这段关系中发生了一些事情导致你们的关系破裂了。讨论这些事情是也必要的,但一定不要死死纠缠过去,一定要争谁错谁对。可以关注未来,您可以努力为自己取得一个最佳结果。

 

不管如此,请记住的是,当您的婚姻关系里本身就存在暴力行为,您的伴侣在情绪上一直都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经常对您实施语言或行动上的暴力时。您应该提前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了。

 

特别在离婚期间,如果您的伴侣有暴力的前科,您一定要避免单独见面的机会。您可以和律师沟通,并向法院申请保护禁令,搬去一个安全的地方。或者在谈判的时候,邀请您的律师陪同或者是找您的朋友一起去谈判,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我们上两周写过一篇离婚里涉及家暴的文章,有兴趣的莎粉可以再次阅读,看看您该怎么做《被家暴!需要什么证据才可以离婚?钱可以多拿吗?》

 

如果你有更多关于这个话题或任何离婚或分居的法律问题,请进一步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的家庭法律师团队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很乐意帮助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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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内政部新政策下的两类难民身份,我们已经知道——Group 1(第一类)代表的是5年正式难民身份;而Group 2(第二类)则是两年半临时难民身份。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区分,就英国内政部的说法,是为了打击非法入境,尤其是那些冒著生命危险长途跋涉并穿越英法海峡的移民,脱离人口贩卖和偷渡蛇头的欺骗和控制。

 

在这样的目的或者说前提之下,根据目前移民法的规定,如果难民申请人想要拿到Group 1身份,必须是直接来自(逃离于)使当事人会受到迫害、生命自由受到威胁的国家或地区(比如说来自当事人的母国),而不是来自于第三方国家,也就是“Coming Directly(受迫害国/地区)”。

 

同时,难民申请人(当事人)一进入英国后,就需要“没有延迟”向移民局主动申报(Without Delay);并且,如果当事人是“非法入境”英国,当事人需要提供合理理由,来证明自己非法入境的必要性(Good Cause)。否则的话,即便当事人的情况能够符合“难民”的定义,只要不能够满足以上全部3点,移民局也只能核发Group 2身份给当事人。

 

(注:想知道Group 1和Group 2身份分别代表什么,以及怎么样属于难民/亦或是人道主义保护身份,可以点此复习:《难民分级正式实施!二等难民限制申请家人,永居要考英语和Life in the UK》

 

《新政第二发:人道主义保护身份遭无故降级,永居/申请家人更难!》)

 

 

→ 如何判断“Coming Directly”?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2022年国籍和边界法》的Section 37(1),难民申请人即便来到/进入英国前,曾经到过或途径其他第三方国家,也有可能被认为是“Coming Directly”(也就是“直接”来到英国)的。

 

这是因为,根据Section 37(1)——这还需要去看,当事人是否能够合理地在该第三方国家“申报难民”(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在这方面,举证义务在于申请人身上。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主动提供证据去说明,他们自己为何无法合理地在该第三方国进行申报)。

 

这也代表,当移民局要判断一个人是否“Coming Directly”来到英国的时候,需要(但不限于)参考以下因素:

 

当事人在该/某第三方国家待的时间(这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长度规定,但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所待的时间很短,例如就只有几个小时,是很难合理认定该当事人能够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在该第三方国家申报难民的。)所以移民局在判断的时候,是应该把该第三方国家申报难民的正常程序和时间,给一并考虑进去的;

该第三方国家是否具备充分有效的难民申报系统,当地的政策是否能够给予当事人(难民申请人)所需的必要保护,这也包括是否具备足够的资讯,让当事人得以了解在当地可以采取什么样的程序、找什么样的单位或窗口等,去申报难民;

如果经过以上判断,移民局认为在该第三方国家,当事人应该是可以合理申报难民的;那么,移民局还需要去看,当事人当初是否具备前往相关单位申报难民的“自由”以及是否拥有/了解在该国家或地区申报难民的相关资讯。当事人在该第三方国家所身处的位置,以及实际需要前往申报难民的地点,之间的地理关系也是可能纳入考量的因素之一。

 

此外,移民局还需要去考虑,当事人的个人情况,比如说当事人的年龄以及是否属于弱势族群(Vulnerabilities),而这些情况又可能会如何影响到当事人在该国家或地区去进行合理申报。

 

比如说,申请人是个未成年孩子,并且和大人同行。那么,移民局可能会认为这个孩子当初在第三方国家,他/她是很难有自主权利去申报的,因为孩子可能受到大人的控制,并不是孩子说要不要去申报就可以的。

 

 

→ 有关“Without Delay”?

 

根据内政部文件《Assessing credibility and refugee status in asylum claims lodged on or after 28 June 2022》,指出难民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情况,才能被视为“没有延迟申报”:

 

当申请人是在“英国境外”期间,变成/成为“难民”的情况下——必须在来到英国后的合理可行情况下,以最快速度/最早的可能去申报难民;

当申请人是在“英国境内”期间,成为了“难民”——1. 如果申请人当下属于”非法移民“,申请人需要在发现/意识到自己符合”难民定义“的情况下,合理可行地以最快速度,去做难民申报;2. 而如果申请人当下持有合法身份,申请人可以在原持有签证快到期的时候(原文是”快成为非法移民“的时候)再去做申报。当然了,第二种情况下的申请人,如果能够继续申请或续签合法签证的话,也可以选择不去申报难民。

 

从上面的解释来看,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内政部的定义实在很模糊,到底怎样才能算做”在合理可行“情况下的”最快速度“?

 

在这方面,虽然内政部没有给出一定的时间限制,但政策文件上也说,如果难民申请人来到英国已经非法待在英国好几周、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才去申报难民的话,那么是很难说明这个人有做到”合理立即“申报的;除非是当事人有合理的理由能够去充分解释,为什么会有好一段时间的延迟,才去做申报。

 

同样地,假设当事人是在被移民局拘留甚至打算遣送后,才去申报难民的话,也很难说服移民局,当事人有做到”合理尽快“申报的意愿和情况。

 

→ 非法入境/居留的“Good Cause”?

 

最后,在文章开头提到的“Good Cause”上,内政部文件提到,如果难民申请人是满足前面两点——“直接来到”英国后(Coming Directly)就”合理尽快“去做申报(Without Delay),多数情况下当事人也能同时满足第三点的”Good Cause”(须有非法入境/居留的合理理由)要求。

 

这是因为,比如说一个难民申请人,是因为害怕在原国家(母国)受到迫害,直接逃到了英国,并且立即做了难民申报(比如一入境就在关口申报);那么即便这个人没有持有合法签证,当事人也有”急迫需要逃离迫害“的合理理由,来满足”Good Cause”要求。

 

进一步说,当“Good Cause”成为一个难民申请人是否应该被定义成Group 1或Group 2的关键决定因素时,一般可能和当事人的”逾期居留“,或者当事人(在没有额外或其他风险的情况下)自愿选择非法入境而没有合理理由来支持当事人的行为有关。

 

举个例子,比如说当事人的”害怕受到迫害“是在当事人“成为非法移民”之后才发生的,比如一个人原本持有有效学生签证,该签证到期后就逾期滞留英国,成为非法移民后当事人才出现了害怕被迫害的理由,而去申报难民的话;那么这种时候,除非当事人还能提出其他合理的理由来说明当初的”非法滞留“情况,否则的话,当事人恐怕很难通过“Good Cause”的要求。

 

那么,当事人即便能够被核准难民身份,恐怕也将会是得到Group 2而非Group 1身份。

 

丽莎结语:以上丽莎对于影响和判断一个难民申请人,最终将会得到Group 1或者Group 2身份的三大关键因素做出基本介绍,其实不只是想要告诉莎粉们,如何去判断自己的申请;进一步说,也是给需要提出“Rebuttal Process”(反驳程序)的申请人做个准备。

 

这是因为,如果当事人想要通过“Rebuttal Process”去改变移民局原来的决定,将Group 2改成Group 1身份的话,基本也是无法脱离上述3点——Coming Directly,Without Delay和Good Cause。

 

所以,不论您是要准备申请,亦或是打算反驳,您都应该考虑进去这三大基础因素,去做准备,去向移民局说明,为何您的申报是属于”正式难民身份“(Group 1)而不是”临时难民身份“(Group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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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莎粉周五好,欢迎点击《丽莎商法快讯》,本周需要重点关注的英国商业、商法信息有:

 

  • 英格兰央行:预计未来3年英国经济无增长
  • 英国各行各业计划大罢工,大批企业发放千镑补助
  • 英国公司管理处发布2021/22年注册数据
  • 因数据安全问题,苹果和谷歌被建议下架TikTok
  • 中国延长对欧盟和英国钢制品的进口反倾销税
  • 中国恒大在香港面临清盘诉讼

 

 

→英格兰央行:预计未来3年英国经济无增长

 

根据路透社的报道,英国的经济将会在未来面临两位数的通胀和经济衰退的风险。

 

当前英国经济的下行压力是巨大的,这导致英格兰央行在进一步加息的方面陷入两难的境地:

 

如果选择继续加息,虽然能够进一步控制通胀,但紧缩的货币政策会使得经济活动放缓。

如果不选择加息,那么通货膨胀可能更加严重,但经济活动不会受到太多牵制。

 

自2021年12月以来,英格兰央行已经5次提高基础利率,从此前的0.1%一路涨到现在的1.25%,预计下一次宣布是否加息的时间点为8月4日。

 

与此同时,英格兰央行也预测称:如果过去连续5次,每次0.25%的加息没有让通胀降下来的话,那么将会采取更加“有力”的手段,并且预计英国未来三年没有经济增长。

 

换句话说,如果6月和7月的通胀数据还是没能出现明显的缓解信号,那么下一次的加息幅度可能会变大(超过0.25%)。

 

在英格兰央行眼中,可能无法在短期内阻止通胀,其优先事项是要阻止物价高涨从而推高长期的通胀预期,这将会使通胀问题更加难以解决。

 

截至2022年5月的过去12个月内,英国的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已经来到了9.1%,这是40年来的最高水平。随着秋冬季节到来,当能源产品价格继续上涨时,10月的通胀将有可能超过11%。

 

而英国今年的经济已经呈现了疲态:2月经济零增长,3月和4月已经出现了萎缩,这是在新冠大流行以来首次连续3个月经济没有呈现增长的状态,与新冠大流行之前相比,经济规模降低了约5%。

 

世界经合组织OECD预测:英国将在2023年变为经济零增长,将会是38个成员国中表现最弱的国家。

 

→英国各行各业计划大罢工,大批企业发放千镑补助

 

上周英国经历了铁路大罢工,根据测算,这场大罢工让英国整体经济损失超过10亿英镑。

 

然而,这场由RMT工会引领的罢工活动影响到了英国的各行各业。包括英国邮政工人、火车站工作人员、英国电信员工都选择投票支持罢工。

 

其中,86%英国邮政工人投票支持罢工,91.5%的电信员工支持罢工

 

此外,英国的机场、教师、医院、公务人员、法院也正在进行罢工投票,或有可能一同罢工。

 

这些行业属于社会的基础行业,一旦发生大规模的罢工,对英国社会的民生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对英国经济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冲击。

 

而罢工的原因主要是薪资待遇问题,毕竟当前的通货膨胀让物价飞涨,高企的生活成本其实让工薪阶层的生活水平正在下降,涨薪的呼声非常强烈。

 

与此同时,一些企业为了避免员工罢工,也纷纷拿出一次性的现金补贴,比如英国电信将会给一线员工发放1,500英镑的一次性补贴,应对当前的生活成本危机,这相当于加薪3%-8%。

 

英国劳斯莱斯给员工发放2,000英镑的一次性补贴;英国劳埃德银行为64,000名员工提供1,000英镑的一次性奖金,将会在8月支付;英国巴克莱银行为35,000名员工提供1,200英镑的一次性奖金;牛津大学为员工提供1,000英镑的一次性奖金;易捷航空和英国航空为员工提供1,000英镑的一次性奖金;英国商超Morrison将一线员工的每小时薪资提升至10.20英镑。

 

各个企业明白,如果这时宣布加薪,必定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和压力,并且加薪不会让当前通货膨胀停止,反而还会促进通货膨胀愈演愈烈。

 

因此,为了让员工度过生活成本危机,保持公司运营的稳定,不如选择发放一次性的津贴,帮助员工度过当前的生活成本危机。

 

 

→英国公司管理处发布2021/22年注册数据

 

2022年已经过去一半,英国公司管理处(Companies House)发布了2021/22年的注册数据,丽莎带大家看一下其中的关键数据:

 

截至2022年3月底,在英国注册的公司总数为4,894,356家,较2021年3月底增长3.8%。

 

在2021年至2022年共有581,824家公司宣布解散,这比2020/21年度增长了32.9%,是有记录以来的最高数值。

 

截止至2022年3月底,在英国注册的公司的平均运营时长为8.6年。

 

截止至2022年3月底,在英国注册的海外公司数量从2021年3月底的12,475家增加到13,496家,增长了8.2%。

 

总体来看,在英国注册公司的数量还是略有提升的,这也说明英国的经济仍有一定活力。这里的数据还不包括正处于解散或清算过程中的公司,这一数据为4,449,342家公司。

 

其中,英格兰的公司数量增加了3.9%,北爱尔兰增加了4.8%,苏格兰增加了2.2%。

 

当然,解散公司的数量确实出现了激增,这与2020年的新冠大流行不无关系。当时英国政府在新冠封锁期间暂停了公司的解散或清算服务,致使很多公司等到2021/22年度才真正完成解散,这也是为什么这一数据飙高的原因。

 

2021/22年度公司解散数量的增长率最高的是英格兰和威尔士(33.6%),其次是北爱尔兰(26.1%)和苏格兰(21.6%)。

 

2021年至2022年,英国公司的平均运营时间为8.6年,高于前一年的8.5年。在2021年至2022年的总注册公司和有效注册公司中,超过一半的公司在5年以下(分别为50.5%和50.4%);超过三分之二在10年以下(分别为72.1%和71.7%);略高于十分之一的公司的运营时长超过20年(分别为10.1%和10.2%)。

 

在英国注册的海外公司中,19.3%的公司来自美国,占比最高;来自海峡群岛的公司占比11.9%,位居第二;其次为来自爱尔兰(爱尔兰共和国)的公司,占比8.4%。

 

如果您近期有意在英国发展业务,或是想要在英国注册公司,提前咨询律师和税务师是您的必由之路,丽莎律师行和丽莎会计行能够在这一方面为您提供咨询,解答您的疑惑。

 

如果您想要在英国收购公司、公司重组、公司解散,也欢迎您随时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专业的商业律师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服务。

 

 

→因数据安全问题,苹果和谷歌被建议下架TikTok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FC的一位高阶层官员布伦丹·卡尔(Brendan Carr)建议苹果公司和谷歌公司在其应用商店中将TikTok下架。

 

TikTok是中国科技公司字节跳动(ByteDance)旗下的社交媒体平台,其在中国境内的名字为抖音。

 

在布伦丹·卡尔(Brendan Carr)的社交媒体账号中,他发文表示:TikTok不符合这两家公司(苹果和谷歌)在应用商店的政策,并向两家公司发函。

 

在他看来,TikTok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是一个分享有趣视频的社交媒体平台,他认为TikTok可以收集大量的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

 

如果苹果公司和谷歌公司没有在7月8日之前删除TikTok应用,那么需要向FFC提供声明,并解释其中的理由。

 

→中国延长对欧盟和英国钢制品的进口反倾销税

 

2021年11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部分钢铁制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从22.1%到86.5%不等。

 

与此同时,英国也采取了相应的反倾销行动。

 

这让中国的钢制品在进口欧洲市场之时,增加了不少的成本,失去了在欧洲的竞争力。

 

作为回击,中国也对欧盟和英国的部分钢制品也增加了反倾销税。

 

今年6月28日,中国商务部表示,从欧盟和英国进口的部分钢制品的反倾销税延长5年,反倾销税率在5.5%-26.0%之间,对所有的英国钢制品征收26.0%的反倾销关税。

 

→中国恒大在香港面临清盘诉讼

 

负债超过3000亿美元的中国恒大集团由于债务违约,在香港出现了第一桩清盘诉讼。

 

去年 3 月,投资控股公司Top Shine Global Ltd 以 7.5 亿港元(合9560 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恒大旗下的在线房地产和汽车平台“房车宝FCB” 0.46%的股份。

 

当时,“房车宝FCB”的融资前估值超过1500亿人民币(229.2亿美元),可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根据协议,如果“房车宝FCB”今年 4 月 8 日之前未能实现IPO,恒大将不得不以15% 的溢价来回购当时被投资人购买的“房车宝FCB”的股份。

 

可如今,恒大无力回购15%的股份,也无法履行对于这些投资人和投资公司的承诺。

 

根据香港高等法院的记录显示,Top Shine Global Limited 提交了一份清盘诉讼,听证会将于8月31日举行。

 

不过,目前中国国有企业已经开始介入帮助恒大进行债务重组,尽量减少恒大无序崩盘的可能性,预计在7月底之前宣布初步的重组计划。

 

 

好的,本周的《英国商法快讯》丽莎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如英国跨境贸易、英国公司法方面有问题,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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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您听说过欠钱不还,还要求贷款方赔钱的事吗?

 

没错,这不可思议的一幕的的确确发生了,而且最后还闹到了英国高等法院。

 

在我们的印象中,如果借款方没能及时还钱,那么贷款方是可以“随意处置”借款方所抵押的资产。但在这个案件中,为何借款方还能挑出贷款方的问题?并要求其赔款呢?

 

这其中就涉及到有关借贷关系中的合同问题。如果您个人或您的公司有借款或贷款的行为,您是否仔细检查过其中的各项条款呢?如果稍不留神,不仅可能无法追回欠款,还有可能被借款人“倒打一耙”。

 

今天丽莎与大家分享的案例Lombard North Central plc v European Skyjets Ltd (in liquidation)可能对您的借款或贷款有所警示,不论是作为借款方还是贷款方都需要仔细审核借贷合同,以防止未来出现意外情况。

 

 

案件背景:

 

2008年,本案的贷款方Lombard North Central Plc(下称“贷款方LNC”)根据贷款协议向借款方European Skyjets Limited(下称“借款方ESL”)出借了877.1万美元用于购置庞巴迪里尔喷气式飞机。

 

按照合同的要求,借款方ESL以所购置的飞机为担保抵押物,因此,贷款方LNC获得了在法律上对飞机的第一优先权。这877.1万美元的担保贷款共分为120个月偿还。

 

2009年10月,借款方ESL没能及时支付贷款协议下的第一批到期款项。

 

而这,只是贷款违约的一个小小的开始。

 

从2009年10月到2011年10月的2年间,借款方ESL发生了一系列与偿还贷款相关的违约。而这种违约并不是干脆一分钱不还,而是在这一期间陆陆续续地发生,有的时候在时间上拖延,有的时候却是还款额不足。

 

根据贷款协议,如果出现上述的情况,需要对逾期的金额收取拖欠的利息。2011年11月,贷款方LNC决定征收15%的“违约滞纳金”。

 

借款方无力还款被迫重组,飞机被贷款方收回

 

时间到来2012年,借款方ESL和贷款方LNC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这也影响到了对违约金的认定和赔偿。

 

两方在计算欠款和相关违约滞纳金方面出现了各种争议,其中一个问题就是:贷款方LNC到底有没有权利收取15%的违约滞纳金。

 

2012年7月,借款方ESL面临重大的财务困境,将公司的50%股份出售给了第三方的投资者,进行了资本重组。

 

资本重组意味着需要将当前公司的账面的亏损或盈余计算出来,让投资者来判断是否愿意注资,这在期间,借款方ESL不断地质疑违约滞纳金收取的方式和金额。

 

在2012年年底的一次会议上,借款方ESL的现金流出现了问题,表示无法继续偿还贷款。贷款方LNC立即终止了贷款协议,并要求其支付未偿还的5,879,361美元,并通知借款方ESL,将对抵押物飞机行使其作为贷款方的权利。

 

飞机变卖来抵债,贷款方却吃上官司,被索赔2600万英镑

 

事情发展到这里,看似一切都稀松平常。毕竟面对一个无法偿还贷款的公司,贷款方自然是要通过变卖抵押物的方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贷款方LNC在以310万美元的价格将飞机拍卖后,启动了诉讼程序,要求借款方ESL继续赔偿578万美元的剩余赔偿额度。

 

细心的莎粉可能会发现,上文中的未偿还款项不是587.93万美元吗?为什么飞机被拍卖310万美元后,仍有578万美元的欠款呢?

 

这是因为此前借款方ESL有拖欠还款的记录,需要承担相当一部分的违约金,根据贷款方LNC的算法,借款方ESL的欠款还有578万美元。

 

这样的结果对于借款方ESL来说是无法接受的,于是乎,他们提出了2600万英镑的损害赔偿反诉,否认贷款方LNC终止贷款协议和出售飞机的权利,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贷款人LNC在出售飞机时都违反了其作为抵押债权人的义务。

 

也就是说,贷款方LNC自己损失的578万美元还没要回来,反倒是被借款方ESL“讹了”2600万英镑。

 

 

贷款方是否有权终止贷款?法院怎么判?

 

在借款方ESL看来,当贷款方LNC在2012年10月10日接受延迟付款,并给予借款方ESL额外的时间来清偿仍未偿还的金额之时,就已经放弃了将逾期还款视为违约事件的权利。

 

除此之外,借款方ESL还试图依靠贷款协议中的“不弃权”条款(’no waiver’ Clause)和往来邮件中包含的“不弃权”声明,来证明贷款方LNC没有权力终止贷款。

 

“不弃权”条款,几乎存在每一份融资文件当中,这是为了保护融资方的利益并尽力确保融资方不会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无意地或非正式地放弃了主张相应救济措施的权利。这些条款一般规定,如果贷款方给与借款方某些方面的宽限,并不代表贷款方同意合同的相关条款已经被修改了。

 

举个例子说,如果还贷的日期本来是1号的,但是贷款方允许借款方在某个月10号还贷。在这种情况下,按照这类条款的规定,借款方不可以以这次事件,来争辩说合同中的还贷日期已经改成10号了。同样的道理,如果贷款方这一次允许借款方少还一些钱,并不代表说借款方下次也同样可以要求少还钱。

 

但是,借款方ESL在这次案件争辩的理由是,贷款方过去允许它逾期还贷,没有被视作违约。现在同样是逾期了,咋就违约了呢?也就是说,你上次做了好人,现在为啥就不能再做好人了?

 

法院看来最后的判决是,借款方ESL违约是既定的事实,但不能因为贷款方LNC已经同意给出额外的时间来偿还金额,就认为其已经放弃追究违约的权利。

 

在法院看来,按照“不弃权”条款,贷款方LNC未能或延迟行使合同中的某一项权利,并不是说他已经选择放弃了合约。也就是说,贷款方的某些好心不应该被借款方来利用,成为其变成合约已经不再有效的理由。

 

最后,法院支持了贷款方LNC的做法,认为其有权终止贷款协议,拍卖飞机获得补偿是一种合理的行为。

 

此外,关于贷款方LNC给出的高于市场利率的违约滞纳金的问题,法院驳回了借款方ESL的观点。在法院看来,贷款方LNC有权在违约事件发生后要求立即支付全部未结余额的条款作为惩罚条款。

 

简言之,借款方ESL非但没能获得自己所谓的6500万英镑的“赔偿”,它还需要偿还欠下的578万美元。

 

丽莎建议:

 

虽然这个案件听起来确实有些奇怪,但借款方既然能够提出索赔的要求,就与其借款合同不无关系。

 

在现代社会中,借贷变得更加方便和快捷。不论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贷,还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都需要质押资产,这是在防止无法偿还贷款时,对于贷款方的一种保障。

 

当然,借款合同也是来约束借贷双方的行为的一种方式,帮助维护双方各自的权益。

 

如果一旦出现违约,不论是作为贷款方还是借款方,需要依从借贷协议的要求进行符合规则的响应。

 

一般来说,如果出现贷款违约,按照上述案件借款方的理论,例如接受逾期付款或提供更多时间支付未偿还的款项,可能会被视为放弃违约事件。

 

为了避免这样的纰漏,丽莎建议各位莎粉,无论是借款合同,还是一般的商业合同,需要严格地按照合同行事,否则就有可能产生类似上述案件中的误解和纠纷。

 

让原本是好心的帮助行为(同意其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却助长了对方的气焰,最后有可能演变成压垮自己的一根稻草。

 

其次,合同撰写和内容条款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点。如果在这其中有措辞或表达不当,那么很有可能会招致意想不到的麻烦。

 

对于公司之间的借款往来,丽莎建议您更为小心,因为商业之间的借款融资往往是数额巨大的。如果上述文章中类似的案例,高昂且费时的法律诉讼暂且不提,如果因此导致资金链破裂,那么对于公司来说可能是灭顶之灾。

 

在此,丽莎建议您在做商业之间的借款或个人之间的大额借款时,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帮您起草相关的法律文件,这样会保护您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好的,关于公司之间的借贷问题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欢迎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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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前,英国内政部已经通过《HC17》确认了英国难民身份自2022年6月28日起,对于新申请实施“分级制度”,将难民身份分成Group 1(第一类)和Group 2(第二类)两类身份。

 

这也就是说,新的难民政策已经正式开始实施,不再只是个有点遥远或距离的“计划”。

 

根据内政部随著新政策开始实施而发布的最新指导文件,指出在新旧政策的“过渡安排”上,除了需要去看申请的“6月28日”时间节点,还需要确认申请人是否有确实参加其“预约时段”。

 

意思是说,对于已经赶在6月28日前递交难民申请的当事人来说,如果当事人在申请的时候有被提供一个安排在6月28日之后的面试/登记时段(或者是原本时段安排在6月28日之前,但被更改到6月28日之后的时间),那么当事人必须确实参加该安排好的时段,才能视作在6月28日前已经完成了难民申请,使得该申请能够适用旧的政策来进行审核。否则的话,被视为6月28日之后(包括当日)才完成的申请,就需要以新政策的相关条款来进行审核。

 

 

换句话说,如果申请人有确实参加该预约/安排时段(Appointment),那么即便该时段是在6月28日之后(只要难民申请是在6月28日之前递交的),申请人也能够继续适用旧的难民政策。

 

另一方面,内政部文件也指出,对于Appointment被安排在6月28日之后并且当事人没有如期参加的情况,当事人的申请也不会被视为“完成”,就是说移民局不会继续去审核该案件;除非:

 

当事人是因出现了超出自己控制范围外的事情,使得当事人无法及时参加该Appointment;并且

当事人在该事件发生时,立即通知并向移民局解释了相关情况,并向移民局要求新的(改期的)Appointment;

 

并且尽快提供证据给移民局,向移民局证明上述所说的(有特殊事件/原因)皆是事实。如此一来,在移民局查证并同意后,当事人的难民申请就能算做“有效”的。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申请将会需要依“新政策”来做审核。

 

→ 两类难民身份的进一步细节?

 

之前我们说过,在新政策下,第一类(Group 1)可以视为正式难民身份,申请获准后的签证时长是一次性(最短)5年;而若是拿到第二类(Group 2)身份的话,则属于临时性难民签证,签证长度为30个月(两年半)。

 

换句话说,一类是5年难民身份(Group 1);另一类则是临时难民身份(两年半)。

 

比较一下上述两类身份,根据内政部最新文件的说明,可以整理成以下:

 

  1. Group 1(5年正式难民身份)

一次性5年签证;

获签后可自由在英居住和工作;

有申请英国福利权利;

有申请家人团聚权利;

有申请难民融入贷款(Refugee Integration Loan)权利;

满5年后在当事人仍需要英国政府庇护的前提下,可申请英国永居;

申请永居时,无须提供英语和Life in the UK。

 

  1. Group 2(两年半临时难民身份)

申请核准后,只能先拿到两年半签证(之后每次要续签,成功后也只能拿两年半签证,并且每次都需要满足难民测试要求,也就是必须仍需要受到英国政府庇护,才可能获签);

获签后,同样可以自由在英居住和工作;

有申请英国福利权利;

有限制的申请家人团聚权利(下面会再补充说明);

有申请难民融入贷款(Refugee Integration Loan)权利;

临时难民身份不具备永居路径;不过,当事人可以在“满10年”后,以“10年合法居留”来申请英国永居。但这样一来也代表,申请人在申请永居的时候,必须通过英语和Life in the UK考试。

 

内政部也指出,对于Group 2(两年半临时难民身份),其签证条件之后也可能视情况和政策需要来做更改。意思是说,有些权利或许Group 2身份目前能够享有,但之后内政部也可能会将其取消或进行修改。

 

 

→ 难民家属?

 

这边补充解释有关上述Group 2身份的难民家属申请。

 

对于Group 2当事人而言,如果他们想要申请家人来英团聚,他们需要去证明,当事人(家庭)存在难以解决和克服的障碍,使得当事人和其家属是无法共同生活于英国境外的;需要指出的是,这个“障碍”是可能造成——移民局如果不愿意给出难民家属签证,就会有违人权法第八条(Article 8)的。

 

不过,根据丽莎的分析,应该说内政部这种“有限制”的要求,对于当事人来说不算是极度困难。这是因为,对于能够符合难民申请的当事人来说,本来要求他们回到会使他们受到迫害的国家或地区去生活,就是非常困难的。从这个层面来看,要求当事人和其家人共同生活在会使他们受到迫害的国家(母国),将会有违人权法第八条的要求。

 

但如果说,当事人的家人是居住在其他地方,例如第三国家的难民营当中,情况就会比较复杂,需要更多的证据和解释去说明,为何当事人家庭能够符合上述的要求。当然,个别案例还是需要个别分析,如果莎粉对此有疑问的话,建议您进一步咨询丽莎。

 

→ 对于Group 2身份?

 

再进一步说,其实Group 2身份也没有如之前所说的,那样“四面处歌”。其实从上面我们列出的比较就可以看出,内政部依然保有了Group 2身份一定程度的权利,这包括可在英国自由打工,甚至申领英国福利的权利。

 

在申领福利的方面,内政部在实际政策开始操作后,并没有像之前计划提出时抱持那么硬的态度,还是有退一步让这些能够符合难民身份的当事人,能够有方法或管道维持他们在英国的生活。

 

就现阶段的比较来看,Group 1和Group 2之间比较显著的差异,除了在家人的申请方面;对于当事人本身来说,最主要就是体现在“永居”的难易或者说复杂程度上。

 

Group 1持有人基本上不需要续签,直接一次性5年签证在之后“满5年”时,就能申请转永居。

 

相反,Group 2当事人必须多次续签,在一次次的两年半签证累积连续“满10年”后,才可能以“10年合法居留”去申请英国永居。并且当事人还需要因此满足英语和Life in the UK的要求。

 

 

→ 那如果当事人不满意被核发Group 2身份,能怎么办?

 

内政部也指出,如果当事人发现被移民局认定为Group 2身份的话,根据规定,是有机会去申请“反驳”(Rebut)的。

 

移民局在决定要将某申请人归为Group 2的时候,需要给予该当事人至少10个工作天的时间,去回应并向移民局解释,为何自己不应该被视为Group 2。在申请人有需要而要求的时候,移民局也可以视情况延长该“回应时间”,例如再给额外10个工作天等等。这样一种回应并要求移民局不要将当事人归类为Group 2难民的流程,称之为“Rebuttal Process”(反驳程序)。

 

值得指出的是,对于当事人不满意或质疑移民局给予Group 1或Group 2身份的情况(例如申请人认为自己应该被核准Group 1而非Group 2身份),是不具备上诉以及行政复议权利的。这代表,如果想要移民局考虑不要核发Group 2(而是Group 1)身份的当事人而言,是需要好好把握“Rebuttal Process”的。

 

在“Rebuttal Process”后,如果移民局认为当事人的情况可以符合Group 1,那么是可以核发Group 1(而非Group 2)身份给当事人的。

 

丽莎结语:总的来看,其实新的难民政策,一定程度上是给移民局自己带来了更繁琐的程序(甚至说麻烦)。

 

因为在过去,移民局对于难民申请,基本只需要有两道主要审核——一是最开始5年签证的审核,二是之后的难民永居审核。可是在新政策下,移民局可以说是为他们自己设置了多道审核的关卡,以Group 2身份来说,移民局需要最初的首签审核,接著2.5年、5年和7.5年后的续签,以及最后的“满10年”永居审核。

 

虽然说新的修改他们的初衷,是希望给难民申请人带来更加繁琐的程序;但实际上,这也是使得移民局自己的工作变得更加复杂。

 

在移民局案件堆积原本已经严重的前提下,未来这种延迟的情况恐怕会不减反增。所以这是否真的是英国政府想要的结果,以及这样的变化又是否真能达到他们原来所期望的初衷,恐怕还是值得他们考虑和验证的。

 

对于新的难民政策,其实还能聊的细节还有不少。未来丽莎也会继续争取在这个主题上给莎粉们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如果莎粉们有什么特别想看的题目,也可以直接在文章下方留言告诉我们。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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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合同对于雇主和雇员双方来说,是一份契约,也是一种保障。

 

在丽莎接触到的劳工法案件中,很多劳动仲裁和诉讼都与雇佣合同的签订有关,包括合同中的福利条款、工作内容的限定、公司规章制度、竞业条款等等。

 

一般来说,英国的多数全职工作会在通过试用期之后变为永久合同(permanent contract),除了转岗、异地分配或升职的过程中需要对雇佣合同作出调整或重新签订之外,一般来说很少会出现重新签订雇佣合同的情况。

 

但今天丽莎为大家分享的案例中(USDAW and others v Tesco Stores Ltd),雇主因要取消员工福利而选择先解雇雇员,随后再重新聘用。这当然违背了雇主此前的“永久福利”的承诺,同时也降低了雇员的福利,因此,工会和遭遇这些经历的雇员选择上诉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那么,这样的“先解雇+重新雇佣”的用工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吗?作为一种“永久福利”,公司可以选择主动撤销吗?英国的法院又是如何判处这一不寻常的案例的呢?

 

 

案件背景:

 

细心的莎粉从案件的名称就可以发现,这一案件的被告(雇主一方)正是占据英国零售业最大市场份额的商超巨头——乐购Tesco。

 

而本案的索赔方是英国商店,分销和联合工人联盟USDAW,以及涉事的员工们。

 

这一案件的背景还要从20多年前说起。上世纪90年代后期,Tesco高歌猛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自己的扩张计划,并在此期间进行了重组。

 

这一系列的商业行为使得一些配送中心被迫关闭,Tesco也集中资源,在其他地区开设了新的配送中心,这也就意味着之前就存在的配送中心需要被重组。

 

为了帮助保留那些有着丰富经验的雇员,避免大量的裁员, Tesco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和需要搬迁的配送中心雇员达成了协议:赋予他们“留存工资”的权利,“保留工资”是一种增加工资的支付方案,这样能够激励这一批雇员继续留在公司并支持将配送中心搬迁到其他站点。

 

也就是说,这些受到影响的员工在新的配送中心的待遇不会变得更差,相当于为同意搬迁的员工提供一种薪酬保护。

 

当时,Tesco发布了各种与“保留工资”相关的文件。在这些文件中,Tesco将该权利描述为“终身保护”,而且“保留工资”无法通过谈判取消,并会逐年增加。

 

当然,“保留工资”也存在一定的限定条件:

 

1) “保留工资” 只能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更改;

2) 如果雇员选择离职,或被调任、晋升到新角色时,“保留工资”将停止;

3) 当个人要求改变工作模式时,例如从晚上到白天,保费支付部分将进行调整;

4) 如果 Tesco 进行轮班更改,则不会进行更改或调整。

 

简言之,只要这一批雇员仍在当前职位上并受雇于Tesco,该权利就一直存在。

 

如今Tesco反悔,要不取消,要不走人

 

2021年1月,Tesco宣布终止“保留工资”这一政策。原因是其已经实现了设计它的目标,现在根据当下需求,需要将其逐步淘汰。

 

Tesco这么做的目的是想要调整公司的薪酬结构,将此前非常复杂的薪资系统简单化。简单来说,是想要从中节省一部分员工的开支。

 

由于之前“保留工资”的限定条件,Tesco想要单方面解除的话必须得到工会的同意,这将非常难以实现,所以Tesco就另辟蹊径,想到以“先解雇,再雇佣”的方式来避开这些限定条件。

 

Tesco明确表示,受到影响(被取消“保留工资”)的员工将会获得相当于18个月的“保留工资”的预付款,并同意将其解雇,随后Tesco将会提供重新雇佣合同(即减去保留工资后的新合同)。

 

也就是说,Tesco想通过18个月“保留工资”的钱来买断此前的承诺,并会先将这些员工解除雇佣关系,随后再重新签订雇佣合同。

 

而Tesco仅给这些员工3周的时间考虑,如果选择“先解雇,再雇佣”就会获得18个月的工资,如果不选择这一条件,则会直接被裁员。

 

 

工会上阵,紧盯“永久福利”不放

 

这种条件下,受到影响的工人自然是不情愿的。明明是终身的福利待遇,为何要提前结束,仅获得18个月的补偿。

 

根据统计,“保留工资”这一类目会占到其总薪酬的32%-39%,这也意味着,如果取消了“保留工资”,他们至少会降薪1/3。这对于存款不多,还需要偿还贷款的员工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随后,代表工人的商店,分销和联合工人联盟USDAW(Tesco认可的集体谈判工会)便将Tesco告上英国高等法院。

 

根据员工和工会的诉求,USDAW向英国高等法院申请如下禁令:

 

声明每一位受到影响员工的雇佣合同都包含一项默认条款,即Tesco不会终止雇佣关系,以明确员工“保留工资”的权利。

禁止Tesco 撤回“保留工资”,解除相关雇佣合同或以“解雇后重新聘用”的方式取消“保留工资”的禁令。

 

在USDAW工会看来,“保留工资”的条款明确了:只要每位受影响的员工仍受雇于Tesco 担任相关角色,他们的“保留工资”权利就不能被取消,包括重新聘用后的新雇佣合同。

 

除此之外,Tesco不能够以此为由解雇员工,这是一种不公平解雇。因此,向最高法院申请了上述两个禁令,维护雇员的权益。

 

而在Tesco的立场来看,他们认为作为雇主有权通过发出适当的通知合法地终止合同,并且可以出于好的、坏的或是无关紧要的原因。除非解雇违反合同,否则雇员没有理由要求任何的补救措施。

 

在这里,Tesco认为自己给出的条件可以让雇员“自愿地”解除先前的劳动合同,在获得18个月赔偿之后,再重新签订没有“保留工资”的合同,这样看来,这一做法确实没有违背法律。

 

但是在USDAW工会眼中,此前合同中的“永久”一词就意味着,员工即便是换了新的合同,他们的职位和此前一致,那么“保留工资”仍旧是有效的。

 

 

那么,法院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呢?

 

在英国高等法院看来,本案的问题并不在于Tesco是否会提供重新聘用,而是在于终止原始合同后,能否保留,还是消除或减少“保留工资”的权利。

 

高等法院认定,只要雇员受雇于Tesco 并担任相同的实质性角色,雇员合同中关于“保留工资”的期限就应持续。然而,这些员工的“永久权利”与Tesco 的“合同权利”之间产生了冲突。

 

简单地说就是,这些员工的“永久权力”是依附于他们的劳工合同的。按照道理来说,一旦员工的劳工合同被合法解除的话,这些权力也就应该随之消失。如果单纯从合同的书面意思来说,Tesco解除这些合同的做法是没有错误的。但是,Tesco在过去对这些员工的承诺中又确实给人造成了这种权利会永远持续下去的印象。

 

为了解决这一冲突,高等法院认为应在合同中写入默认条款:Tesco在通知终止雇佣关系后不能取消或减少这些雇员的“保留工资”权利。

 

如果没有这样的默认条款,那么“保留工资”的权利将不是永久性的,合同缺乏实际的连贯性。

 

此外,高等法院还认为损害赔偿对受到影响的雇员来说不是适当的补救措施,因此裁定了USDAW工会所要求的禁令:Tesco无法撤回“保留工资”,无法以“解雇后重新聘用”的方式取消“保留工资”。

 

不过,高等法院确实明确表示:Tesco仍可以出于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合同,例如在个人犯有严重不当行为的情况下。但如果涉及到不公平解雇,Tesco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被解雇的员工针对“永久权利”提供赔偿。

 

 

丽莎小结:

 

事实上,Tesco的这一案件还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的。Tesco的人力资源和法务团队可能已经打好了“解雇后重新雇佣”的小算盘,来解除此前设定的“保留工资”的福利。

 

如果员工同意这样操作,并且表示自愿解雇,那么Tesco其实是在合法的范围内降低了自己违约的成本,但工会的参与和最后法院的裁定,让其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操作,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Tesco很难再用其他方式来执行缩减工资的想法。

 

当然,Tesco也可以选择裁员等方式,但像Tesco这样体量的公司,如果真的宣布大规模的裁员或是重大的“解雇后重新雇佣”,必定会吸引媒体和公众的监督,甚至会影响股市的价格,导致企业的公关危机,最后使得裁员成本飙升。

 

对于广大的雇主来说,本案最核心的问题是在于如何理解“永久福利”在合同中的解释范围。

 

实际上,我们正常所签订的“永久合同”(Permanent contract)往往指的是在没有意外发生的情况下,公司会一直与雇员续约,无需每一年或每几年重新签订雇佣合同。

 

这对于雇员来说是稳定性的保证,对于公司来说免去了频繁招聘、培训、签订合同的麻烦,对于双方来说,这是一种互惠共赢的局面。

 

但是一般来说,雇主很少将某一种福利权利描述为“永久”、“有保障”或“终身”,而这是Tesco在20多年前的一个决策上的纰漏:为了一时的发展稳定和拉拢雇员,给出了不同寻常的承诺,而这一承诺却是一颗定时炸弹。

 

Tesco的这一案例无疑给广大雇主提了一个醒:雇主在与雇员签订雇佣合同之时,要谨慎对待雇佣合同中的措辞,能够确保在将来某个时间点可以合法地发生变化或撤销的福利,保持在任何可能发生的情况下的灵活性。

 

好的,关于雇佣合同中“福利描述”和“解雇后再雇佣”的问题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如英国公司法、英国劳工法方面有问题,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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