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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见解

在父母分居或者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通常是很困难的。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父母可能私下达成一份育儿协议(A parenting Plan),或者离婚夫妻通过家庭法院得到一份强制性的儿童安排令(Child Arrangement Order),双方跟着协议或者命令的安排来分工照顾以及支持孩子。

 

然而,由于生活中发生了一些改变,父母没有办法按照原始的安排来执行。比如说,父母的工作模式发生变化或者经济上有变故,一方不能再为孩子的学校以及爱好提供支持了。又或者说,随着年龄增长,孩子开始不满意这些安排。那该怎么办呢?

 

总的来说,离婚夫妻是可以改变最初的协议,不过,如何改变得分两种情况。您得看看双方签署的协议是普通的育儿协议,还是涉及法院的命令。

 

本期《家庭法小课堂》,我们给大家好好说说。

 

 

离婚时,父母如何对儿女做出安排?

 

如果你们正在分居或离婚/解除民事伙伴关系,并且你们有孩子,你们需要就如何照顾他们达成协议。如果您和前伴侣在以下方面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避免通过家庭法院诉讼来实现:

  • 孩子们将来在哪里生活?
  • 他们将与父母双方各相处多少时间?
  • 您将如何在经济上支持您的孩子?

 

通常情况下,当您写好了这一份协议,按照这一份协议来做就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您更改原始协议会相对比较简单。简单的理解,你们基本可以私下来调整这一份安排。

 

如何更改原始协议?

 

您可能需要更改育儿协议的原因有多种,例如:

  • 您的工作发生变化,您无法按照原来协议规定的方式来履行您的义务
  • 您搬家了,或者离开这个国家了
  • 孩子的需求发生了变化

 

那么,如果您和前伴侣已经做出了对孩子的安排,起草了一份育儿协议,在您让其他人参与之前,有必要和前伴侣谈谈。你们俩可以回头看看最初同意的内容。尝试对不起作用的事情进行一些更改。例如,您可以:

  • 改变看孩子的时间和地点
  • 让您信任的人参与其中,例如您都认识的祖父母或朋友,以帮助安排您与孩子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只要双方达成协议,重新写一份新的协议,旧的就自动作废。

 

如果您前伴侣不愿意交谈怎么办?

 

如果您和前伴侣有非常大的矛盾,在联系和沟通上有困难,使用儿童联络中心可能会有帮助。儿童联络中心是一个安全的地方,您的孩子和您的前伴侣可以在那里见面或进行 “接触”。如果您难以与前伴侣直接沟通或您不想见他们,这可能会有帮助。儿童联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可以:

  • 帮助安排交接,以便您不需要见到前伴侣
  • 在接触过程中看到和听到您的孩子,以确保他们的安全
  • 给您一个安全的空间,让您的孩子和前伴侣见面

 

您可以在全国联络中心协会(NACC)的网站上找到更多关于联络中心的信息。

 

同时,我们还建议您尝试找一些调解机构,让第三方介入帮助调解一份新的安排。这些调解机构可能更便宜,通常也更快。您可以在GOV.UK上查看您是否有资格获得法律援助。通常来说,您将与一名”调解员”交谈,他将尝试帮助您就如何在你们之间作出安排达成一致。

 

 

向法院要求儿童安排令

 

如果父母实在没有办法达成协议制定一份新的安排,法院有广泛的决定权,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命令一份育儿安排。通常来说,您需要告诉法庭您的原始协议是什么以及为什么它们不起作用,您还需要告诉他们您认为哪些新安排会奏效。

 

通过起诉,您可以向法院索取“儿童安排令”,儿童安排令可以强制决定:

  • 您的孩子和谁住在一起,住在哪里
  • 您的孩子何时以及如何见到父母双方
  • 您的孩子还会看到谁,例如家人朋友和亲戚

 

法院的决定将基于他们认为对孩子最有利的方式。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但法院通常会尽量确保孩子见到父母双方——除非存在暴力或虐待的风险。您必须支付232英镑的法庭费用才能获得儿童安排令。

 

 

另一种情况:向法院申请更改原始协议/命令

 

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况,离婚夫妻原来的签署的“育儿协议”涉及法院程序。很多时候,离婚夫妻商定一份协议后,想要让这一份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于是,他们会邀请律师起草一份无异议判决(A Consent Order)。当这一份无异议判决获得法院的同意时,离婚夫妻的这一份育儿协议就具备法律约束力了。

 

或者另外一种情况,父母在第一次商定育儿安排的时候非常不顺利。所以,在离婚的时候,他们已经通过法庭诉讼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是说,法院已经下发了儿童安排令,离婚父母最初的育儿安排是根据法院的命令来执行的。但是现在,孩子的安排令随着父母的情况随时间而改变,孩子的需求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父母双方想要改变这一份命令。

 

那么,不管您是拿到一份无异议判文件还是法院抗争性获得的命令,只要您的协议涉及法院——你们的决定是通过法院来制定的,这个时候,离婚夫妻就不能私下更改原始的协议或命令了。

 

在下达命令时,法院都会认为,这一份育儿安排是基于儿童最大利益的。因此,未经法院批准或另一方父母同意,父母一方不得更改子女安排令。也就是说,如果您想更改命令,首先,您需要征求另一方父母同意。接下来,双方需要向法院申请更改或解除现有的法院命令。

 

通常,您需要告诉法院为什么认为原协议或者原命令不合理,并提出证据证实您需要新对孩子更有益的安排。

 

法院在审查是否需要更改安排令的时候,通常会要求审查1989年《儿童法》第1(3) 条中包含的法定福利清单。最重要的是,儿童的福利是法院的主要考虑因素。当法院考虑是否根据《儿童法》更改原来的命令时,他们必须考虑这样的行动对孩子来说比不下达命令更好。

 

最后,丽莎建议,如果您真的很难与前伴侣交谈,认为自己根本无法和前伴侣达成任何协议时,那么开始记日记是一个好主意。写下一些让您希望改变原始计划的理由,比如说,您的前伴侣没有遵守协议的条款——例如,如果他们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一直比承诺的时间晚接孩子回家。如果您真的最后需要上法庭,这些资料是有用的,因为它将显示为什么原来的安排没有发挥作用。

 

好了,如果对孩子抚养权问题还有任何问题的,请进一步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的家庭法律师可以提供建议。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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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您醒来,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您有一个从来不认识的远方亲戚,更惊讶的是,这位远方亲戚留了一大笔遗产无人认领,让您去认领它,您会是怎么反应?哎呀,这也太爽了!您可能以为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但是,世界各地都有!

 

这不,在芝加哥,一位勤俭节约的男子秘密建立了价值1100万美元的财产。然而,由于他没有任何直系亲属,他的巨额财产没人认领,搞得他的遗产律师都急了,全世界到处寻找他的远方亲戚来分这一笔资产。

 

来看看,您会不会是幸运的其中一位“远方亲戚”?

 

 

1100万美金意外的遗产

 

2016年,来自芝加哥Gage Park 的 87 岁老人Joseph Stancak 于圣诞节去世了。据说,Joseph Stancak的父母是波兰人,年轻的时候移民到了美国,在新泽西州生活20年后搬到芝加哥。1929年,Joseph Stancak在芝加哥出生。

 

去世前他没有结婚,没有妻子也没有任何子女,他名下的一些财产被转移到了政府的办公室,无人认领。

 

谁也不知道Joseph Stancak 的背景,不知道他是如何成长的,也没有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大家只知道,他生前一直住在南特洛伊街一栋价值32.55万美元的普通住宅中,该住宅在Redfin上被列为 5 间卧室、2 间浴室的单户住宅。

 

然而,在Joseph Stancak去世后的第三年,政府办公室不停收到了各个公司打给Joseph Stancak的钱,累计将近1000万美元。政府官员不断调查这些钱究竟从哪里来的,他们发现,Joseph Stancak生前投资了非常多基金,这些都是基金获得的收益。

 

哎呀妈呀,加上他之前的100多万美元的财产,他留下的遗产超过了1100万美金,由于他没有任何直属亲人,也没有任何遗嘱,这些遗产全都无人认领,保持不变!

 

这些投资公司称,如果三年内无人来认领这些投资获得的收益,公司将会全数收回这些资金。这个消息把政府人员以及Joseph Stancak的遗产律师吓坏了,生前辛苦赚来的这么多钱,最后只能给这些公司给独吞了,多不公平啊。

 

于是,他们开始世界各地寻找Joseph Stancak的亲属。没想到,这个寻人路不好走啊。

 

4.5米长的家谱卷写满了119名继承人

 

据说,他唯独的六个兄弟姐妹都去世了,也没有孩子。于是,他们只能追踪表亲和远亲。这位律师和官员花了三年时间,几乎是找遍了Joseph Stancak的所有资料,最终找到了大概119名继承人,并且作出了一卷4.5米长的家谱卷轴,哈哈哈!

 

听说,税后,平均继承人将获得约6万美元。

 

然而,官员们说,Stancak的119名继承人遍布美国和欧洲,分别在波兰、斯洛伐克、捷克共和国、德国、英国、加拿大和美国。官员们表示,除了芝加哥的七名亲属外,还有爱荷华州、明尼苏达州、新泽西州和纽约州。

 

据当地政府说,这是整个国家历史上最大金额无人认领财产,也是历史上最费劲的一次寻继承人之旅。

 

Joseph Stancak的邻居向媒体透露,这位老人安静而节俭,经常看到他自己修理房屋。他除了拥有这套比较普通的房子外,还拥有一艘名叫“EASY”的船。公共记录显示,Stancak之前每年都会为这艘船更新他的划船执照,这也是律师和官员们寻找他生前信息的线索之一。

 

代表他遗产的律师Kenneth Piercey对媒体说,他们之前联系过的119名亲属,几乎没有一个人是认识的。

 

哎妈呀,这简直是天下掉下来的馅饼,小编也想某一天知道自己是一个亿万富翁的亲属,可以轻松继承财产了。

 

据说,在Joseph Stancak案之前,伊利诺伊州最高赔付的无人认领财产索赔案是810 万美元。2013年,单人向芝加哥妇女支付的最大索赔额是500 万美元。

 

 

英国有这样的无人认领的遗产事件吗?

 

您别惊讶,英国也有!

 

最新数据显示,英国各地的人们可能坐拥着价值数千英镑的隐藏遗产——包括汽车和房产。目前,政府坐拥近9254个无人认领的房屋、汽车和其他在主人去世时被遗弃的贵重物品。英国成年人的平均财产价值在150,000 英镑左右,英国无人认领的财产总价值可能达到数十亿美元。

 

不过,英国和美国的法律有点点不一样。

 

在英国,当某人去世时,他们留下的一切都被称为他们的“遗产”。根据遗嘱(如果有的话)和继承法,这将传递给有权继承它的人。如果没有遗嘱,也找不到在世的亲属,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法申领遗产。

 

当没有书面遗嘱的人或任何已知的家庭去世时,他们的遗产将传给王室,这包括该人去世时拥有的任何财产、金钱、个人财产和其他任何东西。

 

然后,亲属有权就遗产的一部分提出索赔。提出索赔的时限是30 年,因此政府数据库中的一些财产可以追溯到几十年前。如果某处房产在30 年后仍无人认领,它将成为王室和财政部的永久财产。无人认领的房产清单由政府的Bona Vacantia 部门持有并每天更新。现在,上面的这些无人认领的房产,最早可追溯到1990 年。

 

重要的是,根据被称为“无遗嘱规则”的继承法,只有死者的血亲才有资格提出索赔。例如,继子女不被视为有资格的亲属,如果他们未婚或未建立民事伴侣关系,则无论其关系的长短,他们也不被视为伴侣。

 

为了让亲属为遗产提出索赔,他们需要联系BVD并发送一份家谱,详细说明他们与死者的关系。这需要非常全面,包括所有出生、结婚和死亡的日期。如果BVD 认为此人可能有权向遗产提出索赔,BVD 将要求他们发送支持证据,例如出生证明和结婚证明、正式身份证明以及任何差异的详细解释。

 

总之,这个过程可能很复杂并且需要很长时间。如果无法证明这种关系,则无法保证索赔将被批准。

 

 

丽莎建议:如何确保您的财产不会无人认领

 

丽莎家庭法律师张昕蕾称,防止这种情况发生的简单方法是制定遗嘱。

 

“如果您的亲属很少或没有在世亲属,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您的遗产可能最终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无人认领。”

 

张律师介绍,您可以在遗嘱中明确列出您希望从您那里继承什么的人(这些人称为您遗嘱的受益人)。这些受益人无需与您有亲属关系,您可以选择将您的遗产留给朋友、您的合作伙伴、慈善机构或其他组织。您可以选择将特定物品或金额留给个人受益人,或者您可以将他们留给您的遗产的一部分。

 

“无论您选择将您的遗产留给谁,无论您选择如何分割它,通过制定一份适当起草的遗嘱,您都可以确保您的愿望是明确的。有了一份全面的遗嘱,准确地概述了谁应该收到什么,到时候您的亲人将不会有任何不确定性。”

 

好了,如果您对以上问题有任何疑问,请进一步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的家庭法律师团队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为您起草一份专业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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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几期,我们解释了立遗嘱人可以自由处置其遗产,但须满足遗嘱能力的测试,遵守订立遗嘱的形式要求等。

 

不过,如果当事人没有订立遗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遗产将根据无遗嘱继承规则进行分配。

 

而无遗嘱继承规则指的是什么呢?在这条例下,遗产将如何被分配呢?

 

现在,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英国家庭法 – 无遗嘱继承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无遗嘱,法院将自动把遗产分给经济较差的家属?》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无遗嘱继承”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法律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丽莎还要提醒,所有我们制作的视频,都会同步发布在丽莎的官方YouTube平台。如果想要观看更多丽莎视频,可以关注我们(丽莎律师行)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mpxpJNXwSfgy7_z6ljKmg

 

我们也有英文版YouTube(Lisa’s Law Solicitor):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3MHpkVaHm6EsGunDg1xU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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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莎粉周五好,欢迎点击《丽莎商法快讯》,本周需要重点关注的英国商业、商法信息有:

  • 英央行加息75个基点,经济或陷入历史最长衰退
  • 英国服务业PMI跌至8,负增长显现
  • 避免大停电,国家电网宣布100英镑电费折扣
  • BP季度利润暴涨一倍,英国欲延长能源公司暴利税
  • 政府拒绝预付承诺款项,英国超级电池工厂搁浅
  • 马斯克推特大裁员,恐面临集体劳工诉讼
  • 空客拿下中国140架飞机合同,价值170亿美元

 

 

→英央行加息75个基点,经济或陷入历史最长衰退

 

11月3日(周四)英格兰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如期召开会议,决议将英国的基础利率再次增加0.75%,致使英国的基础利率来到3%。

 

这是英格兰央行自1989年,33年以来的最大基础利率涨幅。与此同时,英格兰央行还担忧地表示:英国将面临一个世纪以来最长时间的经济衰退风险,英国经济在未来2年内都不会增长。

 

不过,这也意味着借贷成本的上升幅度可能会低于预期。

 

众所周知,英格兰央行的加息动作是为了应对当前的通货膨胀。英国当前的生活成本以40年来最快的速度上涨,尤其体现在食品和能源价格上,而部分原因是因为当前的俄乌战事。

 

英国9月的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已经来到10.1%,预计将会在今年冬天达到11%的峰值,随后在2023年开始回落,直至2024年才能够回落到英格兰央行的目标——2%。

 

因此,英格兰央行也认为英国经济已经进入衰退,并且这种衰退非常具有挑战性。英国经济将会在2023年整个年度和2024年上半年出现萎缩,萎缩的幅度可能达到2.9%。

虽然在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的全球金融危机期间,英国的经济萎缩了6.3%,但这一萎缩仅持续了5个季度,而本次可能到来的经济萎缩,在经济衰退的程度没有当年那么猛烈,但是持续的时间长达2年,这是自1920年有记录以来最长的。

 

而经济衰退一个非常明显的影响就是失业率,尽管英国当前的失业率非常低,仅有3.5%,但是经济衰退会导致企业利润下降,出现裁员事件或减少招聘计划。

 

根据英格兰央行的预测,英国的失业率有可能在未来2年内翻倍,在2025年第四季达到6.4%。

 

这对于毕业生和刚刚踏入职场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有可能面临找工作难和裁员的风险。

 

目前,我们需要等待11月17日,英国政府发布的财政声明的内容,看能否给资本信心,刺激市场。除此之外,英格兰央行的下一次货币政策会议将会在12月15日召开,如果此时英国的经济状况还在继续上行,英格兰央行可能会继续选择加息。

 

面对当前的经济情况,丽莎建议您谨慎投资。在英格兰央行不断增加基准利率的大背景下,将会不断提高企业融资的成本,以及购房者的贷款成本,如果您打算购置房产或给企业融资,那么丽莎建议您立即行动,尽早联系丽莎帮您完成交割。

 

→英国服务业PMI跌至48.8,负增长显现

 

根据路透社消息,英国服务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在10月跌至48.8,跌破9月时50.0的增长门槛。

 

虽然这一数据好于此前预测的47.5,但实际上意味着英国的商业活动出现了自2021年初新冠封锁后的最大收缩。

 

另一方面,英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从9月的49.1%降至48.2%。

 

一般来说,采购经理人指数PMI是经济表现的重要数据之一。如果PMI指数高于50,则说明整体经济存在扩张,当时PMI指数低于50,则说明当前经济正在衰退,如果PMI指数低于40,则有可能陷入经济萧条。

 

标准普尔全球市场情报公司经济总监蒂姆·摩尔(Tim Moore)表示,除了新冠大流行开始是英国服务业的低迷之外,现在是自2008年12月以来服务业信心程度的最低水平。

 

而英国服务业是英国经济占比最大的板块,服务业的PMI指数衰退也意味着英国经济的前景不容乐观。

 

结合上一则消息,英国PMI与英国其他经济指标保持一致,这些数据表明英国经济正在放缓,并且处在恶化的阶段。

 

→避免大停电,国家电网宣布100英镑电费折扣

 

英国国家电网(National Grid)在今天启动了一项计划,这一计划旨在减少英国家庭在今年冬季用电高峰的用电量,避免停电的发生,参与的用户可以获得高达100英镑的电费折扣。

 

不过,这一计划只有安装了智能电表的用户才能参与,英国当前只有1400万家庭安装了智能电表,不到总用户数量的一半。

 

根据计划,国家电网将会宣布12个“测试日”,参与测试的用户将会在测试日24小时之前收到通知,需要用户在测试日当天的用电高峰期(可能在16:00-19:00)之间的1小时内减少用电量。

 

减少用电量的方式有延迟使用洗衣机和干衣机,用微波炉替代烤箱来做饭。电力供应商将会决定客户将获得多少电费折扣。

 

国家电网表示,这一计划能够为英国节省2吉瓦的电力,足以为100万户家庭供电,此外,计划有可能持续到2023年3月,直至气温回暖。

 

此前,国家电网已经警告用户,如果英国天然气的储量极低,可能会引发大面积的停电,每一次停电最多持续3小时,而现在的宣布的这一计划就是为了避免发生停电的情况。

 

 

→BP季度利润暴涨一倍,英国欲延长能源公司暴利税

 

根据路透社报道,英国石油公司BP第三季度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一倍多,达到81.5亿美元,同时回购股票规模扩大25亿美元。

 

不仅如此,其他能源企业如壳牌、埃克森美孚、道达尔能源也相继公布了丰厚的利润,其中壳牌公布季度利润为94.5亿美元,并将股息提高了15%,整个能源行业向股东支付了创纪录的290亿美元股息。

 

面对能源行业在这段时间获得的“暴利”,其利润规模再次引发了政界人士和消费者团体对能源公司的讨伐声浪:毕竟当前英国民众正在承受巨大的生活成本压力,而能源巨头们却赚得盆满钵满。

 

此前,作为前财相的里希·苏纳克(Rishi Sunak)要求英国的能源巨头缴纳25%的暴利税,也就是说将其利润的25%作为额外税项来补充公共财政,从而成为政府的能源补贴的来源,达到还富于民的目的。

 

但是,在英国政府存在巨额亏空(440亿英镑)的前提下,成为首相的苏纳克意图将此税种再次提高5%,达到30%,并且还要将其延长至2028年,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税收。

 

如果能源暴利税真的能够提升,并且延长有效期,那么将会给英国筹集近400亿英镑的资金,这将有助于英国政府填补财政亏空。

 

→政府拒绝预付承诺款项,英国超级电池工厂搁浅

 

作为英国“升级”计划的项目之一,位于诺森伯兰郡的Britishvolt电池工厂是其中的重要项目,项目总价值高达38亿英镑,其中有17亿英镑来自私人资金,并且能够创造3,000个工作岗位,英国政府曾承诺为这一项目提供总计为1亿英镑的资金。

 

但是,这一超级电池工厂目前陷入了财务困境,原定于2023年年底投产的计划一再被拖延,今年8月,该公司宣布投产计划被推迟到2025年年中。

 

这意味,Britishvolt公司目前没有获得任何收入,但仍需资金去建设。因此,该公司需要进一步融资以维持运营。

 

为此,该公司表示本月公司的执行团队将在11月临时减薪。

 

由于此前英国政府曾承诺1亿英镑的资金,但目前仍没有到位。于是,Britishvolt寻求英国政府的帮助,提前支付1/3的预付款,但被英国政府拒绝了。

 

英国商业、能源和工业战略部(BEIS)表示,该公司还没有达到交付1亿英镑资金支持的标准,预计这笔钱明年才能够到位。

 

这使得Britishvolt进一步陷入资金链危机,目前正在解除更多的国际投资者。如果公司没能达到资金支持,很有可能会面临破产危机,整个项目搁浅。

 

 

→马斯克推特大裁员,恐面临集体劳工诉讼

 

上周,世界首富埃隆·马斯克(Elon Musk)成为收购推特后,成为了推特唯一的老板。那时就有报道称马斯克将在推特进行大裁员。

 

根据今天的报道,马斯克计划在全球范围内裁员3,700个工作岗位(推特在全球范围拥有7,500名员工,相当于裁员近50%),以此来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但没想到的是,裁员的速度要比外界预想的还要迅速。一般来说,裁员需要给员工一定的通知期,在经过一些的谈判和确认后,才能正式执行。

 

今天就有推特旧金山的员工收到了裁员通知,然而推特在伦敦和曼彻斯特办公室的员工,还在睡梦中就收到了美国总公司的裁员通知。

 

被裁撤的员工表示,他们的办公电脑正在被“远程清空”,他们在公司的访问权限也被撤销了。

 

不过,这样“雷厉风行”地裁员方式,推特公司恐怕会面临一系列的劳工诉讼。援引彭博社的报道,被裁员的推特员工将会在旧金山联邦法院发起集体诉讼,因为这种裁员方式是违反了联邦和加州法律的,预计英国的员工也会发起类似的诉讼。

 

→空客拿下中国140架飞机合同,价值170亿美元

 

根据路透社消息,中国航空物资集团(CAS)控股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中国在今天正式与空客公司签署协议,将购买140架空客飞机,订单总价值高达170亿美元。

 

其实,中国三大航空公司曾在今年7月承诺累计购买292架空客飞机,这是自新冠大流行以来中国航司的最大订单,也是空客的一大突破。

 

据悉,本次正式签署协议的140架飞机合同,部分是属于7月承诺的292架订单中的。今天的德国总理奥拉夫·舒尔茨(Olaf Scholz)访华期间正式签署了这一协议。

 

空客表示:140架飞机合同中,有132架是A320系列飞机,8架A350飞机。

 

另一边,由于中美之间的紧张关系,波音在近一段时间没有在中国交付任何飞机。

 

好的,本周的《丽莎商法快讯》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如英国跨境贸易、英国公司法方面有问题,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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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只要在谷歌上搜索律师,就会有成千上万不同的搜寻结果弹出来,在茫茫人海中要寻找一个可信赖,可靠的律师并不容易。

 

或许在日常生活对话中,可能会听说过谁谁谁找了一个不太靠谱,甚至可能带有欺骗嫌疑的律师。

 

那么,如何才能找到可靠的律师?我们在今天的影片中列出了3大条件,虽然可能不是绝对,但希望多少能帮助到莎粉们。

 

现在,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英国法律 – 寻找律师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3招教你轻松击破骗子律师!》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寻找律师”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法律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丽莎还要提醒,所有我们制作的视频,都会同步发布在丽莎的官方YouTube平台。如果想要观看更多丽莎视频,可以关注我们(丽莎律师行)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mpxpJNXwSfgy7_z6ljKmg

 

我们也有英文版YouTube(Lisa’s Law Solicitor):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3MHpkVaHm6EsGunDg1xUpQ

 

如果对于视频内容,英国法律的更多方面,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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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内政部最新发布High Potential Individual(高潜力人才签证)2022年度符合申请的最新大学清单。这表示,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毕业于该清单上的大学,其毕业生将能够适用“高潜力人才签证”的申请。

 

根据该类签证的申请要求,申请人必须在(自申请日往回算起的)最近5年内毕业于内政部所给出清单上的“顶尖大学”。

 

不过,由于每个年度的“大学清单”可能会稍有不同;所以申请人需要注意,自己毕业的日期,必须对应到相应年度的清单中。

 

举个简单例子解释:假设您是毕业于2022年度(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您就需要去对照内政部给出的2022年度清单,看看自己毕业的大学,是否有列于清单当中。如果有的话,您才是符合申请。

 

 

→ 话不多说,下面就看看2022年度(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都有哪些大学“榜上有名”

 

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altech)           美国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CUHK)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

Columbia University        美国

Cornell University             美国

Duke University            美国

Ecole Polytechnique Fédérale de Lausanne (EPFL Switzerland)       瑞士

ETH Zurich (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瑞士

Harvard University           美国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美国

Karolinska Institute          瑞典

Kyoto University 京都大学          日本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        美国

McGill University              加拿大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NTU)             南洋理工大学              新加坡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新加坡国立大学            新加坡

New York University (NYU)           美国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美国

Paris Sciences et Lettres – PSL Research University            法国

Peking University             北京大学         中国大陆

Princeton University        美国

Stanford University          美国

Tsinghua University             清华大学    中国大陆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UCLA)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            美国

University of Chicago      美国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香港大学           香港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澳大利亚

University of Michigan-Ann Arbor             美国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Munich               德国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美国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美国

University of Tokyo             东京大学     日本

University of Toronto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美国

Yale University            美国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UQ)            澳大利亚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美国

Zhejiang University             浙江大学     中国大陆

 

和2021年度相比(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以上的2022年度清单有新增以下大学:

 

德国的慕尼黑工业大学(Technical University of Munich)

 

美国的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大学(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中国大陆的浙江大学(为北大和清华以外的另一新增!)

 

而在这份清单中,新增的慕尼黑工业大学,则是替换/挤掉了原本榜上有名的慕尼黑大学(University of Munich)。不过总的来说,大部分的“顶尖大学”名单都还是能够继续维持而不变的。

 

其他年度的大学清单?

 

诚如文章开头所说,由于“最近5年内”毕业于相应清单上“顶尖大学”的毕业生,将能适用High Potential Individual签证的申请,所以下面我们也为大家一并列出其他年度的清单,方便莎粉们比对:

 

2021年度: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altech)           美国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CUHK)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

Columbia University        美国

Cornell University             美国

Duke University 美国

Ecole Polytechnique Fédérale de Lausanne (EPFL Switzerland)       瑞士

ETH Zurich (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瑞士

Harvard University           美国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美国

Karolinska Institute          瑞典

Kyoto University 京都大学          日本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        美国

McGill University              加拿大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NTU) 南洋理工大学  新加坡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新加坡国立大学            新加坡

New York University (NYU)           美国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美国

Paris Sciences et Lettres – PSL Research University            法国

Peking University 北京大学         中国大陆

Princeton University        美国

Stanford University          美国

Tsinghua University 清华大学    中国大陆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UCLA)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            美国

University of Chicago US               美国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香港大学           香港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澳大利亚

University of Michigan-Ann Arbor             美国

University of Munich (LMU Munich)         德国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美国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美国

University of Tokyo 东京大学     日本

University of Toronto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美国

Yale University   美国

 

2020年度: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大学名称            国家/地区

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altech)           美国

Columbia University        美国

Cornell University             美国

Duke University 美国

Ecole Polytechnique Fédérale de Lausanne            瑞士

ETH Zurich (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瑞士

Harvard University           美国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美国

Karolinska Institute          瑞典

Kyoto University 京都大学          日本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        美国

McGill University              加拿大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NTU) 南洋理工大学  新加坡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新加坡国立大学            新加坡

New York University (NYU)           美国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美国

Paris Sciences et Lettres – PSL Research University            法国

Peking University 北京大学         中国大陆

Princeton University        美国

Stanford University          美国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Munich (Technische Universität München)              德国

Tsinghua University 清华大学    中国大陆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UCLA)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            美国

University of Chicago      美国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香港大学           香港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美国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澳大利亚

University of Michigan-Ann Arbor             美国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美国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美国

University of Tokyo 东京大学     日本

University of Toronto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美国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美国

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美国

Yale University   美国

 

2019年度: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大学名称            国家/地区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澳大利亚

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altech)           美国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美国

Columbia University        美国

Cornell University             美国

Duke University 美国

Ecole Polytechnique Fédérale de Lausanne (EPFL Switzerland)       瑞士

ETH Zurich (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瑞士

Harvard University           美国

Heidelberg University     德国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美国

Karolinska Institute          瑞典

Kyoto University 京都大学          日本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        美国

McGill University              加拿大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NTU) 南洋理工大学  新加坡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新加坡国立大学            新加坡

New York University        美国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美国

Peking University 北京大学         中国大陆

Princeton University        美国

Stanford University          美国

Tsinghua University 清华大学    中国大陆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UCLA)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 (UCSD)             美国

University of Chicago US               美国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香港大学           香港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美国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澳大利亚

University of Michigan-Ann Arbor             美国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美国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美国

University of Tokyo 东京大学     日本

University of Toronto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美国

Yale University   美国

 

2018年度: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ANU)       澳大利亚

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altech)           美国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美国

Columbia University        美国

Cornell University             美国

Duke University 美国

Ecole Polytechnique Fédérale de Lausanne (EPFL Switzerland)       瑞士

ETH Zurich (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瑞士

Harvard University           美国

Heidelberg University     德国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美国

Karolinska Institute          瑞典

Kyoto University 京都大学          日本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        美国

McGill University              加拿大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新加坡国立大学            新加坡

New York University        美国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美国

Peking University 北京大学         中国大陆

Princeton University        美国

PSL Université Paris (Paris Sciences & Lettres)      法国

Stanford University          美国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Munich   德国

Tsinghua University 清华大学    中国大陆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            美国

University of Chicago US               美国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香港大学           香港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美国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澳大利亚

University of Michigan-Ann Arbor             美国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美国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美国

University of Tokyo 东京大学     日本

University of Toronto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美国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美国

Yale University   美国

 

2017年度: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大学名称            国家/地区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ANU)       澳大利亚

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altech)           美国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美国

Columbia University        美国

Cornell University             美国

Duke University 美国

Ecole Polytechnique Fédérale de Lausanne (EPFL Switzerland)       瑞士

ETH Zurich (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瑞士

Harvard University           美国

Heidelberg University     德国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美国

Karolinska Institute          瑞典

Kyoto University 京都大学          日本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        美国

McGill University              加拿大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NUS) 新加坡国立大学               新加坡

New York University        美国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美国

Peking university 北京大学         中国大陆

Princeton University        美国

Stanford University          美国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Munich   德国

Tsinghua University 清华大学

 

中国大陆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            美国

University of Chicago      美国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KU) 香港大学              香港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美国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澳大利亚

University of Michigan-Ann Arbor             美国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美国

University of Tokyo 东京大学     日本

University of Toronto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美国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美国

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            美国

Yale University   美国

 

2016年度: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大学名称            国家/地区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ANU)       澳大利亚

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altech)           美国

Columbia University        美国

Cornell University             美国

Duke University 美国

Ecole Polytechnique Fédérale de Lausanne (EPFL Switzerland)       瑞士

ETH Zurich (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瑞士

Harvard University           美国

Heidelberg University     德国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香港科技大学 香港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美国

Karolinska Institute          瑞典

Kyoto University 京都大学          日本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        美国

McGill University              加拿大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NUS) 新加坡国立大学               新加坡

New York University        美国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美国

Peking University 北京大学         中国大陆

Princeton University        美国

Stanford University          美国

Technical University of Munich   德国

Tsinghua University 清华大学    中国大陆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UCLA)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            美国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    美国

University of Chicago      美国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KU) 香港大学              香港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美国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澳大利亚

University of Michigan-Ann Arbor             美国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美国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美国

University of Tokyo 东京大学     日本

University of Toronto     加拿大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美国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美国

Yale University   美国

 

 

统整以上清单,哪些需要注意?

 

  1. 中国大陆地区:清华和北大连续上榜以上所有年度;并且直到2021年度,中国大陆地区也只有这两个大学上榜。不过,如同前面提到的,在最新的2022年度清单中,中国大陆地区多了“浙大”可以符合申请。

 

  1. 香港地区:在上面列出的所有年度中,香港大学在每个年度皆”榜上有名“;香港科技大学则在2016至2019年度有在清单上,可是自从2020年度开始,就被挤出清单以外了。取而代之的,是自2021年度起“新增”的香港中文大学,直至最新的2022年度仍保留在名单内。此外,在2020年度中,香港地区仅有”香港大学“被列于清单内。

 

  1. 其他华人/华语国家或地区:除了中国以外,就只有新加坡有被列于清单内。其中,新加坡国立大学(NUS)连续上榜了自2016至2022的所有年度;南洋理工大学(NTU)则在2019、2020、2021以及最新的2022年度进入榜单。

 

  1. 其他亚洲国家:除了以上,位于亚洲(属于东方文化)的国家中,只有日本出现在了清单上;并且在上面列出的所有年度中,皆有且仅有东京大学和京都大学上榜。

 

  1. 名校清单主要集中于美加地区(尤其美国),且没有来自英国的大学:值得一提的是,High Potential Individual签证主要针对的是“来自英国境外”的名校毕业生。也就是说,英国内政部有意将此类签证路径和面向英国大学毕业生的Graduate Route(毕业生签证)给区隔开。

 

换句话说,如果您是英国大学毕业生,您可能符合申请的是——毕业生签证(Graduate Route),而非High Potential Individual签证。

 

那么,想要符合申请High Potential Individual,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毕业于英国内政部认可的“全球顶尖大学”且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该学位必须是最近5年内获得(从“申请日期”倒回算起);

 

满足英语能力达到B1成绩的要求;

 

满足“财务要求”:

 

如果是从境内申请,并且从申请日期算起,申请人(在此之前)已经在英国居住满12个月,那么申请人自动就被视为满足“财务要求”,不需要提供财务证明;

 

如果申请人是从境外申请,或者尚未在英国境内居住满12个月的情况下,那么申请人将需要提供至少满足1,270英鎊的存款证明,并且该“存款”必须存满28天。

 

而在“学位要求”上,是指申请人毕业的大学,需要位列于内政部公布的”顶尖大学“名单(以上所列);同时,当事人必须向Ecctis申请“学位认证”:https://www.ecctis.com/Qualifications/VAN/Default.aspx

 

此外,High Potential Individual签证是个”免赞助“路径,申请人不需要先找到工作、拿到工作Offer,也不需要“雇主赞助”,就可以申请这类签证。成功获签后,申请人可以在英国自由工作,包含自雇和志愿工(除了不能做专业运动员)。

 

在申请方面,这类路径允许在英国境内以及英国境外申请。不过申请人皆需要通过gov.uk官网进行线上申请:https://www.gov.uk/high-potential-individual-visa/apply-from-outside-the-uk(境外);https://www.gov.uk/high-potential-individual-visa/switch-to-this-visa(境内)。同时,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持有(正在持有)签证为以下类别的申请人,不适用“境内”申请(内政部不允许这些申请人直接在英国境内”转成“高潜力人才签证):

 

  • 访问签证
  • 短期学生签证
  • 孩童学生的陪读父母
  • 季节性工人
  • 家事工人
  • 移民法外身份
  • 移民保释(Immigration Bail)

 

对于已经持有过Student Doctorate Extension Scheme(DES,博士后签证)和Graduate Route(毕业生签证)的当事人,也将无法符合申请。

 

并且,如果已经持有过High Potential Individual签证的当事人,未来也无法”再次申请“这类签证;换句话说,不论是前述哪项“毕业生类别”的签证,每个人一生中只能持有一次。

 

收费标准?

 

申请High Potential Individual签证,申请人一般需要事先准备好以下费用:

 

境内申请Ecctis学位认证:210英镑;境外申请Ecctis认证则为252镑;

 

签证申请费:715英镑;

 

医疗附加费(Healthcare Surcharge):每年624镑

 

医疗附加费的费用根据当事人的签证长度而定,如果您一次性申请2年签证,需要支付的医疗附加费就是:624镑*2;同理,3年签证的话,其费用是:624镑*3。这个费用是在“签证申请费”上叠加的,也就是额外费用。

 

签证长度?

 

符合前述要求的申请人,如果持有的是来自“全球顶尖大学”的学士或硕士学位,移民局核准后可获得2年签证;持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则可获3年效期签证。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High Potential Individual签证不具永居导向,申请人之后如果希望继续留在英国,并且进一步申请英国永居的话,需要转成其他“具永居导向”的签证才可以(例如:技术工签-Skilled Worker)。

 

不过,虽然不具永居导向,HPI申请人还是可以携带自己的家人(配偶和孩子)通过同一路径申请“陪工签证”一起来到英国。陪工家属的签证申请费用同样为715镑(每人);并且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医疗附加费(每人每年624镑)。

 

以上就是丽莎针对HPI签证的最新统整和更新。如果对于申请方面,莎粉们有兴趣或者问题的话,都可以随时联系丽莎移民部。不论是主申请人或者您的家人,亦或是您正在考虑之后想要转成其他哪类签证“定居英国”。只要您有想问的,我们的专业移民律师都很愿意为您答疑解惑。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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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把市场拓宽到海外。对于华人企业主来说,这是一个打开市场、拓宽销路的方法。

 

但由于语言、法律、税务、海关、市场规则等种种壁垒,很多企业一开始并没有直接在海外注册公司,而是与当地公司合作,先在海外市场试水,如果业务发展平稳顺利,那么在考虑进一步在海外设置分支机构。

 

那么,如果公司在英国境外成立,但从事着与英国相关的商业活动,并且还在英国本地缴纳了增值税,这个税能退吗?

 

今天,丽莎就来和大家聊聊,海外公司在英国退税的问题:哪些企业符合退税的要求?哪些商品和服务可以进行退税?可以通过哪些方式退税?

 

 

海外企业为什么可以在英国退税?谁可以申请?

 

如果企业是注册在英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并且在英国购买了商品或服务,那么此时就已经承担了英国的增值税VAT。

 

如果企业没有在英国注册公司,也没有注册英国的增值税VAT,则不能将增值税视为进项税。因此,这一部分的增值税理应可以退还,这也是为什么这些海外公司可以在英国退税的原因。

 

不过,海外企业仍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够通过这一方式来退税:

  • 公司尚未在英国注册,没有责任或没有资格注册增值税(年营业额达到8.5万英镑)
  • 公司在英国没有营业地点或其他场所,并且不再英国制造任何供应品(与国际货物运输相关的运输服务除外)

 

举个例子,A公司在英国没有进行注册,也没有注册增值税,那么A公司在英国购买的商品,或进口到英国的商品,是可以享受增值税VAT退税的。

 

 

哪些商品和服务不能退税?限额和申请时限又是什么?

 

不过,并不是所有商品和服务都可以申请退税,以下是不能退税的:

  • 用于非商业活动的商品和服务,但如果供应商/商品同时涵盖商业和非商业用途,则只能对供应的商业要素退还增值税
  • 在英国境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
  • 对于部分商务车,仅允许为商务和个人目的租赁的租赁汽车所产生的50%增值税退税
  • 某些二手商品,如汽车和古董不能够退还增值税
  • 商务招待或招待费,仅可退还海外客户的招待增值税
  • 出口货物
  • 用于转售的商品和服务
  • 用于在英国境外提供免税供应的任何商品
  • 根据北爱尔兰申报程序的北爱尔兰商品

 

对于退税的限额,是没有最高金额的限制的,但是英国政府设定了可以退款的最低退税金额:

  • 如果申请期限少于12个月,增值税退税申报的总额不得低于130英镑。
  • 如果申请涵盖不到3个月,增值税退税申报总额不得低于12英镑。

 

一般来说,在产生增值税的“规定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需要提出申报。

 

规定的年度是指下一个日历年的7月日至6月30日的12个月内,因此必须在12月31日提出申请。

 

如何申请退税?

 

目前,英国海关税务总署HMRC的安全数据交换服务系统(SDES)可以在线上提交增值税退税,但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可选项,并不是强制使用这一系统进行申请。

 

目前,这一系统正处在测试阶段,如果想要使用此系统进行申请,需要先向 newcastle.oru@hmrc.gov.uk发送电子邮件请求访问权限。

 

在电子邮件中,邮件的主题需要添加“SDES”字样,还需要确认是否想要使用安全数据交换服务,以及恢复是否已经设置了营业税账户。HMRC将会在15个日历天内回复,并指导相关的注册流程。

 

如果您在方面遇到问题,您可以随时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专业商业律师会为您答疑解惑,解决您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存在最后申请的截止日(12月31日),如果想要使用线上系统的话,需要提前进行申请权限,HMRC给出的最后期限是当年的11月30日申请注册,这样不会影响到后续的申请。

 

如果企业没能在当年的11月30日前申请,那么就需要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申请退税了。

 

通过邮寄的方式申请增值税退税需要提供以下的信息:

  • VAT65a表格
  • 身份状态证明(Certificate of Status)
  • 发票
  • 其他辅助的证明材料和文件

 

 

其中VAT65a的表格可以在下方的链接中查看: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vat-application-for-vat-refund-by-a-business-person-not-established-in-the-community-vat65a

 

关于身份状态证明(CoS),这是一个用于确认企业状态的证明。一般来说,这是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官方机构颁发的身份证书,表明企业已经在该国/地区注册,并用于商业目的。

 

这个身份状态证明(CoS)需要包含以下信息:

  • 授权机构的名称、地址和公章(或其他认可的识别标志)
  • 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建立业务的地址)
  • 公司的业务性质
  • 公司的商业登记号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通过邮寄的方式申请,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HMRC不接受复印件。与此同时,如果提交的是电子版的身份状态证明(e-CoS),那么需要公司所在的国家/地区的官方机构签发,并且官方机构或其他认可机构拥有在线验证系统,方便HMRC访问此系统进行验真。

 

对于CoS有效性的问题,对于HMRC来说,每一个证书的有效性为签发之日起12个月,所以需要核对相关的材料,确保其仍在有效期内。

 

其次就是发票,发票需要填写供应商的发票、凭据或收据,需要显示如下的信息:

  • 发票代码
  • 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增值税注册号
  • 公司的姓名和地址
  • 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
  • 供货日期
  • 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不含增值税)
  • 增值税税率
  • 收取的增值税金额

 

如果发票价值不超过250英镑,则只需要显示:

  • 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增值税注册号
  • 供货日期
  • 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
  • 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不含增值税)
  • 增值税税率

 

这些文件需要发送到此地址:

HM Revenue and Customs — Compliance Centres

VAT Overseas Repayment Unit S1250

Benton Park View

Newcastle upon Tyne

NE98 1YX

United Kingdom

 

同样的,需要您确认在当年的12月31日寄出,这样才能顺利地进行增值税退税。当然,如果因为新冠大流行等问题,导致申请的延误,HMRC接受以下相关的延误证明:

  • 全球疫情大流行导致的延误
  • 全国流行并导致的延误
  • 国家紧急状态导致的延误
  • 政府停止办公导致的延误

 

 

退税失败如何申诉?

 

需要注意的是,海外企业申请退增值税是有可能被退回和拒绝的。

 

当然,英国海关税务总署HMRC会告知公司申请被拒绝的原因,海外公司也可以不同意税局的决定,并提出复议:

 

海外公司可以要求以前未参与审核的税局官员审查这一决定;

 

海外公司也可以向法庭提出上诉。

 

如果选择复议,海外公司仍然可以向法庭提出上诉。

 

如果选择复议,需要在得到拒绝通知的30天内写信进行申诉,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这时,海外公司有必要和专业的会计师和律师讨论税局的决定,拿出合理的理由和相关证据来佐证自己的说法。

 

一般来说,只要是文件合规,退税的商品和服务涵盖在退税范围内,不会出现纰漏。如果出现了问题被拒绝退税,请不必畏惧或退缩,那么您需要第一时间联系律师,丽莎律师行的商业律师团队会帮寻找解决方案,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帮助您解决问题。

 

还有没有比退税更好的省钱方式?

 

当然有了。其实按照英国税局的规定,英国公司出售给海外企业的物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应该征收增值税的,也就是应该是零税率的。比如说您是一家海外企业,丽莎为您提供了法律服务,一般来说,丽莎是不会在律师费上收取您的增值税。

 

当然了,任何与房产或者土地有关联的交易,都是需要交付增值税的。

 

如果您知道了这个规则的话,就可以在购买物品或者服务的时候,把自己企业海外的身份说明,要求对方不要征收增值税。这样的话,就可以免去将来再要求返还的麻烦了。

 

那么,英国公司提供给海外企业的物品或者服务在哪些情况下都是应该免除增值税的呢?我们下周的文章可以更加详细地讲说一下。

 

好的,关于“海外公司退增值税”的话题丽莎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如英国税法、英国公司法方面有问题,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欢迎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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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房产一直都特别受到买家的欢迎,据说,居住在沿海地区的人们对他们居住的地方是最满意。您看,无论是周末在海滩上散步,还是透过窗户瞥见远处波光粼粼的海水,人们可以与大海之间有着很密切的联系,并享受着大自然赐予的美好生活。

 

对于房产投资者来说,海边房产也是投资度假房屋的好选择,每年到了节假日,房东们总可以从中获得可观的租金收入。

 

然而,受到英国气候变化问题的影响,越来越多海边的房产受到威胁。一份数据显示,英格兰有超过50万处房产面临沿海洪水的风险。在一个世纪内,多达120万户家庭可能位于洪水风险很高的地区,包括海岸侵蚀。

 

这不,英国一对夫妇遇到麻烦了,当地政府强制拆除其200万镑豪宅,原因是这套房子离海边太近,随时有坍塌的危险。

 

这是怎么回事呢?沿海房产还能买吗?

 

 

200万英镑房产面临拆拆

 

理查德和妻子住在索普内斯村,他们在当地拥有着一套1920年代的红楼别墅,这是一套六居室的独立房屋(House)。

 

夫妻俩在这里已经住了近25年了。近几年,他们才把这套房产出租出去,作为一套度假住所。

 

房子里的装修是相当豪华的。

 

客厅有一扇玻璃门,可以直接看着大海。

 

房屋外边还有一个热水浴缸,可以一边泡澡一边看到美丽的海景。

 

然而,没想到的是,这套价值200多万英镑的豪宅被拆除了。

 

据了解,受到萨福克部分地区海岸侵蚀的影响,这套房产变得毫无价值,并且非常危险。

 

自2021年夏天以来,这套房产后花园有超过50英尺的土地已经被冲走了,从而让这一套红砖房距离悬崖的距离越来越近,仅仅有30英尺。

 

当地政府称,2022年初的时候,这些侵蚀显著增加,使得该物业的北端面临重大危险。如果政府不拆除房产,以后会面临着更大的风险。

 

目前,当地政府已经派人员来夷平这座房产了。

 

媒体并没有办法联系到房产的主人理查德夫妇,但是听村民们说,理查德和妻子非常绝望和沮丧。他们本可以像邻居一样花一大笔钱来建造自己的海上防御设备,然而,可能还没来得及,房子已经面临危险了。

 

据了解,住在附近的居民们都遇到同样的问题。。这些年,他们想了一些办法来抵抗这些危险。住在隔壁的电视制片人安斯布罗女士对媒体透露,她和丈夫在去年10月的时候,花费了 “数十万英镑” ,将 500 块岩石(每块重3 吨)放在悬崖底部以保护他们的家园。

 

安斯布罗女士说:

“我们在紧急权力下完成了这项工作,因为我们的财产当时比红房子更迫在眉睫。我们付了钱,因为当地政府没有义务为此付钱。如果我没有放下那些石头,我们现在就不会住在那里了。我们的房子大部分都比红房子更靠近大海,悬崖将在我们花园的中间。”

 

据当地政府称,诺福克和萨福克海岸的沙质性质意味着它们是西北欧侵蚀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

 

许多居民的房产已经被命令拆除了,理查德的房子并不是第一个。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理查德的房产是其中最豪华的。哎,也就是说,损失最大的。

 

英国50万处房产面临沿海洪水危险

 

其实,英国不仅只有理查德夫妇以及他们的邻居正在面临这样可怕的情况。

 

CCC部门(Climate Change Committee) 在其报告《在不断变化的气候中管理海岸》中表示,英格兰的沿海社区、基础设施和景观已经受到洪水和侵蚀的压力,这种压力在未来只会增加。

 

这份报告的数据显示,英格兰有52万处房产,其中包括37万所房屋(House),目前处于沿海洪水可能造成破坏的地区,8900套房产实际上有可能因海岸侵蚀而完全消失。洪水和侵蚀平均每年造成超过2.6 亿英镑的损失。

 

对于这一份报告,政府回应,政府部门正在为防止洪水和海岸侵蚀提供更好的保护。到2025年,国家环境署将通过确保国家为洪水、沿海变化和干旱做好准备,创造出更具气候适应能力的地方和基础设施。

 

新的六年计划的第一年于2021 年开始——该机构坚持认为,通过在大约2000多个计划中投资52亿英镑的政府资金,33.6万处房产将得到更好的保护,免受洪水和海岸侵蚀。

 

该公司表示,其在今年第一季度的年终预测提供了信心,即到2022 年 3 月底,将有4.5万处房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免受洪水或海岸侵蚀的风险。

 

但它也承认,在应对气候紧急情况的战略适应行动方面还有待改进。该措施目前为红色,因为该机构正在等待适应报告以及要采用的洪水和沿海风险管理(FCRM) 战略。

 

 

如果您想买沿海房产,该怎么做?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投资者购买海边房产是需要承担一定风险的。然而,这些数据并不是告诉您,海边房产一定是买不得了。只不过,如果您正在考虑在海边购房,请记住一定要从长远角度考虑您的财产在未来的状况,以及在需要时如何出售它。

 

我们为那些想在沿海地区购买房产的投资者们作出以下提示:

 

不要惊慌——并非每个沿海地区都受到海岸侵蚀的影响,海防日益成为这些地区的优先事项。

 

进行深入的房产搜索很重要,以确定是否真的存在风险,这可能包括从当地政府那里获得一份报告,该报告将涵盖来自附近环境和稳定性危害的风险。

 

最后,全面了解短期、中期和长期的风险

 

 

通常来说,在交换合同之前,您的产权转让律师必须进行所有必要的搜索,以便您了解您的房产周围的环境风险,搜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

  • 该物业是否受到任何海洋、河流、地下水或地表水洪水的影响?
  • 该物业是否具有自然或非自然地面沉降的潜力?
  • 该物业是否位于油气区、发电站或能源基础设施项目5 公里范围内?
  • 自1847年以来,土地是否被用于任何可能污染土地的目的?
  • 物业附近是否有任何受污染的土地用途,例如垃圾填埋场和废物场?

 

也就是说,请投资者们在购房的过程中务必和您的律师紧密合作,进一步寻求建议。

 

那么,如果您现在已经居住在海边了,政府命令拆除您的房产,怎么办呢?通常来说,只有在危险或不安全的情况下,政府才能强迫您修理或拆除您的房屋,比如说,您的房产:

  • 对人们健康的危害
  • 对周围其他建筑物造成危险
  • 结构严重失修
  • 状况不佳并可能恶化

 

这个时候,当地政府会向您发送通知或命令,告诉您修理或拆除您的房屋。任何通知或命令都应告诉您:怎么做才能正确?你需要做多长时间?以及如果您没有完成工作会发生什么?

 

如果您同意做这项工作,询问当地政府他们会给您什么帮助和建议。一般情况下,他们可以帮助您规划工作并寻找承包商。或者说,您还可以通过一些援助计划获得建议、支持以及资金。

 

如果您不同意做这项工作,您必须要告诉当地政府您认为不需要这么做的原因。我们都建议您可以尝试着和他们沟通,为达成对你们双方都有效的协议。

 

如果这不起作用,您可以在法庭上对任何通知或命令提出上诉。从您收到通知或命令之日起,上诉的截止日期通常为21 天。您将需要一名律师来帮助您上诉。

 

好了,如果您想购买沿海房产,或者您的沿海房产遇到以上问题了,想要进一步获得法律上的帮助,请立刻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的诉讼以及房产律师团队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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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持商标的独特性,品牌方对自己商标的保护是格外敏感和警惕的。

 

有的时候在消费者看来,这两个商标好像没什么关联性,又不在一个领域内,应该不至于存在什么知识产权纠纷吧?

 

然而在品牌方看来,任何相似性,不论是形象、配色、内容,哪怕是背后的涵义有一点点擦边,都有可能成为侵权的理由。

 

这一点往往在影视IP中非常敏感,因为除了电影票房,影视IP的持有者还会通过IP本身塑造的形象来推出一系列衍生周边。如果其他厂家恰好就着自己的IP来擦边赚钱,对于影视IP持有者都可能存在潜在的威胁。

 

今天,丽莎继续与大家聊一聊有关商标的问题——《商标大会战》系列的第四期:美国电影制片公司DC漫画(DC Comics)与英荷跨国公司联合利华(Unilever)之间的商标之争(DC Comics (Partnership) v Unilever Global IP Ltd)。

 

一个是电影制片公司,一个是全球知名的快消产品公司,它们两个之间为何会产生商标纠纷?最后又是谁赢得了这场商标案?对于企业来说,怎样才算过分“擦边”,蹭了影视IP的热度呢?

 

 

案件背景:

 

2017年,DC漫画上映了一部超级英雄电影《神奇女侠》《Wonder Woman》。

 

但早在1941年的12月,神奇女侠的角色IP就出现在漫画中了。随着DC漫画不断扩大其超级英雄系列的电影宇宙,于是把这位“女超人”搬到了荧幕前。

 

作为女性超人角色,这部电影在当时受到热捧,在全球范围内收获了大批粉丝,扩展了DC漫画超级英雄电影中的角色,还拿到了8.22亿美元的票房收入,而它的续集电影《神奇女侠1984》也成功在2020年12月上映。

 

神奇女侠作为DC漫画近期的大作,其角色IP的影响范围是不容小觑的,因此,为了保护自家的IP,DC漫画早早将其名字“Wonder Woman”注册了知识产权。

 

另一边,联合利华嗅到了女权主义在全球的兴起,也欲意打造贴合女性的品牌商标,在2019年12月在英国注册了“Wonder Mum”(神奇妈妈)的商标。

 

注册的品类为第3类,包括肥皂、香料、精油、除臭剂和止汗剂、护发产品、染发剂、护发素、发胶、发粉、美发素、发漆、摩丝、发釉、头发保湿剂、发液、头发护理、头发干燥治疗剂、发油、补发剂、护发霜、沐浴(沐浴制剂)、非药物卫生制剂、护肤制剂、化妆品等。

 

然而,此举在DC漫画看来是一种商标侵权,因为DC漫画早在之前就将“Wonder Woman”的商标注册在第3、9、16、40类中,于是在英国向英国专利局IPO提出了反对。

 

神奇女侠or神奇妈妈,一词之差算侵权吗?

 

在英国注册商标时,英国专利局UKIPO会对当事人的申请的商标进行为期2个月的公示,如果有任何人要反对此商标的申请,必须在公示期内提出。

 

2021年6月,DC漫画向英国专利局提出反对,认为联合利华的“Wonder Mum”(神奇妈妈)侵犯了自己所拥有的“Wonder Woman”(神奇女侠)的知识产权。

 

DC漫画认为,依据英国《1994年商标法》的第5(2b),5(3)和5(4a)条的规定,联合利华的“Wonder Mum”(神奇妈妈)侵犯了自己的商标。

 

《1994年商标法》的第5条主要规定的是拒绝登记注册的相关理由:

 

在第5(2b)中规定:

 

如果新注册的商标与此前的商标相似,并将其注册在与先前商标所保护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那么新注册的商标将不会被注册。

 

在第5(3)中规定:

 

如果新注册的商标与此前的商标相似,并且此前的商标在英国具有声誉,在商标注册的范围内,新注册的商标会不公平的利用此前商标的显著特征或声誉,对此前的商标造成损害,那么新注册的商标将不会被注册。

 

在5(4a)中规定:

 

未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的权利是在商标注册申请日期或该申请要求的优先权日期之前获得的,那么新注册的商标将不会被注册。

 

上述的几条法规在此案件中,分别意味着:

  • “Wonder Mum”和“Wonder Woman”的商标存在混淆
  • “Wonder Woman”的商标在英国享有声誉
  • “Wonder Woman”的商标在英国有确立在先的权利,并具有商誉

 

然而,英国专利局驳回了DC漫画的反对请求。也就是说,一词之差在英国专利局看来并没有完全影响到DC漫画的商标和权利,是DC漫画小题大做了。

 

于是乎,DC漫画直接上诉到英国高等知识产权法院,对此案进行判决。

 

 

英国高院驳回上诉,做出裁定

 

2022年2月,这一案件正式在英国高等知识法院开庭。

 

高等法院在两个商标是否存在混淆,“Wonder Woman”是否有足够的声誉和商誉这两个问题上进行考量。这也是DC漫画上诉的侧重点。

 

尽管DC漫画进行在声誉和商誉上进行了相关调查,但是法庭给出的判决是出乎DC漫画意料之外的。

 

法庭认为:

 

“Wonder Woman”和“Wonder Mum”虽然在视觉和听觉上具有中等的相似度,但是两者在概念上的差异意味着两者的相似性较低,普通的消费者不太可能对两个商标出现混淆。

 

也就是说,当有消费者看到“Wonder Mum”的消费品时,他们可能不大会直接联想到“Wonder Woman”,因此,法庭驳回了有关商标混淆的上诉请求。

 

此外, DC漫画给出的证据中,数据仅显示了全球漫画书的大致销售收入,没有明确的数据表明“Wonder Woman”的漫画书销量,尤其是在英国的销量。

 

从这一点来说,DC漫画没有完全证明其商标在英国所售卖的商品和提供服务具有足够的声誉,因此,法庭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Wonder Woman”在英国的漫画行业中享有声誉的结论。

 

虽然,DC漫画有电影相关的广泛营销计划,比如电影角色的衍生品和周边商品,但是经过查证,很多与“Wonder Woman”相关的产品没有实际的“Wonder Woman”的字样,而只是用了其徽章或是其他标志,甚至更多是装饰属性,而并非表明商品的来源。

 

同样的,DC也没有给出相关的销售数据,来证明他们在英国的销售范围和影响力,因此,也不能判定“Wonder Woman”在英国有切实的商誉。

 

就此,由于DC漫画没能有效地证明“Wonder Woman”在英国的声誉和商誉,法庭驳回了DC漫画的上诉,联合利华可以继续注册和使用“Wonder Mum”的商标。

 

 

丽莎小结:

 

回顾整个案件,虽然英国高等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DC漫画的上诉,这并不意味着“Wonder Woman”(神奇女侠)完全没有声誉,或是认为这部电影不够成功,也不意味着这个角色本身不被英国大众所熟知。

 

相反,不论是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还是高等知识产权法院都是严格按照英国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进行审查。

 

这一案件的关键点在于,当反对某一项知识产权申请时,需要以具体和直接的证据来支持相关的异议。在本案中,DC漫画没能拿出具有支持性的销售数字,导致了其没能成功反对联合利华商标的申请。

 

除此之外,商标在注册之后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而是需要使用商标,扩大商标的影响力,而不是将其仅作为装饰性使用,这会大大降低商标的商誉,在商标销售和提供服务的过程当中,商家需要强调商标的属性,借此加强商誉,这不仅有助于企业的宣传和发展,也有利于商誉的体现。

 

这个要求其实很难理解。商标方注册商标的目的就是为了适用,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如果一个人注册了商标,但是根据就不打算利用它来创造效益的话,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资源的浪费。这就好比是一个房子一样。您拥有它,但是不在里面居住,让它空置在那里。在某些情况之下,一旦有人占据,这个人就可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这两个法律规定的原理基本都是一样的,也就是尽量促使社会资源获得充分的使用。

 

对于普通的企业而言,联合利华在商标判断以及注册尺度的拿捏也是非常值得品味的。即便法庭认定两个商标的混淆的可能性不大,但仍会有一部分消费者有可能会将两个名字相关联。

 

当然,这并不是每一个厂商都能够把握好这个尺度的,稍有越界就有可能没办法顺利注册商标,甚至有可能被起诉商标侵权。因此,当您在为您的商标注册时,可以与专业的商业律师进行沟通,确保法律层面的可行性,并得到律师的专业建议,这对于品牌未来的发展时至关重要的。

 

好的,本期的《商标大会战》文章就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英国知识产权法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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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院最新出炉了一则有关英国永居持有人因为“严重犯罪”而被内政部要求“遣返”的判决。在该案件中,当事人在英国是有家庭的(也就是“Family ties”),因此他(指当事人)认为英国内政部如果要将他遣送出英国,将是有违《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Article 8 of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这个案件经过了先是在英国法庭所提出的挑战后,最终来到了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简称ECtHR)。那么ECtHR究竟给出了什么样的裁决,又为什么会这么决定呢?我们接下来看看。。。

 

 

→ Otite v. The United Kingdom

 

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是个尼日利亚公民,最初是在2003年来到英国,当时他是31岁。名为Otite的当事人是以他老婆的英籍身份而拿到签证的。

 

后来,Otite顺利拿到了英国永居。而他和太太共同的孩子也分别在2003年、2005年和2010年出生,3个孩子皆为英籍身份。

 

2007年,Otite因为犯有刑事罪被判缓刑;当时他除了有多项驾驶定罪,也因提供虚假陈述而被定罪,留下了犯罪纪录。这也使得他在2013年收到了英国移民局对于他“入籍申请”的拒绝。

 

2015年,Otite又因为犯了严重欺诈罪而被判刑4年8个月。这次不再有缓刑。

 

在Otite出狱后,移民局便决定要将他遣返回尼日利亚。Otite于是针对移民局的遣送决定提出了挑战。

 

Otite的挑战最初在初级裁判法庭是成功的;不过他的案件到了上级裁判法庭又被反转。在用尽了他于英国法庭的上诉权利后,他的案件最后来到了欧洲人权法院(ECtHR);而ECtHR则需要对于Otite提出的两项论点做出裁决:

 

英国移民局对于Otite给出的“遣送决定”将会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对于他享有“私人和家庭生活”(Private and Family Life)的保护;并且

 

英国上级裁判法庭所给出的裁决,没有达到法庭判例法所要求的平衡(Fell short of the Article 8 balancing exercised require by the case-law of the Court)。

 

→ 所以,欧洲人权法院怎么说?

 

首先,英国初级裁判法庭原本判定,移民局如果将Otite遣返的话,将会对于他的英籍老婆和孩子造成“过份苛刻”的处境(Unduly harsh);可是上级裁判法庭“扭转”了这一点——在这里,欧洲人权法院支持英国上级裁判法庭所做出的决定。

 

欧洲人权法院接著去看该“驱逐令”的决定,是否有在当事人Otite享有的Article 8权利,以及考量英国公众/社会的利益之间取得平衡的时候,欧洲人权法院也觉得(英国上级裁判法庭的裁决)是有做到的。

 

因此,欧洲人权法院考虑并总结出以下:

 

当事人Otite(先前)所犯下的欺诈罪是很严重的。即便他没有被多重定罪,但他(当初)的欺诈罪行持续了4年多之久,涉及的受害者人数众多、金额也很可观;

 

在可预见的将来,Otite可能会再次犯罪并从事进一步的犯罪活动。因此,英国移民局下达“驱逐令”是为了追求合法目的,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导致更多人受害;

 

此外,Otite是在31岁的时候才离开尼日利亚而来到英国的。这表示(由于Otite过去已经在尼日利亚生活了那么长时间),他很可能已经在当地建立了家庭、社会和语言上的联系(尼日利亚那边也会有他的家人和朋友);

 

至于Otite的英籍老婆和孩子,其实缺乏证据表明他们绝对需要Otite的支持。事实上,在他先前服刑的期间,他的老婆孩子已经适应了Otite对于这个家庭“长期缺席”的情况,并且他们也发展出了自己和所处社群的连结(有了自己的生活圈)。

 

基于以上,欧洲人权法院于是认定,当事人Otite的“私人和家庭生活”(Private and Family Life)强度/紧密度,并没有能够高过(英国内政部)将他驱逐出境的话,可以创造的公众利益(Outweigh)。

 

因此,将Otite遣送的决定,没有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赋予他的权利;同时,这样的裁决也不会造成前面提到的“失衡”。

 

也就是说,欧洲人权法院认为,即便Otite本身持有英国永居身份,同时也有英籍家人住在英国;但英国移民局仍然可以将他“遣送回国”而不会构成不合法。

 

 

丽莎结语:从欧洲人权法院的上述判决可以看出,即便一个人持有英国永久身份(英国永居)并且在英国也有家人、甚至还是英籍家人;但在当事人和家人之间的连结,没有紧密到使得当事人被迫和家人分隔两地而对于该“英籍家人”会造成“Unduly Harsh”的话(例如上述案例中,当事人的家人已经能够适应甚至习惯没有当事人长期陪伴的生活,甚至已经发展出属于自己的生活圈);那么英国移民局基于“维护公众利益”(Protection of Public Interest)的情况下,是可以决定将当事人“遣送”而不会有违Article 8的。

 

这恐怕也是说,未来当法庭去考虑如何“平衡”这两者之间的时候,有可能会给予“公众利益”更多侧重(Outweigh);当移民局的“遣送决定”无法满足“Unduly Harsh”的时候,当事人将难以单靠他们自己或家人在英国的“定居权利”去要求法庭一面倒的支持他们。

 

换句话说,在类似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想要说移民局的“遣送决定”是有违Article 8的话,要能够证明当事人自己/家人满足“Unduly Harsh”的情况。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我们知道针对个别不同的情况,有时候莎粉可能无法自己判断到底案件是否符合特定要求,又或者是否有所胜算。如果您有任何不确定或需要协助的地方,都可以直接联系丽莎移民部。我们的移民部具有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可以针对您的情况给予具体解析和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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