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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见解

关于分遗产的家庭争论变得越来越普遍,子女们大打出手在法院里质疑父母遗嘱的事情不少见。他们有着各种各样的理由请求法院审判判遗嘱无效,包括:缺乏立遗嘱能力、死者被威胁的、伪造或欺诈以及遗嘱的起草过程有瑕疵等等。

 

最近,英国家庭法院又审理了一个与遗嘱有关的案件《Skillett v Skillett》。亲兄弟在法院上演了一场家庭大战,由于哥哥似乎成为最大受益人,弟弟则认为,父亲的这一份遗嘱是在神智不清的时候写的,不具备立遗嘱能力。

 

法院是否判这一份遗嘱无效呢?在遇到同类事情的时候,受益人该如何证明立遗嘱人缺乏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是有遗嘱能力的呢?

 

 

故事背景

 

来自肯特郡的Charles先生和妻子Joyce有四个孩子:大儿子Stephen、小儿子Gary以及两个女儿Jane和Lisa。

 

2002年2月,Charles患上了特发性帕金森病,2008年2月又因心脏病发作而入院治疗。2011年1月的时候,医生告诉他,他已处于疾病晚期,随时会离世。于是,Charles决定放弃治疗,并与妻子一同搬进养老院度过剩下的日子。

 

得知消息后,Charles和妻子立刻委托律师帮他们立遗嘱。2011年5月19日的时候,Charles和妻子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一份新遗嘱,每份遗嘱的规定都是一样的。

 

遗嘱的安排如下:

 

在第一任配偶去世后,未亡配偶将绝对占有一切;

 

在未亡配偶也死亡后,财产将如下安排:

 

 

  1. “Lisa-Jane”农场将赠与给大儿子Stephen——这是夫妇在1972年买的一大片土地以及农场,以两个女儿的名字命名。据说,2010年,他们聘请的测量师为该土地估价为5万英镑;

 

  1. 其他子女每人将获得5万英镑现金,遗产的其余部分将由四个孩子平均分配

 

如果Stephen、Jane或Lisa先于未亡配偶死亡,他们的利益将由他们在世的子女平分。然而,Gary先于未亡配偶去世,Gary的子女不应拿走父亲的份额。

 

2017年7月,Charles去世了,享年84岁。他的妻子Joyce在一个月前及2017年6月也去世了。

 

然而,这一份遗嘱却引起了孩子的斗争,主要的争议来自于二儿子Gary。

 

 

遗嘱有问题?

 

子女之间争论不休,大哥Stephen提出诉讼,要求法院以庄严的形式宣读他已故的父亲Charles在2011年5月19日签署的遗嘱。

 

然而,弟弟Gary对该遗嘱的内容提出反诉。他称,他们的父亲缺乏遗嘱能力和/或在执行遗嘱时不知道以及批准其遗嘱内容。

 

法院资料没提Gary的心理,但丽莎猜测,Gary可能是对遗嘱的第三条安排感到不满,每一位孩子的子女都有权从他们身上拿到份额,唯独Gary子女被排除在外了。

 

此外,Gary应该会有怀疑,为什么只有大哥能拿走家里的房产(资本有上升空间),其余三个孩子只能拿现金。

 

然而,其他三位孩子则表达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父亲和母亲这样的安排是有理由的,一直以来,Stephen都住在农场里,并且和父母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他应该是可以拿到土地的继承权的。此外,Gary长期住在外地的,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也没有很亲密,自然就会这样的安排。

 

据法院提供的资料看,Gary提出质疑的依据是,他发现父亲的医疗笔记,记录在立遗嘱期间患了疾病。所以,他怀疑父亲是在没有遗嘱能力的情况下被人引导写的遗嘱。

 

 

法院怎么看?

 

那么,遗嘱人Charles在执行遗嘱时是否拥有遗嘱能力?

 

据多位联合专家(包括医生、律师)提供的证据显示,虽然遗嘱人确实患有某种程度的认知障碍,但他并不缺乏立遗嘱的能力。

 

举例说明,第一,Charles聘请起草遗嘱的律师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全程见证了当事人在神智清晰的时候立下的遗嘱。

 

这位律师向法院举证,遗嘱人在这两次见面的时候说话相当清醒。他的印象是,遗嘱人和Joyce夫人都有能力订立遗嘱。如果他在第一次见面时有任何疑问,他一定会要求提供关于能力的医学建议。

 

“无论夫妻中的哪一方在说话的时候都没有认为问题,表达很清晰,而且另一方也在场,可以听到对方所说的内容。作为律师,我有责任把他们的指示写成法律语言,按照他们所说的写,里面没有一项安排是由我或者任何一位其他家族的人员建议的。”

 

其次,一份医疗记录显示,遗嘱人的幻觉随着药物的改变而减少。同时,遗嘱人的全科医生曾经向遗嘱人解释:“他正进入疾病的晚期阶段“。当时,遗嘱人是非常理解这一点,并主动请求不住院,想搬去养老院的心愿。此外,当医生想要让他与妻子分开居住的时候,他还清晰表达自己不愿意。由此说明,他的神智是清晰的,他能理解医生所说的话,并且可以清晰表达自己意愿。

 

不仅如此,一些证据说明,医生记录的两个病情的时间是在订立新遗嘱的四个月前和三个月后。虽然讨论的事项不同,但这并不表明对遗嘱人的理解能力和做出有效决定有疑问。

 

还有证据显示,遗嘱人在2010年底与大儿子讨论了出售其土地的问题,并在某个时候提到了50,000英镑的评估数字。他显然知道市场评估的内容和效果。他也能够做出并表达一个理性的决定,即他宁愿在新的遗嘱中把土地留给索赔人,而不是立即把它卖给他。

 

最后,遗嘱人的妻子曾经把订立新遗嘱的事情告诉了他三个住在外地的孩子(Gary 和 Jane以及Lisa),如果她认为遗嘱人不再有能力去立遗嘱,那么她不会采取这样的做法。

 

法院认为,遗嘱人在执行其遗嘱时拥有遗嘱能力,该遗嘱有效,子女需要遵照遗嘱的安排。

 

 

丽莎看法:如何证明遗嘱能力?

 

英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必须要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不能在其他人的影响下行事,这被称之为——“遗嘱能力”(Testamentary Capacity),指的是立遗嘱人能够有足够的精神能力理解他们要做的事,以及拟定的内容。

 

丽莎律师行也曾接过很多相似咨询,子女声称立遗嘱人在立遗嘱的时候属于健康不正常的情况下,不具备遗嘱能力。吵着闹着,最终,只能由法院负责查看现有证据,判断立遗嘱人究竟是否具备遗嘱能力。通常来说,一旦发现遗嘱人确实不具备遗嘱能力,那么,遗嘱将被判断无效。反之,遗嘱就判断有效。

 

那么,法院如何检验遗嘱能力的呢?

 

目前,检验遗嘱能力的标准是由早期的案子《Banks vs. Goodfellow》(1870年)确立的,该案至今仍是主要参考的法律原则。根据该案原则,立遗嘱人必须能够:

 

了解他正在订立遗嘱,以及遗嘱何时生效;以及

 

了解他所处置的财产的范围;以及

 

理解并理解他应该实施的要求;以及

 

在通过遗嘱处置其财产时,他不得有任何会涉及到”毒害其情感、扭曲其权利感或妨碍其自然能力的行使”的精神障碍。

 

如果遗嘱的有效性受到质疑,为了证明其有效性,我们都会要求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以上遗嘱能力。法院通常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人的口头和书面陈述,还可能考虑遗嘱的条款是否与遗嘱人在起草前和起草后所表达的愿望一致,此外,他们还会传唤专家证人提供证据。本案所列出的证据都可作为参考。

 

那么,当您发现遗嘱有问题的时候,如何证明缺乏遗嘱能力?

 

如果遗嘱人被认为有某种形式的记忆障碍,例如,由于被诊断为痴呆症、中风或事故,这可能损害了他们为遗嘱作出指示的能力,那么,依靠这一理由对遗嘱提出质疑是值得进一步调查。

 

然而,从本案就能看出,要追溯证明某人在发出遗嘱指示时不具备遗嘱能力,还是比较困难的。比如说,立遗嘱人确实患有痴呆或本案所说的帕金森等疾病,然而,这样记忆障碍程度各有不同,能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

 

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本月精神状态不好,然后立遗嘱的时间(两个月后)是好的,这不意味着他在签署遗嘱的时候就是缺乏遗嘱能力。

 

那么,想要成功地提出这样的索赔,当事人需要获得充足的医学证据,以及能够评论立遗嘱人在相关时间内精神状态不对的证人和证据。比如说,您可以向死者的全科医生、治疗医院、记忆门诊部等提出查阅记录请求。

 

同时,如果遗嘱是由经验丰富的律师起草的,那么,以“缺乏遗嘱能力”为由质疑遗嘱的有效性可能会更难成功。因为律师将充分了一个非常有利的证人。不过,这将取决于起草遗嘱的律师的文件记录的质量和内容。在这样的情况下,您可能要做的下一步是对准备遗嘱的律师身上进行调查,了解准备和执行遗嘱的相关情况,从中找到了一些破绽。

 

对于立遗嘱人来说,父母都不想看到子女为遗产而大打出手。所以,您在立遗嘱的时候就需要提早做一些准备,防止子女们对遗嘱的安排有误会。

 

我们建议,立遗嘱人在安排遗嘱前最好能够约子女们好好谈谈,大概告知您的意愿和安排。在订立遗嘱时,可以采取一些步骤来帮助证明自己是具备遗嘱能力的。最佳方法之一是由专业的遗嘱书写者起草您的遗嘱(一名专业的律师)。

 

同时,如果您确实处于疾病状态的,立遗嘱前需要进行医疗评估,或聘请一位医疗专业人士见证遗嘱的签署。

 

起草遗嘱的专业人士应该会有相关的措施和办法,评估您在订立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丽莎律师行家庭法律师有着多年起草遗嘱的经验,可以为您起草一份专业的遗嘱,并评估您的遗嘱能力以及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这些评估的细节将被保存在文件中,如果将来遗嘱受到质疑,可以作为证据被引用。如有需要,可进一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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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部份持英国永居的当事人都应该知道,现在移民局已经不会再发放贴在护照上的永居纸,而是一律改为永居卡。

 

有些莎粉就好奇问,如果他们的护照到期要换了,那护照里面的永居纸怎么办?是否要更换成永居卡吗?

 

永居纸和永居卡有何分别?是否真的有需要更换成永居卡?

 

现在,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英国移民 – 永居纸/卡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永居纸更换成永居卡,是浪费时间浪费钱还出力不讨好?》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永居纸/卡”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法律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丽莎还要提醒,所有我们制作的视频,都会同步发布在丽莎的官方YouTube平台。如果想要观看更多丽莎视频,可以关注我们(丽莎律师行)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mpxpJNXwSfgy7_z6ljK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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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于视频内容,英国法律的更多方面,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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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情侣早早就选择同居,它可以让关系更进一步,在结婚前彼此有着多一些的了解和磨合。在一些大城市,由于租金贵,同居也成为一种省钱方式,两个人蜗居一起奋斗,何乐而不为。

 

不仅如此,随着时代在变化,许多情侣还选择一辈子都不结婚,一直都保持着同居未婚的关系。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61%的英国人口以夫妻身份生活,其中五分之一的人属于同居而没有结婚的。

 

爱情在甜蜜时,同居当然美好。然而,它却伴随着一些潜在问题。一个普遍的误解是,很多人以为在英国同居可以拥有与婚姻或民事伙伴关系中相同的法律和财务权利。事实并非如此。如果没有理清楚,未婚同居的关系会导致重大的财务问题。

 

不管您和伴侣的感情基础如何,选择无婚姻的同居方式前,一定要理解您可能会失去的权利有哪些,以及如何才可以争取到公平权益,以便在现在和将来保护自己。

 

本期,丽莎律师行家庭法律师团队为大家讲讲,在非婚同居的关系中,双方该如何保护各自的财务状况?

 

 

记住!同居关系不存在”普通法婚姻”

 

普通法婚姻(Common Law Marriage)——也称之为事实婚姻,指的是非正式的婚姻形态,男女不需要正式注册民事婚姻,依然在法律上被承认婚姻有效的一个法律框架。

 

很多年来,许多情侣们都认为,生活在一起的人在一段长时间后会成为”普通法婚姻”上的丈夫或妻子,并被赋予与已婚夫妇或民事伙伴关系中的伴侣相同的法律权利,特别是在死亡或分居时。

 

遗憾的是,目前,全世界仅有澳大利亚、巴西和美国11个州承认普通法婚姻,并允许同居的一方或双方在某些条件下享受非正式结婚的法律权利。然而,在英国,普通法婚姻是不存在的。

 

也就是说,如果您和伴侣过着“夫妻”一样的同居生活,但没有正式登记结婚或民事伙伴关系,您的权利就会减少,在涉及到税收、死亡和分居时,您是没有办法自动获得一些权利,甚至因此还会有相当多的争执。

 

总的来说,以下都是“非婚同居”关系中无法获得的权利:

 

同居者在关系结束时很少或没有法律保护;

 

如果您是经济上较弱的一方,没有权利要求获得抚养费,唯一的法定义务是支付儿童抚养费;

 

没有分享养老金的能力;

 

没有分享财产的能力,除非是共同拥有的财产;如果同居关系破裂,并涉及到财产问题,这将受财产法和信托法的约束。

 

如果房子是在一方的名下(在产权证上),如果您没有结婚,寻求分享这一资产的前景就会大大减少。

 

 

同居情侣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呢?

 

第一,签署一份同居协议很重要

 

丽莎律师行家庭法律师张昕蕾称:

 

“我们有许多客户属于未婚的同居状态,他们共同生活了十几二十年了,甚至都有孩子了,都迟迟没有结婚或建立民事伙伴关系。当他们相处好的时候,似乎有没有法律保护也没有关系。

 

然而,当感情破裂时,他们却发现自己无权获得任何房屋份额或任何经济支持。往往经济弱势一方或被感情抛弃的一方会觉得相当痛苦,即便想尽办法打官司,也很难获得任何东西。”

 

张律师认为,签署一份同居协议是相当重要的。这似乎听起来不太浪漫,但是,它从长远来看,可以保护双方利益。在感情结束时,协议不仅可以说明财产如何分割,还可以说明财产或任何共同购买的物品将如何处理,避免昂贵的纠纷。

 

同时,它也可以是一种“爱”的方式。

 

“许多人选择这样的方式并不是没有足够的爱,有些情侣认为爱情不需通过一张证书所证明,这种无约束的关系似乎更能保持爱的新鲜。

 

我们遇到一些客户在这样的关系中,他们的同居感情非常顺利,几乎从未有任何矛盾,丝毫不担心会面临分手下场。然而,有一天,他们却碰到同居配偶生病或者意外死亡的情况。由于没有登记结婚,剩下的一半没办法自动拥有权益,比如:遗嘱。因此,签署一份协议可以让您爱的人在未来的生活里更有保障。“

 

第二,记录好共同持有的资产

 

在婚姻中,所有资产一般都会被认为是同一个锅里的食品,哪怕资产只由一方来购买或只登记其中一名伴侣的名字,它仍然属于共同资产。由于英国法律中没有’普通法婚姻’这一说法,那么,与某人生活在一起不会产生任何共同资产的,除非是那些你们共同购买的,比如:共同出资买房产、共同银行账号以及物品等等。

 

在这样的环境下,非婚同居者之间也会出现一些棘手的问题。打个比方,你们打算一起出资买一套房产,由于一方的信用问题无法申请贷款。所以,另一方挑起了主要责任,负责购买和法律登记。那么,房产只有一方在法律意义上持有。假如没有足够的证据,即便一方对此出钱了,法院很难判断谁在说实话,这就牵扯到了昂贵的法律过程了。

 

因此,任何此类相似协议最好谈好,并记录在同居协议中。同时,该协议还可以记录哪些资产将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以共同名义持有。

 

张律师说:“在同居前,最好可以向法律顾问咨询,了解看哪些资产有必要提前做好划分的。”

 

第三,共有房产

 

同居者因房产的事情闹翻的现象最为常见,也是比较复杂的法律领域。比如说,您的同居男友或女友买了一套房产,你住进去了,男友也要求你每个月对此有些贡献,比如,每个月给他交一下居住的费用,租金或者水电费。那么,在分手的情况下,你很难有任何权益的。因为它与共同所有权是不同的。

 

如果你们一开始就打算共同拥有一处房产,一方出首付,另一方还按揭;或者说,如果你们一开始没打算共同拥有一处房产,一方只是支付一些租金,那么在同居协议或信托契约中记录这一点是绝对重要的。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记录同居者关于共同所有权的意图的有效声明将被认为具有约束力,并可能避免在事情变糟时进行昂贵的法庭诉讼。

 

第四,养老金问题

 

在婚姻或民事伙伴关系中,如果养老金是婚姻期间积累的,它将构成婚姻资产的一部分。如果夫妻关系终结,其中一方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养老金,那么,夫妻中的另一方是有权获得这些养老金的。这就是我们之前提过的养老金分享令(Pension sharing order)。

 

然而,同居关系是无法享受这一权利的,除非您之前在同居协议中概述了这一条款。此外,您也可以通过提名的方式,让他们成为您的养老金受益人。要注意的是,您要定期审查并且提名,以确保它反映您的愿望,钱交给正确的人。

 

第五,遗嘱

 

如果您与某人同居,您要确保遗嘱上必须记录您对遗产的安排。如果没有一份明确的遗嘱的话,法律会将您的资产分配给至亲的人,您的同居伴侣是不会自动享有任何东西的。如果您有孩子,遗产会自动传授给孩子。

 

如果您没有,可能会给您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例如,你的财产可能会被传给一个25年没有联系的兄弟姐妹,而不是传给你25年的未婚伴侣。

 

所以说,拥有一份最新的遗嘱,并且在上面清晰列上您同居办理的名字以及获得的利益是很重要的。如果您的房子是和伴侣共同持有的,如果没有这一份遗嘱,您的伴侣可能会被迫搬走或者出售房产,以支付给您近亲财产。同时,一份遗嘱也可以避免您的未婚伴侣在您死后与您至亲的人陷入没完没了的争吵中。

 

第六,税收

 

已婚夫妻可以获得一些税收利益,比如说,已婚夫妇或民事伴侣之间转让遗产是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的。现在,每个人都有一个遗产税(IHT)零税率区间,目前设定为32.5万英镑。对于已婚夫妇来说,无税带可以在他们之间转移,这意味着幸存的配偶可能有65万英镑的无税带。然而,未婚的同居夫妇是无法有这样的权利的。

 

留给未亡同居者的任何超过零税率区间的遗产价值将被征收40%的税(如果没有豁免),一旦手头上没有流动的资金,这可能会对您带来一些经济压力。丽莎建议,未婚同居情侣应该始终寻求税务规划建议。

 

 

好了,本期分享就到这里!

 

丽莎律师行家庭法律师已经帮助许多配偶起草同居协议书以及相关法律文件,如果您也需要,请联系我们,看看我们能如何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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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一文章的最后,我们有稍微提到有关英国内政部最新出台的Ukraine Family Scheme(乌克兰家庭签证路径)。

 

文章发布后,我们收到一些莎粉的提问,发现对于该政策的相关细节不是非常了解,再加上内政部又最新宣布,要进一步放宽申请要求(让更多的相关家属能够符合申请),所以下面我们展开来详细说明。

 

 

→ 首先,谁能申请?

 

我们先快速复习一下,根据移民局的最新政策文件,这类最新路径的申请条件为以下:

 

申请人需要先有居住在英国(UK-based)的家人,才能申请加入或陪伴该“家人”居住在英国;并且

 

申请人必须是乌克兰籍,或者是乌克兰公民的直系亲属(前提是该乌克兰公民,也必须申请Ukraine Family Schemend才行);同时

 

申请人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必须是一直居住在乌克兰当地的(包括那些现在或稍早前已经逃离乌克兰的人)。

 

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人,如果现在人已经在英国境内,内政部也允许申请人直接在英国境内递交申请。

 

而对于“在英国”的家人(UK-based family member),移民局的要求为以下(该“家人”必须是以下其中一种):

 

英国公民;

 

已“定居”英国,如持有英国永居身份、欧盟定居身份等“可永久居英”类别;

 

持有欧盟非定居身份(Pre-settled)且自2022年1月1日以前,已经在英国生活;

 

持有英国正式难民或人道主义保护身份。

 

 

→ 内政部放宽“可适用”亲属

 

基于以上条件,在申请的时候,申请人还需要证明“自己”和“UK-based家人”之间的关系,需要是以下其中一种:

 

直系亲属关系(Immediate family member);

 

远亲/大家庭(Extended family member);

 

属于“远亲”成员的“直系亲属”。

 

而在这方面,内政部特别把适用于“远亲”的成员放宽/拓宽,意思是说这将使得更多“家属”得以符合申请:

 

  1. 内政部指出,直系亲属为以下:

 

合法配偶或民事伴侣;

 

未婚伴侣(已同居满两年);

 

未满18岁的孩子;

 

父母(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的孩子);

 

未婚夫/妻或已求婚的(即将成为)民事伴侣。

 

  1. 远亲亲属则为以下:

 

父母(如果申请人已超过18岁);

 

已超过18岁的成年孩子;

 

祖父母/外公外婆;

 

孙子或配偶/伴侣的孙子;

 

兄弟姊妹;

 

叔叔、伯伯、阿姨、姑姑、舅舅;

 

侄子侄女;

 

表/堂兄弟姊妹;

 

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配偶/伴侣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配偶/伴侣的兄弟姊妹。

 

 

→ 那如果是——远亲成员的“直系亲属”呢?

 

内政部最新指出,这包含以下:

 

属于上述“远亲”的合法配偶或民事伴侣;

 

属于上述“远亲”的未成年子女;

 

属于“未成年远亲”的父母;

 

属于上述“远亲”的未婚妻/夫或即将结合的民事伴侣。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要依靠)的“UK-based家人”是属于申请人的配偶、民事伴侣、未婚妻/夫或即将结合的民事伴侣(或者属于“远亲”的配偶、民事伴侣、未婚妻/夫或即将结合的民事伴侣),那么双方的“关系”必须起始于2022年1月1日之前。

 

另外,如果有家属成员(申请人)不属于以上列出的任何一种亲属的话,内政部也指出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也可能符合申请。

 

所以这么看来,实际上能够适用“乌克兰家庭签证路径”的亲属,比起其他英国签证路径,是要来得弹性和宽松很多的。

 

 

→ 有关“欧盟亲属”?

 

前面我们提过,如果申请人“在英国”的家人,是持有欧盟定居身份或非定居身份的话,申请人也可能适用这个“乌克兰家庭签证路径”。

 

不过这样的话,其实,申请人基本也能符合申请EU Settlement Scheme下的亲属身份(EU Settlement Scheme Family Permit)。

 

在这方面,内政部也说了,如果当事人两种路径都能符合申请的话,是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申请的。

 

不过请注意,申请人应该选择其中一类路径,而不是两种都同时申请。同时,不论当事人选择哪种路径,来到英国后,只要当事人符合申请EU Settlement Scheme,就可以在英国境内直接申请欧盟定居身份或非定居身份。

 

(注:EU Settlement Scheme Family Permit只能先在英国境外申请,但Ukraine Family Scheme可以在英国境内或境外申请。)

 

  1. 英国境外申请

 

申请人需要通过线上填写递交申请表:https://apply.visas-immigration.service.gov.uk/country-selection

 

并且,和其他境外移民申请一样,目前申请人也需要预约签证申请中心完成递签(VAC)。不过,根据内政部的最新宣布,自3月15日(下周二起),持有有效乌克兰国际护照的申请人,虽然需要继续完成线上申请,但不再需要亲自前往签证中心递签(未持有有效乌克兰国际护照的申请人,仍需要前往VAC递签这道手续)。

 

  1. 英国境内申请

 

申请人需要通过线上申请(https://apply.visas-immigration.service.gov.uk/product/ukraine-scheme),然后前往英国当地的签证申请中心(UKVCAS)完成递签。

 

→ 申请多久会出结果?

 

对于这类申请(Ukraine Family Scheme),不论是英国境内或境外,内政部都没有给出一个标准处理时间。

 

不过,内政部也在最新政策文件中提到,他们对于这类申请(境内和境外)都会“尽快出结果”(基本也就是采取“优先审理”)。

 

丽莎提醒:对于境外申请人,内政部也指出,申请人需要等到申请“出结果”之后,才可以动身启程“来英”。

 

文末补充:Ukraine Family Scheme(乌克兰家庭签证路径)申请经移民局获准后,签证有效期为3年。申请是完全免费的,申请人同时不需要缴纳医疗附加费(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也不必支付前往签证中心递交生物信息的费用。

 

如果您或者周围的亲戚朋友,对于上述新申请路径或者英国内政部的任何更新政策,有任何疑问或者需求,都可以联系丽莎移民部门。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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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莎粉周五好,欢迎点击《丽莎商法快讯》,本周需要关注的重点英国商法信息有:

 

  • 英国4月6日起,英国国民保险NI费率将上调1.25%,NI各个起征点门槛有所提高;
  • 英国1月GDP好于预期,但面对通胀持续和俄乌冲突,专家预测却不容乐观。
  • 今年1月英国共有1,629家企业破产,英格兰和威尔士整体比去年1月破产公司数量增长103%;
  • 英国将要修法打击社交媒体线上虚假诈骗广告,金融投资类虚假广告首当其冲。

 

 

→英国国民保险NI费率将上调1.25%

 

在英国生活的莎粉或多或少都能感受到近期物价上涨之迅猛。尤其是能源电力和汽油的价格一飞冲天。

 

而在几个月前,英国财相里希·苏纳克(Rishi Sunak)就宣布将从今年4月6日起,英国国民保险NI的费率将会提升1.25%,以缓解英国国民医疗服务体系NHS的资金赤字,进一步减少医疗等候时间。但是物价和赋税同时上涨,让很多低收入群体更加举步维艰。

 

有关NI缴纳费率的门槛调整:

 

第一级贡献 Class1 contributions:

最低收入门槛:123英镑/周(原为120英镑/周)

初级门槛:123-175英镑/周(原为120-170英镑/周)

二级门槛:175-190英镑/周(原为170-194英镑/周)

 

第二级贡献 Class 2 contributions:

统一费率:每周3.15英镑(原为每周3.05英镑)

收入门槛:每年6,725英镑(原为6,515英镑)

 

第三级贡献 Class 3 contributions:

统一费率:每周 15.85 英镑(原为15.40 英镑)

 

第四级贡献 Class 4 contributions:

收入门槛:9,880 英镑(原为9,568 英镑)

年度上限保持不变,为 50,270 英镑

 

从上述调整来看,在不同的级别贡献的NI起征点都有所提升,这一调整与英国的通胀指数保持联动。而多缴纳的这些款项也会专门用于改善NHS的资金状况及诊疗能力当中。

 

除了起征点的调整,更大的变化还是在于NI税费费率的上调。

 

根据此前的财相发布的政策,NI的费率涨幅将会达到1.25%。因此,大多数雇员的NI费用将会从7.5%增加至8.75%,对于高税率的纳税人来说,其NI的费用将会从32.5%上升到33.75%。

 

举个例子:

 

如果您的税前年薪在30,000英镑,那么在NI尚未调整前,您一年需要缴纳2,414英镑,在4月11日费率上浮后,您需要一年多缴纳252英镑,也就是说一年在NI上的缴纳的税额为2,666英镑。

 

那么,应该如何计算需要缴纳多少NI费用呢?

 

英国的税务海关总署有专门的计算器可以帮助您计算您需要缴纳的NI费用。

 

您需要填写您每周、每两周、每四周或每月的工资水平,然后选择自己属于的情况类别。

 

类别A:除了B,C,J,H,M和Z以外的所有雇员

 

类别B:符合资格的已婚妇女和寡妇

 

类别C:超过国家养老金年龄的雇员

 

类别J:已经在另一份工作中缴纳NI的雇员

 

类别H:年龄在25岁以下的学徒工

 

类别M:年龄在21岁以下的雇员

 

类别Z:已经在另一份工作中缴纳NI,并且年龄小于21岁的雇员

 

查询网站链接:

 

http://nicecalculator.hmrc.gov.uk/Class1NICs1.aspx

 

 

 →英国今年1月GDP好于预期,未来预测却不容乐观

 

去年12月,英国遭遇传播力增加的Omicron新冠,让圣诞新年期间的服务业、航空业及旅游业受到重创,英国经济在去年12月整体萎缩了0.2%。

 

不过,英国国家统计局ONS发布了英国2022年1月的经济数据:

 

英国2022年1月的GDP较12月增长0.8%,好于此前的预测。过去三月的同比增长率达到了1.1%,也超越了预期。这也是自6月以来最强劲的月度增长。

 

不过,英国国家统计局认为,12月的复苏是相对不平衡的,卫生服务的GDP比疫情之前的水平高15%以上,而面向消费者的服务业仍未恢复到疫情之前的水平。

 

尽管如此,英国2022年1月的GDP数据也充分说明,Omicron新冠的扩散对于英国经济的复苏是一个短暂的挫折。

 

当前的数据显示,1月几乎所有主要行业的GDP增长都超过了预期,但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批发贸易的复苏、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持续扩张以及人们逐步开始恢复正常的社交生活推动了食品行业和服务业。

 

但是经济学家表示,当前的俄乌局势加剧了通胀的风险,侵蚀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并可能导致供应链的中断,英国经济未来的状况不容乐观。

 

而且,当前英镑汇率对于1月的GDP增长数据几乎没有任何反应,投资者还是在持续关注俄乌冲突所带来的后果。

 

此外,英国央行可能会在下周的会议中决定是否加息。如果英国央行继续选择加息,那么这将会是英国在3个月来的第3次加息。

 

正如刚刚丽莎和大家分享NI费率提升一样,如果英国继续提升央行的基础利率,那么将会进一削弱英国经济的增长信心和前景,让企业的融资难度和成本更大,让家庭的财务状况“雪上加霜”。

 

 

→今年1月英国共有1,629家企业破产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经济动向,让公众更方便地获知公司的状况。英国公司破产管理处每月都会发布英国的公司破产数据。

 

结合英国四个地区的总体数据,英国今年1月总共有1,629家企业宣布破产。相较于去年同期有一定提升。

 

但是公司破产管理处明确表示,这些数据没有记录破产是否与新冠大流行直接相关,因此不能够说明新冠大流行给企业破产带来哪些影响。

 

在2022年1月,英格兰和威尔士共有1,560家企业破产,其数量几乎占据了整个英国破产企业的数量,其中详细的破产原因和数据如下:

 

1,358家公司的债权人自愿清算CVLs

 

118家公司被强制清算

 

71条行政令

 

13家公司自愿安排破产程序CVAs

 

从上述破产原因及其构成来看,大多数的公司都是都是属于债权人自愿清算,被强制清算或被发起行政令的数量相对较少。说明大多数的破产因素多为自身重组、整合、关闭公司运营,是由债权人自愿发起的清算程序。

 

正如我们前文所言。尽管有大量的公司申请破产,但在1月份英国的GDP仍旧保持增长的态势。

 

不过,与去年同期相比,英格兰和威尔士公司整体破产数量增加了103%,但与疫情前的2020年1月相比,今年的破产公司数量仅增加3%。

 

在苏格兰,2022年1月共有51家公司破产;比去年同期增加122%,比2020年1月低30%。

 

北爱尔兰的数据相对较低,在2022年1月仅有18家公司破产,是去年同期的6倍,比2020年1月减少了31%。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英国2022年一月破产公司的总体数量是远远高于2021年1月,但是总体而言与2020年1月持平或下降。

 

下周,丽莎将会为莎粉准备有关公司破产相关法律内容,如果您所在的企业或是您合作的企业存在“濒临破产”的情况,欢迎联络丽莎律师行,我们将会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英国将立法打击社交媒体欺诈广告

 

本周,英国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DCMS对《在线安全法案》(Online Safety Bill)的草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以进一步保护英国互联网用户免受在线欺诈。

 

在新的《在线安全法案》草案中,新的法律责任将社交媒体和搜索引擎上的欺诈性广告纳入该法案的范围内,无论这些广告是由平台本身还是广告中介控制。

 

这意味着,社交媒体网站和搜索引擎将需要建立相关的体系和流程,以防止或尽量减少无资质的金融产品广告冒充合法的企业进行诈骗。

 

不仅如此,英国还计划就《在线广告计划》OAP发起公众咨询,这一计划将审查英国在线广告的监管方式,以及监管机构能否得到适当的授权和资金。

 

OAP未来有可能成为英国未来的“网信办”,能够审查社交媒体的整个供应链,并考察类似Meta、Twitter、TikTok或Google等社交媒体平台是否有能力打击虚假广告。

 

随后,英国的通信管理局Ofcom将会提供进一步的细节,说明社交媒体平台将需要做什么、履行哪些新的义务,如何防止欺诈性广告。其中可能包括在广告进行宣传之前,要将其广告上传至系统实施扫描,确保取缔和减少虚假诈骗广告。

 

虽然这一法案尚未完全落地,但是如果您的公司和业务在日后进行投放社交媒体线上广告,请提前查阅平台和政府的制度和规定,以免出现“虚假广告”招致处罚。

 

好的,本周的《英国商法快讯》丽莎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如企业对缴纳NI仍有疑虑,对企业破产方面有问题,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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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7日,英国内政部正式宣布该日起关闭Tier 1投资移民(Investor)签证路径。

 

内政部自2月17日下午4时起不再接受任何Tier 1投资移民签证的新申请;然而,对于原本已经持有投资移民签证的当事人来说,却仍有重大事件造成部分当事人的“馀震”。

 

有些莎粉可能会有印象,在2018年7月初左右的时间,英国华人圈曾经传出一则有关106位华人,通过类似“贷款”形式申请Tier 1投资移民(Investor visa),却纷纷在“续签”时遭到拒绝的消息——该案件就是曾经轰动一时的“Maxwell”案。

 

在该Maxwell案中,其“贷款投资”的操作,大致是这样的:

 

当事人(申请人)基本上都是通过移民中介,去联系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贷款公司),我们把这个公司称之为A公司。

 

然后,A公司在名义上,借给当事人100万英镑,用于投资到B公司;

 

那么,B公司收到这笔钱之后,就会出具当事人申请签证所需要的各类文件,包括资金到位证明,投资证明等。当事人就可以凭借这些文件,申请英国投资移民。

 

(注:当事人最初是在2014年11月以前,申请Tier 1投资移民签证,当时的投资门槛,只需要100万镑,而不是后来的200万镑。)

 

 

然而,A公司和B公司虽然在表面上看起来,是两家分别不同的公司;但实际上这两家公司是有关联的,基本是有着同样的老板(在Maxwell案中的真实情况是,A公司和B公司的老板,是一对夫妻)。

 

也就是说,看起来,A公司虽然是把100万镑的资金,借给了当事人;但在整个过程中,这笔钱从来没有到过当事人手上,A公司不会把款项直接交给当事人(他们也会担心,当事人会卷款逃跑),而是直接把100万镑,转给了B公司。

 

通过这套设计,A公司和B公司(其实本质上就是一家公司),不会担心自己的钱会被当事人卷跑;而当事人也可以有文件来申请签证。

 

→ 时过境迁,却又出现了新“Dolfin”案来重蹈覆辙?

 

2021年3月,一家名为Dolfin Financial UK Ltd的投资和财富管理公司,被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简称FCA)限制交易(事实上在FCA对Dolfin公司出手之前,他们已经在FCA的“观察清单”上好些时日了)。

 

时间回推到2019年末,当时Dolfin公司已经爆出遭到FCA的调查。后来,更在FCA的调查过后,发现Dolfin公司可能涉及金融犯罪,并在“投资移民签证”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原来,Dolfin公司在“投资移民”市场可说是占有一席之地,并提供“黄金”、“翡翠”、“银”、“白金”、“钯金”的5种等级“套餐”给投资移民签证的申请人。他们尤其锁定来自中国的高净值客户。

 

然而,不论是选择哪类套餐,Dolfin提供的服务基本就是,让申请人只花一部分的钱,就能得到“投资200万镑”的名义,而符合投资移民签证的申请。

 

比如,Dolfin的“黄金”套餐,允许他们的客户(也就是申请人)实际只需要投入40万镑,而不是投资移民签证要求的200万镑。

 

剩下的160万镑,Dolfin再通过“离岸公司”的名义,借贷给客户(申请人);然后,客户(申请人)再把这个相加起来为200万镑的金额,投资到和Dolfin相关联的公司中。

 

可事实上,FCA指出,这根本不是一种“真实的投资”。因为通过这样的操作,申请人从头至尾根本没有遵循移民法的要求,真正做出了200万镑的投资。

 

相反地,Dolfin通过这样的手法,得以向每位“投资移民”客户,收取40万镑的“服务费用”——也就是明面上客户投资了200万镑,但之后会被退回160万镑;或者从一开始,客户就只需要投入40万镑而已(而这40万镑自然而然成了Dolfin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或手续费)。

 

与此同时,Dolfin公司涉及了(为其客户)向移民局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欺骗移民局有关“客户”的200万镑投资情况(因为实际上客户根本就没有真正做出了“合格”的200万镑投资,没有将“200万镑”投资到移民局认可的合格投资-Qualifying Investments当中)。

 

 

→ 近百名中国申请人恐受波及

 

被FCA限制经营活动的几个月后(指FCA限制了Dolfin公司,进行受监管金融活动的资格),Dolfin公司迅速进入了破产程序。

 

这代表,近百位中国投资人恐怕因为Dolfin公司的破产而血本无归;并且,这些人的投资移民签证,也可能面临无法续签或申请永居的情况。

 

这是因为,随著Dolfin案的延烧,这些牵涉其中的中国投资人(申请人),如果之后被英国内政部认为,他们对于该公司的“违规行为”知情并参与其中,从而通过投资Dolfin公司而获得投资移民签证,很可能就构成了“欺骗”。

 

而当事人若被认定,当初是以“欺诈”手段获签的话,恐怕将面临严重后果。

 

→ 现阶段对于“已经牵涉其中”的投资移民持有人,又该怎么办?

 

在上述近100名中国投资人中,已经有客户和丽莎取得联系,想知道以目前的情况下,究竟如何准备并走到下一步。

 

这位客户目前仍持有投资移民签证,原来是通过购买Dolfin公司提供的“投资套餐”而申请签证的(注:为了保护当事人,案件细节无法透露)。

 

客户现在非常担心,由于Dolfin公司的情况,接下来是否会影响到当事人后续的申请,导致前面所做的一切都“前功尽弃”了。。。

 

比较好的一点是,由于这位客户目前同时是一位大学生,再加上他已经在英国待了好几年了,所以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满足“10年合法居留”——意即他可以尝试通过目前的学生身份,申请转成学生签证(Student Route)。

 

这样的话,如果当事人把握在移民局“采取任何行动前”成功转换到学生签证(也就是投资移民以外的其他签证路径),对于当事人未来想要申请“10年合法永居”将会更有保障。

 

 

→ 为什么需要转换签证路径?

 

这是因为,虽然FCA已经针对Dolfin公司采取行动,可是目前移民局尚未针对这方面发布任何正式文件,或者进一步对于当初通过Dolfin公司申请投资移民签证的当事人采取行动。

 

但是,我们很难保证,移民局之后会在什么时候,决定采取行动;而且一旦移民局认定,受Dolfin公司牵连的申请人,当初是通过欺骗/欺诈手段拿到投资移民签证的话,移民局不只可以拒绝投资移民申请人之后的续签和转永居申请,甚至是在那之前,移民局还可能直接撤销当事人持有的投资移民签证。

 

这么一来,当事人不但是损失了金钱,还赔上了移民身份。

 

最严重的情况下,当事人还可能会被移民局纳入涉嫌签证欺诈的“黑名单”,导致10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也不能再申请任何一种英国签证入境英国(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资移民签证的主申请人,被移民局判定“10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入境英国”,那么依附于主申请人的其他申请人(家属),目前所持有的签证也恐怕会受影响)。

 

换句话说,一旦等到移民局主动决定采取行动,当事人的处境恐怕就会更加艰难。

 

当然,所有受Dolfin案影响的当事人情况是无法一概而论,个别案例还需要个别分析;但比起被动等待看看移民局会做出什么,当事人更好的应对方式,还是主动先积极寻求解决方式。

 

 

→ 那么有人会问,但自己不像上面那位莎粉,可以转换到学生签证,该怎么办?

 

诚如前面所说,不同案例的个别情况是需要个别分析和应对的。上面那位莎粉刚好目前仍是学生、课程还没结束,也刚好他再过一段时间就能达到“10年合法居留”,所以对他来说,现在选择转换成学生签证路径,会比较可行。

 

而对于其他同样持有投资移民签证的申请人,可以考虑的是,把握在移民局进一步采取相关行动前,选择转换成(同样算是高净值和投资/创业英国路径的)创新签证(Innovator Visa)。

 

和原来的Tier 1投资移民签证相比,创新签证除了所需要的投资金额门槛较低;另一方面也更加符合英国政府追求的“移民政策趋势”,也就是引入“高技能”进入英国市场。

 

应该说,展望内政部未来的移民政策,是很愿意且积极鼓励更多人通过既可带来资金、又可引进技术的“创新签证”移民英国的。

 

加上创新签证的“担保”(Endorsement)性质,一般只要当事人能够好好准备申请,在拿到“担保”后,会被移民局拒签的机率还是比较低的(因为移民局会信赖,担保机构做出担保时,已经对于当事人进行过的审查)。

 

当然了,我们也不是说,当事人现在只要去申请“创新签证”就100%会成功。在准备这类签证申请的时候,您依然需要满足移民局的所有相关要求。

 

同时,在申请的时候,您还需要律师来帮您撰写陈述信,诚实说明相关情况;比如说,Dolfin公司虽然有违规行为,但当事人并不知情,当事人只是相信了Dolfin公司来为其做投资而已,当事人想要投资的意图是真实的,并没有想要欺骗移民局的意思。

 

在做陈述的时候,律师依旧需要根据当事人的个别情况,去做说明,这里同样不是一套模版就能够适用所有情况的。

 

所以,丽莎建议,如果您有需求,或者有任何疑问、担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丽莎的专业移民部门,会仔细倾听您的需求,尽力为您的情况提供最适合您的法律建议。

 

 

丽莎结语:

 

老话一句,英文常说的“Too good to be true”,其实还是有所道理的。

 

对于受Dolfin公司牵连的当事人来说,很多可能都是相信了他们提供的“套路”,以为真的可以合法通过更少的钱,就能够获取英国投资移民签证。

 

许多的申请人并不是恶意想要钻漏洞,只是对于相关法规不是很清楚,所以受骗上当了。

 

这次的案例也再次告诉我们,不论您是要申请哪类签证、做哪类投资,还是需要事先做好调查功课,确认一切合法合规了,再执行下一步。

 

如果您实在不确定,也建议您先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合法正规的律师都会提供您正确合规的方式,并协助您进行调查。

 

虽然目前已经不再有投资移民签证了,但未来内政部也已经透露,还是会推出类似的高净值路径。毕竟,这些高净值签证动辄牵涉到的资金都很庞大,所以当事人在决定投资、交由什么公司来投资等等之前,还是应该做好详细调查。

 

否则,当事人可能不仅赔上资金不说,还恐怕使辛苦得来的签证和移民之路布满坎坷,甚至是得打掉重练。那么到时反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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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购买租赁产权房产(公寓或别墅),这就意味着,业主所拥有的产权期限会随着居住年龄变得越来越短。如果您购买的是一套二手房,您的租赁期限会更短一些。那该怎么办呢?不要绝望,英国法律赋予您续租的权利。

 

不过,延长租约的成本很高,而且法律程序复杂。因此,您需要在购买前就应该想清楚,是否值得购买?以及居住了一段时间后,是否应该延租约呢?

 

本篇,丽莎专门就为大家讲讲:

 

  • 延长租约的基本介绍
  • 什么情况下需要延长租约期限?
  • 延续租约期限需要花费多少资金?
  • 延长租约的步骤
  • 其他相关问题和建议

 

 

延长租约是什么?

 

通常来说,您在购买一套租赁产权的房产时,会有一个特定的期限,它随着居住年龄缩短。等到您的租赁产权到达该期限后,房产的所有权将归还给永久产权人。

 

毫无疑问,如果您购买的是一套二手租赁产权房产,您的租赁期是一定比新房要短的。当然,您可以在原租赁期限上延长额外的年限。简单的理解,延长租约指在原租约上增加年限,延长您拥有房产的时间。

 

您可以通过直接与房东谈判或者通过送达第42条通知来实现这一目的。同时,您可以从土地注册处的网站上下载租赁权证,只需3英镑就可以知道您的租约还有多长时间。

 

什么情况下需要延长租约?

 

那么,我应该延长我的租约吗?

 

延长租约是一个昂贵又复杂的程序,在您决定办理该手续之前,您需要好好思考,您是否值得付出?按照一般的经验法则来讲,如果您的租约少于90年,您几乎肯定是需要尝试延长它的,因为:

 

租赁期短的房产比租赁期长的房产价值低(如果租赁期低于80年,情况尤其如此)

 

租约较短的房产更难获得抵押贷款,因为抵押贷款公司会担心其价值可能会下降,因此不会成为很好的担保。

 

租约较短的房产可能更难出售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能不太适合延长呢?总的来说,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不值得为延长租约而花钱和费事:

 

你的租约已经很长了(超过90年),延长它可能没有什么好处(除非您想摆脱地租);

 

您手头拮据,而且已经抵押了很多东西。延长租约可能非常昂贵(数千英镑),所以您需要先弄清楚您是否能负担得起?

 

您打算住几年就搬走(除非您需要延长租约来吸引买家);

 

您打算买下整个永久产权(拥有房屋的永久产权,延长租约的问题就不存在了;如果是公寓,租约可能仍然需要延长。不过,如果您和您的邻居属于共同永久产权人的情况,那么,您也是有机会购买整个永久产权的)

 

在您居住的这一生里,您可能都不会超过租约期限,同时,让您的继承人继承这个问题比较合适的。

 

2021年,政府向市民承诺,正在计划进行重大的租赁改革,使延长租约变得更加容易和简单。然而,丽莎目前还没接到任何新的消息,也还不知道该计划是否能通过议会决定并成为法律。所以,您可以好好想象是否值得等待?

 

当然,丽莎提到的这些问题都是一些最基本经验,很多情况因人而异,所以,在延长期限之前,莎粉们需要根据本身的情况来分析利弊。

 

 

延长我的租约需要多少钱?

 

延长租约主要会包括两个部分的开销:延长租约的费用+其他专业费用

 

首先,我们来看看第一部分。通常来说,延长租约的费用有着许多因素考虑:

 

房产的价值

 

租约的剩余年限

 

每年的地租

 

租赁者支付的房产改善价值,比如升级锅炉、电线、窗户或者门等等

 

外部因素,如预期投资回报率

 

这是一个复杂的计算,也是一个主观的计算,它是可以和永久产权人协商的或者说由法庭决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租约所剩的年限越少,延长租约的费用成本就会越高。

 

80年以下的租约尤其如此,延长租约的成本会受到婚姻价值(Marriage Value)或者称之为协同价值的影响而急剧上升。简而言之,婚姻价值是指租赁期延长后房产价值的增加。在租赁期少于80年的情况下,永久产权人在法律上有权获得50%的额外价值。

 

在60年左右的时候,延长租约的成本每年会增加房产价值的1%,也就是说,如果房产价值为25万英镑,延长租约的费用每年会增加2500英镑左右。

 

据一位购房者介绍,他找到了一个仅剩下16年的房屋续租的费用,在7.7万英镑到9.9万英镑之间。还有一些数据显示,一套20万英镑的公寓,如果它的租约还剩下90年,平均需要4500英镑的续租费,如果还有60年则是28000英镑不等。

 

您可以通过网上查找一些计算软件来计算延期的费用。不过,我们建议,如果经济允许,最好找一名有租约延期经验的估价师来帮助您估算,专业人士可以帮助您躲避一些不合理的费用。

 

除了购买额外租约的成本之外,您需要准备其他专业费用(2千至3千英镑甚至更多)包括:

 

获得法律咨询以及起草新租约的法律费用(您的律师,如果涉及官司,费用会更高)

 

延长租约的估价报告(测量师)

 

您的永久产权持有人的合理法律费用

 

土地注册处的费用

 

印花税。没错,这一笔费用也适用于延期,就像购买房屋一样。不过,如果您为延长租约而支付的溢价低于40,000英镑,您就不用支付印花税。

 

 

延长租约的步骤是什么?

 

在这里,我们总结了五大大步骤:

 

第一,委托一名律师

 

确保找到一位在租赁权延期有经验的律师,获取报价并且进行比较。丽莎律师行在这一方面很有经验,如果有需求,可咨询我们。

 

第二,对房产延期费用进行估价

 

估价师会建议您延长租约的现实成本,同时,您的估价师会收集证据来支持您的报价,方便再与永久产权人谈判时用到。

 

第三,正式通知永久产权人以及提出报价

 

您需要告知永久产权人您希望延长租约,以及将采取的法定途径;律师会根据1993年的《租赁改革、住房和城市发展法》,向永久产权人发出第42条通知,提出延长租约的价格。

 

第四,支付押金

 

大多数永久产权业主都会要求您支付押金,这将是250英镑或建议的溢价的10%,以较高者为准。

 

第五,商谈价格

 

您的律师会指定房东何时对您的报价作出回应;通常来说,这必须是在您发出通知后的两个月内。如果房东不接受您提出的价格,您就必须进行谈判。如果您仍然不能达成协议,您将不得不向第一级法庭(财产庭)申请。虽然诉诸法庭的案件比较少见,但它们可能很费时和昂贵,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避免这种情况。

 

通常来说,延长租约的过程通常需要3至12个月,通过有效的估价师、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的帮助,可以使过程更快。然而,如果您的房子或者公寓涉及一些问题,时间会更长,有些业主可能经过两年的时间,租约延期才通过了。

 

 

其他一些建议

 

我们经常会接到莎粉的提问,比如,我怎样才能降低延长租约的成本?

 

我们的建议有三点:

 

尽快行动!你拖延的时间越长,成本可能就越高。

 

聘请法律专家,在整个过程中为您提供支持

 

一定要找有经验的专业测量师,为您作出正确的估价溢价,以避免支付过高的费用。

 

 

很多莎粉们还会有这样的疑问,是否值得尝试购买永久产权而不是延长租约呢?

 

这个问题因人而异,如果可以的话,买下房屋永久产权当然是最好的方式,这样您就可以一直拥有它。但这个过程中涉及更加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费用。打个比方,如果您是住在一栋公寓大楼里,您可能还需要得到一半以上的租赁者同意。我们接下来会单独写一篇文章告诉大家,如何在拥有租赁产权的基础上购买永久产权。

 

好了,如果您对续约的情况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我们的律师也提供延长租期的法律服务,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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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雇主,雇员的流动与升迁在所难免,公司也需要随着业务的需要招聘新员工。但是对于一些重要的部门亦或是关键性的岗位,出于对公司业务、信息和机密的保护,在签订劳务合同之初雇主会附带一些竞争条款、知识产权条款等,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竞业协议。

 

简单理解,竞业协议主要约束当前雇员和原雇员在中止雇佣关系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与原雇主存在竞争,这一条款可能包含避免与竞争对手的合作,在地理位置和针对市场的与原雇主的竞争。

 

除此之外,雇员也不得透露在工作期间获悉的任何商业机密。

 

今天,丽莎为大家的分享一个近期英国高等法院裁决了一桩违反竞业条款的案件。案件的名字叫《Lawby design limited v Saira Ali》,在这个案件中,被告Ali在竞业协议有效期内入职另外一家同业竞争对手公司,还带走原公司近三分之一客户的劳工法案件。

 

 

那么英国最高法院最后支持了哪一方呢?如果你是雇主或员工,在日后签订竞业协议之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问题呢?

 

案件背景

 

46岁的被告人Ali曾在一家位于曼彻斯特的L法律公司工作,并且已经做到了L公司的董事级别。Ali是公司的核心成员,也掌握了大量L公司的客户信息、数据和业务。

 

L公司主要业务是为英格兰西北部的NHS和赫特福德郡的一家NHS机构提供就业法律服务,相对来说客户来源相对稳定,是L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来源。

 

不过,被告人Ali有了跳槽的念头,打算在L公司辞职,加入一家全国性的法律公司W。

 

这一切看似完全正常,被告人Ali有自己的未来的职业发展规划,L公司仍旧会维持现有的业务。但其实,事情远没有想象中的简单。

 

带着25万英镑业务跳槽

 

Ali在准备跳槽之时准备了一份长达7页的商业计划书。在商业计划书中,Ali 表示自己能够“过渡”客户,而这些客户能够每年带来约25万英镑的业务。这一数额相当于L公司的全年三分之一的营业额。

 

也就是说,Ali向W公司保证了自己能够将原来在L公司的客户一起“打包带走”,直接为W公司带来业务和收益。以此来推销自己,让自己更容易得到这份新的工作。

 

事实证明,Ali也确实拿到了新工作。

 

然而,有关劳动合同的纠纷才刚刚开始。当L公司发现自己的客户被离职的Ali带走,转移到另一家同行公司之时,选择起诉前雇员Ali。

 

 

违反竞业协议,雇主将前雇员告上法庭

 

2021年12月,L公司起诉前雇员Ali,要求其遵守竞业协议的要求,不得转移原公司的客户以及客户关系。

 

在Ali入职L公司前,曾签订一份竞业协议。其中明确表示,Ali在离开L公司之后的12个月内,不能在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内就职。

 

而实际上,Ali不仅在离职后进入了竞争对手的公司,还将原公司超过三分之一的营业额的业务带到了新公司,是完全违反此前Ali与L公司签订的竞业协议。

 

但作为被告的Ali认为,这份竞业协议的有效时间太长,是不合理,更是不可执行的,这意味着Ali无法在一年之内找到新的同类型工作,这会让Ali失去生活来源。

 

法院如何评判,最后怎样裁决

 

英国高院认为,Ali的商业计划书中已经表明了Ali的动机:将原来在L公司的客户和价值25万英镑的业务“过渡”到W公司。

 

并且,Ali在L公司的的业务几乎完全是为NHS客户提供就业法律服务。这与Ali在商业计划书中推销自己的方式一致。

 

这个案件的审判长的杰森·比尔(Jason Beer)认为,Ali错误地将其工作描述为“自我创造”,将客户视为“个人的”,并认为自己有权“转移和过渡”客户。

 

最后,英国高院做出了有利于L公司的裁决,认定Ali在转换工作的过程中违反了与原雇主签订的竞业协议。

 

不过,英国高院允许Ali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任何一个地方加入任何一家法律公司,但前提是不与L公司的客户群体和客户覆盖范围发生重复。

 

这样一来,Ali就可以在不违反此前与L公司签下的竞业协议,保护了L公司的商业利益的同时,也可以继续从事自己的专业和发展新业务的空间。

 

 

丽莎建议:雇主如何起草竞业条款?

 

了解完这一案件,莎粉们对于“竞业条款”的法律概念或多或少有了一些认知和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雇主的合法权益,商业利益、商业机密、知识产权等关键信息得到保护。

 

但实际上,这限制了雇员的就业权,甚至是生存权。那么作为雇主,尤其一些岗位会涉及到公司核心信息或商业机密之时,在起草竞业条款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限定期限:

 

这是竞业条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也是很多人关心的一点。因为时间因素决定了一些专业技能雇员在多久后可以重返自己熟悉的岗位,如果时间太长,自然会影响到雇员寻求新工作的机会。这可能需要对雇员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过长的限定期限也会让雇员望而却步。

 

限定范围:

 

范围的定义相对来说比较宽泛,比如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群体,甚至可以针对到某一客户群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商议限定范围之时不能违反《劳工法》。限定范围和限定期限的两大因素,大概圈定了竞业协议的基本概况。合同中规定的范围过大,会影响到雇员的自身利益,限制他们的工作权力。范围过小,又不利于保护雇主的利益。

 

机密信息:

 

在涉及到公司机密、专利信息、客户数据、产品信息、服务信息等等,都需在就职期间和离职之后进行保密。尤其是在涉及到公司核心数据、知识产权的岗位,对机密信息需要格外重视。这也是需要注意对机密信息的定义,同样不应该过宽或过窄。

 

补偿与违约:

 

权力和义务往往是对等的。在竞业协议中,对于较长时间或范围较广的协议,雇员理应可以要求得到一些经济补偿。此外,也要明确双方违约的范围及责任。

 

如何解除协议:

 

这在条款中最后也需要表达明确,比如期满自动解除,亦或是经协商后提前解除等,可以在条款中事先声明。

 

这一案件也给雇主和雇员一个警示,在签署劳务合同之时,尤其是针对较为重要的岗位,需要明确竞业协议的细节,否则可能会给雇主带来损失;对于雇员来说,也需要对竞业协议的细节做出评判,否则离职和跳槽之时可能会出现诸多限制。

 

任何竞业协议都必须是适当和合理的。雇主自然是希望敬业协议越严格越好,时间越久地域越广泛越好,然而法庭在这方面的态度则是完全不同的。一旦法庭认定相关竞业协议是不合理,过于苛刻的话,法庭可以宣布该协议是无效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雇主来说就非常危险,这就等于是一切功夫都白费了。

 

总而言之,在签订这个合同的时候,雇主一定要非常明白,您的根本目标是保护公司的利益,而不是限制雇员重新找工作的权力。然后您就需要认真审核自己的协议条款是否足够保护公司的利益,是否过了头完全不必要。只要这样做的话,您的竞业协议才可能是合理的。

 

丽莎也经常到一些困惑的雇主和雇员的咨询,也建议您在签署劳务合同之前做好检查,可以咨询法律顾问,丽莎在英国商业法和劳工法方面也曾经帮助不少客户解决问题。

 

好的,关于英国劳工法“竞业协议”的问题,丽莎今天就说到这里。如果莎粉有关于劳务合同起草、劳务仲裁相关的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丽莎律师行的商业律师团队。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欢迎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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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英国法律规定,作为租赁房的房东或者管理代理人,必须有责任申请HMO执照。在没有获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房东或代理人依旧经营HMO租赁房产是一种犯罪行为,法院有权安排您向租户偿还多达12个月的租金。

 

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一些业主可能会认为,假如咱们聘请了管理公司或者代理人来打理房产,他们应该全权负责法律问题,包括办理相关执照。因此,有一些业主在面对诉讼的时候,会把责任推卸给自己的管理公司,让他们来承担相关惩罚。

 

然而,这样行得通吗?近期,英国高等法院审理的案子《Aytan and others v Moore and others》,法官不同意业主类似的观点。法官认为,作为职业房东,即便是聘请了管理公司的情况下,也必须要履行法律职责,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上责任。当然,法院是可以酌情考虑罚金数额的。

 

本期《丽莎说案》,我们来和大家聊一聊这一个案子。

 

 

→故事背景

 

1997年,A先生和几个合伙人在伦敦理查德街1号购买了一套建筑单元,并将上层建筑改造成9个住宅公寓,作为租赁生意使用。随后,A先生聘请了一家房产中介公司Net Lettings Ltd负责管理和出租这几套房产。

 

通过该中介公司的安排,2019年3月15日,租客M先生和其他两人租下其中一套公寓(7号公寓),并与房东签下有保证的短期租约合同。据了解,7号公寓是一套有三间卧室的公寓,M先生和舍友似乎住得很舒服,一年后,他向Net中介公司提出续租的邀请。

 

2020年3月,Net公司为房东安排了新租约,并与这几位老租客达成新协议,从2020年3月15日起,租期为12个月。

 

据法院提供的资料显示,租户M先生与房东签署的两份租赁协议都有规定,要求租户只能将公寓作为“单人居住”。当然,房东也清楚这三名租户不属于同一个家庭,而是分别来自不同家庭的三个年轻人,毕竟房东在签合同的时候有看过名单的。

 

可是,就在第二次续租后,问题出现了。

 

据了解,当房产第一次出租给M先生时,该房产是不需要申请HMO许可证的,因为它不符合两个或多个家庭中五个或更多租户的HMO的要求范围。可是,2018年10月31日,当地住房管理局作出了一个额外许可证(Additional Licence)。

 

根据该规定,每个行政区政府都有权利指定哪些区域内的哪些房产需要申请HMO额外许可证,即便他们不符合HMO的数量要求。

 

根据当地管理局的要求,从2019年4月1日起,当该法律正式生效时,A先生的这一套物业需要一个额外许可证。

 

然而,A先生似乎一直都没有为该套房产申请出租许可证。

 

 

→租客提出租金偿还令

 

租户发现了这个情况,于2021年3月租约到期前向英国一级法院申请了租金偿还令。

 

据了解,房东对该房产没有办理许可证这一点没有异议。不过,他们根据《2004年房东与租客法》的第72条提出了合理辩护。房东A先生争辩说,他们并不知道当地管理局对HMO的管理变化。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出租屋一直都是由Net公司负责组织和管理的,这是一个非常有信誉的机构,房东把所有管理权统统交给他们了。

 

据房东所知,该公寓的租户一直都是作为单一家庭租用的,为什么会需要申请HMO许可证呢?A先生认为,如果是管理局改变了政策,该房产需要办理HMO许可证了,该公司也应该作为“房东”角色对此负责,他们没有依法帮助申请执照,也没有立即通知或提醒房东去办理,这是他们的失职。

 

然而,一级法院驳回了A先生的论点。法院认为A先生作为专业的房东,应该知道自己的义务,A先生确实犯了无HMO许可证出租的罪行。一级法院的结论是,A先生需要偿还相关的12个月期间的全部租金。一级法院认为,房东的财务状况表明该物业的租金不是他们唯一或主要的收入,他们应该承担最高的惩罚。

 

房东提出上诉,并提出两个反驳理由:第一,房东的辩护理由是合理的,房东并不属于犯罪,他们并不知道需要办理,责任由管理公司负责;第二,一级法院命令偿还的金额数额是错误的,应该重新计算。

 

 

→法院怎么判?

 

高级法院批准了房东的上诉,并根据以上两个理由进行考虑。

 

根据第一个问题,上诉人A先生继续争辩说,他们有理由相信代理人会告知他们任何法律要求,这是因为他们的失误,导致房东没有赶上时间办理额外的许可证书。

 

高级法院认为,这个问题的关键点是——上诉人是否真的不知情?上诉人和该中介代理公司之间是否有合同,合同是否有条款规定,中介代理公司是否该为此负责?

 

然而,在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后,高级法院发现,该中介代理公司曾经提供租约给上诉人签字,上诉人是非常清楚房产里住着不同家庭的人的。

 

此外,在双方签署的管理合同以及中介代理对外的宣传资料,该公司从未承诺要帮助房东履行这些法律职责,或者说没有任何内容表明房东可以完全依赖该公司来保证任何法律需求。

 

同时,高级法院发现,房东以自己的名义以及通过有限公司在该建筑里拥有着多处房产,并且从这些公寓中获得利润,这就证明了他们是专业房东。

 

作为专业的房产投资者,他们应该知道自己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包括他们承担从租户那里收取租金的法律责任。

 

因此,高级法院裁定,一级法院的审理没有错误。作为专业房东,A先生犯了无证出租的罪行。他们没有理由为此进行辩护。

 

那么,第二个问题:一级法院是否正确计算应偿还的租金数额呢?

 

根据资料显示,“租金偿还令”有关的条款是在2004年首次颁布的。根据这些规定作出命令时,法院通常做法是:第一,命令房东偿还12个月期间的全额租金;第二,命令房东只偿还租金中的利润部分;第三,偿还的金额需要扣除根据租约条款有义务承担的维修和支出费用,或者说从偿还的金额中扣除为租户利益而消耗的费用,比如:水电。

 

为判定数额算法的合理性,根据《房东与租客法》相关规定,法院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房东和租户的行为(简单理解,房东或者租户的行为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害)

 

房东是否在任何时候被判定犯有所适用的罪行(也就是说,是否在不同的房产都犯有同样的罪行)

 

房东的财务状况

 

针对该案件,高级法院认为,尽管租户对公寓公共区域有抱怨,但这些抱怨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对命令的金额产生影响,公寓公共区域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经济损失。此外,房东在这一栋里总共有九个住宅单位;同时,他们也有一些商业地产,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一直维持房产好状况,并且遵纪守法,没有在所有房产里都犯有同样的罪行。

 

总而言之,本案没有具体的证据证实房东的行为对租户带来伤害,加起来并不能有理由发出最高金额的命令。

 

不过,房东在财务上确实是很好的,正如前文所说,他们在这一栋楼里总共有9个住宅单位,每个月都有着可观的租金收入。也就是说,房东在财务状况上是没有任何困难,以至于可以阻止他去申报许可证。显然,房东只对收取租金感兴趣,除此之外,他们对该房产法律是否一无所知。所以,法院对房东的行为持严肃的态度。

 

最终,高级法院取消了一级法院的命令,既要求上诉人偿还12个月的全部租金:31,200英镑。法院以自己的决定代替,上诉人应偿还该金额的85%,即26,520英镑,由房东们平分。

 

 

→ 丽莎看法?

 

《Aytanand others v Moore and others》案子再次给职业房东们提个醒,即便您聘请了一家中介公司来管理您的房产,您都必须要遵纪守法,履行好房东的法律职责。要不然,您就得接受惩罚。

 

如果您需要中介公司全权代理您,甚至申请房东许可证,那么,您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这一条款,要不然,您聘请的中介公司是没有义务催促您申办相关的法律规则的。

 

此外,该案件明确说明了公平原则。房东即便在HMO违规了,可能面临的最大责任并不限于整个租赁期间12个月租金。法院会从房东以及租客的行为等方面来作为判断,看看租户是否从中受到任何损失,以及房东是不是多次犯罪,从而扣除相关的赔偿金额。

 

如果您在相关问题上遇到麻烦了,请立即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房产部门律师以及诉讼团队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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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莎粉在英国拥有自己的事业,这就少不了会与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打交道。在每年四月新财年开始之前,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也会或多或少有一些政策变化和动作。

 

本月初,HMRC发布公告,一些需要在线上进行公司报税的类目和津贴将会受到影响,需要在2022年4月之前进行或等候线上系统更新后申报。

 

下面,丽莎将为大家了解这些具体的改变和影响:

 

 

→ 超级抵扣 和 50%的首年津贴

 

有些莎粉可能还不太了解什么是超级抵扣(Super-deduction)。

 

英国政府在2021年春季的预算案中宣布:为了刺激实体经济投资,引入了资本的临时免税额。在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可以为兴建的新工厂和购置的新机器申请这一津贴。

 

这一津贴在特定领域和范围内能够获得最高130%的首年税务津贴。虽然看起来130%的税务津贴非常耀眼,但是其使用的范围相对较小,而且对于抵扣的津贴也有着严格的要求。

 

获得130%的税务津贴的要求:

 

开支在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之间发生;

 

该款项是由公司在缴纳公司税的范围内支出的;

 

购置了未经使用的、非二手的设备和机器;

 

不属于《CAA 2001》第46(2)条的范围内;

 

不属于特别税费开支;

 

该支出并非全部或部分用于“围栏贸易”(ring fence trade)的设备或机器。

 

获得50%的税务津贴的要求:

 

属于特别税费开支;

 

开支在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之间发生;

 

该费用是由公司在缴纳公司税的范围内支出的

 

购置了未经使用的、非二手的设备和机器;

 

不属于《CAA 2001》第46(2)条的范围。

 

获得100%税务津贴的要求:

 

部分支出可以用于“围栏贸易”(ring fence trade);

 

开支在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之间发生;

 

该款项是由公司在缴纳公司税的范围内支出的;

 

不属于《CAA 2001》第46(2)条的范围内;

 

不属于特别税费开支。

 

从以上不同的分类标准来看,不同范围的超级抵扣取决于是否属于特别税费开支,及其款项用于购买的设备和机器的使用范畴。

 

讲到这里,莎粉可能会想问什么是“围栏贸易”(Ring fence trade)?

 

用通俗易懂一点的方式来说,就是“专款专用”。企业确保某一笔资金受到保护,保证这一资金不会挪作他用。

 

在这一公司税减免的要求中,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力图保证得到补贴的设备和机器的产出能够流入到社会整体的经济循环当中,而不是在企业内部进行流转。

 

那什么是“特别税费开支”(Special rate expenditure)?

 

这指的是针对设备和机器等长寿命资产的隔热、整体功能、环保指标的评判。我们比较熟悉的就是汽车的排放。比如,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110克的汽车就包含在这一“特别税费开支”当中。

 

哪些设备和机器属于《CAA 2001》第46(2)条的范围内?

 

零排放货物车辆的支出

 

气体加注站的工厂或机器的支出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备或机器的支出

 

指定援助地区的工厂和机器的支出

 

自由贸易港工厂和机器的支出

 

以租赁为目的购置的设备和机器

 

举个例子:

 

丽莎在2021年年末购置了一辆全新符合排放标准的公司用车,其排放不属于特别费率开支的范围,那么理论上可以获得与此辆汽车相关的100%的税务津贴。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政策是临时性、用于刺激经济短期公司税的抵扣和津贴,时至今日已接近一年,此政策还会继续持续一年。关于上述公司税的超级抵扣和50%的第一年津贴的申报,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给出了以下建议:

 

如果需要在2022年4月之前在线上申报公司税超级抵扣和50%第一年津贴,可以利用现有的减免框架进行申报(申报表CT600)。

 

如果不需要申报这些新的减免,请继续以正常的方式进行在线申报,直到HMRC的线上服务进行更新。

 

如果公司正在使用HMRC的自动申报服务,但是想要申报新的超级抵扣和津贴,需要等到HMRC的线上服务更新后,提交公司纳税申报。如果迫切需要在2022年4月之前进行申报,请直接联系HMRC。

 

 

→ 有关自由贸易港(Freeports)的税务津贴

 

脱欧之后,英国为了能够继续保持英国经济的活力,英格兰宣布了8个自由贸易港,分别在东米德兰兹空港、费利克斯托和哈里奇、亨伯地区、利物浦市区、普利茅斯和南德文郡、索伦特、提赛德和伦敦泰晤士河。这些贸易港以航空港、铁路或码头为中心,并可以向外延申45公里。

 

英国的自由港模式将涵盖一套全面的措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获得一系列的税收减免,海关将会得到简化,同时也鼓励创新,每个自由港将拿出2500万英镑为新企业创投,对国际贸易和投资也有支持。

 

在本次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发布的声明中,也涉及到有关英国自由贸易港的税收减免相关通知:

 

其一,自由港内的增强建筑结构和新增建筑的津贴:

 

如果自由港内的公司增强了建筑结构或新建建筑物,可以申报建筑津贴。

 

其二,自由港内的资本增加的津贴:

 

如果自由港内的公司增加资本,如兴建工厂或新增机器,可以以此来进行资本津贴的申报。

 

如果需要申报有关自由港相关的税务减免和补贴,HMRC也出了在线申报系统升级前后的相应申请方式:

 

如果需要在2022年4月之前在线上申报公司税超级抵扣和50%第一年津贴,可以利用现有的减免框架进行申报(申报表CT600)。

 

如果不需要申报这些新的减免,请继续以正常的方式进行在线申报,直到 HMRC的线上服务进行更新。

 

如果公司正在使用HMRC的自动申报服务,则不能使用此项服务对增强建筑结构和新建建筑物以及资本增加津贴的申请。

 

由于这两条津贴受制于地点的限制,因此受益的范围相对较小。

 

好的,关于英国税务和海关总署HMRC有关公司报税的最新政策变化,丽莎今天就说到这里。如果莎粉有关于公司报税,运营过程中的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丽莎律师行的商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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