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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见解

本周《买房实用手册》,我们继续来看看购买新房V二手房专题。

 

在英国购买公寓,不管是新公寓或者二手公寓,您都会涉及到租赁产权(Leasehold)。关于租赁产权和自由产权的定义,丽莎发过很多篇文章了,在这里就不多解释。今天,我们主要来讲讲购买租赁公寓时,买家重点要注意的事项。

 

公寓租赁所有权是一个长期的租约,买家在购买的时候需要签署一份租约,租约里规定了许多规则,包括当您购买、拥有或出售租赁物业时,您的权利和义务。和普通的短期租房不一样,租赁产权的租约条款相当复杂的,如果您不注意,很有可能就会陷入合同陷阱。

 

本期,我们想要为大家总结,您在购买前必须要重点检查租约条款和其他事项:

 

  • 租约期限
  • 租赁房屋占用空间
  • 是否对房产进行过任何改动?
  • 地租条款如何规定
  • 服务费是多少?
  • 租约是否要求两项基金?
  • 建筑物是否有任何重大工程计划?
  • 是否有任何”物业管理费”?
  • 租约是否对您如何居住和使用该房产有任何限制?

 

 

→ 租约期限(The Term of Lease)—对短租约保持警惕

 

公寓租赁所有权只是一个长期的租约,给予买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占有和使用公寓的权利,它的期限通常是99年或125年,有的甚至到999年之长。租期通常在开始时是固定的,因此,长度逐年减少。

 

通常来说,如果您购买的是新建公寓(New-Build),它的租约通常会比较长,在125年至999年以上。然而,如果您购买的是二手公寓,租约期限会稍微短一些。

 

所以,如果您购买的是一套租赁产权公寓,在签约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该公寓的租约还剩下多少年,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短的租约会直接影响房产的价值。不仅如此,买家也难以获得抵押贷款。这就是为什么一些租期短的房产写着:只接受现金买。最主要的是,如果您想要延长租期的的话,需要交的费用也不少。

 

如果您正在考虑购买的房产租期少于99年了,您就应该考虑将它延长了。如果租约剩余时间不足80年,延长租约尤其重要,因为时间越短,延长租约的成本就更高。当租期低于80年的时候,延长租期的成本还得加上一笔”额外价值”(Marriage value)。额外价值是指租约延长完成后房产价值的增加,反映更长租约的额外市场价值。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租赁持有人不能随意延长租约的,您必须要拥有该房产租约至少两年以上才可行使这一权利。同时,您还需要采取正式的程序来申请。比如说,向您的永久产权业主送达一份具体的通知。

 

当然,还有一个可能,如果您购买了一处房产,而租约需要延长,卖方(如果他们拥有租约至少2年)有可能为您启动正式的租约延长程序,然后您在购买这套租赁房产后接手后继续进行。这意味着您将不必等待2年时间来延长租约。

 

关于如何延长租约,我们会在另外一篇文章中仔细为您讲讲。

 

 

→ 什么是”Demised Premises“?

 

租赁产权的合同还有一个重要的条款:“Demised Premises”,中文可以解释为:“出租的房产空间”。它指的是自由产权人允许租赁人或租户占用的空间,包括内部结构、外部结构等等。如果您打算购买一个租赁产权公寓,在签署租赁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这一条款,因为它不仅写明“占用的空间“,通常还针对这些空间规定房东和租户之间的责任。

 

此外,如果您想对这些部分进行改造或改进,也需要仔细检查租约的内容,看看是否被允许。例如,如果您想在房产上增加一个扩展部分,而这涉及到切开属于房东的外墙,房东可能会拒绝改建,或者要求您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允许您改建的条件。

 

总的来说,可占用的租赁空间可包括的内容:

 

上层建筑。

 

地基。

 

屋顶。

 

公共服务和设备。

 

房舍服务。

 

内部承重墙。

 

内部隔断。

 

边界墙。

 

固定装置和配件。

 

管道和排水沟。

 

石膏,石膏板和表面处理。

 

门和窗。

 

天花板。

 

地板托梁。

 

地板或砂浆。

 

地板饰面。

 

阁楼空间和地下室。

 

外部装饰。

 

公共区域。

 

景观和停车场。

 

 

→ 该物业是否有任何改动?

 

正如上一条所说,“租用的空间”可能会表明相关的改建限制。因此,如果您打算购买一套租赁公寓,还需要仔细看看以前的业主是否对房产进行过任何改建工程。如果以前的业主在没有获得同意的情况下对房产进行了改建,您在接过这一套房产的时候,可能会被迫支付罚款。

 

一般来说,您可以通过查看原始租约的平面图,并将其与目前的公寓布局进行比较,以查看它是否经过改动。

 

同时,如果您对该房产提出的报价被接受了,卖方的律师应向您发送一份合同包,其中包括由卖方填写的”房产信息表”和由房东或其管理代理填写的”租赁房产查询表”。

 

这两份表格应该披露该房产的任何建筑工程,而房东或管理代理人应披露是否已同意对该房产进行改建或加建。您还应检查任何改建是否获得建筑条例的批准。如果没有获得批准,您的律师应要求卖方提供”赔偿保险”。如果地方当局采取执法行动,赔偿保险将保护您(和随后的业主)免遭法律诉讼。

 

 

→ 地租(Ground Rent)条款如何?

 

在您承诺购买租赁公寓之前,您应该检查地租是多少,您占用了地主的土地,这是每年需要支付给他们的租金费。如果你需要支付地租,您的租约上会写明地租以及应支付地租的到期日。

 

最近,英国已出台了《租赁改革(地租)法案》,旨在限制新设立的房屋和公寓长期租约的地租,使其年租金为象征性的收费标准(经济价值通常为O)。因此,如果您购买的是新的租约,您很有可能不需要交任何地租,或者只是象征性的交一笔小的费用。

 

然而,对于一些老的租赁房产,这样的规定并不适用。因此,如果您购买的是二手租赁公寓,请一定要仔细查看相关的合同。看看您的地租收费标准以及每年的上涨幅度。

 

→ 服务费(Service charge)是多少?

 

在租赁物业中,您的房东(永久产权人)会负责维护大楼的公共区域,自然而然,租赁持有人就需要支付一笔服务费用,作为管理和维修大楼的贡献。

 

您在服务费方面的义务和房东在管理和维修大楼方面的义务应该在租约中列明出来的。收费通常包括:一般维护和修理、房屋保险等服务的费用。此外,有一些公寓比较高端,还包括中央供暖、电梯、搬运工以及照明和清洁共享区域以及前台管理费用等等。

 

我们将会单独写一篇告诉大家服务费容易出现的潜在问题。

 

→ 是否有”Sinking Funds “或”Reserve Funds”?

 

作为服务费的一部分,有些租约可能会要求租赁持有人支付这两笔基金,中文解释为:偿债基金与储备基金。这些基金的目的是积累一笔资金,以支付不定期和昂贵的工作费用,如装饰物业的外部,进行结构性维修或更换电梯。

 

此外,维持储备基金通常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确保所有租户对重大工程的费用做出贡献,而不仅仅是那些在工程进行时住在大楼里的人。第二是为了平衡每年的费用,避免一次性的大额账单,并帮助租赁者为这些费用做预算。

 

有些租约有会规定每年必须向储备基金缴纳多少钱,通常由房东决定缴纳的数额。请在签署合约时仔细看看您的收费规则。

 

 

→ 大楼是否有任何重大工程计划?

 

如果您打算购买一个租赁单位,您还需要了解整个建筑是否有任何重大工程的计划,以及工程的具体内容。您还应该问,这些工程是否已经有了资金(如通过储备基金),或者您是否将在未来为这笔费用承担工程费用。

 

检查这个细节很重要,因为重大工程的服务费金额可能很大。您的律师应该向永久产权人或管理代理人核实他们是否已经设立了一个基金来支付未来的主要工程。

 

→ 有任何”管理费”(Administration Charges)?

 

管理费是指房东要求租赁人支付的任何费用,用于批准租赁合同,提供信息或文件,处理租赁人未支付地租或服务费的情况,或与违反租赁合同有关的情况。如果您在购买一套租赁公寓,您需要检查是否有管理费,它们包括什么,以及金额是多少。

 

→ 对您的居住和使用房产有任何限制?

 

这一点很重要,您必须要提前要求您的房产经纪人或者律师彻底检查租赁合同,并指出任何限制的存在。一旦您成为租赁持有人,您和房东都会受到这些限制的约束。比如说,禁止饲养宠物或者把房产用于商业目的,禁止您在几年内转售等等情况。

 

总的来说,在您购买租赁公寓之前,您应该考虑当您出售时,任何限制是否会对未来的买家带来影响。比如说,禁止扩建或改建的条款可能会使未来的买家望而却步。

 

今天的实用贴就到这里。我们下一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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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需要声明的是,标题中的白话公司,不是指讲白话的公司,而是丽莎将要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把英国公司的规定以及公司法,以尽可能简易的方式给莎粉们说一说,希望多少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说到公司,很多人都会说,那是自己的资产,是由自己成立的,由自己拥有。

 

如果丽莎一定说,公司就是一个人的话,很多人一定会笑。很多莎粉会说,公司是一个人,那它会呼吸,会吃饭,会走路吗?

 

这种辩驳自然都是没有错的,不过这只是从生理学的角度来看问题。丽莎在这里所指的,则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从法律上来看,每个公司就是一个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单独行事,和个体的你我没有差别。

 

英国一部厚厚的公司法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围绕公司是一个人这一基本原则来制定和执行的。

 

可以说,任何有关公司的事情,只要您从这个角度来看待和理解的话,一切都会变得简单和明了。同样的道理,任何人在和公司打交道的时候,只有您把它实实在在地当作了一个人的话,您才会做出正确的决定,不至于吃亏。

 

公司是一个人,这就是公司法的精髓。在英国公司法的历史上,最先掌握这一精髓的是一个叫所罗门的人。英国最高法院正是在由他所发起的一场官司中,于1897年正式确立了这一最基本原则。

 

 

这个著名的案件就叫做所罗门v所罗门(Salomon v A Salomon and Co Ltd [1897] AC22)。原告就是本文的主人公,被告则是由他所成立的一个公司,也就是说他把自己的公司给告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所罗门老头是个皮鞋匠,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只不过是自己单干。后来为了扩大再经营,他就成立了一个公司,叫做所罗门公司。这个公司一共发售了20,007份股票,每股1镑。所罗门自己认购了20,001股。剩余的6股则发给了自己的老婆和5个孩子每人一股。公司有两个董事,也是所罗门的两个儿子分别担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就是一个家庭公司。

 

公司成立之后,所罗门就把自己原先的生意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了公司。那么,到底卖了多少钱呢?就是公司的那20,001股股票,外加10,000镑的公司债券。这个债券每年有固定的利息,同时用公司的浮动资产做抵押。从债务的级别来说,属于优先债务。这样,就等于是公司以30,001镑的价格收购了所罗门自己原先的生意。

 

那么这个30,001镑是个什么概念呢?丽莎粗略地在网上查了一下,1897年的一镑相当于现在的137镑。这也就是说,所罗门以4,110,137镑的价格把自己的生意卖给了公司。

 

同时,在拿到公司的债券之后,所罗门立刻把其中的一半出售给了另外一个人,套现了5,000镑。这一切看来都很顺利,可谁知公司成立不久,皮鞋生意就开始下滑,最终导致公司入不敷出。债券的利息无法发放。公司债券的另外一位持有人就把所罗门公司告到了法庭。公司随即进入破产程序。

 

很多莎粉对于破产员的工作并不陌生,这基本就是三部曲:第一步,出售公司的资产;第二步,把自己的口袋装满;第三部,如果公司还侥幸剩有资产的话(在多数情况之下,这第三部基本是名存实亡的),再分给债权人:先是优先债务,再就是一般债务。

 

 

就所罗门公司来看,情况还不算十分坏。公司所有的资产出售之后,除去破产员的工资和其他花销,还剩下6,000多镑现金。

 

公司的优先债权人一共有两个,就是所罗门和另外一位债券持有人。按照和所罗门的合同规定,这位债权人优先分到了5,000镑,把自己的投资全部收回了。

 

那剩余的1,000多镑该怎么分呢?所罗门说,这全部是我的,因为我也是公司的优先债权人。

 

其他债权人自然是炸锅了,不干。在他们看来,你所罗门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自己成立了一个公司,股票是自己人的,董事也是自己人;先是让公司收购自己的生意,最后把公司折腾倒闭了,还要把剩余的一点点资产也要拿走。真是天理不容。

 

所罗门也不服气。公司是公司,我是我。公司可以欠你们的债务,为什么就不可以欠我的?

 

结果,所罗门就把自己的公司告到了法庭,先是高等法庭,失败了;再到上诉法庭,还是失败了。最后到了英国的最高级法庭–国会的上议院,案件才终于有了转机。

 

最高法的所有法官一边倒地和所罗门站在了一起。他们一致判定,所罗门可以和其他人一样是公司的债主,有权利要求公司偿还自己的债务,哪怕这是他自己的公司,因为公司是独立的。它的债务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每个公司就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也正是从这个案件开始,才正式成为了公司法的一条红线:守得住它的人往往会成为胜利者;而逾越者则常常输得惨不忍睹。

 

所罗门也正是因为站对了立场,不单得到了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而且还顺便成为了一位名人,是每一位学习英国公司法的人都必须拜见的第一人。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不论您的问题是什么,也不论是针对今天的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都欢迎您直接留言咨询丽莎律师行。

 

除了法律方面,如果您有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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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没有感情了,分道扬镳显然是最好的决定。然而,办理离婚的过程很艰难,特别是婚姻关系中涉及孩子的,父母的分离也许会带给子女带来一系列的创伤。

 

为解决这一难题,英国逐渐流行一种离异方式——“Birdnesting”,中文把它解释为鸟巢式监护,指的是父母不会出售原家庭住宅,继续保持共同所有权,把那里当作是子女的基地,然后,他们轮流在这个“巢”里照顾孩子。

 

相比直接出售家庭住房来分配财产,这样的方法似乎对孩子来说更稳定一些。然而,丽莎认为,它也存在一些潜在风险,一旦处理不好,它还会带来更多的冲突。

 

 

什么是鸟巢式监护?

 

据《经济学人》报道,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鸟巢式监护”(Birdnesting)已经在瑞典流行起来了。随后,它普及到美国以及欧洲各国。当它刚刚兴起时,不少心理学家认为它是离异家庭的最佳方式,对孩子精神上有帮助。

 

它的安排模式如下,夫妻离婚达成协议保留家庭住宅,随后,他们在外面共同租一套临时公寓(如自己有房,就住在自己的住所)。当父母A和孩子在一起的时候,A就搬进婚姻住所,而B则住到租来的地方或者其他住所,直到B和孩子们的亲子时间到。同样,当B和孩子的时间到了,B就搬进婚房里,A就回到租来的住所或其他住所。

 

接下来,这样的离婚安排被众多知名人士采用,也因此,它变得越来越知名。

 

著名影星,电影《广告狂人》的女主角Anne Dudek就是采用鸟巢式监护的代表人物。2016年,Anne与结婚近8年的艺术家丈夫Matthew Heller离婚。当时,Anne提交的离婚文件被公布,文件显示,这对夫妇希望分享孩子们的法律和身体监护权。

 

根据文件显示,身体监护权就是“鸟巢式监护”安排,她和前夫会保留婚姻住房,双方轮流住进房子里照顾孩子。他们的安排是,每隔3天轮流一次。

 

接下来,越来越多的公众人物选择了这样的做法。比如,游泳运动员Michael Klim和妻子Lindy分开后,他们将保留巴厘岛的家庭住宅,孩子将继续留在巴厘岛,各自轮流与他们一起生活。

 

据《BBC》报道,近两年,许多普通民众也都接受这一概念,越来越多的英国中产家庭都在效仿,超过11%的英国分居和离婚的成年人没有遵循传统的儿童监护安排,64%的人已经同意通过“鸟巢式监护”来作为离婚后的安排。

 

 

鸟巢式监护的利与弊

 

那么,离婚夫妻究竟是否适合这样的安排呢?我们先来给大家仔细分析它的利弊。

 

对于这样的离婚安排,它确实有着一定的好处:

 

孩子可以有稳定的家庭环境

 

父母离异后,孩子会有一段时间慌张和不安时期,不知道接下来自己要去哪里。在这样的情况下,鸟巢式监护会有帮助,它在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孩子们的干扰,让他们知道每晚依旧可以睡在熟悉的家中,有安全感。

 

孩子不需来回奔波

 

父母离婚后,孩子通常会有两个家,每周必须两边跑。鸟巢式安排可以让他们避免奔波,不需要老是收拾行李,它对一些家住得很远的父母更有利。

 

维系儿时友情

 

鸟巢监护确保孩子可以留在他们的学校附近并保持相同的友谊,这增加了孩子们的安全感和处理父母分离的能力。

 

经济解决方案

 

对于手里没有多余房产以及经济不太宽裕的夫妻来说,双方在离婚后还可以保留婚后住房,并简单在外租一个小单间公寓,可以减少婚后的住房开销。

 

通常来说,离婚后最大的支出就是寻找新的住址,不管买还是租,都需要花掉比较大的资金。这样的方式可以节省不少。同时,有些夫妻还可以减少法庭费用或推迟缴纳房屋销售税

 

瞄准合适的出售时期

 

这样的安排给离婚夫妇更多的时间来决定他们究竟是要保留家庭住宅还是直接出售房子。一直以来,住房市场都处于不太理性的状态,购买、出售不一定能够在理想的时间内完成。比如说,在离婚的时候,住房市场处于不太好时期,立刻出售可能不符合双方预期的经济收益。或者说,买新房需要一段时间的等待,居住在哪里可能会成为一个问题。

 

 

然而,我们认为,它的潜在问题也不能忽视:

 

财务界限模糊不清

 

大多数分居/离婚的夫妇在经济上受益于彻底的分离,这种方法要求父母继续保持经济关系,继续为家庭住宅及其费用做出贡献

 

潜在的冲突

 

尽管两人不再是夫妻,鸟巢式安排却要求双方能持续以一个团队来合作。然而,离婚夫妇很难在情绪上保持冷静,很多离婚夫妇做不到“和平分手”。这样的安排方式会引起更多的冲突。

 

比如,谁来负责投资资金维护房子?谁来做哪一部分的家务?谁来商定购买什么家具?如何划分存储空间?针对那些房间数量有限的家庭来说,更是困惑,如果两个孩子各占房间,大人仅剩下一间房间可选择了。那么,哪怕不会同睡一张床,您还愿意和前任分享私人储藏空间吗?当父母A陪伴孩子的时候,她是否要每一次都要更换B睡过的床垫?

 

孩子的困惑

 

这样的安排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孩子,然而,父母们是否有真正的想过,孩子是否真的愿意?由于没有明确的分离,父母之间也不是完全独立的,这可能导致孩子们对父母的团聚始终抱有梦想,使孩子们在未来变得更加难以接受父母的分离。

 

根据这个话题,BBC还采访了一名女士Eline,她就是在这样环境中长大的,她说,她发现这样的经历很困惑:“我不知道这是爸爸的房子还是妈妈的房子,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重新在一起?情绪起起伏伏的。”

 

当父母开始一段新的关系时会发生什么?

 

这是一个最主要的问题,离婚后,双方都已经准备好迎接新的恋情了。鸟巢监护可能对未来的恋爱关系带来影响。当您住在与孩子的鸟巢时,是否允许重要的人也进入家庭住宅?他们可以和孩子们在一起,但不能过夜吗?在其他共享空间里怎么办?最重要的是,您的新伴侣会不会那么宽心接受?

 

 

鸟巢养育方式是否适合你?

 

丽莎律师行家庭律师团队称,可以肯定的是,至少从目前来看,这样的安排不会是法院的强制命令。这样的安排通常是自愿形式,是父母想出来的一种概念,或者在调解人的帮助下签署的一份“合约”。

 

然而,我们认为,夫妻在离婚时应该彻底了断婚内共同财产分割事宜,这样才能避免未来持续性的潜在纠纷。如果情不得已,鸟巢监护可能更适合一个短暂的安排,并不适合长期,也不一定适合每一位离婚夫妻。从短期来说,这样的安排可以让子女或者离婚父母带来一个过渡期,让他们慢慢适应。显而易见的是,从长期来看,需要双方大量牺牲和妥协。

 

我们建议,当事人在采取这样的安排之前,需要认真思考两个问题:第一,它是否真的有利于我们的孩子?第二,它是否真的适合父母的关系?

 

如果当事人可以做到带着尊重、冷静以及友善离婚,并且认为该模式对于家庭来说利大于弊。那么,您可以考虑采取这样的合作模式的。然而,父母需要在一开始制定好规则以及签署一份协议,在过程中必须要遵守协议的每一个细节。比如说,你们需要规定谁支付什么,谁负责家务,以及在养育孩子方面有什么规则。

 

丽莎认为,只有当父母能够真正地共同养育孩子时,鸟巢式的做法才能真正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要做到这一点,父母需要相互尊重,并愿意进行沟通。同时,我们建议,您在采取这样的安排前能够尽快找一名专业顾问(律师或任何调解人)来谈谈影响,避免未来的纠纷。

 

最后,丽莎想问问莎粉,你们能接受这样的安排吗?你们认为怎样是最好的安排?

 

无论您目前正在谈判或撰写这种安排合约时需要帮助,还是您已经尝试过鸟巢安排,认为它并不适合您的家庭,又或者您想为孩子建立其他监护和探视方式的,都可以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经验丰富的律师会给予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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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诉讼案通常比较有争议,站在不同角度看问题,很难分清谁错谁对。哪怕法院给予比较公平的结果,离婚夫妻或者情侣不一定能心服口服。一旦牵扯到资金赔偿的问题,给予方通常会比接受方更难接受判决。

 

然而,即便您不服,您必须要遵守法院的命令,“耍无赖”或者“不听不执行”,这样的行为都会被视为“藐视法庭”。您可别小看藐视法庭的后果。

 

最近,一条新闻相当火爆,一名百万富翁Anthony Bailey 被法院命令向其前妻——奥地利公主支付近210万英镑后,他竟然没有遵守命令,甚至还逃跑到其他国家躲避债务?

 

2月8日,英国高级法院宣判,Anthony Bailey因藐视法庭被判处12个月监禁。他能推翻这样的指控吗?我们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富豪与公主的盛大婚礼

 

Anthony Bailey是英国公共关系顾问,也是一名成功的商人,他成功为前首相布莱尔筹集数百万美元,还为大卫-米利班德的工党领袖竞选捐赠5万英镑,因此受世人关注。据说,他的朋友圈全都是贵族朋友,从查尔斯王子到教皇约翰-保罗二世。

 

更让人羡慕的是,他竟然娶到了一名贵族——奥地利王室的一位重要成员,公主Marie-Theresevon Hohenberg。

 

20世纪90年代初,Bailey和Marie在一个社交舞会上相识。2006年,他们在罗马朋友举办的一场婚礼上再次相遇,俩人迅速进入恋爱关系,很快就结婚。

 

据说,鉴于新娘的贵族背景以及新郎的雄厚财力,2007年,双方选择在萨尔茨堡(Salzbury)的圣彼得修道院举办婚礼。婚礼仪式相当盛大,双方邀请的宾客不少于600人。

 

随后,他们又在萨尔茨堡节日大厅举行了招待会。婚礼总共持续了四天,花费100万英镑,相当奢华!当得知俩人订婚时,英国时任首相还用10号纸头的信纸寄来贺信。

 

后来,他们的婚姻生活还算幸福,育有一个儿子。在公众面前,他们呈现几乎美满幸福的生活,直到有人拍到一名陌生男子从他们位于伦敦西部的豪宅婚房外出现的时候,媒体才挖出了他们的秘密。

 

原来,他们早在2016年就分居了,然而,俩人在办理离婚程序的时候对财产的分配有着相当大的争议。

 

 

法院命令男方支付200万英镑

 

自2016年分居以来,双方一直陷于几乎无休止的法律诉讼中,直到2020年,伦敦高等法院审理了为期14天的财务补救程序。

 

在听证会上,法官听取了各方的证词和立场。

 

这位富翁虽然有钱,却完全敌不过妻子皇室背景。大众有理由相信,夫妻共同拥有的财富在某种程度上都来自于这位妻子。当事人Marie当然也坚信,在法庭上,她对离婚财产有争议,并向法官提出请求,想要拿到更多财产。

 

然而,Bailey则认为,他没有义务给予任何资金赔偿。

 

他透露:“尽管她的家庭比我富有,并支付了婚礼的费用,但我在婚姻中提供了每一分钱。她没有买一栋房子,一辆车,甚至一把雨伞,我也没有指望她买。当她搬来和我一起住时,她连一个枕头都没带。”

 

据Bailey描述,他是最悲惨的人,也是被通知“离婚”的人。前妻在毫无任何警告的情况下向他提出离婚,并拿走了属于他的所有东西。他从伦敦的豪宅主人的身份变成了流浪汉,他只能睡在办公室地板上的床垫上。

 

“我才是这一场婚姻的失败者和弱势者。我失去了妻子、家、生意、健康。甚至所有的财产,就连家里的地毯,画作、书籍甚至椅子都被拿走了。他们只让我保留了一个冰箱,还有身上穿的衣服,其他几乎没有。我不应该还要给她更多的钱。”

 

然而,当年审理法院似乎却站在了这位公主前妻的立场,声称她才是身无分文的人,因为有许多证据证实这位富豪依旧开豪车旅游以及收藏资金的事实。

 

法院认为Bailey的陈述有问题,还批评他:不真实披露财产、诈骗穷苦、所有证据缺乏可信度和态度不诚实。此外,在多年的审理中,他多次采取措施来拖延以及误导法院,这样的行为完全破坏了诉讼程序,比如:他伪造银行表,这一切都是不可接受的。

 

2021年4月,法院下达了最新的判决书,命令Baily先生出售他们在伦敦的婚姻住宅以及葡萄牙的相关财产,并从中拿出资产向前妻支付210万英镑(包括法律费用)。

 

 

藐视法院的命令?

 

然而,更可气的是,Bailey先生根本没有遵守法院的命令,他没有采取措施来销售夫妻在葡萄牙价值330万英镑(400万欧元)的财产来释放资金,并还欠着100万英镑仍未支付给Marie。因此,Marie和孩子现在只能住在出租房里。

 

2021年,Marie再次来到法院,她指控这位前夫,并称他藐视法庭命令,必须坐牢!

 

Marie称,她与前夫的诉讼已超过5年,因为Bailey选择躲避的方式,她别无选择,只能要求法院再次进行干预,迫使他遵守法院的命令。

 

“我们的诉讼案拖延了这么久,都是因为他多次违抗法庭命令,包括声称自己失业并依赖每天14英镑的通用信贷付款。这些都是假的。现在,他更是不遵守法院的命令,应该受到更大的指责。”

 

然而,就在Bailey收到因涉嫌违反财务补救令而提出的拘押申请的第二天,他就用了自己在葡萄牙的居留证,通过爱尔兰离开英国前往葡萄牙。

 

法官说:“他继续把自己说成是这一事件中的受害者。与他的妻子相比,他似乎继续享受着非常舒适的生活方式。他的行为显然是故意阻挠和对法庭的蔑视。这是一个可耻的场面,应该受到极大的指责。”

 

上周二,伦敦高等法院给出了新的命令,一旦这名百万富翁回到英格兰或威尔士,就面临逮捕和判处12月监禁——可惜的是,法院没有办法要求引渡,因为这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内,而且Bailey并没有犯下刑事罪行。

 

“当然,Bailey也可以申请消除他的藐视法庭行为,比如,他可以遵守法律命令,支付前妻100万英镑的费用。”

 

 

在英国,如果我不遵守家庭法院的命令会发生什么?

 

丽莎律师行专攻家庭法的律师张昕蕾律师认为,该案件可以给各位当事人很好的警示,在处理家庭纠纷中,必须要遵守家庭法院的命令。英国法律规定,不遵守法院命令就是“藐视法庭”,它最终面临巨额处罚或监禁,正如本文章所说。

 

通过以往家庭纠纷案,张律师发现,离婚夫妇可能会存在“藐视法庭”的问题大多数集中在两种情况中:

 

孩子安排问题:比如,法院给予命令,要求父母一方,例如母亲,让双方的孩子与父亲接触,但她没有遵守该命令,没有为接触或探视提供便利。

 

钱财分配问题:法院命令要求前配偶之一(”H”)向另一前配偶(”W”)支付每月X英镑的配偶抚养费,而H停止支付或者不支付。或者正如本案,没有按照命令来分配财产

 

当事人可能认为,法院通常不会“监督”此类命令,假如不遵守法院的命令,法院似乎也不会知道的。所以,他们可能会选择逃避命令,或者以各种借口来欺骗对方。然而,丽莎强烈建议,您可不要轻视法院的任何一个决定。一旦判决的接受方向法院提出问题,后果相当严重。

 

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满意法院的判决,无法遵守法院的命令,该怎么办呢?张律师建议,您可以通过申请更改法院命令来实现的,比如说,在情况A的环境下,您可以紧急申请更改儿童安排令或者接触令。在情况B的环境下,您可能需要更改关于配偶赡养费的财务命令。然而,请记住,在法院做出新的判决前的任何时候,您都必须要按照原命令来执行。

 

张律师说:“当事人必须有事实的依据才行。比如说,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证实判决有错误,或者程序上有瑕疵,这样的情况,我们才建议去上诉。要不然,上级法院法院不一定会批准您的上诉请求。所以,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有任何诉求前,请一定要找一名家庭法律师寻求建议,看看您是通过上诉还是其他途径来争取。”

 

同样,如果您属于接受方,发现另一方并没有按照法院的要求执行,请立刻告知法院,要求法院命令对方强制执行或相应处罚。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也请立刻联系家庭法律师来听取专业的建议。

 

如果您对以上问题有任何疑问,可进一步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的律师团队有着非常丰富的家庭诉讼案经验,会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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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买卖物业时,不管是商业还是住宅房,都可能是连着租约一起的。也就是说,该物业可能是正在出租的。

 

那么前业主和租客之间的一些承诺,新业主接手后,是否必需要继续履行?

 

对于租客而言,假如新业主拒绝履行,在法律上,当事人有什么可以做的?

 

现在,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英国房产 – 新业主旧租客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新业主来了,旧业主说过的话还算数吗?》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新业主旧租客”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法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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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周稍早丽莎曾经写过有关配偶/家长签证和特许身份方面的文章。

 

简单的说,这几类路径的共同点,就是“它们”都属于Appendix FM(家庭团聚类申请)。

 

而提到这类申请,今天我们想要来延伸聊聊不少人也都提问过的有关DNA鉴定的话题。

 

 

  1. 有关DNA证据的现况?

 

根据目前的英国移民政策,申请人提供“DNA证据”已经不再是一项强制性的要求。

 

换句话说,对于申请人而言,是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要提供DNA鉴定,做为自己申请证明文件的其中一种;如果申请人不愿意的话,移民局是不能够强制性要求申请人一定得提供,并且也不能单纯因为申请人没有提供DNA鉴定,就以此来拒绝该申请。

 

其实,回顾过去,移民局是有强迫申请人提供DNA证据的现象发生的。

 

比如说,在家庭团聚类申请上,如果移民局怀疑申请人没有提供足够证据来证明申请人和赞助人的家庭关系,或者说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据,移民局怀疑申请人和赞助人之间的关系的话,签证官是会要求申请人进行DNA血缘鉴定的。

 

或者说,如果申请人在递交申请的时候,没有附上DNA鉴定做为支持证据的一种,那么就很有可能导致该申请遭到拒绝。

 

然而,移民局这么做却是不合法的。

 

早在2014年,当时担任内政大臣的梅姨(虽然很意外竟然是她)就曾经发布过相关指导文件,表示“DNA鉴定”并不是一种“强制性”要求提供的证据。

 

然而,到了2018年6月,移民局却被踢爆强迫众多在过去为英国军队服务的阿富汗移民以及尼泊尔廓尔喀士兵,当他们想要申请自己的家人来英团聚的时候,被要求“必须”提供DNA鉴定做为申请文件之一,否则的话申请基本就会被拒绝。

 

实际上,他们当中也确实有许多人的申请,就单纯因为没有提供DNA鉴定,而遭到拒绝。

 

这一事件的揭发使得保守党政府和内政部受到极大的批评,认为这是继疾风事件之后的又一次丑闻;这使得当时任职英国内政大臣的贾维德,赶紧下令进行调查,并且发布一连串的声明和指导文件,目的就是要尽快进行消毒。

 

也就是在那之后,内政部快速更新了DNA政策的相关指导文件——明确指出英国移民局“绝对不能”强制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DNA鉴定做为申请证据。

 

这样的政策自然也就(必要地)一直沿用至今。

 

  1. 即便不再强制,提供DNA证据依然有利于申请?

 

翻开目前针对“DNA证据”的政策指导文件,可以清楚看见其内容已经明确指出,移民局在审理的时候,不能单纯因为申请人没有提供DNA鉴定,就以此来拒绝该申请。

 

同样的,移民局也不能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DNA鉴定。如果申请人并不愿意“自愿”提供DNA鉴定做为申请材料之一,也不会单纯因为这个原因,就导致申请被拒。(这一点是和过去比较大的差别,因为以前若是当事人拒绝提供的话,一般将会导致申请遭到拒绝。)

 

然而,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当事人在递交申请的时候,就可以因此不准备充足的证据(比如说用以证明自己与赞助人之间的关系)。

 

当签证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认为申请人所递交的支持材料,并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那么签证官还是有权利来要求申请人,再递上其他的相关证据来证明其关系的。

 

只不过,签证官在要求的时候,自然是不能直接要求,申请人得提供DNA证据了。

 

但当然,如果申请人觉得直接提供DNA鉴定证据,将更有助于签证官更快做出决定的话,也是可以选择“自愿”提供的。

 

进一步说,如果签证官认为申请人原先提供的支持证据不足,是需要告知申请人,给申请人机会再补上其他相关证据的。

 

但这个时候,要是申请人没有在期限内递上更多的证据,那么按照移民局政策,签证官就需要依据现有的证据来做出决定。

 

如此一来,如果签证官发现,申请人原先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其关系,然后又不愿意再提供其他更多支持证据的话,签证官还是可以拒绝该申请的。

 

 

→ 所以说,递交DNA鉴定并不全然是坏处

 

前面说了那么多,我们基本可以总结出,即便目前的英国移民政策,不再(能够)强制要求申请人提供DNA鉴定;但有些时候,如果申请人能够“自愿提供”,反而可以是有助于移民申请的。

 

比如说,在申请“探亲签证”时,经常会有的一种情况是:在英国的亲人,他或她在英国所使用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和生日),不同于他/她在国内的个人信息。

 

这个时候,如果能够提供DNA鉴定报告,自然更容易证明——当事人和自己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等的血缘关系是真实存在的。(也就是说,当事人需要在中英两国之间进行细胞采样,然后将资料提交大使馆,用于证明和国内亲人间的血缘关系的真实性。)

 

另外,针对一些已经拿到英国籍的父母,自己在英国护照上的姓名,和孩子出生纸上的名字不一样的话,出示DNA鉴定也有助于证明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真实关系的。这对于想要帮孩子申请英籍身份,自然也可以是一种助益的。

 

最后,丽莎也想提醒:做DNA鉴定,是不可以使用匿名;同时,DNA鉴定是没有期限的。

 

也就是说,因为DNA鉴定是需要公开身份的。一般在英国年满16岁的当事人,如果要做DNA鉴定的话,是必须提供带有个人照片的身份证明文件,这表示,DNA鉴定是不会允许当事人使用匿名来做的。

 

同时,DNA鉴定基本并不是一个会随著时间和岁月浮动的数值。比如说父亲和儿子在10年前所做的检测,和10年后做的检测,一般是不会因为时间和年纪出现差异,有血缘关系就是会有血缘关系。

 

因此,DNA鉴定一般是没有期限的,莎粉们不必担心每次申请都得去重新做一次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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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英国的你,有否试过突然收到一件不属于自己的包裹?

 

有没有朋友曾经问你借用地址帮忙收包裹?

 

如果有一天,你突然收到一大堆冒牌包,甚至是毒品,你应该怎样做?

 

借地址给朋友又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

 

现在,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英国诉讼 – 借用地址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从天而降一堆假LV包?借地址给朋友要小心!》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借用地址”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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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英国内政部今天(2月17号)正式宣布,即日起即刻关闭Tier 1投资移民(Investor)签证。这项重大宣布已经自今日下午4时起正式生效!

 

内政部稍早不只通过新闻稿发布了这项消息,也随即发布了最新移民法修订通知《Statement of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Rules: CP 632》,再次确认了投资移民通道(Investor Visa)遭到关闭,已经成为立即发生的事实了。

 

 

其实,在今天内政部正式宣布这个消息前,对于Tier 1投资移民签证将会无可避免地遭到关闭的消息,已经被英媒传得沸沸扬扬。

 

只不过,根据英媒近日的报道,内政部预计最快也要下周才会真正动手,结果内政部果然还是那个熟悉的配方,不突然杀个大家措手不及,就不是我们所认识的内政部了。。。

 

根据英国内政大臣帕特尔(Priti Patel)的说法,此次的大动作和Tier 1投资移民路径牵涉到的“安全问题”及“广为滥用”有关。

 

帕特尔在今日的宣布中表示,英国政府对于(有谁想要)滥用英国移民系统,绝对是“零容忍”的。她补充,这包含阻止腐败精英对于英国国家安全的威胁,并且不让脏钱在英国城市间流通。

 

 

→ 为人诟病的移民途径?

 

在过去,英媒就曾经指出,被称之为“黄金签证”的投资移民路径,长久以来经常被贴上“给有钱人买身份”的标签,对于英国经济并没有带来太多实质上的帮助。

 

而在2018年12月,有些人可能还有印象,英国内政部曾经短暂宣布“暂停”Tier 1投资移民签证。

 

当时虽然不久后,该路径就又被恢复,但内政部一来在恢复路径后收紧了政策,二来则是没有放弃他们自暂停路径以来的“深入调查”。

 

比如,英国非营利组织Spotlight on Corruption于2021年7月就曾通报,移民局(当时)持续对于2008至2015年间的Tier 1投资移民申请人做调查,查看当事人是否可能涉及“危及国家安全”的行为。

 

相关数据指出,移民局要求检查或抽查的人数达到至少一半(也就是总获签的50%)。

 

其实,内政部自过去以来之所以“动作频频”,他们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这条移民路径不会造成本地国民的“民怨”,让这些投进英国的钱,能够真正“助益英国经济”,同时“减少洗钱犯罪”的可能。

 

 

→ 投资移民签证的正式关闭,对于申请人意味著什么?

 

首先,这自然代表,自今天(17号)下午4点起,移民局已经不会再接受这条路径的任何新申请,所有在这之后递交的投资移民申请,都将视为无效且不被移民局考虑,这也包括那些想要从其他移民路径,在英国境内转成投资移民签证的申请。

 

如果申请人现在去打开英国政府有关Tier 1投资移民签证的官方页面,也会发现上面明确写著:“You can no longer apply for a new Tier 1 (Investor) visa.”(您已经不再能提出新的Tier 1投资移民申请。)

 

不过,对于已经持有这类签证(也就是您目前正持有投资移民签证)的当事人,您不必过于担心。

 

因为根据移民局政策的基本原则,如果您正持有这类签证的话,之后还是可以正常申请续签(两年)以及在满足永居条件之后,申请“转永居”。

 

但当然了,不论当事人想要续签或者转永居,在申请的时候都还是需要和原来一样,递交支持文件并且须满足相关移民法要求的。并不会说因为投资移民路径已经被关闭,相关要求就会被放宽或因此不存在了。

 

在续签方面,这包括需要证明您至少有持有200万英镑的可用资金,是完全在您(申请人)的控制范围内;您已经将这些资金,投资于活跃和交易中的英国注册公司的股本或贷款资本;并且,您是在“投资起始日”(Investor Start Date)起的3个月内,就将这笔资金全部投入到了以上所指标的内。

 

(注:Investor Start Date(投资起始日)指的是——1. 申请人首签被核发的日期;2. 或者,申请人进入英国的那天(如果可以拿出证明的话)。)

 

而在申请永居方面,根据当事人投资的资金数目,存在著“不同年限”可以申请转永居的情况:

 

投资200万英镑:正规5年永居路径

 

投资满500万镑:提早“满3年”可申请转永居

 

投资满1000万镑:可以“满2年”后即申请永居

 

(丽莎提醒:有关投资移民续签或转永居的相关细节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果您有需要,应该尽早咨询专业移民律师的建议,并且提早做准备。)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对于目前持有投资移民签证的当事人,也仍然可以合法继续申请“家人”过来团聚(也就是“陪工”),作为当事人的“Dependant”。

 

这里,Dependant基本指的是:

 

当事人的合法配偶或伴侣;

 

当事人未满18岁的孩子;

 

目前人已经在英国,且以当事人Dependant名义待在英国的已满

 

18岁孩子。

 

→ 丽莎结语:投资移民签证还有可能再次恢复吗?

 

有些人乍看今天的新闻,第一反应或许会想说,内政部这次的动作会不会只是和2018年那次一样,是个短暂“暂停”而已?

 

就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去看今天发布的《移民法修订通知CP 632》的内容——内政部其实已经很明确地指出,这次的关闭已经是永久性的关闭了。

 

从他们的措词来看,他们并没有要再次重启这项路径的意思。

 

不过,这也不是说,未来英国的移民系统中,将再也不会出现和“投资”或者“高净值”有关的移民路径了。

 

内政部同样有在《CP 632》中表示,在他们已经计划对于现有Innovator(创新)签证的修改中,将考虑纳入新的“投资移民”分支,让具有活跃投资纪录和可靠投资计划的高净值人士,能够通过“投资路径”进入并留在英国。

 

内政部补充,全新的路径预计将在今年秋季会被发布并启用。

 

可以预测到的是,届时新的路径,应该会加强相关的监管,并特别在打击滥用和非法洗钱的层面上加大力度(毕竟这也是现在内政部会先把Tier 1投资移民关闭的主要原因)——因此,未来的投资移民类路径,应该会在资金的监管和证明上更为严格,或者有更严谨和明确的要求,并且在投资方面,也应该会更具体地应用到对于英国经济发展能真正带动的领域。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我们理解莎粉们对于此次的重大移民变化,可能会有不少的疑问。

 

不论您的问题是什么,也不论是针对今天的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都欢迎您直接留言咨询丽莎律师行。

 

如果有需要的话,丽莎之后也会继续针对这次的主题,通过文章或影片等形式,继续为大家解答您想知道的问题。

 

除了法律方面,如果您有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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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投资房产,如果您正在考虑购买新建房产的话,就会涉及到Off Plan New Build的选择——中文解释为期房。在大多数情况下,买家购买的期房是那些正在建设中的项目。在某些情况下,您还有可能购买完全没有建设的期房——指的是地基甚至都没有搭起的。

 

购买房产本来就是一件很有挑战的事情,更别说您将要购买一套还没有完全成型的房子,很难评判它究竟是否适合您。为避免踩雷,本期《买房实用手册》将为大家详细讲解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

 

  • 新建房产和期房有什么不同?
  • 期房的利弊?
  • 购买期房的购买程序
  • 购买期房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

 

 

→新建房产V期房(Off-Plan Property)

 

在英国购买新建房产,买家们可能会有两个选择:第一,购买新建项目(New-Build Development);第二,购买期房(Off-Plan Property)。

 

理论上来讲,新建项目通常被归类为距离完工还有3个月的房产项目,或者已经完工但尚未出售的项目。期房指的是距离竣工超过3个月的开发项目,或者还没有动土的开发项目,买方根据房产的图纸以及蓝图来购买房产。

 

然而,在现实中,您可能会发现,这样的理论似乎已经没有分得太清楚了,您可能可以选择的新建房产只有期房,买家至少得等上3到6个月以上的完工时间。

 

随着英国房市越来越火爆,已经完工的新建项目早就被预订光了,特别一些较火开发商旗下的项目。据了解,某家知名开发商目前剩下的只有未开工的期房项目,买家还得等上3-4年。当然,您也有机会在市场上买到已完工的新建房产,它肯定是竞争激烈的,需要投资比期房更多的资金。或者,您可能只能“捡剩”,比如,只有一些朝向不太好的新房可选。

 

对于海外外家来说,由于需要准备外汇和贷款的时间比较长,期房比新建项目或者二手房更适合。对于一些房地产投资者来说,他们购买房产的目的是资本收益而不是自住,期房也会是首选。因为出售期房的开发商通常会向早期买家提供经济奖励或折扣。此外,在市场上升和开发周期通常为12-24个月的情况下,可能会有资本增长的机会。

 

近些年,随着英国政府推动各种适用于新房的购房政策,期房似乎也越来越受首次购房者的欢迎。

 

 

→购买期房的利与弊

 

当然,丽莎也不是说以上这些买家非得买期房不可,不管您属于哪一类人群,购房前还是得仔细研究,分析它的利与弊。

 

购买期房的好处:

 

当您真正搬进去的时候,您的家可能比当初付的资金更值钱(随着时间的推移,房产升值)

 

您可获得折扣拿下最好的地块之一(通常会有5%,甚至更多)

 

房子还没有建成,开发商提供买家发言权来改变内部布局、固定装置以及其他设备

 

选择性比较多,在一些开发项目中,您可以有着不同的物业类型可选

 

相对于现有旧房,您的购买过程会简单一些

 

如果完工时间延后或者发现结构性缺陷问题,买家可通过合同权利来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以及支付合理的修复费用(因此,检查您的合同的相关条款非常重要)

 

购买期望的潜在问题:

 

在同意购买房产和实际入住之间,您可能需要等待很长的时间–甚至可能是一年或三年不等,这取决于建筑处于什么阶段

 

入住后发现房产和虚拟看房时有出入

 

大多数抵押贷款协议只在六个月内有效,因此,如果您的建筑竣工日期被拖延了,您可能需要重新申请贷款(好消息是,英国许多贷款机构开始提供更长交易以及更长的优惠期了。一些银行将为您的期望申请提供12个月的标准期限,而其他银行将允许您或经纪人在最初的报价期内申请延长六个月的期限。购买前请提前咨询银行)

 

很多贷款机构对期房贷款有着严格要求(比如,可能要求您支付高达35%的首付款)

 

如果您在中途退出购买,您将失去预订存款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不能完成购买,开发商可以起诉您

 

您面临着物业建造不善的潜在问题

 

以上是针对期房整体总结的优势和劣势,不同的开发商有着不同的规则,买家们还需具体分析,研究其他利与弊。

 

 

→手把手教您如何购买期房

 

通常来说,购买期房有着七个重要步骤:

 

1、了解您是否可以购买期房。丽莎建议您在购买前就应该贷款机构经纪人聊聊,看看您是否有机会借到所需资金购买期房。对于现金买家,您最好也能提前咨询法律顾问或房产中介看看资金转移问题是否有什么限制。

 

2、预订房屋。在网上开始搜索房产项目,一旦您找到想要的房产,您就需要和开发商预订这套房产了。通常来说,开发商会要求您支付一笔预定费——通常为1,000英镑到5,000英镑左右。当您之后支付首付款时,可以从中扣除这一笔预定费。然而,如果买家临时退出购买计划了(违约),预定费可能无法退还。

 

3、获得法律帮助。您需要在找房子的时候就应该委任一名律师来处理买房的法律问题了。

 

4、安排您的财务。如果您不是现金买家,当您预订好房子后,就应该申请贷款了。

 

5、交换合同。一旦您完成了所有的文书工作,就该交换合同和支付定金了。这通常在支付预订费后的28天内,您的开发商会承诺一个竣工日期。这意味着如果您的房产在某个日期前没有完工,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您的定金,如果您愿意的话,还可以退出购买(取决于您的合同规则)。

 

6、检查您的房屋是否完工。从交换合同到您能够搬进你的新家,您可能需要等待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时间。一旦您房子准备好了,您会接到一个“验收”的通知。这个时候,您还不能入住,您要做的就是好好检查这一套房子是否存在一些问题。开发商允许您到新物业参观,并强调任何您不满意的地方或没有完成您所期望的标准。无论您是想自己看房,还是和测量师一起到现场检查,您都需要在这个阶段好好确保房产达到好的标准。

 

7、竣工。当房产正式竣工后,开发商会和您商定一个入住日期,您将支付剩余的购买金额,然后房产就是您的了!一旦您入住了,他们会给予您更多的时间来商量房子的故障问题。

 

 

→购买期房时要注意的重要问题

 

由于购买期房可能会出现一些潜在问题,莎粉在购买前一定要好好参考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调查您的开发商

 

在购买之前,您应该查看该开发商以前的开发项目,看看房屋是否与宣传册上的图片相符。此外,您还应该打听该开发商的声誉,多方研究客户满意度。我们建议买家应该多关注社区团体或者开发商在社交媒体上的页面,看看买家是否真的对成品满意。

 

第二,警惕大折扣以及高额定金的圈套

 

正如丽莎之前的系列报道《破碎的买房梦》,许多投资者往未开发的项目砸钱,最终却根本拿不到房产,这也是购买期房的最大风险,要警惕欺诈。通常来说,买家遇到夸大租金回报率、合资开发、大额预定费、扩大房产价值等等情况就要注意了,具体请回顾:《如何避免被坑?教您轻松破解地产行业的投资骗局》

 

第三,是否有可能达成交易?

 

房屋建筑商通常愿意进行谈判,快速出售期房项目,以资助继续开发。于是,他们会提供投资者甚至现金买家折扣。然而,您是否真的可以达成这些优惠交易呢?请检查合同上的相关事项

 

第四,是否有适当的保护措施?

 

购买期房的时候,买家有必要联系房产律师,让他们为您审查一些合同,确保开发商有保险,以防止他们破产或无法完成开发时,您可能能得到的补偿。

 

第五,是否会有其他问题?

 

如果您的房子将是第一批完工的房子之一,请了解任何通道问题和您搬进去后可能会造成的干扰。一些开发项目有所谓的”未采用”道路的问题,当地政府不会采用私人道路并负责其维护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购房者面临着巨大的管理或服务费用,以维持道路和任何绿地的维护。

 

第六,法律问题

 

丽莎想要提醒的是,虽然您购买的是一个没有成型的房产,需要等待的时间非常久。这不意味着您可以随时取消购买计划。法律规定,合同一旦签订,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不能随时终止的。当然,购买者可能有一些理由来终止期房合约。比如说,如果合同中两个竣工时期(计划预计的竣工时间以及竣工的最后期限)都过了,房子还没有建成,买方可以终止合同。

 

此外,丽莎还建议,您在购买的时候搜集好相关的证据,以防止未来的纠纷。比如说,搜集好开发商的房产蓝图以及宣传词,如果实际建成的与理想的太远,买家可向法院提出申诉,争取相关赔偿。

 

如果您对购买期房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或者需要一名律师协助您购买期房,请立刻联系丽莎律师行。我们的房产律师团队有着丰富的经验。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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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在周二的文章中(《内政部宣布重大重审!配偶签领福利将不再自动变成特许身份?》)揭露了有关配偶/家长签证申领英国福利方面的好消息后,收到了一些莎粉的后续提问,我们将通过今天的头条文章来为大家厘清一些可能或已经有的疑惑。

 

  1. 目前持有配偶/家长签证,能申领奶粉金(Child Benefit)吗?

 

有莎粉在看完昨天的文章后,询问我们新的宣布对于领取“儿童福利”(俗称“奶粉金”)方面的影响——丽莎需要指出的是,其实根据目前的移民法,虽然“奶粉金”确实是一种福利,但持有配偶/家长签证的当事人,如果有英国籍配偶或孩子(也就是当事人家中有英籍人士的话),那么他们的家庭是可以领取儿童福利(奶粉金)的。

 

所以就这个层面来看,内政部有无重审相关条款,对于这类当事人的影响应该不大。

 

对于家中有英籍人士的配偶/家长签证持有人来说,现阶段即便去申领“儿童福利”,也不会因此对于当事人的移民身份,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

 

不过丽莎也要提醒,这里提及(可申领奶粉金的)情况,基本仅限家中有“英籍”人士,如果当事人的家人只是持有英国永居(而且没有任何人持有英籍的话),恐怕还是不适用的。

 

  1. 那对于申领其他(奶粉金以外的)英国福利,内政部的“重审”意味著什么?

 

当然,首先“重审”在我们周二的文章中已经提到,如果内政部真的修改了相关政策,将可以使成功申请“改变领福利的限制”(Apply for change of conditions of leave)的配偶/家长签证持有人,不会因此直接被改成特许身份。

 

不过,进一步说,如果有了这样的变化,那么新的疑问又来了——如此一来,当事人如何能够通过配偶签证中的“财务要求”(Financial requirements)呢?

 

许多人都知道,英国配偶签证(Spouse Visa)是具有一定财务要求的,这包含满足一定的收入要求,以及充分的住房要求。

 

可是如果当事人需要依靠英国福利的话,岂不是在未来续签或想要转永居的时候,无法满足财务要求了吗?

 

针对这种情况,丽莎的看法是,我们认为移民局的可能做法,是会去看当事人申领福利(Public Funds)的情况,是长期甚至永久的,亦或只是短暂或临时的情况。

 

比如说,一个人的生活会发生什么状况,有时候是很难预测的,有可能这个人本来有稳定的收入,可是突然遇上的一些不可控的情况或问题,导致当事人突然没了收入,而需要依靠福利度过难关。

 

可是当这个人申领福利一段时间后,又找到了新的工作,恢复了稳定收入而不需要再依靠福利。

 

那么把这个人的时间轴拉长来看,其实当事人申领福利可能只是持有签证的2.5年期间中的一小段时间,这种情况只是临时性而非长期的。

 

这样来说,当事人曾经需要且申领福利,基本不应该影响到原来的移民身份;因为更重要的是,当事人在申请续签或者转永居的时候,是否已经能够符合相关的移民要求。

 

 

而且,其实就目前的移民法来看,现有的移民法本来就没有要求说,持有配偶/家长签证的当事人,在整个“5年”(2.5+2.5)的时期当中,是完全不可以去申领英国福利的。

 

况且,如果去看目前配偶/家长签证的申请表,表格上其实也没有问说,当事人在过去是否有无申领过福利,申请表上注重的是当下,也就是当事人在申请的“当下”是否能够满足相关要求。

 

换句话说,承接上面提到的例子,对于“受雇”情况(Employee)来说,一般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是——在目前的工作,连续6个月以来的工资证明和银行单;这么说来,如果按照法律严格来看,只要当事人家庭在2.5年配偶/家长签证中的最后6个月,能够恢复符合“财务要求”的稳定收入,不再需要依靠福利,那么即便在这之前的两年期间,有申领福利的情况,照理说也不应该直接导致申请失败。

 

反之,只要申请人在申请的当下能够符合所有相关要求(包括提前6个月的满足收入要求等),申请就应该被获准。

 

另一方面,诚如前面已经提到的,如果移民局届时发现,当事人申领英国福利的情况,可能将是永久的,短时间无法改变并且一直持续下去,那么移民局可能在面对当事人申请的时候,就需要将当事人的签证路径从原来的配偶/家长签证,变成10年永居路径的特许身份了。

 

就这一点来说,即便内政部“重审”后修改了相关政策,届时将当事人改成特许签证,基本也没有违反当事人的人权。

 

因为对于当事人来说,移民局仍是给予/允许了当事人继续合法在英国生活,并没有取消当事人可以待在英国的合法权利;只不过,当事人(因为在无法满足配偶/家长签证的相关申请要求前提下),移民局只能选择把当事人改为特许签证的路径了。

 

 

  1. 最后,10年路径的特许签证和5年路径的配偶签证,应该如何区分?

 

首先,特许身份在续签的时候一般没有语言,收入和住房方面的要求;而配偶签证在这些方面则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如果这些要求不能满足的话,当事人的身份则可能从配偶签证转成特许身份。

 

同样,特许身份需要10年才可以申请永居,不过没有B1和Life in the UK考试的要求;配偶签证只需要5年就可以申请永居,但是有B1和Life in the UK的要求。

 

而在区分上,下面我们列出几项特殊条件来方便莎粉们辨别:

 

 

→ 如果您在拿到自己的2.5年身份的时候,您在英国是非法的话,您的身份基本是特许身份。

 

按照法律要求,一般的签证申请都要求当事人在递交申请的时候,在英国要有合法的身份。

 

这中间只有两个例外:一个是申请难民庇护,这不要求当事人必须有合法身份,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同样可以申请庇护;另一个是按照欧盟法申请居留的人。这主要是指过去在英国的欧盟公民和他们的家属(现在因脱欧已经没有这类申请)。

 

难民庇护和(过去的)欧盟法申请一旦批准的话,一般给的身份是5年。因此,如果您的身份是2.5年的话,您的身份基本只能是特许身份,不可能是难民身份或者欧盟签证。

 

→ 您在拿到2.5年身份的时候,您在英国虽然有合法签证,但是您的签证不允许您在英国境内转成您想要的签证类别。如果这样的话,您所拿到身份基本就是特许身份。

 

按照移民法的规定,不是所有的签证一旦当事人进入英国,都可以自由转成其他类别的签证的。这是有非常明确的限制的。

 

比如说,探访签证在英国境内基本是无法转成任何其他签证的(难民身份除外)。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递交了申请,最终被移民局批准的话,当事人所拿到的身份基本就是特许身份(当然,新冠时期的时候移民局允许探访签证持有人在英国境内直接申请配偶签证,则属于特殊情况)。

 

→ 您在英国有合法签证,而且您的签证允许您转换成您想要的签证类别,或者说您是在英国境外递交自己的签证申请,不过您无法满足所有的签证申请条件,那么如果您的申请最终还是被批准的话,您拿到的基本是特许身份。

 

比如说有位莎粉在英国持有有效学生签证,他和自己的英籍配偶登记结婚了,他们有个英籍的孩子。这位莎粉想申请配偶签证,不过自己和配偶的年收入不够18,600镑的要求。

 

如果这位莎粉最后递交了申请还是被移民局批准的话,他能够拿到的基本只能是特许身份。这是因为按照移民法的规定,他的申请是应该被拒绝的,只不过考虑到孩子和配偶的英籍,移民局才特殊给他的身份。

 

同样,我们再举个例子。一位莎粉和自己的一个英籍孩子在过去5年时间里,始终生活在中国。现在他们想回到英国生活。

 

如果这位莎粉在递交申请的时候,可以按照移民法的要求提供A1的英语成绩和充分的收入/存款以及住房证明的话,她拿到的将会是5年的父母陪伴/家长签证。

 

否则,如果这位莎粉满足不了要求,最终申请成功获得的则将是2.5年的特许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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