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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见解

提到难民申请人的打工权利,一直以来甚至是近年来引起了许多讨论。

 

讨论的重点主要围绕著,现有的政策是否过于严苛,以及与其从英国政府拨预算来给予支持,不如允许难民申请人合法打工权利——施以鱼不如授以渔,这对于政府来说,也是减少”庇护补助“支出的一种方式。

 

尤其,2021这一年在移民法庭上,也有过不少相关的讨论,而这些案件,基本都是对于难民申请人有利、站在申请人这边的。

 

 

→ 最初,来自去年底的判决:

 

第一个案件名为R (IJ (Kosovo))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2020] EWHC 3487 (Admin),是来自于去年12月的高等法院判决。

 

在这个案件中,当事人是来自科索沃的一位人口贩卖受害者。

 

她在从人口贩子手中逃出后,向英国移民局申请了难民庇护。

 

在等待移民局审核她的难民申请超过一年后,她找到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并且向移民局申请合法打工的权利(Permission to work),希望可以做这份工作。

 

然而,她却因为清洁工的工作,不属于“短缺工种”(Shortage Occupation),被移民局拒绝给予“打工权利”。

 

于是,她针对该“拒绝”提出了司法审核(Judicial Review),挑战移民局的“申请打工权利政策”。

 

→ 第二个判决,则发生在今年的一月:

 

这个判决来自上级裁判法庭(Upper Tribunal),案件名为:R (C6)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asylum seekers’ permission to work) [2021] UKUT 94 (IAC)

 

案件中的当事人来自阿富汗,基于“国际保护”理由,向英国移民局申报了难民。

 

这个当事人的个人情况比较复杂,使他自2016年起(中间经过申请被拒,又提出上诉的过程),由于一直尚未确实拿到正式难民身份,所以无法在英国合法打工。

 

在该期间,当事人找到了一份外卖送货司机的工作,想跟移民局申请合法工作权利(Permission to work);

 

但和上面第一个案件类似,这个案件中的当事人,也因为他找到的工作不属于“短缺工种”,所以申请遭到了拒绝。

 

于是,当事人针对移民局“拒绝给他合法工作权”的决定,提出了司法审核,并且对于移民局(原有的)申请打工权利政策,提出了挑战。

 

 

→ 然后是约两个月前才新鲜出炉的第三个判决:

 

在名为R (Cardona) 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2021] EWHC 2656 (Admin)的高等法院判决中,更有别于前两个判决,从“孩子权益”的新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

 

在这个案件中,当事人已婚,有老婆和一个21个月大的女儿。

 

当事人在他对于移民局的“挑战”中提出,移民局当时的政策(指”Version 8.0版“的难民打工权指导文件)——是有违《2009年边界,公民身份和移民法》的Section 55所指出的“需要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优先”(Comply with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hild duty)。

 

法官的意思是说,该段话是在积极告诉移民官员,就算拒绝了有著未成年孩子的申请人,他们的“工作权”申请——这对于当事人的孩子也不会造成负面影响。法官指出,这样的陈述明显是错误的,这会使得负责案件的移民官员,在做出决定的时候,会自然地忽略“有关(申请人的)孩子的最佳利益”。

 

道理很简单,如果申请人不能够工作、有收入,这不只会影响到申请人自己的生活,自然也可能连带影响到未成年而需要被照顾的孩子。

 

也因此,法官很明确地指出,8.0版本(前一版)确实是有违法律规定的。

 

 

→ 于是,移民局决定发布更新(或矫正)的“10.0版本”?

 

由于上述这些争议,移民局在今年稍晚,更新并发布了有关”难民申请人合法打工权“的”Version 10.0“(最新版)政策文件。在10.0版中,新增了一段有关“酌情处理”(Application of discretion)的指导说明。

 

意思是说,更新的政策文件(10.0版)赋予了移民局对于”难民打工权申请“的酌情可能——也就是,移民局是有权力,去允许具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在无法找到短缺工种的情况下,也能申请到合法打工的权利。

 

(虽然这里要指出的是,在第三个案件中,在法庭裁决时,新的“10.0版”已经被发布,而由于该案件最初提出挑战的是8.0版,所以法庭不愿以推断的方式,再进一步去推翻“10.0版”——法庭的意思是说,如果当事人认为“10.0版”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就需要再次针对“10.0版”提出挑战。)

 

 

→ 然而,移民局并不愿意走得更远?

 

不论是从上面的案件,或者是越来越多的声音,要求移民局应该对于”难民打工权“更加开放,移民局似乎都刻意闪避了这些话题。

 

对于移民局来说,其实即便是修改了“10.0版”也是被动的;他们的原意并不想要这么做,只不过是碍于法庭的裁决,他们不得不去修改部分政策的条文。

 

可是总的来说,他们的修改是”最低限度“的,也就是能改得越少、开放得越少,对他们而言越好。

 

→ 甚至,移民局决定站出来”拒绝“?

 

由非营利组织Refugee Action发起的”Lift-the-Ban“行动,主旨就是在争取难民申请人的合法打工权,要求移民局放宽相关政策。

 

对此,英国政府是有承诺要给出回应的(虽然当时代表政府给出承诺的,是前任内政大臣Sajid Javid)。

 

就在我们即将要迈入新的一年之际,英国政府终于选择不再躲藏和沉默;只不过,对于众多的难民申请人来说,迎来的恐怕不是他们想要听的消息。

 

来自英国司法部的政府官员Tom Pursglove,已经代表政府给出回应,确认了对于”放宽难民打工权“的诉求,政府将不会进一步考虑。

 

这一行动也直接表明了,除非是内政部再遭遇挑战,并且受到法庭判决的要求,否则,不论相关团体再怎么抗议,现阶段的难民打工政策将不会再被进一步放宽。

 

→ 这代表著什么?

 

这表示,有关难民申请人想要申请合法打工权的话,除了要符合目前相关政策的要求,也就是:

 

  1. 难民申请人(这里指已经递交申请,仍在等待移民局审核,尚未拿到身份的)-如果等待时间超过12个月(也就是在递交申请的12个月后,还是没有等到移民局的结果,并且造成的延误并非当事人所导致的话),申请人才可以尝试去向移民局申请,在英国合法打工的权利(Permission to work)。

 

  1. 并且,这类“合法打工权”一般只局限于做“短缺工作”,除非申请人能够符合以上提到的“特殊情况”。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这种“特殊情况”自然不是全面绿灯,也不是什么人或任何情况,都能够符合的。

 

从10.0版本来看,虽然它给了移民局能够去“酌情处理”的可能性,但通常只会适用在当事人存在非常特殊或极其艰难(甚至涉及到孩子,会损害到孩子的利益,或者当事人存在严重的受害情况等)的情况下;换句话说,对于绝大多数申请人而言,自然是很难全面适用的。

 

写在最后:不过当然,谁能适用上述“特殊情况”还是需要依照个别案例来个别判断的。

 

丽莎也提醒,如果当事人想要依靠”特殊情况“申请的话,应该要在递交申请的时候,主动并详细地提出说明,并附上相关支持证据,要求移民局给予“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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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曾经接到一些莎粉有关遗嘱的咨询,他们好奇问:一个人可以静悄悄地自己立下遗嘱吗?

 

不让家人或伴侣知道的话,该遗嘱还有法律效力吗?

 

还有就是,遗嘱可以随时偷偷地更改吗?

 

现在,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英国诉讼 – 立遗嘱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我的另一半可以背着我,偷偷立遗嘱吗?》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立遗嘱”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法律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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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丽莎通过《买房实用手册》板块给大家介绍了共有产权计划(Shared Ownership Scheme)——有兴趣请回顾旧文:《只要符合资格,6千镑就可买20万镑房产,什么操作?》,文章一发,该政策就受到许多首次购房者以及年轻买家的关注。

 

然而,您知道吗?共有产权计划不仅只针对年轻人,还特别为年纪较大群体开设专属通道,名字叫:Older Persons Shared Ownership  (OPSO)。此外,它还给长期残疾人士提供:The HOLD scheme。它们的运作和标准共有产权略有不同。

 

今天,丽莎专门给这类人群提供详细信息:

 

什么是老年人共有产权政策?

 

老年共有产权运作模式?

 

老年人共有产权申请资格

 

老年人共有产权房产的特殊服务

 

The HOLD scheme 如何运作?

 

怎么通过这些计划找房子?

 

在哪里可以申请贷款?

 

 

→什么是老年人共有产权政策?

 

大家对共同所有权计划(Shared Ownership ) 应该比较熟悉了,该计划是专门提供给首次购房者和一些曾经有住房但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又没有能力买房的人群;以及那些想换房却买不起适合家庭需求的房产的。

 

老年人共有产权计划(OPSO)则属于共有所有权计划里的分属部分,专门提供给55岁及以上人群。如果您在晚年的时候经济遭到困境被迫卖掉原来房子再也没地方住了;或者说一直都属于较少收入人群,一辈子都买不到自己的房,都可以考虑通过该计划来登上住房阶梯。

 

→老年人共有产权计划的运作模式?

 

它与标准的共有产权房有点相似,购房者可最先购买一小部分可负担得起的初始份额——门槛为10%。剩余部分继续由住房协会或其他供应商拥有,购房者需要向他们支付剩余部分的租金,请放心,租金通常比市场价低的。

 

拿老例子来给大家看看。

 

作为55岁的买家,最开始,丽莎只是购买一套20万英镑房产30%的份额。那么,抵押贷款以及租金的算法如下:

 

房产最初售价

£200,000

丽莎初次购买的股份

30%

首次份额需向供应商付款

£60,000

首付款要求(10%)

£6,000

贷款数额

£54,000

丽莎每个月抵押贷款需求(基于25年还款利率4.5%来算)

£300  (£69周 )

房东保留股权份额

70%

房东保留的份额价值

£140,000

最高年租金

£3,850

丽莎每月最多需缴租金

£321  (£74 周)

每月抵押贷款和租金合计

£621

 

在这里请记住的是,当丽莎这套房产的价值增长的时候,租金幅度也是会跟着增长的。比如,您的房产价值涨到了£220,000,租金就会变成385英镑。不过,接下来几年,丽莎有能力了,决定通过阶梯式再购买20%的股权。这个时候,丽莎拥有的股权越来越多,房东越来越少,那么,租金就自然就少了:

 

阶梯式购买时房屋价值(涨了一些)

£220,000

阶梯式购买份额(原来已购买30%)

20%

购20%股份时向房东支付

£44,000

阶梯式购买后您拥有的股份

50%

房东保留的股份

50%

阶梯式购房前的每月租金

£385

阶梯式购买后的每月租金

£275

 

然而,它和标准共有产权房不同的是:通过老年人共有产权计划(OPSO),您可购买的份额是有上限的。政府要求,购房者可最大拥有75%的份额——丽莎认为,这是考虑到老年人还款年限以及可用房产的年限来综合考虑的。不过,您别担心,如果您选择以阶梯方式购买最高75%的份额,您将不再支付剩余25%的租金。

 

同样,您是有资格出售该房产的。只不过,您需要注意的是,您拥有的是房屋份额,房东有权为房屋寻找买家,房东也有有着优先购买权,比如说,房东把您的部分给收购了。如果房东没有找到买家,而且他们自己也不想买,您就可以自己出售您的份额,但出售前需向房东汇报。

 

 

→老年人共有产权房的资格标准是什么?

 

如果您选择申请”老年人共有产权”计划,您必须要符合以下标准:

 

年满55岁或以上。一些OPSO开发项目将允许一对夫妇申请,在这样的情况下,主申请人要求是55岁,第二申请人可以是50岁或以上。

 

最高家庭收入在伦敦不得超过每年90,000英镑,在伦敦以外不得超过80,000英镑。

 

您应该符合这个标准:在没有援助的情况下,您和您的老伴无法购买适合需求的房屋。

 

您尚未拥有房屋(首次购房者),或者在通过该计划购买之前,您需要出售现有的任何房产。

 

您需要有能力获得抵押贷款,如果已经退休的话,您需要有足够的储蓄来支付全额份额。

 

您必须没有任何未解决的信用问题,如未满足的违约或当地法院的判决。

 

 

→老年房的特殊服务

 

通过老年人共有产权买到的房产和标准共有产权一样,都属于政府特别建造的经济适用房。政府在2021年4月推出新的共有产权模式,也将适用于OPSO计划,这一批经济适用房将在2022年对外出售。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专属OPSO开发项目会同时提供一个称为额外护理(Extra-care Housing)计划。通过该计划拿到的房产,它是有一些特殊服务的,在这里我们称之为额外护理保障房。

 

通常来说,额外护理住房比保障性住房提供更多的支持。比如说,您住在一个独立的公寓里,有自己的大门,但工作人员通常每天24小时提供个人护理和支持服务。这些服务是为您量身定做的,包括帮助您洗衣、穿衣、上厕所和吃药。也可以提供家务帮助,如购物和洗衣,以及膳食。

 

总之,额外护理住房的主要特点包括:

 

由计划负责公司(或管理人员)或支助人员团队提供帮助

 

通过警报系统提供24小时紧急帮助

 

为社区安排的社会活动。

 

住户的最低年龄,通常为55或60岁

 

公共休息室允许您进行社交活动

 

如果想通过老年人共有产权来申请额外护理保障房,买方需要有每周至少几个小时的护理要求。也就是说,您必须要证明自己是没有办法或很难自行护理的。当然,并非每个开发项目都有额外护理保障房,因此,购房者需要在一开始就与相关的住房供应商讨论。

 

 

→长期残疾人士的房屋所有权(HOLD)

 

如果您是长期残疾人群,长期残疾人士住房计划(HOLD)可以帮助您。该计划是专门为长期残疾人士的需要而制定的,基本上是以共有产权的规则为基础,但是房产会比较特殊,它是针对这类人群设计的。

 

想要通过该政策来申请共享产权房,您需要有长期残疾的证明以及符合以下资格:

 

家庭在伦敦以外地区的年收入在80,000英镑或以下;或您的家庭在伦敦的年收入在90,000英镑或以下

 

您是首次购房者

 

可以曾经拥有住房,但要证明现在无力购买

 

或者是现有的共同业主,希望搬家

 

和标准共有产权一样,您可最初购买房屋的一部分(房屋价值的10%到75%之间),并为剩余的部分支付租金。请注意,它是没有上限份额。也就是说,您要是有能力,可以通过阶梯式一步步购买剩余份额,最终可拿到100%的份额。

 

不过,既然是服务特殊人群的房产,住房协会作为房东可能会对业主有着“额外的照顾”。比如说,住房协会会保留对共有业主需要帮助或支持的许多家庭维修和维护的责任。因此,房主将可能需要缴纳租金以及其他服务费,包括维修和保养。当然,这些费用很大部分是由社会福利金支付的。

 

→如何通过这些机会找房子?

 

和标准共有产权不同,以上两种特殊房产不一定会在网上公布。因此,您首先需要联系当地的“HelpTo Buy”经纪人或代理,他们手上会有相关的资源或名单,他们会告诉您,哪些地区以及哪些开发商提供相关房产。此外,您还需要跟他们填写一份共有权住房申请表。

 

“Help To Buy”经纪人或代理的电话如下:

 

北部电话:03007900570

中部地区和伦敦电话:03333214044

南部(不包括伦敦)电话:08004561188

请记住,以上两个计划只在英格兰地区适用。

 

→贷款的问题?

 

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消息说哪一家银行会特别推出老人以及残疾人的共有产权计划的配套贷款。当然,如果您能负担得起抵押贷款,银行和其他贷款人不会仅仅因为您是老人、病人或残疾人而拒绝您的申请。

 

不过,和普通的共有产权计划一样,这些“共有产权“类型的抵押贷款可能有点棘手,并不是随便一个银行就提供的。因为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数额会比较低。当然,如果您想一口气买掉75%,房产价格又比较贵,还需要借点钱,那就可以试试找找贷款机构。

 

从我们目前收集到的信息来看,Barclays bank的交易范围比较广。该银行确实提供共有产权相关的贷款产品,允许您申请其任何标准抵押贷款来购买您的房产份额。Nationwide也提供25%起的共同所有权,Leeds Building Society 也提供一系列固定利率的共有产权抵押贷款。

 

Teachers Building Society 为英国各地的教育专业人士以及想在Wessex(Dorset, Hampshire and Wiltshire) 购买房产的任何职业人士提供共同所有权抵押贷款。

 

其他提供类似还有Kent Reliance、Santander以及Halifax。有需求的老年购房者以及长期残疾购房者可到以上银行进行详细咨询,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借贷资格以及相关要求。

 

如何才能了解更多的贷款机构情况呢?丽莎认为,当地的Help To Buy经纪人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他们专门做这些服务的,会有自己的名单。此外,您还可以向专门做一类服务的经纪人了解。谷歌一下就能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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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高等法院最新出炉一个司法审核的判决(R (OK) v The Royal Free London NHS Foundation Trust [2021] EWHC 3165),案件中的当事人来自尼日利亚,化名OK。

 

OK自1990年就来到英国生活,一直到现在。只不过,自他在2014年收到遣返令之后,他在英国就一直属于非法居留。

 

2019年的夏天,OK在溜著还是幼犬的小狗时,不小心被他的狗咬了一口。虽然他的狗不是故意咬他的,他也不是被咬伤的特别严重,但该次意外却造成他未曾想过的后遗症。

 

被狗咬到的时候,OK并没有想太多,因为他的狗都有注射预防针,他一回家也有马上把伤口清理乾净。

 

再加上擦过药之后,他被咬到的伤口过几天就好了,所以他也就不再放在心上。

 

可令OK没有想到的是,几个月过去后,他开始感到不舒服。

 

一天,OK突然晕倒,被赶紧送到医院才发现,他已经因为败血症而引发肾衰竭,并被送到重症监护。

 

后来,OK虽然脱离危险出院了,但也开始需要每周3次定期回诊。

 

时间到了2019年底,OK因为没有合法移民身份的缘故,负责诊疗的医院(Royal Free London NHS Trust)告诉他,他不能再继续接受NHS的”免费“治疗。

 

他的医生告诉他,他可以在身体感到不舒服的时候,到A&E挂急诊,但一周三次的规律治疗,医院已经无法再提供;况且OK的情况,也不符合《2015年NHS(海外旅客索费)法》(NHS (Charges to Overseas Visitors) Regulations 2015)所提及的”紧急“或”直接必要“情况。

 

而无法符合”紧急“(Urgent service)或”直接必要“(Immediately necessary service),NHS就无法再”免费“提供OK诊疗。

 

 

OK的治疗遭到中断后,他立刻感受到身体的变化,并且很不舒服。他会感到呼吸困难并且呕吐,到了夜晚也经常难以入睡。

 

在无法继续接受常规治疗的情况下,他只能求助A&E,可是英国的A&E知道的人都知道,经常一等得等上好几个小时,才能轮得上。

 

于是,OK决定向NHS提出挑战。

 

 

OK向法庭表示,NHS是不能基于他的”移民身份“而拒绝继续提供他治疗的,因为”移民身份“在这里是”不相关的因素“(Irrelevant factor)。

 

不过,法庭不同意这一说法。

 

高等法院表示,NHS是基于法律,被要求需要考虑进去病患的”移民身份“(是英国合法居民还是海外访客-在这里”没有合法身份“是被归纳进去”海外访客“的);所以,NHS只是在遵守法律的规范,做他们(被要求)应该做的事而已。

 

既然这样,考虑进去病患的”移民身份“就不是”不相关的因素“(Irrelevant factor)。

 

同时,对于OK来说,他如果必要的话,还是能够去接受A&E的治疗,这对于他来说虽然是麻烦一点,但不至于是到了”紧急“或”直接必要“(比如就是说他改以A&E而非常规治疗,就会严重影响他生命安全的程度)。

 

因此,法庭认为,NHS的做法并没有不合适(因为总归来说,NHS只是遵守法律要求他们做的)。

 

再进一步说,法庭在这个层面上,其实并不想涉入;因为这是法律上(政府政策上)的事情,政府的政策就是不想要鼓励非法移民,让非法移民也能同样享受免费医疗(除了紧急和必要情况之外)。毕竟对于政府来说,就是要通过这类相关政策,让非法移民更难留在英国(而减少非法移民的可能)。

 

 

丽莎结语:从这则判决,再次重申了英国政府对于非法移民方面的政策;以及法庭不想要涉入的态度。

 

其实,对于有关NHS方面的讨论甚至说争议,一直都不断,因为许多反方的意见认为,政府不论想要如何减少非法移民,都不应该对于医疗权去开刀。

 

但是,法律毕竟是法律,所以即便是法庭,也没有权力去推翻既有的法律,不按照法律的规范去做出判决。

 

只不过,对于OK这个案件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NHS其实不是全面否认他就医的权利,而是”依法“不让他继续”免费“就医(所以另一个角度说,如果他能付费,NHS不见得会否认他的”常规回诊“)。

 

但当然,对于无身份的移民来说,本来居住生活在英国,就可能面临更多的障碍,因此如果要他们承担高额医疗费的话,恐怕还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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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莎粉或许有点印象,去年的这个时候,英国政府给出了要重审《人权法案》的消息。

 

而这里所说的《人权法案》,其实就是Human Rights Act 1998(1998年人权法)。

 

事实上,有关《人权法案》的“重新检视”也确实已经完成。这份”重审报告“也在今天被正式发布出来。

 

同一时间,有了这份”重审报告“后,英国司法部也在今天(12月14日)最新发布了《人权法案修改提案》(Human Rights Act Reform: A Modern Bill of Rights)做为对于上述”重审报告“的回应。

 

当然了,该报告早在今年年初就已经完成,只不过司法部把报告的完整内容,随著最新宣布的《人权法案修改提案》在今天一并发布。

 

 

→ 为何重审《人权法案》,诉求是什么?

 

其实,自”重审“最初被提起的时候,英国政府就已经表明,他们不希望《欧洲人权公约》是凌驾于《人权法案》之上的态度。

 

事实上,自《人权法案》于2000年正式生效之际,保守党就一直对“它”耿耿于怀。这之间最主要的关键在于——在好多保守党看来,《人权法案》和欧盟法律一样,把英国的司法主权让出去了;《人权法案》的实施等于直接把《欧洲人权公约》中的所有条款,变成了英国国内的法律。

 

换句话说,在保守党看来,目前的《人权法案》似乎是允许欧洲人权法庭凌驾于英国法庭之上。

 

正因如此,这份”重审报告“的诉求,主要还是在于以下:

 

重新审视英国法庭和欧洲人权法庭之间的关系,这包括针对人权案件的实际操作,如何考虑进去欧洲人权法庭,以及英国法庭和欧洲人权法庭之间的对话,彼此是否有效和是否仍有改进的空间;

 

《人权法案》之于(英国)司法系统、执行管辖和议会层面,之间的关系和影响,以及英国法庭相较之下是否显得低了一阶,进而影响英国政策;

 

英国(管辖)以外地区对于《人权法案》的应用,以及是否有(可参考)修改范例。

 

 

→ 承接以上,揉合成《人权法案修改提案》,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非常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在英国司法部最新提出的”提案“中,除了所谓”拿回主权“,英国政府更想通过对于《人权法案》的修改,让外籍罪犯更难以《人权法案》第8条(Human Rights Act 1998 Article 8)为保护伞,让内政部拿他们没办法,甚至动不了他们。

 

更白话点说,新的修改想要让内政部在”遣送移民“上更加的容易;让收到内政部遣返令(Deportation Order)的人,一定程度上”限制“他们能够依赖Article 8而继续留在英国(推翻内政部的”遣送令“)的权利。

 

 

→ 为什么需要这么做?

 

因为对于英国政府来说,对于他们急于”遣送“的罪犯,目前的《人权法案》可能会是一个绊脚石。

 

比如说,在《提案》中举例的一则案件中(AD (Turkey)-HU/01512/2019),来自土耳其的当事人,虽然在英国犯下了被判刑54个月的严重伤害罪,还是基于人权而在上级裁判法庭上诉成功,推翻了移民局对于他的遣送决定。(虽然,在这个例子中,《提案》略过而没有提到的细节是,当事人已经和一个英籍公民结婚了31年之久,所以法庭在给出判决的时候也提到,这是一个非常罕见且极其特殊的例子。)

 

但英国政府的意思是,目前的《人权法案》已经限制了他们能够送走严重罪犯或对英国社会有严重风险的人的权力,而这一点是不对的。

 

所以通过对于《人权法案》的修改,他们想要拿回属于他们权力,让对于英国有严重风险的人,不能单单依靠人权就继续待在这里,继续成为英国社会的”不定时炸弹“。

 

→ 这代表英国政府将会完全无视人权,或者未来再也没有人权申请了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从过去以来,不少人对于《人权法案》的“担心”,最主要其实是害怕,未来人权签证的申请和续签,都不再可能。

 

这种理解是完全错误的。必须指出的是,英国是世界上人权概念发展最早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1950年欧洲人权公约》的主要缔造者和参与者之一。

 

所以曾有一些传言说,《人权法案》将会受到废除,其实是不太正确的说法。因为在英国的法律体系中,是不可能没有《人权法案》的。

 

即便是过去的保守党领袖,曾一直喊着要废除《人权法案》,这也不是说当“它”被废除后,英国就不再有人权法案了;而是英国会起草一份属于自己版本的人权法案,使得所有有关人权案件的审理,都由英国法庭完全决定,而不是还得听从欧洲人权法庭的指挥。

 

所以再讲回今天发布的《人权法案修改提案》,其实也是一个道理。

 

 

→ 有关“10年合法永居”和“20年非法居留”申请?

 

有些人担心,保守党政府对于《人权法案》动刀,会否取消“10年合法永居”和“20年非法居留”申请?

 

这里丽莎需要指出的是,首先,10年合法永居的申请不是按照《人权法案》来申请的,而是按照《移民法则》(The Immigration Rules)来申请的。

 

《人权法案》和《移民法则》是两部完全不同的法律。修改《人权法案》,自然不直接代表《移民法则》就会因此被联动或失效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10年合法永居”和“20年非法居留”申请存在的基础是,一个人如果在一个地方连续合法生活了10年的漫长时间,或者是连续非法生活了20年的时间,他/她就应该被允许继续生活在那里。

 

这是最基本的自然法律。我们相信英国即使是实行新的《人权法案》,也不会对这一点完全忽视的。

 

有了新的法律,也许会对申请提出新的条件,但是要说“它们”会被废除的话,可能性还是不大的。

 

→ 那么对于“特许身份”的呢?

 

特许身份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是指那些持有两年半身份(过去是3年身份)的人。

 

许多特许身份持有人可能都认为,自己的身份是由于自己在英国所积累的人权来拿到,所以一旦《人权法案》出了什么变化,将可能使得自己的身份失去续签的基础,进而面临被遣送的危险。

 

这种说法也并不完全正确。

 

虽然,毫无疑问几乎所有持有2年半(或过去3年)身份的人,在英国都积累了很多的人权;但是他们的身份就是通过人权法案第8条拿到的吗?

 

如果当事人仔细查看移民局给您身份的决定信,您基本会发现,移民局并没有说您是通过《人权法案》或者人权拿到身份的。

 

因为实际上,绝大多数特许身份的取得,既不是通过《移民法则》,也不是通过《人权法案》取得的。

 

移民局是按照移民法外的规定来给当事人身份的,也就是“Outside the Immigration Rules”。

 

许多申请人之所以可以获得身份,完全是由于在某种程度上,移民局无法顺利将这些人(主要是家庭)遣送回去,而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酌情处理做出的决定。

 

如果严格按照《人权法案》的要求,这些人恐怕都是不符合获得身份的条件的。他们的案件如果到了法庭,几乎肯定是要被拒绝的。

 

可以说,很少持有2年半(或过去的3年)身份的人,是真正通过人权来获得身份的。

 

→ 丽莎结语:那么,目前已知或者令人担心的是什么?

 

总的来说,如果平时都有仔细看丽莎对于近期内政部想要修改难民政策的分析,莎粉们应该对于此次《人权法案修改提案》的重磅消息,感到不那么重磅或者说可以理解。

 

英国政府基本还是围绕著同一个中心思想来试著推进或解决,他们希望解决的问题。

 

比如说,通过修改《人权法案》,一定程度削减或限制非法移民的权利,而且重点可能更著重于——如何遣送高风险罪犯上。

 

这也进一步确认了,英国政府想要修改《人权法案》,自然不是对于人权申请的全面否认或推翻,他们只是希望限制不让所有的人,都能够依赖《人权法案》而留在英国。

 

所以,对于前面提到的那些身份申请,如果当事人不是“高风险”申请人,应该说届时会被影响到的程度,还是相对比较低的。

 

当然了,有关这方面,我们还需要等待英国政府未来公布更多细节,才能确定实际的法条以及他们希望如何执行。丽莎也会持续关注,尽力争取为大家分享第一手消息。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任何英国税务方面的问题,也欢迎联系咨询丽莎会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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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粉们周一好,本周《丽莎房产快讯》的信息有:

 

2022年英国房产市场最新预测!Rightmove称:明年房市依旧繁忙,但不会太疯狂,卖家主导的市场将要远去

 

您需要给孩子准备多少钱买房?超过一半的年轻人需要父母支持首付,平均花费3万英镑以上

 

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未遵守法律,没有把租客的押金放在国家指定的保护计划里,将面临900万英镑的账单,多达6,000名租户要求退还押金

 

市场推出一种无押金住房方案,租户将不需要缴纳任何押金就可租到房子,这样的方案可行吗?

 

贷款机构宣布:在圣诞节暂停执行占有房屋令!

 

 

英国2022年的住房市场预测?

 

本周,Rightmove公布了最新的预测:英国房产市场在经历18个月的疯狂抢房时代后,正在走向一个“不那么疯狂”的时期。

 

该网站预测房市不会那么疯狂的迹象是,12月,销售市场正在经历下跌——每年到12月,房屋的要价都会有所下跌,这也是往年正常现象。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一个月里,房屋在该网站的平均要价下降了0.7%,大约2,234英镑。

 

所以说,按照这样的趋势走下去,2022年将是一个较为正常的市场。

 

然而,Rightmove强调,“较为正常”的市场并不意味着行业出现大幅放缓。明年的全国房价将持续稳步上涨,可能平均年上涨率为5%。该观点也得到了另外专业人士的支持,上周,伦敦和国际住宅物业专家Chestertons的首席执行官GuyGittins也向Express.co.uk网站独家透露,房价将在2022年继续稳定上涨。

 

只不过,由于买家的负担能力日益紧张,越来越多的待售房产可供选择,卖家的定价能力可能会被削弱。

 

数据显示,今年,房主向房产中介提出的房屋价格比一年前增加19%。这都是由于待售房屋短缺造成的。但是,随着出售的房屋逐渐回升以及高利率让买家热情下降,买房和卖房之间会更加平衡。

 

简单的理解,2022年,卖家不能像今年一样随便乱喊价了。这对买房者来说,是有利的。

 

Rightmove的房产数据总监Tim Bannister表示:

 

“买家需求和市场势头在2022年开头会很强劲,然而,接下来就会恢复平静了。明年有可能加息,虽然加息通常被认为对市场无益,但销售的快速速度放缓,以及相关的价格上涨速度,将有助于回归到更正常的状态,这对许多计划明年买房的购房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您要为孩子准备多少首付款?

 

最近,房地产网站Zoopla做了一个有趣的调查。

 

该调查揭露,在当今时代,如果没有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财政支持,很少有年轻人可以进入房产阶梯。

 

在这些拥有房子的年轻采访者中,64%的人都是由父母提供财政来帮助买房的;10%的人说,父母虽没有出资,但家庭的其他成员有帮忙。还有一些人的父母相当大方啊,比如说,超14%的父母给子女提供超过5万英镑的住房补助。同时,10%的人说,他们的父母支付的新房的全部首付款。4%的人更加豪气,他们的父母直接给买了一个无贷款的房子。

 

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毫无疑问,年轻的首次购房者面临着寻找首付款的压力。

 

根据Zoopla的调查,家长们说他们帮助孩子的原因有很多。有部分人认为,他们帮助是因为他们确实有能力这样做。此外,24%的父母说,如果不是这样,他们的孩子永远也买不起房。同时,18%的人说这是内疚或同情的结果,认为现在的年轻人要想进入房产阶梯比他们要难得多。对于许多父母来说,首付款只是他们在买房时给孩子财务帮助的开始。

 

此外,父母帮助支付的也不仅仅是房租和抵押贷款。那些子女在外打拼的父母,超过十分之一(11%)的人说,他们会定期给成年子女提供与家庭有关的费用,而28%的父母为他们提供不定期的支持。

 

有意思的是,很多父母还想借着2021年的圣诞节给孩子一份大礼:购房的钱。

 

调查显示,3%的英国父母表示,他们计划在今年的圣诞节给子女一笔首付款,用于购买房屋。更要紧的是,父母给孩子的不仅仅是首付款啊。8%的父母说,如果他们的成年子女已经拥有住房,他们就会给抵押贷款的支持作为圣诞礼物。15%的父母说,如果子女都不需要这些帮助,他们就会给他们交账单的钱;还有13%的人将要送房屋修理费,12%要送装修费作为圣诞礼物。

 

总之啊,所有礼金都是围着房子转啊。在调查中,53%的父母受访者认为,如果他们有能力,他们就会持续帮助孩子进入房产阶梯;而12%的人认为父母无论如何都应该提供帮助。

 

看完这一份数据,有子女的莎粉们是否感到一阵压力。随着房价不断涨,这确实也是未来持久的趋势了。

 

您怎么看?您会不会帮自己的子女负责首付款呢?

 

一家中介公司不守法律规则,面临巨额赔偿

 

根据《住房法》要求,房东必须在收到租客押金的30天内把押金放在政府支持的保护计划里,并告诉租客计划的细节。如果房东没有保护押金,法院可以命令房东向租户支付高达三倍的原始租金金额。然而,Purplebricks公司未能向租户提供法律规定的文件,并且没有解释他们的押金已被放入一个国家保障计划。

 

据了解,Purplebricks是一家在英国运营的在线房地产中介,截止目前,公司管理着大约6,000份租约。也就是说,这6000份租约的租客都不知道,他们的押金去哪儿了。

 

上周,媒体公布,该案件已经闹到了法庭,该公司将被迫要拿出多达900万英镑来偿还这些租金。

 

随后,该公司对媒体发表了一份声明称:

 

“我们最近意识到,我们在与租户沟通押金登记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这是一个行政问题,租户的存款在任何时候都是安全的。我们目前正在全面调查这个问题。”

 

周一,该公司表示,它需要时间来算出这一错误会给公司造成多少损失。

 

押金保护房是2007年推出的,以防止无良房东扣留租户的押金,这些押金往往价值一个月的租金或更多。房东没有好好保护,就得处罚三倍以上的租金。您看,这一错误显然给该公司带来最狠的一次打击了。有消息说,在截至4月底的一年中,Purplebricks的收入为9100万英镑,其中820万英镑是利润。毫无疑问,这900万英镑的打击将使这一笔营业利润化为乌有。

 

所以,丽莎在这里还是唠叨几句,各位房东,不管发生什么事,请记住一定要遵守法律,别以为法官会给您留任何情面啊。

 

 

租户不需要支付押金来租房,这等好事?

 

还是关于租房押金的事。

 

正如上条新闻所说,英国的租房者在租房的时候都需要交上一笔押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平均而言,英国的租房者需要缴纳1054英镑的押金才能确保租房。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对于年轻的租房者或者说学生来说,压力很大,一下子是凑不出来这么多。

 

上周,一家公司HousingHand推出一项新的租赁计划,通过该计划,在职的专业人士和学生可以在不掏出任何押金的情况下租到新房。

 

该计划的运作模式是这样的,Housing Hand公司会和不同的房东合作,租客不需要交押金给房东了,只需要向Housing Hand公司支付25英镑的加入费以及该计划的一次性付款。

 

什么叫一次性付款呢?

 

该计划要求,租户需要一次性向Housing Hand公司支付一笔钱——相当于月租金的20%,然后,在租期内按月分期支付。例如,如果您在12个月内每月支付500英镑的租金,您需要在一年内向该公司支付100英镑。这笔钱可分12个月付款,大约是每月8.33英镑。

 

如果您支付是1000英镑的租金,您需要一次性给该公司付200英镑——以此类推

 

在申请的时候,您还需要在申请中提供个人信息,如身份证明、地址证明,以及如果您是在职专业人士而不是学生,您的收入至少是您所承担月租金的1.5倍的证据。

 

Housing Hand表示,使用该计划不会影响您的信用评分,因为它不会对你的档案进行严格检查。但是,如果您错过了租金的支付,Housing Hand就得替您支付租金,您将被要求偿还这笔钱。与押金不同的是,如果您采用的是押金保护计划的,一旦您搬走,您就可以拿回押金。但是,如果您采用的是这个方法,租期结束后,您是不会收到每月支付给Housing Hand的费用的,这是他们赚的资金。

 

据了解,Housing Hand并不是唯一一家提供无需预先支付大额押金的公司。例如,ZeroDeposit提供的服务是,您不必预先支付押金,只需支付一周的租金和49英镑的设置费–外加每年17.5英镑的费用就可以。

 

这么一看,租户们确实不需要有准备大笔金额的租金压力了。不过,比较麻烦的是,谁也不能保证您的房东是否会同意放弃租户押金保护机会,并接受Housing Hand作为租金担保人。也就是说,如果您想这么做,还得找一个同意加入该计划的房东。

 

然而,丽莎认为,租房者还是得小心使用这样的计划,因为它们不受监管。虽然每个月支付的钱很少,但您算一下,它最终要花费的比传统的押金计划要多多了,因为它们是不能退款的。行业监督机构房产监察员此前也警告说,通过这些计划,租房者可能被错误地推销”好得不能再好”的计划,然后被收取不可退还的费用。

 

对于房东来说,我们也希望您最好能三思而行,如果您答应参与了这个计划,您的房子就缺少了严格的保护措施。比如说,该公司资金周转不了,宣布破产后,这租金担保人的事情就不好说了。

 

 

贷款人不会在圣诞假期期间执行房产占有令

 

一个好消息给各位经济有困难的房主。

 

英国金融协会和建筑协会(BSA)的成员已经同意,从12月13日(星期一)到1月4日(星期二),他们不会寻求,也不会执行住宅和Buy-To-Let物业的占有令。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贷款人可能会继续执行占有。比如说,房产空置,客户死亡,或借款人要求继续诉讼。

 

英国金融公司的个人金融总经理Eric Leenders说:”贷款人已经聚集在一起,同意在圣诞节和新年期间自愿暂停收楼,让客户放心,他们将在节日期间留在自己的家中。对于任何在财务上有困难的人,有一系列的选择,贷款人随时准备提供帮助。如果客户需要支持,应尽快联系他们的贷款人。”

 

这意味着,对于已经上过法庭的业主来说,如果法官已经下达了房屋占有令,贷款人在暂停期内是不会采取任何额外措施。也就是说,您还是暂时有地方可待。

 

此外,即使贷款人获得占有令,这也不一定是定局,因为如果借款人能够重新开始支付部分抵押贷款,贷款人将会继续支持他们的。因此,有了圣诞假期的喘息机会,丽莎认为,业主也有了更多的时间去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多和贷款人聊聊。

 

据了解,自2020年3月以来,英国各大贷款机构一直都在帮助着经济受到困难的借款人。数据显示,他们已经为抵押贷款提供了近300万次延期付款的机会,为个人贷款和信用卡提供了约220万次延期付款机会。

 

丽莎建议,任何担心自己财务状况的客户应尽快联系你们的贷款人,和他们商量商量,看看除了强制占有外,还有什么其他的解决方法。

 

好了,本期的《丽莎房产快讯》就到这里。我们下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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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天早上,我们收到了一位朋友的电话:他在英国刚刚接手了一间店铺,已经经营了3个月。

 

接手店铺时,店里面有一位工作了15年的老员工,这位朋友在3个月后决定把这位老员工辞退掉。

 

之后,这位老员工竟向这位朋友追讨15年以来的裁员赔偿!

 

到底这个情况谁对谁错呢?老员工有权这样做吗?

 

今天,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英国劳工法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接手生意开除老员工,居然要赔上15年的裁员赔偿?》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英国劳工相关法律”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法律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丽莎还要提醒,所有我们制作的视频,都会同步发布在丽莎的官方YouTube平台。如果想要观看更多丽莎视频,可以关注我们(丽莎律师行)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mpxpJNXwSfgy7_z6ljKmg

 

我们也有英文版YouTube(Lisa’s Law Solicitor):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3MHpkVaHm6EsGunDg1xU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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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一位朋友有关移民英国的咨询:他是英国永居(PR)身份,但因为疫情已经2年多没有回来了,永居身份也被取消。

 

这位朋友非常纳闷,四周打听后听说有种叫“返乡居民签证”(Returning Resident Visa)的政策可以帮到他。

 

那么这个签证是什么呢?要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当事人应该在离境2年内,还是2年后才申请呢?

 

今天,丽莎就带莎粉们走进英国移民-返乡居民签证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英国永居身份非无敌,离境超过2年就会被取消!》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返乡居民签证”了呢?

 

之后,我们还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法律信息。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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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许多人提到都直摇头,甚至闻风丧胆的”国籍和边界法案“(Nationality and Borders Bill)已经正式在英国下议院通过三读。

 

接下来,该法案即将在明年1月5日进入上议院。比较好的消息是,上议院预计将会表决除去几个较极端的条规,让”国籍和边界法案“还是传达英国政府想要重整难民政策和打击非法移民的”大意”;但同时也不至于走得太过。

 

消息指出,届时英国政府是有可能接受这些(来自上议院)的建议(虽然,政府没有一定得听从的必要)。

 

有关这个法案的大致内容走向,丽莎在过去的文章中也有分享过。莎粉们应该也都略知一二。

 

只不过,法案有一项新增的”修正条款“值得关注。根据新增的修正条款,还要把”非法移民“视为一种犯罪行为。

 

意思是说,英国内政部希望在《1971年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1971)的Section 24中,新增一条B1A的条款。

 

B1A将指出,一个人如果出现以下行为,会被视为”犯罪“:

 

(a) 仅持有”有限期“签证待在英国;并且

 

(b) 在该签证到期后,还是继续待在英国,即便手上已经不再持有”有效签证“

 

换句话说,先前我们知道的”国籍和边界法案“,更多的是在打击”非法入境“的情况,也就是想要从源头就开始阻绝非法移民的发生。

 

但通过这次的新修正条款,可以发现,内政部明确知道打击非法移民不仅是在”源头“控制而已,对于原本合法入境英国但后来却”逾期滞留“的情况,内政部也同样想要出手遏止。

 

 

→ 非法滞留将被监禁最长4年

 

新修正条款也指出,涉及上述情况的当事人,在刑事法庭(Crown Court)认罪/判决后,将被处最高4年的刑期。

 

轻则会有刑事罚金(Fine),重则既要被关、又要被罚钱(监禁+罚金)。

 

并且,同样的处罚不仅只用在”非法滞留“上,对于其他的非法移民行为也将同样适用——例如,申请人没有持有有效的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sation(电子旅行许可,简称ETA)就进入英国。

 

→ 什么是ETA-电子旅行许可?

 

根据英国内政部的计划,未来将推出的ETA将是类似于美国现有的ESTA系统(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去过美国的人应该知道,ESTA系统主要针对可以“免签”访问的旅客,在前往该国(如美国)之前,需要通过专用的线上系统,申请获准该国的旅行许可;取得许可后,当事人才可以入境该国家(一般也包含过境)。

 

而英国未来的ETA系统,基本也会类似于这样的操作模式。

 

这代表,一旦ETA实施,入境英国一般就会分成以下几种情况:

 

当事人持有英国合法长期签证或身份(这里也包括欧盟EUSS的定居和非定居身份);

 

当事人持有合法短期签证(访问签证);

 

当事人为英籍或爱尔兰籍(自由进出);

 

当事人符合“免签访问”,但当事人需要事先向移民局申请ETA(电子旅行许可),获得旅行授权。

 

ETA将是一种自动化的系统,用来判断旅客是否符合“免签资格”,以及该趟旅程是否会造成英国执法或安全风险。

 

这样的系统也进一步象徵著,完全”免签“的时代恐怕即将过去。因为ETA虽然不是一种签证,但这也让原来可以免签访问的相关国公民,未来不再有真正的“手持护照,说走就走”的旅行可能。

 

况且,如果当事人届时没有事先申请ETA的话,如同前面已经提到的新条款,严重情况恐怕涉及刑事犯罪。

 

 

→ 为什么需要推出ETA授权?

 

虽然说,ETA授权看起来和“合法入境”比较相关,但事实上,这也是内政部对于非法移民(或者说“危险人士”)的进一步防堵。

 

内政部指出,通过ETA系统,将能针对即将入境的人士,进行“安全性排查”,确认当事人是否应该被准许入境(并将“威胁”提早阻挡在外)。

 

同时,通过这样的系统,内政部更容易准确计算出入境人口;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帮助移民局找出——谁不应该留在英国,甚至进一步采取行动。

 

→ 数字化边境和签证系统

 

承接上面的ETA授权,内政部的计划还包括了——进一步推行移民系统的(全面)数字化。

 

也就是说,通过“电子签证”(E-visa)来取代实体的“签证贴纸”(Vignette)。

 

而且这并不只限于访问签证,也将适用于持有BRP卡的长期签证持有人。

 

内政部指出,这将使得边境官员,可以直接使用数字化边境系统,来对入境当事人的身份进行确认,当事人不再需要显示实体签证文件。

另一方面,此一计划也代表,未来更多的人将被允许直接通过E-Gate自动通关;同时,在2024年底前,还会把“电子签证”的概念落实到运输/航空业上。

 

意思是说,未来通过数字化系统,航空(乃至其他交通运输)业者就能够确认当事人的身份,无须再索要实体文件。(当然,这也代表著,如果业者一通过系统发现当事人没有持有合法身份,当事人将很难被允许登上飞机/出行。)

 

 

→ 除了以上,还有没有哪些”修正条款“值得关注?

 

实施”连坐法“——意即通过”刁难“非法移民来自国(母国)的其他移民(申请)的方式,来逼迫该国家主动”管理“起他们国民”非法移民“英国的现象。比如说,当英国内政部想要把没有合法签证的”非法移民“遣返回国的时候,如果该国(指该非法移民的”母国“)如果不愿意配合内政部,把来自他们国家的公民带走(也就是接受该公民”返国“)的话,内政部将对该国实施”签证罚款“。这样一来,该国的国民一旦需要申请英国签证,就需要支付额外的”签证罚款“费用,这个额外费用的价格是190英镑。

 

承上,内政部也可以选择对于”不配合“的国家,不施以”签证罚款“;而是实施”暂停签证“(也就是暂停受理/开放相关签证申请),或者增加、拉长签证的审理时间。并且,内政部的权力将不会是只能用在特定签证上(比如说只能针对探访签证),而是将有权力使该国家公民申请其他各类如工签、学生签,甚至申请定居都受到相关”处罚“。

 

修改”Early Removal Scheme“,加快”遣送“外国籍罪犯的程序(这里指”非英籍“罪犯)——根据原来的政策,外国罪犯在入监服刑的刑期结束的提前9个月,可以被遣返回国,内政部本次将该9个月改成”提前12个月“,代表可以更加提早启动遣返程序;

 

修改《Special Immigration Appeals Commission Act 1997》而加以保障”敏感性材料“——意指对于涉有”敏感信息“移民决定,如果要对该移民决定提出挑战的话,可以交由专精于保护”敏感信息“的法院来进行听证和裁决;

 

扩大可被”加速上诉“(Accelerated Appeal)的种类——意指允许更多案件可以在当事人仍被”拘留“的时候就受审理,不必等到当事人从移民拘留被放出来后,才开始审理。

 

 

→ 最后,丽莎还是给大家整合复习一下“国籍和边界法案”的重点政策内容:

 

知法犯法者将受惩罚。意思是说,法案将使“非法入境”构成刑事犯罪行为。当事人明知这么做是违法的,但仍非法进入英国的话,将被视为“刑事犯罪”;

 

尽全力不让“非法入境者”留在英国。就如先前多次提到的,新法律将不允许来自或途经“第三方安全国家”(例如欧盟国家“法国“)的人,进入英国申报难民(移民局的态度是,这些人应该在该“第三方安全国家”申报,而不是大费周章跑来英国),并且移民局将尽一切力量,将当事人遣返回该国;

 

如果实在遣返不回该“第三方安全国家”的话,当事人只能向英国移民局申报,如果申请通过了,当事人只能获得“临时保护身份”(Temporary Protection Status),而不是具备永居权利的正常难民身份。持“临时保护身份”的人,将面临移民局的定期审查,也就是时时面临“被遣送”风险;

 

同时,持有“临时保护身份”的人,不能像正常难民身份那样,申请家人和福利,在申请家人团聚和申领英国福利方面,都有限制(基本就是不让申请、不让领);

 

简化移民局的“遣送”程序。意思是说,移民局将更容易“遣返”非法入境难民至“安全”国家;

 

提高人口贩子的处罚力度,最高将面临“终身监禁”;

 

面对不愿意配合移民局“遣送政策”的国家,直接下调/拒绝核发英国签证给该国国民(比如说,某个国家有许多非法移民来到英国,但该国拒绝接受这些非法移民回国,那么移民局可以拒绝核发签证给该国申请人,直接影响该国籍申请人的签证申请);

 

简化申报流程,推“一站式”申报,让难民申请或其他人权保护申请可以被同时考虑,不必分开申请,并通过移民系统和制度的更新,减少Last-minute紧急申请的发生可能;

 

改变申请人“年龄”的定义/计算方式,避免难民孩子被错误认定为成年人,同时也避免非法入境的成人,谎称自己是未成年人而进行申报。

 

丽莎结语:其实从英国内政部一再传出的相关政策消息,都可以越来越确定英国政府想要打击非法移民的决心。而且这个“决心”并不只是单一走向的,而是全方位“照顾”到了从入境、停留甚至于后续的遣送(如何让非法移民“离境”)的一条龙策略。

 

不过,内政部的“计划”自宣布至今,也是不少被人诟病,认为这会使得真正的难民,无法受到保护或保障。丽莎也期待,该法案进入上议院后,能得到一定的“纠正”。

 

上议院能够发挥其“建议”的最大功能,让英国政府的新政策能尽量保持在合理化的范围内,不至于走得太偏、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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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工签转永居(这里我们指的是”Skilled Worker“以及其前身”Tier 2普通工签“),不少人都知道,当申请人(雇员)要申请永居的时候,是需要身为赞助人的雇主去证明,在“可预见的未来”中(Forseeable future)仍然需要申请人继续为该雇主工作的(虽然根据目前的规定,申请人的工作内容可以改变,没有强制要求维持原职位)。

 

在这样的基础上,如果当事人(雇员)需要“换雇主”怎么办?

 

比如,一位莎粉就向丽莎提出了这样一个令他感到烦恼的问题:

 

这位莎粉目前持有Tier 2普通工签,即将年满5年。可是莎粉说,公司内部传闻要进行缩减,万一被列入裁员的话,如果莎粉先主动把握找到新工作,换新雇主的时候正好达到”满5年“的话,这样他能直接通过新雇主申请永居吗?

 

莎粉的这个问题,其实正好戳中了相关规则的一个”灰色“地带。

 

因为严格来说,移民局要求申请人(雇员)的赞助人(雇主)必须证明”继续聘用“申请人,这一点也可能通过新雇主来达成,由新雇主来开出这个证明。

 

按理说,如果这样的话,在申请人能够满足”工签转永居“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申请人从技术层面来看,是应该可以直接申请永居的。

 

 

→ 申请人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这些要求基本是以下:

 

必须持有工签满5年;并且

 

这5年中,任12个月期间不可离境英国超过180天;

 

申请永居时,赞助雇主(Sponsor)仍须证明,在“可预见的未来”中,仍然需要申请人继续为他们工作;

 

同时,申请人仍然继续满足”年薪门槛“要求;

 

18至64岁申请人,还须通过Life in the UK考试。

 

 

→ 关于上述“满5年”要求?

 

上面第一点指的“满5年”,实际可以包含以下签证种类,就是该“连续5年”的时间,可以通过持有以下签证的时间相加:

 

Tier 2普通工签,或Skilled Worker;

 

Tier 2宗教牧师类签证;

 

Tier 2运动员工签/国际运动员签证;

 

Tier 1类签证,但不包括Graduate Entrepreneur(毕业生企业家移民);

 

Representative of an Overseas Business(海外公司首席代表);

 

Global Talent(全球人才签证);

 

Innovator(创新签证)。

 

 

→ 有关“离境限制”?

 

在“离境限制”方面,符合特殊情况的“缺席”,可不被计入“离境天数”当中,这包括:因协助国家性或国际性人道主义或环境危机而造成的“缺席”,因天然灾害、军事冲突或大流行病而造成的“旅行中断”。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是因为新冠疫情因素,造成被迫待在英国境外,无法及时回到英国,这些离境天数一般是可以视为例外豁免,而不被计入180天当中。

 

但当然,申请人届时申请永居时,是应该针对这些特殊情况提出详细解释,并附上相关证据的。

 

→ 永居年薪门槛?

 

值得注意的是,自Skilled Worker正式推行后,永居的申请要求已经相较于过去的Tier 2工签制度来得低,这包括目前是持有Tier 2工签而要转永居的申请人,在申请永居的时候,可以依循Skilled Worker制度下的较低门槛。

 

这代表,在永居年薪门槛上,其标准门槛等同于(Skilled Worker)工签申请的要求,一般是25,600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还需要比照自己“工种”(Occupation Code)的Going rate,也就是针对不同工作种类,给出的最低薪资门槛要求。

 

通常来说,申请永居时的Going rate,会比当初申请工签时的Going rate来得高,毕竟经过了5年的时间,市场薪资一般会有所浮动的。

 

尤其是,当初是以New Entrant(新人)等较优惠门槛申请工签的当事人,在申请永居的时候,年薪门槛势必会比当初申请时要高(毕竟不再享有70%的Going rate优惠了)。

 

 

→ 继续回到前面莎粉的提问?

 

如果说,技术上来说,莎粉在更换新雇主时,不再申请一个新的工签,而是直接申请”工签永居“的话,又该如何操作呢?

 

我们认为,如果去看移民法的规定,法规指出(开出继续雇用申请人的证明)是需要由申请人的”赞助人“(Sponsor)来给出这个证明的。

 

这样的话,新雇主就势必得成为申请人的Sponsor才行。

 

因此,即便从申请人的角度来说,是可能通过新雇主直接申请”转永居“;但在雇主的层面上,雇主依旧需要和一般赞助申请人工签那样,去向移民局申请CoS,在CoS申请时表明”赞助“申请人的意愿,以及在“可预见的未来”仍然继续需要申请人为其工作。

 

所以从某个角度上来说,新的雇主要聘请当事人(莎粉)需要走的程序,跟申办一个工签(赞助申请人申请工签),没有太大的差别。

 

只不过从雇员的角度来说,一定程度上可能解决其燃眉之急,让当事人不必再多或者说重新申请一个工签,而是直接去申请永居。

 

→ 不过,这当然不是一个最为保险的做法?

 

虽然上面提到的技术性操作,莎粉想要直接申请永居或许可行。但一般基于保险的情况来说,还是会建议莎粉,在找到新雇主后,还是通过正常的程序,拿著雇主提供的CoS,然后再去申请一个新的工签,等到拿到工签之后,再通过新雇主来申请永居。

 

这样的话,也建议莎粉在刚更换到新雇主的时候,不要马上申请永居(即便已经达到”满5年“)。

 

这是因为,莎粉在申请永居的时候,会需要递交自己最近工资单(Payslip);所以保险起见,最好是至少在新工作(新雇主那边)工作满一个月后,能够拿到新雇主发出的工资单时,再去申请永居,这样对于莎粉基本是最不会出错的做法。

 

除此之外,由于对于新雇主来说,不论申请人(雇员)是否先申请工签(还是直接申请永居),所需要做的手续和步骤基本没有差别,雇主依然需要出”赞助“申请人的相应费用;既然如此,申请人还是可以选择”更为保险“的方式。

 

毕竟都好不容易等到工签满5年了,在申请方面可能更谨慎一些,对于申请人是有好而没有坏处的。

 

→ 要是不幸被裁员,申请人还有多长时间可以找新工作?

 

一般来说是60天的时间,就是申请人应该在这60天内,找到新的雇主并在新雇主的赞助下,递交新的工签申请。(当然,这代表新雇主必须是持有赞助资质-Sponsor Licence的。)

 

至于这个”60天“应该怎么算呢?这个”60天“其实指的是,从申请人”被裁员“开始算起,或者申请人原有工签即将到期之前,或者移民局告知申请人”签证被缩短“的期限,取其中时间最短者。

 

举个例子,比如说申请人已经被裁员了,可是一直没有收到移民局的信,告知申请人的工签被缩短了(Curtailed);这并不代表申请人就是安全的,而是申请人应该自己去计算,把握在上述”该60天内“找到新工作并递交新的工签申请。

 

而不是认为反正都没有收到移民局的通知信,就是非常安全的。

 

今天的文章通过一则莎粉的提问来讲述有关英国工签持有人在实际案例中,可能有的现实问题。其实有过这类提问的人并不少,丽莎也看过不少其他网友有过类似疑问,但网路上可以找到比较完整的说明素材比较少。

 

希望通过的这篇文章,能为有著类似烦恼的当事人,解答一些疑惑。当然,如果莎粉们根据各自经验还有其他衍生问题,也都可以留言询问。

 

丽莎也会把握在之后的文章中,给大家补充有关工签方面、永居申请方面,比较令人伤脑的疑难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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