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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见解

不少人应该知道,在英国,买卖房产的交易过程中,不论是买方或者卖方,都是需要聘请房产律师的。

 

对于有些初来乍到的投资者来说,可能不太清楚,为何在英国买房一定需要有律师;甚至,对于有些人来说,会觉得律师的工作有时会拖慢整个买房交易的进程。

 

比如,丽莎今早收到了一个这样的咨询:

 

A女士(化名)问我们,说她正在买新房的过程中,可是觉得她的房产律师动作一直很慢,A女士多次询(催)问(促)也不见她的律师加快。

 

她想知道,如果律师的慢动作导致她的房产交易不顺利、卖家不想卖她了怎么办?她是否又可以选择更换房产律师呢?

 

再进一步说,房产律师的工作到底又都在干嘛呢?

 

 

我们首先回复一下A女士前半部分提出的问题。

 

在更换律师以及和卖家交易的方面,需要先看卖家是否还有意愿继续将房子卖给买方(也就是A女士)。

 

如果说,卖家把该套房子放回房产市场上的原因(Put back on the market),是因为卖家就是不想把房子卖给这个买家(A女士)了,那么这一点基本是A女士即便更换了律师,也无法解决的。

 

这个时候,A女士选择去更换律师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交易不会继续进行了。

 

→ 为何卖方能反悔不卖?

 

继续回答A女士的提问之前,丽莎稍微给大家延伸补充一下英国买房程序。

 

 

在英国买房,一般会经过以下程序:

 

  1. 看房:购买人实际去看看房子,决定是否满意。

 

  1. 要是满意,购买人就会告诉房产中介,自己有意思要买。

 

  1. 然后,购买人需要提供中介自己房产律师的信息。

 

  1. 接下来,购买人就需要提供自己的资金来源证明;并且房产中介也会要求查看购买人的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做为反洗钱检查之用)。

 

  1. 资金来源检查完毕,确认没有问题之后,买家和卖家的双方律师就会交换联络信息。

 

  1. 买方和卖方开始进入法律程序:买方的律师会开始针对房产本身进行调查;卖方也要应买方律师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和资料。

 

  1. 检查完毕后,如果买方律师认为房子结构上有任何问题,可以在这时候提出;也可以和卖方谈价,像是认为该套房产应该低于市场价多少等等。

 

  1. 如果觉得没问题了,买方确定想买下房子,就可以进入双方正式交换合同(Exchange Contracts)的阶段。

 

  1. 交易完成后,买家需要支付剩余的所有款项,然后就可以拿到房子的钥匙了。

 

  1. 接着,买家的律师需要帮购买人完成缴交印花税(stamp duty)和申请土地所有权登记,也就是在英国地产登记局(UK Land Registry)完成注册登记。(在这个阶段,虽然买方律师仍在做最后的收尾,但已经拿到钥匙的购买人,在这个期间已经可以搬入新房了,不必等这最后的程序走完才能迁入。)

 

从上面列出的“买房流程”中,可以看到特别被画重点的“交换合同”。

 

所谓的交换合同(Exchange Contracts),指的就是-买卖双方律师完成合同的起草、交换工作,双方可以各自签订合同了。

 

交换合同后,双方会订定一个交易完成日期,然后在这个阶段,买方通常需要先支付10%的头期款。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双方正式交换合同之前,也就是上面程序的第8点以前的任何一个步骤,买卖双方随时都可以-没有任何理由就退出。

 

但若是已经进入了双方正式交换合同,就不能说走就走了,走了可能就是违约了。

 

回到A女士的例子。如果说,双方还没有正式“交换合同”,不只卖家可以反悔不卖了;其实就连A女士,也可以反悔不买了。

 

再进一步说,假如双方已经交换合同了,那么这时候想要“更换律师”的意义也不大。

 

原因是,一旦双方正式交换合同(Exchange Contracts),交易完成日期(Date for the Completion)就会被确定下来,这时候即便更换了律师,也不会推进这个日期而使交易更快完成,所以也没什么更换律师的必要了。

 

 

→ 所以,房产律师都在做些什么?

 

第1步:开档案

 

一旦您指定了一位房产律师,他们就会为您开档案,并向您发送一封业务条款的信函。文件中会有一份信息表,要求您填写基本信息,如您的联系方式、出生日期和国家保险号码。此外,您还需要提交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如护照或驾照,进行客户身份检查。

 

在这个阶段,您的律师还需要向您拿到有关房地产经纪人的信息,以及贷款公司的详细信息。同时,您的律师将与卖家律师联系,通知他们,您已经委托代理律师。

 

第2步:收到卖方律师的所有文书工作

 

当卖方律师做好准备,比如,起草好合同后,会立即将其与房产所有权(或“契约”)的副本以及土地登记处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一起发送给您的律师手中。

 

另外,您的律师还会在这个阶段收到该房产的其他协议文件:

 

物业信息表:卖方必须提供有关于房产的全部事实,其中包括规划许可、邻居纠纷、建筑工程到锅炉最后维修事件等一切信息;

 

固定设备和物品表:卖方要说明销售中包括哪些固定装置和设备,包括从地毯、冰箱、灶具、灯具、衣柜、窗帘等等一些。如果表格中有买方不想要的物品,或者不包括双方都同意留下的物品,买方可以通过房产律师对此提出异议;

 

租赁信息表:如果您购买的房屋是租赁产权的(通常是公寓),这将列出一些因素,如应付地租的金额以及自由持有人和/或管理公司的详细联系方式。

 

第3步:开启物业搜索和调查

 

您可能在看房的时候,已对需要购买的房产有一定的了解了。但是,很多潜在问题是肉眼看不出的。这时,就得由您的律师出马了!

 

您的律师负责开展物业搜索和调查工作,这是房产转让环节的一部分,房产律师将会组织一系列的调查工作,包括:

 

向地方政府申请以及审查相关文件。这将为您提供有关规划问题、道路工程和铁路附近的信息,道路隐患等等,这些都可能影响您对房产的使用问题;

 

供水和排水检测。这项搜索可以帮助您了解该房产是否与公共下水道和主排水系统相连;

 

环境调查。包括土地是否被污染和容易被淹没。

 

在这个过程中,您可能需要交一笔当地政府搜索信息的费用,预算可能会在300英镑左右。

 

另外,您的律师还会在这个环节对您的财务进行调查。比如:检查抵押贷款报价,并确保满足贷款人释放资金的所有要求。如果买方没有获得抵押贷款,房产律师将检查用于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确保反洗钱的相关要求。

 

第4步:检查文件并提出疑问

 

当收到卖方律师的文件后,律师通常也会收到房屋调查的结果。

 

接下来,您的律师就会开始检查这些文书了。他们通常还会拿着卖方提供的资料以及真实的调查结果进行对比。他们将需要针对不同问题向卖家律师提出疑问。例如,他们可能发现您想买的房子有被淹的风险。

 

如果您购买的房屋是租赁产权的,您的房产律师还会就租约的长度、有哪些限制、您需要支付的维护费和地租等提供建议。

 

当所有的询问都得到满足后,买方的房产经纪人将为买方准备一份房产报告,其中包含买方需要了解的关于该房屋的所有信息,并被要求在报告上签字。

 

现在,大多数文件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您。不过,由于有些文件内容太多,必须要采取邮寄的方式,您的律师也可能会问您拿到地址,邮寄寄到您家里。通常来说,像指示表和卖方财产信息表之类的文件,您可以签署、扫描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回。其他文件,如契约,需要原始签名。

 

第5步:安排首付和合同交换

 

一旦所有的查询和搜索完成了,买方律师将要求买方支付定金,并向抵押贷款机构申请资金。

 

随后,您的律师会和您讨论一个理想的搬家日期,该日期需要与卖方的律师和产业链上的其他各方达成一致。一旦商定了完成日期,您的律师就会在这个阶段确定可以交换合同的日期了。同时,买方律师将准备好转让契约,并将其发送给卖方的房产经纪人签字,以便为完成交易做好准备。

 

一旦这个过程开始,交换将会逐级进行,并将在设定的时间框架内完成。一旦程序完成,完成日期就不能再改变。

 

第6步:完成

 

一切就绪后,您的律师就给您发送最后的完成声明。请记住,在房产交易完成之前,您任何未完成余额必须要支付了,包括:律师代表您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如印花税和管理公司费用、法律工作本身的费用、搜索费用等等…

 

在完成交易的当天,您的律师将把费用发送给卖方的律师。一旦现金到了卖方的律师那里,他们就会打电话和您确认交易完成,并授权房产中介将钥匙交给您。

 

第7步:印花税申报

 

当您顺利交房后,您律师的工作还没有结束。他们首先需要做的就是替您做房产印花税的申报。按照法律规定,印花税的申报和交付都必须在房产交易完成后的30日之内完成的;否则您可能会面临罚款和利息。同时,没有印花税申报,房产是无法登记注册的。

 

第8步:登记所有权变更

 

印花税申报之后,房产律师就需要在土地注册处那里处理房产所有权的变更。

 

通常来说,交易完成后,卖方律师将把已签署的契约发送给您的律师。然后,他们将把契约和抵押贷款契约一起提交给土地注册处进行登记。一旦土地注册处完成注册,您会收到一份副本,这是您的所有权证明(如果有契约的话),以及您新物业的任何担保。

 

如果是租赁产权的房产,您的律师也会通知房东或管理公司,租约已转让给您。这样一来,他们就知道该把任何服务费和地租账单寄给谁。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英国房产登记全部是网上的,已经不再有纸质的房产证了。等到房屋登记后之后,您收到的也不过是几张黑白的纸张,证明您的房产登记已经结束。

 

 

→ 房产律师的工作恐怕比您想像得更加繁杂?

 

从上面的详细说明,想必莎粉们都对于买房流程和律师所做的工作,更加了解了!

 

有些人原本可能会想说,房产律师的工作也不过就是经手或起草几份文件,有什么好搞那么久的;可事实上,律师的工作涉及不同层面的调查以及与多方的协调和对接,所以这也涉及到其他方的回复是否够及时,才能使整个流程更加顺畅。

 

一般来说,从委托律师到完成,整个房产转让的过程需要2-3个月。然而,这个过程的长短取决于个人情况以及交易中所涉及的人,往往会有一些因素耽误了当事人的买房进程。

 

比如,以下常见的5种情况:

 

  1. 您的房产交易是链条式的

 

这就是说,卖给您房屋的人也在买房(同时把房子卖给您的卖家,也正在买房)。这也就意味着,这些交易必须同时完成,否则就有一方或者多方都可能面临无家可归的情况。

 

另外,如果您这边在买房的同时也在卖房的话,这个链条会更长,所需要的时间也会更久,因为在交易链条中的人都需要把自己手中的房屋卖掉,才有可能去购买新的房屋。

 

链条越长,交易所需要的时间也可能会越长。因此,您在寻找房屋的时候,一定要看是否是链条式的交易。如果是的话,您要有心理准备,您的房屋交易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可以完成。

 

  1. 管理公司对租赁(产权)物业的信息反馈缓慢

 

如果您购买的是租赁房产,交易可能比购买永久产权的房产更复杂。对于这种类型的房产交易,您的律师需要从永久持有人、和/或管理公司那里获得信息,包括费用(如地租和每月服务费)、建筑物保险证明和前几年的账目。所以,对方的反馈时间也决定了您的交易进程。

 

丽莎建议,当您决定要买租赁产权的房产后,您应该在一开始就向您的律师说明情况,然后事先联系自由产权人或者管理公司,提早催促他们提供信息。

 

  1. 买家未及时透露存款等信息

 

不管买家准备多少首付款,贷款机构都需要知道您的存款是怎么来的。如果全部或部分存款是父母或亲人赠与的,您的律师有责任向贷款机构申报的。

 

大多数贷款机构要求一份存款来源声明,以确定这笔钱是不需要偿还的。很多时候,买家不知道这个情况,他们可能没有及时和律师说,最后耽误整个过程。

 

因此,我们建议,您在房产转让过程的一开始就应该向您的律师主动提供关于存款的相关信息。并且提前要求赠与方签署相关文件。

 

  1. 第三方延迟答复未完成的询问

 

您的律师会查看卖家的所有文件,并向他们的律师提出一些疑问。如果这些疑问需要第三方提供信息的,就可能会出现耽误的情况。

 

我们建议,您需要与律师保持定期联系,并保持耐心。您可能需要给予理解,律师们通常需要遵守行为准则的,必须彻底完成这些检查,所以细心检查是很重要的(这对于您需要购买的房产也是更有保障的)。

 

  1. 地方政府工作拖拖拉拉

 

为了帮助您发现房屋潜在问题,房产律师会到地方政府进行当地搜索。

 

英国各地政府的工作效率咱不好说,一些地方政府几天就能给律师返回需要的文件,其他地方得等个几个星期。这是谁也无法控制的。

 

因此,我们建议,您应该在房产环节一开始的时候立刻向您的律师申请搜查资金,让他们尽可能早地开展调查,以减少延误的风险。

 

  1. 人员资源不足

 

由于购买房屋对所有参与者来说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完成之前,有很多行政和法律工作需要完成。

 

除了您的房产律师外,其他第三方,如卖方经纪人、抵押贷款人、卖方的律师和测量师也会参与到交易中。

 

在夏季、圣诞假期前,或者前段时间的印花税假期,在这些火热的购房季,即使再高效的团队,他们也会受到人手不足的影响,从而减慢完成交易的时间。

 

在这里,我们希望各位买家多一份理解,如果您真的非常着急,尽量避开购买旺季。

 

丽莎结语:

 

至此,从A女士的提问所衍生出的回答和说明,应该也能够解答到其他一些遭遇相同情况或持有类似问题的莎粉疑问。

 

对于A女士来说,如果说她的卖方依旧有意把房子卖给她,并且双方也还没有正式“交换合同”,在考虑了以上丽莎为她列出的相关因素和考量后,如果A女士仍然想要更换律师,自然是有权去更换的。

 

她原来的律师是需要把相关工作和文件,交接给新律师的;当然,A女士也需要针对原有律师已经做的工作,支付相应的费用。

 

另外需要提醒,A女士在更换律师前,也可能需要先去询问一下贷款银行是否同意,尤其是如果当初银行提供的贷款产品,是附有免费法律服务的话(那么该“套餐”已经指定了银行配合的房产律师)。

 

→ 最后,想要找一个靠谱的房产律师?丽莎建议您可以参考并依循以下指示,进一步做选择:

 

向朋友或家人寻求推荐;

 

在网上搜索,查看客户评论;

 

确保房产转让师是有资质的(英国律师协会会员或持有执照的房产律师);

 

找有房产转移经验的律师。一家律师所里,几乎所有律师都有资格做房产转让,但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有这方面的经验。所以,如果您决定使用律师,请确保他们有房产交易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最好是找他们专门的房产部门。

 

在您购房的时候,您的房地产经纪人也许会给您推荐他们合作的律师,或者说一些抵押贷款机构也有合作律师团队。如果您比较怕麻烦,那么,选择他们推荐的律师团队确实会为您省事不少。不过呢,您有可能会被要求收取一笔稍微较高的律师费。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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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期《买房实用手册》中,丽莎给大家介绍自雇人士如何申请贷款的相关知识。其实,在贷款申请人的队伍中,还有一群比较特殊的贷款申请人。他们的平均年龄比较大,想买一套退休房;或者说即将退休了却无法完全偿还房子的抵押贷款——有数据统计,英国300万贷款房主在退休后都没有还清房贷的。

 

针对这类人群,专业的抵押贷款机构通常会提供专业的“以房养老”贷款产品,让他们有多一种选择。比如说,“退休只付利息的抵押贷款”(Retirement Interest Only Mortgage),借款人可在退休期间只支付利息,利用出售房产来偿还债务。

 

本篇文章,我们要为大家仔细讲讲:

  • 退休只付利息贷款如何运作?
  • 退休只付利息贷款的利与弊
  • 借款人的申请要求以及如何证明资金能力?
  • 其他适合老人申请的贷款产品

 

 

退休只付利息贷款如何运作?

 

退休只付利息抵押贷款也可称之为RIO抵押贷款,它算是相对较新的贷款产品。一般来说,传统的抵押贷款机构都会提供这类贷款,比如:高街银行和建筑协会。

 

就如同名字一样,这类产品适合即将退休或已经退休的老人群体,他们想要获得该贷款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是:

 

  •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希望购买更适合自己需求的退休房产(Retirement home)
  • 从原来的房产中释放现金以增加养老金收入、支付账单、将钱赠送给亲人——帮助他们购买房产或还债
  • 即将结束现有的标准Interest-only 利息抵押贷款,以另一种方式持续下去

 

退休只付利息贷款和标准的Interest-only贷款的运作模式比较相似,申请人每个月只需支付未偿还金额的利息,而不需支付整体的债务。同样,银行需要审查您的负担能力,以确保您能支付每月的利息还款。不过,它们之间也有一些区别:

  • 年龄要求:该抵押贷款主要针对55岁以上的老人市场,有些供应商可能有着更高的最低年龄。
  • 住宅要求:它主要适用于主要住宅,出租房是不可申请该贷款的。
  • 还款方式:债务通常只有在死亡、搬入长期护理或出售房屋时才会还清; 不过,也有一些银行提供的退休只付利息贷款,它规定了年限。比如说,要求您达到一定的年龄前偿还–90岁。
  • 房产股份要求:很多贷款人要求申请人拥有至少40%的房产股份。

 

 

退休只付利息贷款的优点和缺点

 

这个贷款究竟适不适合您呢?丽莎没办替您回答这个问题的。但是,我们可以为您分析它的利与弊,这样,您可以按照自身情况来判断判断。

 

它的优点如下:

 

  • 客户只需按月支付利息,这可以帮助您存下更多钱。这样,您可以有更多金额留下,成为遗产;对于那些退休后收入会下降的市民来说,该贷款更容易管理。
  • 贷款没有最长期限
  • 申请时不一定有年龄上限(但是会有最低要求)
  • 没有利息不断增加的问题
  • 您有权一直居住在房子里(如果您能继续支付利息)
  • 允许您在退休后过着毫无经济负担的生活
  • 可帮助您筹集资本以及释放资金,用于其他需求

 

但是,有一些缺点需要考虑:

 

  • 当由于资本是通过出售您的房产来偿还的,这将影响您家人的继承权
  • 如果您不坚持还款,房子会有风险,老来只能流落街头了
  • 您能借到的金额是基于您的退休收入
  • 在固定期限结束时续期,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 与其他抵押贷款相比,贷款与价值的比率较低,目前最高贷款与价值比率为65%。

 

总之,如果您的房产没有其他安排,您又急需一笔资金,不妨可以考虑考虑。不过,丽莎建议您最好还是结合自身情况,并且咨询贷款机构中介人,看看是否真正合适您。

 

借款人的申请要求以及如何证明资金能力?

 

按照大部分金融机构的规则,如想成功获得退休只付利息贷款,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55岁或以上
  • 证明您能负担得起每月的利息还款
  • 在您的房产中拥有大量资本。RIO抵押贷款的贷款与价值比率(LTV)最高60%,这意味着您需要完全拥有至少40%的房产,您的抵押贷款申请才能被接受。

 

如果您符合基本条件了,可以到不同的贷款机构查看具体的其他要求以及限制,每个供应商都会有自己的特殊准则。

 

无论是退休只付利息的抵押贷款还是标准只付利息的抵押贷款,申请人能借到的钱都比资本利息同还的抵押贷款少。当然,您具体能借多少钱,取决于贷款人和您的个人情况。

 

通常来说,金融机构需要查看您的养老金和任何其他收入,包括您目前的抵押贷款付款情况,以准确评估他们愿意贷款的数额。无论您多大年纪,过程都是一样的。但是,如果您已经退休,贷款人通常会检查其他文件,作为其负担能力评估标准的一部分。

 

总体来说,作为一个老年借款人,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来证明资金能力:

 

  • 公司养老金预测
  • 年金报表
  • 国家养老金报表
  • 投资
  • 收益
  • 银行报表

 

 

还有哪些适合老年人的贷款?

 

金融贷款机构通常对贷款对象有着严格的要求,很多人有着保守的年龄上限。 然而,在英国,大量的老年借款人在他们的财产中有着相当大的股份资产了,同时还有比较好的信用记录,所以,金融贷款机构也提供很多新的选择来迎合这个老年市场。

 

除退休只付利息贷款外,房产股权释放(Equity release )是老年借款人的另一种选择,也是“以房养老”最传统的贷款形式了。

 

目前,市场上的股权释放常见两种类型:

 

第一种:终身抵押贷款(Lifetime mortgages)

 

终身抵押贷款是最受欢迎的股权释放类型,55岁及以上的房主能够以他们的房屋价值为抵押借款,同时终身保留100%的房屋所有权。即使是利用您的房屋中积累的部分资产,您也可以使用它来筹集资金。

 

终身抵押贷款有两种形式:

 

  • 利息滚存一次性付款

 

终身抵押贷款的基本形式是一次性贷款。也就是说,您的余生是无需要只付任何费用的,直到死亡(或搬入养老院),以出售您的房产来偿还。不过,它的利息在整个期限内 会不断”滚动”,逐年增加。

 

  • 只付利息形式

 

和其他的只付利息形式一样,允许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偿还部分或全部利息,然后在出售房屋时偿还贷款。

 

第二种:房屋反转(Home reversion)

 

通过房屋反转计划,您出售全部或部分房屋以换取一次性现金、定期收入或两者兼而有之。根据情况,您通常会得到您的房屋市场价值的30%至60%。然而,您是被允许继续住在里面的,直到死亡或搬走,也不需要付租金,但是,您也不能出售。同时,根据您的年龄和医疗条件,您可能能够贷到更多的资金。

 

相对传统的抵押贷款产品,这些“以房养老”的贷款产品的风险会更大一些,它们可能会对税收、福利、遗产和您的长期财务规划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不管您选择哪一个贷款产品,在申请前请务必要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获得财务建议,确保您在签约前了解一系列风险。

 

此外,您最好也要咨询您的法律顾问,看看房子租约的问题以及给出建议,比如说,如果您是租赁产权的,无论您的房子抵押多少钱,您可能还是有义务支付其他费用(地租、管理费)。此外,一些金融机构虽允许您继续居住在里面,但要求您需要承担维护该房屋的责任等等。

 

好了,本期的《买房实用手册》就到这里。我们下一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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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移民法第39E(2),移民局允许考虑当事人在原申请被拒绝后,再次提出的(新)申请;前提是,新的申请必须是个“In Time”(及时)申请。

 

以目前的移民法规定来说,这个“In Time”代表当事人需要在“原申请”被拒绝后的14天内(或者相关上诉或行政复议出结果的14天内),及时提出(新)申请;这样(新)申请才能被视为“及时提出”并受移民局的考虑。

 

像这样14天的宽限期(在较早以前的制度,更曾经有过28天),一般称之为“Grace Period”。

 

今天丽莎要分享的案例,就和移民局如何实际引用上述的Paragraph 39E(2)和Grace Period有关。

 

 

在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Home Department v Ali [2021] EWCA Civ 1357这个来自英国上诉法院的最新判决中,案件当事人(化名Ali)尝试通过上面提到的Paragraph 39E(2)来争取移民局对自己案件的多次考虑。

 

Ali的操作是这样的:

 

他在2015年2月,在他原本持有的合法Tier 1 PSW签证即将到期之前,递交了Tier 1企业家移民申请。

 

这个Tier 1 Entrepreneur申请由于是在原有的签证到期之前就递交了,自然是“In Time”而没有问题。

 

不过,他的企业家移民申请在同年5月遭到了拒绝;之后,Ali因为获得境内上诉权而提出上诉,但该上诉依然没有成功,并且Ali想要进一步再向上级裁判法庭提出上诉也失败,法庭不愿核准他的上诉许可(Permission to appeal)。

 

截至这个时间点,已是2016年10月14日,也是他合法“3C居留”截止的日期;因为,至此他的上诉权利已经用完(Appeal rights Exhausted)。

 

不过,Ali还是继续待在英国,并没有回去他原来的国家-巴基斯坦。

 

2016年11月9日,也就是Ali原“合法居留”到期的28天内,他又再度递交了一个新的Tier 1 Entrepreneur申请。

 

由于当时的移民法,允许“28天”的Grace Period(宽限期),所以根据Paragraph 39E(2),移民局接受了Ali的新申请,而Ali在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1月9日之间的“非法滞留”也因此被忽略不计(Disregarded)。

 

然而,Ali的这个新申请也没有迎来好的结果,移民局拒绝了他的申请。

 

之后,由于Ali没有上诉权利,便提出了行政复议(Administrative Review)。

 

2017年2月18日,Ali的行政复议失败,移民局给他核发了结果通知信,并在信中告知,Ali已经没有合法权利继续待在英国,如果Ali不自愿离开,将面临被拘留甚至遣返的风险。

 

紧接著,在2017年3月2日,也就是收到上面移民局决定信的14天内(这时的移民政策,宽限期已经缩短成了14天),Ali想要故技重施,把握时间再度递交一个新的申请,新的申请依然是Tier 1 Entrepreneur。

 

而这一次,Ali的策略并没有成功。移民局直接拒绝了他的申请,认为Ali已经不再持有合法居留,属于非法滞留。

 

 

→ 法院怎么说?

 

在申请遭到移民局拒绝,并且随后提出的行政复议也没有成功后,Ali通过司法审核(Judicial Review)把案件带到了上级裁判法庭。

 

有趣的是,上级裁判法庭其实是接受Ali的说法,认为Ali最后一次提出的Tier 1 Entrepreneur申请,符合仍在“Grace Period”内,是适用Paragraph 39E(2)而不需要被视为“非法滞留”的。

 

移民局不满上级裁判法庭的决定,便把案件继续上诉到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

 

→ 于是,上诉法院推翻了上级裁判法庭?

 

移民局表示,如果允许申请人(Ali)永无止尽地一而再、再而三通过类似的方式,不停“非法滞留”下来,那么岂不是变相鼓励了其他人也同样效法?面对移民局的拒绝、上诉或行政复议的失败,只要一直在所谓的“期限内”提出新的申请,就可以无限居留下来?!

 

移民局的意思是说,对于Paragraph 39E(2)的解读,不应该被无限制的延长。

 

所谓的“宽限期”,只能体现在“原申请”被拒绝后的一次,也就是以原本申请人持有的合法签证到期前,所递交的新申请为准(以Ali的例子来说,也就是原本持有的合法Tier 1 PSW签证到期前,提出的(第一个)Tier 1 Entrepreneur申请为准-在该申请被拒绝后的14天内,或者该申请已经使用完/耗尽所有上诉权利或行政复议权利的14天内,意即有关这个(第一个)申请的所有上诉或行政复议/司法审核最终结果出炉的14天内,可以再次提出另一个新申请(例如Ali第二次提出的Tier 1 Entrepreneur申请);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视为“宽限期内”递交的合法申请,而不会被认定是非法滞留。

 

但是,在这之后,申请人就不能再使用同样的手法和理由,想要继续“利用”所谓的宽限期,没有终点地一再提出申请,并藉此转换成“合法居留”。

 

至此,上诉法院同意了移民局的说法,认为“同样的苹果(指甜头)可以咬两口,但不能再咬第三口!”

 

在类似于Ali案例的情况下(对于其他申请人来说也是的),引用和计算“Paragraph 39E(2)/宽限期”的方式就应该按照上面移民局所说,申请人不能藉口使用同样的途径,不停地留在英国。

 

 

丽莎结语:从今天分享的Ali例子,希望帮助莎粉们更加了解有关Paragraph 39E(2)和“宽限期”的实际应用。

 

从移民局的角度来看,上诉法院给出的最终结果并不难预料。毕竟,移民局并不想鼓励所有申请人,单靠不断申请来“续命”,也不想变相鼓励申请人在即便申请不到合法签证的情况下,投机移民法的漏洞而“非法居留”下来。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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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英国高等法院处理的一起案件《The Royal Parks Ltd and others v Bluebird Boats Ltd》引起高度关注。为什么呢?主要由于该案件涉及著名的海德公园以及其知名的泛舟划船业务。

 

如今,只要您在网络一搜索 “伦敦周末去哪儿”, 大伙儿必推的项目准少不了——海德公园划船,它深受世界游客的喜爱。听说,该旅游业的成功少不了经营商Bluebird Boats的功劳。2008年,这家公司投了近50万镑,为海德公园打造这一片休闲场所。

 

可是,当该公司想继续在湖边经营船只生意时,却遭到海德公园的拒绝。一气之下,该公司想要拆除以及搬迁船屋。可没想到,船屋竟变成皇家财产!英国政府向法院提出诉讼,命令终止其在海德公园经营生意,规划船屋使用权。

 

高等法院怎么判?该案件可以给我们带来什么启发?

 

 

  • 海德公园打造新的休闲娱乐场所

 

在伦敦,许多著名公园都属皇家地产,包括:布希公园、格林公园、格林威治公园、海德公园、肯辛顿花园、摄政公园、里士满公园和圣詹姆斯公园等等,这些皇家公园由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内阁大臣来管理。

 

1998年4月1日,该内阁大臣授予被告Bluebird Boats公司特许权(a concession),允许其在海德公园40英亩的蛇形湖(The Serpentine Lake)经营划船服务。

 

2002年,英国政府觉得海德公园的设施需要更新了,这样才可为市民创造更好的娱乐休闲设施。当然,也可以为皇家以及运营商多创造额外收入。

 

于是,内阁大臣决定重新向公众招标来发放特许权,并加入一项要求:

 

“特许权持有者必须在海德公园蛇形湖经营划船服务,并且需要自费更换现有的船库、防波堤和码头,以及在整个特许权期限内对其进行维护。此次的合同期限至少为10年,但要视投标人的投资建议而定。”

 

Bluebird Boats已和海德公园合作这么多年,当然不想错过这次机会了。于是,该公司决定参与此次竞标,并承包相关的改造业务。

 

2004年1月30日,Bluebird Boats公司提交第一份竞标书。2004年7月12日,Bluebird Boats公司按照内阁大臣的要求重新提交一份新的标书,其内容包含:

 

该公司会继续在该湖边经营划船服务以及负责整个改造计划。

 

按照改造计划,B公司会在靠近湖边1米的地方建立一个新的船库,给游客开通一个人行道。此外,该公司还会负责在喷泉附近建设新的防波堤。不仅如此,该公司还安排另一家公司经营售货亭和冰淇淋店,并将它们重新安置在新船库的东北角方向,方便游客娱乐。“

 

针对以上合作方案,Bluebird Boats提出15年的合同期限,并向皇家支付相关款项:划船服务年度总营业额的10%和零售额的5%,此外,还保证每年的年收入最低不少于85,000英镑。

 

 

  • 不被允许延期特许权,被告要拆船屋

 

显然,皇家公园管理人相当满意该策划书,并于2004年12月17日 授予Bluebird Boats公司合同,期限从2004年12月17日到2019年11月30日。

 

从资料上看,前前后后,Bluebird Boats公司共投入50.6万英镑来打造该项目,并足足花了4年的时间才把船屋等设施建设完毕,该项目于2008年9月9日才正式完工。这么一看,双方的合约时间似乎浪费好几年了,Bluebird Boats觉得有点亏。于是,该公司向内阁大臣提出更改合同期限,希望能延长至2020年11月。

 

2009年,内阁大臣同意更改合同条款,包括延长期限以及允许Bluebird Boats公司从船屋出售更多物品。不过,内阁大臣有新的要求:Bluebird Boats公司应支付的总营业款项从10%提高到15%。随后,双方达成协议,以这样的合作方式经营划船以及相关的休闲设施多年。

 

生意似乎确实很不错,船只生意几乎没有缺客源的。于是,2020年,Bluebird Boats公司又希望能够将特许权延长久一些。这回,英国政府拒绝了。

 

为什么呢?

 

据了解,在2016年的时候,英国内阁大臣专门成立和注册了皇家公园管理机构,以承担和管理皇家所有休闲娱乐场所,包括:海德公园。

 

丽莎猜测,毕竟海德公园属于皇室财产,它所产生的旅游业务做得很稳定了,他们可能想要该管理机构自行管理,或另外找熟悉的人,或其他原因。所以,他们才拒绝特许权延期要求。

 

Bluebird Boats公司当然不爽了——我花重金打造的生意并且用多年的时间才建立起来的名誉,成功了就想把我撇开,这很不公平。该公司继续要求延期,如果海德公园的管理人不同意,那么,该公司就会把船屋拆除并把它搬走。

 

皇家管理人则认为,船屋是海德公园的一部分,属于英国皇家的财产,Bluebird Boats公司无权在特许权到期时拆除船屋。

 

2020年12月9日,英国内阁大臣联合该公园的管理人皇家公园管理机构向法院发出诉讼,命令:

  • 限制Bluebird Boats公司继续在船屋和/或海德公园(和/或格林威治公园)进行交易
  • 禁止Bluebird Boats将船屋(或其任何部分)从海德公园移走。
  • 要求该公司将其所有设备和财产从船屋搬走

 

据了解,在双方争议解决之前,原告已向被告授予临时合同至2021年10月30日,以允许船艇服务在夏季继续进行。

 

  • 高等法院怎么判?

 

在法院,Bluebird Boats公司称,他们花钱建造的船屋,船屋所有权应当归他们,他们有权对其进行拆除。此外,不管从当初的合同、拆除许可、施工许可或变更协议上,都没有涉及船屋的所有权或建造后的所有权问题,为什么现在会说是皇家的土地?

 

那么,法院怎么判?

 

法院主要从船屋的建筑结构、改造目的以及合同文件来分析,以判断两个主要问题:该船屋是否属于皇家土地的一部分?在这基础上,双方签署的合同是否有规定,Bluebird公司可以有权移走该船屋?

 

 

通过专家检测船屋结构发现,该船屋是由上层建筑和下层建筑组成的,从附属程度上看,该结构是永久性地固定在土地上的。此外,皇家财产管理内阁最初设置新船库建造竞标,主要目的是对海德公园的实质性进行改善。招标过程和合同背景也证明了,船屋是专门为海德公园设计的,为改善土地而进行的大量投资是特许权竞争的一个基本目标。

 

也就是说,该船屋属于海德公园土地的一部分,而海德公园是由英国政府拥有的,它属于皇家财产。

 

在这个基础上,合同中没有任何明确规定赋予被告船屋所有权的权利,也没有给予被告人拆除船屋的权利。双方的合同证明了,皇家管理人只是授予Bluebird 公司使用权,它只是在短期内负责占用和管理的船屋。

 

随着时间的流逝,使用权已经到期,被告不再拥有占用船屋的任何许可,也没有所有权或合同权利来拆除船屋的任何部分,包括建筑物的上部结构。

 

最终,皇家公园有限公司赢得了这一场诉讼。

 

此外,法院还驳回了被告提出的任何禁止反言的观点。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表明皇家公园(或皇家公园机构)对被告有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鼓励,使该公司相信它将保留对船屋的所有权或权利。简单的理解,皇家公园机构人没有通过坑蒙拐骗手段来忽悠该公司建设船屋,在这一方面,他们不需负责。

 

 

租户建的财产,究竟是租户的还是房东的?

 

丽莎认为,该案件也可以给租户们一个好的警示。

 

那么,作为普通的租借人,如果您想对租用的房产或土地进行重大的内部改动,加建扩建,或改变其用途(从住宅到商业),首先必须向自由持有人(或房东)申请许可。此外,得到许可后,您还需要明确一点,如果您和自由持有人(或房东)的协议没有特殊规定,这些新建的财产即便由您出资,只要它符合不动产的建造结构,它的所有权也可能会属于自由持有人的(或房东)。

 

因此,在您投资扩建前,一定要弄清法律规则,看看是否有必要花这么多钱来建设?如果您想持有新建内容的股权,那么,一定要提前和房东商量,并签下相关的条约,这样,您才可以拿到应该有的权利。当然,做任何投资或扩建项目之前,最好能咨询法律顾问,让他们给您审查相关条款,分析利弊。

 

好了,本期《丽莎说案》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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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2021年9月10日),英国移民局发布了最新的移民法修订通知(Statement of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Rules: HC 617),其中对于Global Talent(全球人才签证)方面有不少著墨。

 

今天丽莎特别展开来跟莎粉们聊聊。

 

  1. 首先,艺术和文化方面:

 

移民局的文件指出,在和相关“担保机构”密切讨论并统整出反馈意见后,移民局做出了一些有关Global Talent路径的“担保要求”和“证据准备”上的变化;从艺术和文化领域(Arts and Culture)来看,新的变化如下:

 

再次明确了-申请人要向“担保机构”申请担保(Endorsement)的时候,提供的“推薦信”(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必须出自于“Well-established”(有名望的)艺术或文化机构,也就是艺术和文化界中公认具有良好声誉的机构。这项要求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申请人是真的受到“业内专家”的认证和推荐,而不是为了办签证,随便取得推荐信;

 

让“团体内”的申请人,申请更容易。比如说,申请人是隶属于国际公认舞团或管弦乐队,新的变化也会让这些申请人减少申请上的复杂性;例如,特别允许这些本隶属于“团体内”的个人,通过递交和该团体有关演出/活动的证据,并表明当事人在该团体的演出/活动中的贡献,让当事人的申请更加容易。

 

  1. 数字技术方面:

 

在“数字技术”领域(Digital Technology),对于“证据准备”的要求上,新的变化为以下:

 

增设了-申请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是数字科技(Digital Technology)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Board Member),来做为符合“Exceptional Talent”的证据。在这里,Exceptional Talent指的是-当事人为行业内的“公认领袖”,又可被称之为“Leader”。这类申请人可以适用满3年转永居的路径;

 

减少申请人所需准备的证据:在满5年永居路径的“Promise”(亦称为“Potential Leader”,“新兴”潜力型领袖)方面,证据上的要求从原来的至少两种,减少至最少一种即可。

 

  1. 学术或研究方面:

 

所谓的“学术或研究”领域,主要涵盖科学(Science)、工程学(Engineering)、人文学科(Humanities)和医药学(Medicine)。

 

新的变化为:

 

扩大可获“加速路径”的可能-只要当事人是在完成/获颁受认可的学术研究奖学金或奖项的12个月至5年内,都有资格申请而适用Fellowship Fast Track;

 

重整并删除有关担保机构的“重复性”要求,这一点主要是体现在申请流程上的简化,免除申请人重复递交所需证据和文件;

 

扩大面试官的范围:意思是说,移民局认可担保机构方面提出的实际操作上的建议,体认到所谓的学术研究和学术专家,不仅仅是来自学术领域,也同样需要包括来自研究和创新领域的专家。整体来说,增加丰富性对于整个审核流程是有助益的,毕竟“人才”是多元的,而非单一导向。

 

 

→ 有关”加速路径“?

 

原本呢,在Global Talent签证中,可以适用“加速申请”的,主要针对来自科学(Science)、工程学(Engineering)、人文学科(Humanities)和医药学(Medicine)领域的申请人。

 

不过,移民局后来新增了“Prestigious Prizes”,意思是说如果申请人获得受(内政部)认可的业内荣誉奖项,即可豁免“担保要求”,直接(加速)申请全球人才签证。

 

这表示,只要申请人获得由内政部认可的特定奖项,即便是来自“学术或研究”领域以外的人才,也可能适用“加速申请”,这包括上述前两个-艺术和文化、数字科技领域。

 

然而,对于这些“适用”加速路径的特定奖项,原本内政部给出的名单,其实真的是需要“业内顶尖”人才,才可能拿到的,比如说奥斯卡金像奖(Academy Awards)、金球奖(Golden Globes)、格莱美奖(Grammy Award),甚至是诺贝尔奖(Nobel Prize)等……

 

比较好的变化是,这次的移民法修订通知提到,内政部已经新增并扩大可适用“Prestigious Prizes”加速路径的奖项清单,这表示有更多的获奖人,可以通过”加速路径“申请人才签证。

 

不过丽莎也需要提醒,扩大可适用的奖项自然是提供了更多机会;但即便如此,这些奖项仍然具有一定门槛,也不是说任何人都可以适用的。

 

→ 不适用”加速路径“怎么办?

 

所以,对于无法通过“加速路径”申请的人来说,其实也不必过于担忧,加速申请只是让整体流程更快速,并不代表签证成功率就会更高、或者其他申请人就会不符申请。

 

不适用加速路径,还是可以依照正常的流程和方式去申请Global Talent,也就是先获得“担保”(Endorsement),然后申请签证。

 

其实不论是否符合“加速申请”,Global Talent更主要的是呈现出一种,英国对外“欢迎”的态度;从英国内政部的政策来看,只要申请人能够满足相应要求,应该说移民局还是满愿意核发这类签证的(毕竟英国政府的角度认为,这些国际人才来到英国,是可以有利于英国经济、文化、科学等相关层面的发展,这些都是英国社会持续发展所需要的)。

 

 

→ 3年或5年“转永居”?

 

在“转永居”方面,根据当事人来自的“领域”,以及当事人是“哪种”领袖,可以分成满5年,或者只要满3年,就可以申请永居的不同路径。

 

  1. 针对“艺术和文化”以及“数字技术”领域:

 

当事人可以区分成Leader(领袖)或Potential Leader(潜力领袖)。

 

所谓“Leader”(亦可称之为“Talent”),指的是申请人已经是行业类“公认”的领袖,这类申请人可以满3年就转永居(当然了,要申请永居的时候,仍然是需要符合相应要求的)。

 

而“Potential Leader”(亦可称之为“Promise”),指的则是申请人属于“新兴”潜力型领袖,必须满5年才能转永居。

 

  1. “学术或研究”领域(科学、工程学、人文学科、医药学):

 

基于英国政府对于“学术研究”领域的求才若渴,这类申请人不论是归属于“Leader”(领袖)或“Potential Leader”(潜力领袖),都适用满3年即可转永居。

 

不过,申请人如果觉得有需要,最多仍可选择长至5年的签证。

 

丽莎建议:由于全球人才签证(Global Talent)是可以无限次数续签的(当然,前提是当事人每次续签,都需要满足申请的相应要求);

 

所以说,如果适用3年永居路径的当事人,到了第3年(假设签证时长为3年的话),发现自己可能无法满足转永居申请的需求时,届时仍然可以选择再去续签,直到可以满足需求了,再去申请永居即可。

 

 

→ 申请费用?

 

在签证申请费用上,上面虽然分成不同的“转永居”或“加速”路径,但在费用上倒是都一致-不论何种路径,都是608镑。

 

这608英镑当中,包含了456镑的“担保申请”和152镑的“签证申请”,两个阶段的费用。

 

需要指出的是,被豁免担保的“加速路径”,签证申请费用同样是608镑,而不是152镑(就是不论当事人需不需要先获得担保,费用都是一样的,只是程序上更快速而已)。

 

此外,除了上面提到的签证申请费用,当事人一般还需要支付每年624镑的医疗附加费(Immigration Healthcare Surcharge)-签证越长,自然需要支付的费用就越高。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希望上述内容对于您了解Global Talent的最新变化以及申请方面有所帮助。

 

如果您想查看有关本次移民法修订的概览(包含其他签证路径),可以点此复习:《移民法再更新!工签和企业家移民签证受惠新冠政策》

 

丽莎争取在之后的文章中,继续给大家介绍其他申请路径的详细变化和申請須知。莎粉们如果有延伸疑问,或者还有其他想看、想知道的,都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我们尽力在新的文章中,给大家涵盖这些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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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粉好,本周《丽莎房产快讯》,我们要带大家了解的信息有:

 

  • 随着国内度假游火爆预定,投资者看中商机,全部目光投入到度假屋上,从而推动英国假日出租屋(Holiday let)抵押贷款的需求
  • Rightmove 揭秘新的百万英镑房产热点地区,苏格兰竟超伦敦,成为百万英镑房产销售最快的区域
  • 英国房产的前花园有可能全变停车道,有数据显示,英国已有660万家庭将前花园部分或全部空间变成私人停车场,为什么?
  • 建筑安全新法案仍然让租户陷入窘境中,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协会呼吁政府要细改方案!
  • 知名零售业主将要在伦敦购物中心上方或车库多余位置建设居民住宅

 

 

随着租房暴增,房东也变多了

 

英国国内度假游的火热推动一些热门城市的度假屋需求,也促进租金飙升。看着这样的机会,越来越多投资者想要进军假日短租市场。有数据显示,英国度假出租屋的抵押贷款需求激增。

 

在这里,丽莎稍稍解释一下,什么是假日出租抵押贷款?

 

假日出租抵押贷款属于Buy-to-Let贷款的其中一种类型,主要由小型和专业贷款机构提供。传统长租房的房东或者新的房产投资者,只要您想把房产转向度假租赁生意,那么,您有可能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该项贷款。

 

根据金融数据提供商Moneyfacts的数据,市场上的假日出租抵押贷款交易量在一年内增加一倍多。今年8月,英国市场上总共有186项假日出租抵押贷款交易量,而2020年8月的时候只有74项。同时,该机构也发现,越来越多的贷款机构已进入假日出租抵押贷款市场,为客户提供该业务,现在有25家在争夺业务,而去年8月的时候仅有14家。

 

Moneyfacts的发言人Rachel Springall说:”由于度假屋的需求依旧很强劲,在未来几个月内,这个市场数据还会有更多的增长率。”

 

此外,另外一家房地产公司Altus Group数据也支持这一观点。该公司表示,自疫情开始以来,英格兰有超过11000名第二套房业主将他们的房产进行改造,并翻转成假日出租房,以利用这个火爆市场。

 

抵押贷款经纪人公司Private Finance的顾问Chris Syke对媒体说:”今年,每个人都想去康沃尔、诺福克、苏格兰或坎布里亚等地度假,房东们扎堆在这些地方买房做假日出租了。另外,很多原来是做普通的Buy-to-let的房东,由于受到监管和税收方面变化影响,他们也想往假日短期屋的方向转变,从而也助长这一趋势。”

 

随着越来越多房屋被用来做租赁房,一些专家也表达了他们的担忧,这样的情况造成一些人所说的沿海住房危机,有人猜测政府正计划进行一系列改革,以打击第二套住房,包括赋予理事会禁止第二套住房的权力。

 

新百万英镑房产热点地点有变化

 

根据百万英镑房产的销售速度数据,每年,Rightmove都会为大家总结一份百万英镑房产最受欢迎榜单,以揭露哪些地方的百万英镑房产销售速度比较快。

 

长期以来,伦敦一直排在榜首的位置,可是,在疫情的这一年,排行榜却有了前所未有的新的变化。

 

Rightmove 的研究显示,在过去一年,苏格兰远超伦敦,成为百万英镑房屋的最快出售市场,苏格兰的百万英镑房产平均在61天内找到买家,比疫情前整整快了25天。此外,英格兰东部(63天)、和东米德兰地区(66天)也超过伦敦,分别排在前三的位置。

 

现在,伦敦的百万英镑的房子平均需要67天才能找到一个买家,与英格兰东南部、西南部相似,排在了后面。

 

数据显示,英国正在销售的百万英镑房屋的数量比疫情前的水平增加80%,而所有房产销售的总体增幅为37%。东南部的百万英镑房产虽整体的销售速度并不快,但它的百万英镑房产数量在整个英国的份额来看是增长最快的,从26%上升到29%。威尔士的百万英镑房屋销售数量增长最多,比疫情前增加了一倍多,达到164%。

 

相比之下,伦敦在整个百万英镑销售市场中的总体份额也有所下降,现在40%的百万英镑销售发生在伦敦,而在疫情之前,这一比例为47%。

 

从地方来看的话,萨里郡(Surrey)赫特福德郡(Hertfordshire)是百万英镑以上房屋销售最快的区域,抢占相当大的版面。

 

其中,百万英镑房产出售最快的城镇为萨里的泰晤士迪顿(Thames Ditton),平均只需要26天就能找到买家。

 

从地方层面来看销售量的话,也有一些重大变化。汉普郡的斯托克布里奇(Stockbridge),在售价为100万英镑或以上的房屋中,比例上升幅度最大。该地区价值100万英镑或更多的所有销售的百分比已从11%跃升到现在的26%。

 

Rightmove分析,新的数据表明在奢侈房产市场,买家的选择优先权有了很大的变化,空间还是主要的关键点。虽然,伦敦仍然是这类奢侈房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一些百万富翁们已经把它们的城镇通勤变成农村路线了。一家房地产公司Rettie & Co也证实了,苏格兰部分地区的昂贵房屋需求很大,这跟以前是有着很大的变化。。

 

该公司的房地产研究博士John Boyle说:“苏格兰东部的市场尤其强劲,仅爱丁堡就占了苏格兰所有100万英镑销售额的一半以上。然而,其他地区的100万英镑销售额也在上升,与最近几年相比,东部地区爱丁堡以外的销售额明显增加。“

 

房产专家分析,未来,英国百万英镑房产的地理分布更加广泛。

 

 

您家的前花园还在吗?

 

今年,英国一家保险公司Direct Line Home Insurance做了一份研究。该新研究称,大约有660万英国家庭已将他们房产前面部分或全部花园变成专用停车区。该保险公司还表示,目前,英国还有350万人正计划这样做,而480万人正在考虑在未来这样做。

 

为什么这么多人想改造停车场呢?

 

该公司的专业人员分析,前花园变成停车场,主要源于英国许多城镇的可用停车位严重短缺的,即使居民停车位也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研究发现,38%的业主们想把花园变成车道为的是可以在自家停车,这样更方便;36%的业主希望能够摆放多几辆汽车;而32%的业主认为把汽车放在外面不安全,希望他们的汽车更安全一些。

 

Direct Line称,安装停车场数量最多的是伦敦,有近120万人更换部分或全部前花园,它占了所有转换的近五分之一,为18%;其次是东南和西米德兰,都是14%。另外,三分之一的人口居住在这三个地区,突出了人口稠密地区对无障碍停车的需求。

 

不过,改造停车场的费用不便宜。

 

研究显示,人们将前花园改造成车道平均需要花费2475英镑,按数据来算,那些对前院进行改造的人已投资了163亿英镑在改造上停车场上了。在未来几年内,随着350万正在计划安装车道的人进行这项工作,预计还会有107亿英镑的支出。

 

当然,房主在车道上花费多少钱,也取决于他们选择的类型的停车场。专业人员称,如果做成碎石车道,这会是最便宜的选择,安装者每平方米大约花费40英镑。使用铺路板或混凝土的成本贵一些,分别为每平方米90英镑和每平方米70英镑左右。然而,如果您想安装砖砌车道,其成本更贵,约为每平方米105英镑。

 

您家的前花园还在吗?您为新的停车场投资了多少钱?

 

建筑安全法案似乎不起作用

 

在格伦费尔大厦火灾事件发生后,2020年7月,《建筑安全法案》首次以草案形式公布,其设定的目的是给予居民更多的权力来追究建筑商和开发商的责任,并加强对威胁建筑安全这的制裁。据悉,该法案于9月9日在下议院进入了委员会阶段。

 

不过,该法案是否真正起到作用备受争议。上周,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协专门发文警告说,拟议的建筑安全法案并没有让租赁者从覆盖危机中出逃出来。

 

为什么呢?

 

丽莎总结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协会的担忧,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点,该法案缺乏保护公寓业主的措施,业主们始终面临巨额维修费账单。

 

据了解,该法案的内容之一包括改善建筑安全的重要措施。然而,该法案并没有专门设定保护这类租赁者免受保险费增加的措施,也没有承诺要为他们支付安全预防措施的费用。

 

也就是说,居住在不安全建筑中的租赁者,他们仍然要承担覆层修复费用,即便根本不是他们的错。因此,数十万无辜的房主正承受着巨大的情绪和经济压力,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等各个方面。

 

第二点,该法案要求开发商支付拆除危险覆盖层费用,但它有缺陷。

 

该法院寻求建造某些高层建筑许可的开发商征收定向税,希望在10年内产生20亿英镑,用于资助拆除和更换可燃覆层。然而,法律协会发现,虽然开发商的责任截止日期将从6年延长到15年,但许多负责开发不安全覆层建筑的开发商早就倒闭了,使得任何新的法律权利都没有价值。

 

律师协会还担心,该法案并没有直接要求开发商纠正危险的覆层,而是选择授予租赁持有人新的权利,让他们对开发商提起诉讼。这种方法的一个主要缺点是,它只给予租赁持有人通过潜在的昂贵和耗时的法律程序来采取行动的权利,而不是为他们提供直接的支持。

 

该律师协会呼吁:

 

“英国政府应该向租赁者提供额外的财政支持,以帮助支付与管理和纠正其房屋上的危险覆层有关的费用。此外,英国政府以前曾表示,与不安全覆层有关的问题大约在20年前就开始了,这使得15年的截止日期是不够。我们还认为,如果能把以上的这些缺陷补齐,并且明确新的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新住宅监察员与现有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市民才能真正从该法案中受益。”

 

 

英国商场未来的模样

 

高街商铺变住宅的改造计划才刚开始,伦敦市中心的各大商场估计也要有新的变化了。

 

最新报道称,零售房东Capital & Regional 正在考虑在其伦敦购物中心中的未使用部分(从卸货区到停车场)来建造住宅并投入租赁市场,让购物中心成为一个混合使用的中心,有居民小区,也保存有零售业。据悉,该公司已与多家房地产公司签署合作关系。

 

Capital & Regional 是英国一家大型房地产资产管理公司,它主要的业务为购物中心,在其中拥有大量股份。近几年,商业街的发展很不顺利,网上的购买竞争加剧、高额的营业税给实体商铺带来了打击,现在,再加上长期封锁,零售商们已经受到了很大的伤害。这也给这个商业楼宇大房东带来了经济上的破坏。

 

据了解,截至6月,Capital & Regional的总物业组合价值为4.827亿英镑,比12月下降了7.5%。在截至6月的半年里,有许许多多零售商不得不暂时关闭商店。

 

该公司认为,这种开发点子应该是拯救零售业最佳的办法。

 

据了解,这些租赁房的地址规划已被安排在其在Walthamstow的商场,该公司可能会联合一些房地产公司在商场的顶部或者部分装卸区以及停车场上建造这一批住宅。目前,Capital & Regional该公司已经与远东财团国际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签署了一份排他性协议,一同打造该项目建设。

 

此外,该公司在Wood Green和Ilford也有购物中心,并也计划投入住宅楼建设。

 

他们称,希望通过Walthamstow例子作为探索,如果成功的话,可快速加速其他场地中心的住宅开发潜力。并且,他们也会评估在哪里可以将一些零售业加入到现有的投资组合,以及寻求新的项目,做称一个个混合用途的购物商场。

 

未来,也许您隔壁的购物中心的装卸区和停车场统统都变成居民住宅房了,您觉得好吗?

 

好了,本《丽莎房产快讯》就到这里,我们下一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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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了丽莎上周四的文章后(《男友邀请同住但要收租,女友未来可获房产份额吗?》),一位莎粉根据自己的情况向丽莎提出了延伸提问:

 

这位莎粉也打算搬去和男友同住。不过不同于周四文章的例子,她是想和男友一起买一套房。

 

男友目前名下没有房产,也都没有买过房子,属于首次购房者(First-time buyer);而莎粉呢,目前在英国已经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莎粉正在考虑,如果和男友一起买房的话,要不要把自己手上的这套房子卖掉?卖跟不卖都会牵涉到怎么样的税务问题?

 

 

莎粉说,其实最理想还是希望可以把目前手上那套房产留著,转租出去。

 

毕竟房产是可以升值的,留著对于未来也是一种保障。可是她也想知道,留著这套房子再去买房的话,会不会需要额外多付很多税呢?

 

→ 买房印花税之原房产的留与不留?

 

首先,对于莎粉的情况,丽莎无法建议她是否应该将原本的房产留下来、还是卖出,毕竟这都是她自己投资和理财的选择。

 

但是,丽莎的专业税务团队,可以针对她卖与不卖房产,可能造成的不同印花税情况给予建议,莎粉再进一步衡量,怎么做才是最好的。

 

  1. 如果把自己原有的房产卖掉,再和男友一起买一套新房:

 

那么,需要先看和男友共同购买的新房,交易完成日期是否最晚于2021年9月30日或之前,如果是的话就可以享有房价前250,000英镑免印花税;

 

如果交易是在今年10月1日以后才完成,那么就会回归到原来的印花税规定,也就是头125,000镑免印花税,但超过125,000镑的就需要开始支付相应印花税。

 

 

→ 那男友的“首购者优惠”呢?

 

很可惜的是,目前印花税政策中的“首购者优惠”只有在所有“共同买房”者都是First-time buyer的情况下才能享有,就是说莎粉和男友双方都必须是“首购者”;否则的话是不能享有这类优惠的。

 

这表示,即便男友做为First-time buyer和莎粉一起买房,他们买这套房是不能够享有“首购者优惠”的;即便莎粉把原来的房子卖了,她也不能被视为First-time buyer了。

 

  1. 如果把自己的房产留下来,改成出租:

 

这样的话,莎粉和男友一起买新房,不仅不能够享有“首购者优惠”,还需要因为莎粉属于购买“第二套房”而需要支付“更高印花税”(Higher rates),也就是根据原税率再加上额外的3%。

 

不过丽莎还要提醒,如果莎粉想要将原来的房子变成出租的话(也就是“买房出租”),如果莎粉原来这套房子仍然在偿还贷款;那么,能不能把房产改成“买房出租”就不是莎粉自己一个人(或和男友)要考虑的问题了。

 

这是因为,莎粉还需要获得贷款银行的同意,才能把房子从原来的“自住房”改成“出租房”用途(Buy-to-Let),并把原本的住房贷款改成Buy-to-Let(买房出租)贷款-Permission to Let。

 

另外,在和男友购买新房的时候,如果同样需要贷款,银行也会去评估,莎粉是否有能力,能够偿还两份贷款,莎粉基本是需要让银行相信自己有能力,可以承担支付更多贷款才可以的。

 

 

→ 除了印花税,还得考虑”房产共有权“的问题!

 

丽莎曾经说过,在共同买房的”产权模式“上,可以区分成“Tenancy in Common”(一般共有制)和“Joint Tenancy”(联合共有制)。

 

在Tenancy in common之下,双方所占有的”产权比例“,是很明确的;反之,如果是Joint Tenancy,就不会明确地表明-持有产权的任何一方,在该房产中所拥有的具体份额为何。

 

举例说明:

 

  1. A和B一起买了一套公寓,并且以Tenancy in common的形式来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会很详细地表明,A和B在该房产中所各自拥有的具体产权份额。

 

像是A持有50%,B也持有50%;或者说A持有30%,B则持有70%……

 

→ ”Tenancy in Common“可自由转让?

 

就是说,双方如果是以Tenancy in common的形式,来共同持有一套房产;那么,这类”产权模式“是允许”产权共有者“的其中一方,在不经过另外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自由地转让自己在该房产中所拥有的全部份额。

 

以上面提到的A和B来举例,假设A持有30%的产权,那么A就能够自由地把这30%转让给(其他)任何人;并且,甚至完全不需要告知另一位产权共有人(B),不需要事先获得B的同意。

 

再进一步说,如果A未来有立遗嘱表明,要把这30%的产权留给谁的话(比如留给A的弟弟),那么届时这份遗嘱就会是有效的,A可以自由选择要把这30%留给任何人。

 

  1. 假如A和B一起买了一套房,在Joint tenancy之下,并不会清晰表明”A和B各自拥有了多少比例“,就像共同拥有一锅汤那样,很难划分出哪些是属于A的,哪些是属于B的。

 

在这种情况下,持有房产的双方,就无法自由地说要将房子的一部份转给任何人。因为这时候如果想要转让房产的话,就必须是“全部份额”的转让,就像是把整锅汤都端给了别人的意思。

 

因此,如果想要”房产转让“,就必须要“房产共有的双方”(A+B)都同意转让才可以,一厢情愿是绝对不行的。

 

在这类房屋的转让过程中,房产的所有”共有者“都必须在合同上签字,表达同意,否则房产是无法成功完成转让的。

 

同样的,这也就代表了,如果今天A或B的任何一方,写了遗嘱说要把房子留给其他任何人;只要共同拥有房产的另一方没有同意,那就是行不通的,遗嘱也基本是无效的了。

 

而且,在Joint tenancy之下,假设A去世了,那该房产的全部产权就自动落到B手上;而如果B去世了,其全部产权也会自动归到A的手上。

 

这就是为什么会说,一般朋友之间如果搭伙买房的话,是不建议选择“Joint Tenancy”,因为这对各自当事人都是降低了相对的自由度。

 

 

→ 延伸讨论:情侣同居还可考虑签署“同居协议”

 

我们再举个例子:比如说,有一对同居伴侣,一直以来都像是一个家庭单位那样生活着,俩人也共同养育了孩子;其中一方主要负责在外工作赚钱养家,而另一方则没有工作、全心全意照顾着家庭。

 

如果今天这是一对已经结婚的合法配偶,然后离婚了,法官在做离婚判决的时候,基本会把双方对于家庭的贡献视为一致的;也就是不论是负责赚钱养家还是负责照顾家里的,双方对于一个家庭的付出一般都是同等重要的。

 

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一般会公平地让之前一直在照顾家庭而无法外出工作的那方,获得相应的财产来支持他或她离婚后的生活。

 

可是这一点如果放到同居伴侣(Cohabitation)上就非常不一样了。

 

同居伴侣并没有像结婚配偶那样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今天假若其中一方在过去以来一直都负责照顾家庭而没有外出工作的话,那么一旦双方分手后,是很难因为过去对于家庭的贡献而得到什么的。

 

最糟糕的情况下,假如当事人手边还没有任何存款或房产等的话,一时之间顿失经济来源,恐怕连维持正常生活都会有困难。

 

因此,对于这类情况来说,比较直接的建议是,当双方想要进入一段同居关系之前,最好白纸黑字先拟定好一份“同居协议”(Cohabitation Agreement,或者也有人将其称之为“Living Together Agreement”)。

 

总的来说,“同居协议”指的就是双方事先订好一份像合同的文件,列清楚双方在这段同居关系中的“职责”,以及将来若是分手的话,双方在房产或其他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方面,都要如何规划和安排。

 

双方对于各种事项的分配或安排,尽量是列得详细一点,以免之后出现歧义而造成更大的纠纷,或者需要花费更多的金钱、时间和心力去處理這些糾紛。

 

“同居协议”可以由当事双方,一起找一个可信赖和有信誉的专业律师,协助起草和见证,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

 

协议的内容一般可以规定,当事人双方一旦终结同居关系的话,在房屋或其他财产,以及家庭孩子等等方面该如何分配;又或者谁该负责支付赡养费,费用又是多少,双方将在哪里生活,共同的房产将会被出售还是保留下来等等的问题。

 

→ 除了同居协议,共同买房前还应该考虑“信托契约”

 

有关于信托契约(Deed of Trust)的方面,丽莎近期才刚写过一篇完整说明文章,建议大家可以点此复习:《房子到手就分手!合伙买房前,这纸文件竟如此重要?》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边,如果您对于文章内容,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欢迎进一步咨询丽莎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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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30集的视频,丽莎将带莎粉走进商业房产法的世界,解答您的疑问。

 

《商业房产法》EP26-英国店铺转让懒人包:租客篇

 

通过上面的视频,莎粉们是否更了解“英国店铺转让”了呢?

 

下周四,我们将会继续以简单平易的方式,向莎粉们科普更多英国商业房产的法律。

 

想要学习更多,记得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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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解封结束,新冠感染率的下降,英国的生活也算是回到正轨了。随着疫情结束,移民法也有新的变化。

 

今天,移民局发布新文件,该文件主要调整在疫情期间宣布的优惠措施以及公布哪些优惠措施将会在2021年10月6日失效。移民局还带来了一些好消息,比如说,移民的申请路径变得更简化了;而且,探访签证持有人将可从事更多活动!

 

跟丽莎一起了解一下有哪些变化?

 

 

企业家移民签证(Tier 1 Entrepreneur)

 

按移民局的要求,持有企业家移民签证的申请人想要申请永居身份的话,是以3年续2年的路径走。按照移民法规定,申请人在申请续签的时候,必须要证明在前3年已提供2个全职岗位,后两年也要2个全职岗位的要求,并且每个岗位至少延续12个月的时间。

 

在疫情期间,政府给了优惠政策,不过,该优惠政策仅针对续签的。

 

新规定要求,申请人在申请续签的时候,只需要证明自己已提供两个兼职岗位,岗位时间不够12个月也没关系,移民局将会酌情为申请人续签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优惠政策不针对申请永居的。申请人在申请永居的时候,还是要向移民局证明,您提供的工作岗位已经足够,并且至少延续12个月的时间了。

 

工签(Tier 2 )

 

由于新冠疫情病毒对英国签证和移民局服务带来重大干扰,移民局也对那些在2020年1月24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英国申请技术工人签证的申请实行优惠政策,允许他们在等待申请决定时开始为其担保人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优惠政策并没有通知在什么时候结束,而且还有一个好消息!

 

申请人在申请该签证的等待时间,也可算作是五年之内,也就是说,在您申请永居的时候,您是可以把这些时间叠加在一起算的。

 

欧盟人士定居计划(EU settlement Scheme)

 

在疫情期间,移民局给出的优惠政策是,手持E U settlement scheme的申请人,由于疫情原因超期离境6个月的,申请永居的时候移民局酌情会考虑,并不影响他们的永居申请。然而,新文件宣布,该优惠政策在10月6日结束。

 

此外,在疫情期间,移民局允许持有Visitor的人可直接在英国转成欧盟家属签证。在10月6日后,该优惠政策也结束。也就是说,持有Visitor签证的申请人,不可以直接在英国境内递交EU settlement scheme,要离开英国之后申请。

 

还有,对于持有EU settlement Scheme的人来说,如果当事人已经拥有英国永居身份,或者递交了申请,或者已获得相关签证:前线工人签证,医护人员签证;那么,直到2025年底,您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就进入英国。

 

但是,如果您没有持以上签证的,从2021年10月6日以后,您的入境手续有变化了,您必须要持有护照才可以进入英国。

 

国际运动员签证(Sportsperson)

 

以前,体育工作者想来英国,必须要通过T2工作签证或者T5临时工作签证的路线,此次,移民法也有新的变化。

 

未来,移民局将会为专业的体育工作者提供简化的专门签证,称之为:国际运动员路线签证,该签证会取代T2和T5临时工路线。

 

新的路线将继续为任何希望来英国12个月或更短时间的体育工作者提供专门的选择。另外,当事人如果英语达到一定水平,还可以有机会申请超过12个月的签证期限。

 

全球英才签证(Global Talent)

 

全球人才签证是为一些在科学、数字技术和艺术文化领域有才华的人士设置的。此次,移民局宣布,将会拓展该签证项目的名单。也就是说,它未来将不会仅仅限制在原来的领域,并且,它的申请将会变得更加简化。

 

目前,移民局正在进一步征集意见和修改相关项目名单,一旦有新消息,丽莎将来立刻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

 

访问/探访签证(Visitor)

 

此次,移民法也访问签证的规则上进行大量修改,进一步明确和扩大学生可通过该路径在英国从事的活动:

 

第一,如果学生在海外远程报名或者参加由英国机构开展的课程以及相关活动,该学生可通过探访身份前来英国参加相关课程以及活动。

 

第二,如在海外持有护理学的学生,也可以以探访身份前来英国,并且可以在英国高等教育机构参加选修课授课。请记住的是,这些选修课是无偿的,并且不涉及对病人的治疗。

 

第三,在海外从事研究的学生,只要您所研究的课程是英国研究机构提供的,并且需要到英国的研究单位开展工作的,您可通过探访身份前来英国;或者您所做的研究与英国的这些研究机构有关联的,也可通过访问者身份来英国。

 

第四,该规则还为一些海外制造商以及供应商企业雇员提供前往英国的机会,这类雇员也可通过探访签证前来英国,以便来英国安装设备、软件或硬件的安装、维护、服务。

 

好了,以上就是此次移民法新策的主要亮点,接下来,丽莎还会为大家详细解释每一个变化的具体内容以及申请办法,莎粉们可以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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